鄭玉燕
跨國巨頭利用國際間稅收規則漏洞及差異來逃避稅,讓各國政府每年至少損失2500億美元稅收,中國亦是受害者之一。為了修改國際稅收規則、遏制跨國企業規避全球納稅義務,包括中國在內的61個國家在2015年底共同簽署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畫,中國打擊跨國企業逃避稅的力度正在持續加大。
2017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公佈了《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下稱「6號文」),為落實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畫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特別納稅調整,是中國稅務機關打擊跨國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進行避稅行為的重要手段,6號文最大的亮點就是反映了BEPS行動計畫,結合此前出臺的相關文件,反避稅重磅文件基本修訂完成。中國反避稅的調查廣度、深度和規範程度將有明顯提升。」安永國際稅轉讓定價合夥人張宇表示。
近年來,隨著世界經濟和全球化發展,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利用國際稅收規則的漏洞進行逃避稅。跨國巨頭蘋果、谷歌、亞馬遜、微軟、星巴克等都曾遭到多國政府的反避稅調查。
新反避稅法規體系完成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保守測算,各國政府因跨國企業的BEPS行為每年稅收損失多達2500億美元(約1.7萬億元人民幣),中國亦是受害者之一。
2015年底,包括中國在內的61個國家共同簽署了BEPS行動計畫,這是國際稅收規則體系實施百年來最為重大的一次改革,目的正是打擊跨國企業逃避稅行為。為了讓BEPS行動計畫在中國落地,國家稅務總局近些年修訂相關法規,6號文正是其中之一。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6號文對2009年《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下稱「2號文」)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修改和細化,同時還考慮了當前國際稅收的新形勢,根據二十國集團(G20)宣導的「利潤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徵稅」的總原則,充分借鑒了新的國際稅收規則和G20稅改成果。
張宇表示,6號文在延續之前主要內容基礎上的最大變化是融入了BEPS行動計畫的新成果。比如強調「利潤應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徵稅」,跨國公司慣用的使用交易淨利潤法對關聯交易進行定價的方式將會被改變,企業在分配利潤時需要從整個價值鏈的角度來考慮,且交易淨利潤法也被設置更多門檻。
為了將BEPS行動計畫快速落地,國家稅務總局早在2015年就開始施行《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等法規,2016年又相繼出台《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關於完善預約定價安排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前者旨在要求大型跨國企業披露更詳盡的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國別報告和轉讓定價同期資料;後者規範了預約定價安排談簽流程。
在張宇眼中,上述法規構成了中國新反避稅法規體系的重要一環,其中6號文是「主心骨」,是反避稅法規體系「最大的、最後的一片拼圖」。至此,2016年出台的兩個法規及6號文這3個文件基本替代了此前反避稅的核心文件2號文。
打擊逃避稅力度加碼
將BEPS行動計畫融入中國反避稅法規體系,目的是加大打擊逃避稅力度。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6年9月G20杭州峰會上表示,「我們決心深化國際稅收合作,加大打擊逃避稅行為的力度,支援發展中國家稅收能力建設,通過稅收促進全球投資和經濟增長。」
張宇指出,中國加大打擊跨國企業逃避稅力度是大趨勢,其他國家稅務機關也是如此。未來跨國企業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國與國之間稅收博弈將會越來越多。
「中國稅務機關打擊跨國企業逃避稅行為的廣度和深度將明顯提高。6號文不僅關注那些關聯交易金額大、長期虧損的企業,還重點關注利潤水準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不相匹配,或者分享的收益與分攤的成本不相配比的企業,關注範圍更廣。而調查深度也不再只是關注單個納稅人的利潤水準,而從交易安排入手還原交易,進行特別納稅調整。」張宇稱。
近些年中國反避稅對稅收貢獻快速增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資料,2005年中國反避稅對稅收貢獻僅為4.6億元(人民幣,下同),2015年這一數字達到580億元。
張宇建議,面對中國逐步完善的反避稅法律體系,跨國企業應該提高自身的轉讓定價等管理水準,事先做好合理規劃,規避稅務風險。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2016年底撰文稱,為落實BEPS行動計畫和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下一步中國還要繼續推動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完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