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老人应成为未来养老事业的主力军
沈洁
日本女子大学人间社会学部社会福利学科教授,常年从事各国社会福利制度比较、老人福利、女性福利等方面的研究,中日社会福祉领域著名专家。
日本是举世公认的老龄化社会,目前老年人的数量超过了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已进入超高龄少子化社会。日本养老制度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制度间的互相衔接、互相配套。医疗、护理、养老等各种福利绑定在一起。日本的年金制度分两个层次,第一个是覆盖全部国民的基础年金,缴费和年金按统一标准计算。第二个是作为公职人员的厚生年金,包括公务员阶层的共济年金,交费多拿的多。与日本相比,中国的养老制度建设起步比较晚,尚未建构起城乡统一标准的、面向全民的基础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统账”模式,农民则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总体还是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偏重于保护体制内的福利。其次,日本为了解决劳动力人口减少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将退休年龄逐步延长到65岁,今后还会进一步延长到70岁。与此相比,中国养老金领取年龄偏低,城镇男、女职工为60岁和55岁,农民是60岁。第三,日本的年金制度主要体现在现金收入,而护理和医疗更多的是体现在福利服务上,通过公共性的福利服务解决第二次再分配的问题。中国目前的医疗、护理和年金制度是分开的,三项制度之间功能的相互衔接和弥补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目前,以城市为中心展开的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再分配功能并不明显,出现了服务有利于高收入阶层,政府对低收入阶层兜底,而庞大的中间阶层或者说纳税阶层的护理服务体系却很脆弱。
西方发达国家是在经济高度发展时期迎来了高龄化,有很多余力来一点一点解决问题。中国人口众多,且是在经济还没有走向成熟发展阶段,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其他国家都没有经历过的。特别是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较早的退休年龄,强势的政府等,都带有很强的中国特色。养老制度,没有绝对的理想模式。中国未来的养老模式需要自己来摸索,有些学者对美国走市场化的制度很感兴趣,我认为,从中国走过来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既不会走美国式的市场化道路,也不会走北欧高福利、高负担和以护理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德国、日本中福利、中负担的道路,中国会朝着混合式的方向发展。混合式是指:既有市场原理的因素,用以刺激养老产业的发展,又有政府强有力的财政介入,建构制度成本低,覆盖广的制度体系,实现养老制度的公正、公平以及持续性发展。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动长照护理保险的制度建设,各个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试着通过发放“老人津贴”和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可见,政府在养老问题上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而不是将其问题都推向市场,中国的养老制度会更加有持续性和包容性。
养老,不是消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面对的问题。无论北欧国家的养老制度、日本的养老制度,还是独自摸索出符合中国特点的养老制度……不管哪种模式,中国的老年人、年轻人都需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这一点,我认为日本老人的自立精神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姿态,很值得中国老年人借鉴。大多数日本老年人退休之后,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社会活动和养老服务活动。有的老人65岁退休之后,再就业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其中固然有获得经济收入的想法,但也不尽然。很多老人认为,在体力可能的前提下,还是希望发挥余热,用自己的技术和经验服务于社会。有的老人选择做志愿者,为社区做公益事业;有的老人自己组织起来成立公益组织,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老人福利服务。养老需要老人自己的参与和努力,这样的观念在日本已经很普及了。中国的老年人没有危机意识,还没有从传统的养儿防老、享清福的观念里脱离出来。当然,这需要有制度设计和制度保障。制度要积极吸引健康的老年人把自己的体力、经验、知识再去发挥出来,要让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政策的制定,让健康老人成为主力军参与养老事业,这是最关键的,我觉得这也是未来养老制度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