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薛 原
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随后7月26日,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文件进行详细解读。王贺胜强调,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将在医改中发挥“立柱架梁”的作用。《意见》明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王贺胜指出,厘清医院和政府关系,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核心要义。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关键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过去,政府对公立医院“九龙治水”,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界限不清,政府举办和监管公立医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越位现象,公立医院自主权未能有效落实,管理粗放。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治理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把各地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探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制度,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初衷。
目前,我国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7个城市启动试点,2016年扩大到200个城市,覆盖全国近2/3的地级以上城市。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311个县(市)启动试点,2015年在1977个县(市)全面推开。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9月底前,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王贺胜说,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作为构成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分级诊疗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基本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正在深入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是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
王贺胜指出,《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20项任务。
一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首次提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发挥专家治院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核心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是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服务。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是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