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开放网媒采访

2017-09-20 07:04
晴报
关键词:法例专讯港府

【晴报专讯】政府新闻处昨推出新安排,允许合资格网媒记者采访政府记者会及活动。申请机构必须是每周最少更新5天的新闻平台,申请前3个月有定期报道网上新闻,最少有1名编辑和1名记者,及按香港法例注册。惟网媒若在采访期间示威或扰乱活动,可能取消采访资格。

特首林郑月娥昨表示,新机制已参照地方或国际机构做法,并与5个新闻业界组织沟通,机制合理、公平和可行,半年后会作检讨。她续指,明白有媒体担心开放网媒采访,会“摊薄”发问时间,承诺会适当延长记者会及选取适合场地。记协欢迎决定,认为网媒不难符合条件;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指港府安排网媒采访时,要确保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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