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永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信我们执政党有自我净化的能力。十八大提出了反腐倡廉的新目标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就更明确。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维护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党和政府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如何进一步创新纪检工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构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建设的有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为要创新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强化国有企业源头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纪检队伍建设创新,构筑反腐力量防线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也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才能胜任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重任。
加强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当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案件,需要拥有一个合理的团队组合,即梯度的年龄结构、不同的气质结构,互补的知识结构,以形成合理的办案人才结构。同时要严格实行纪检监察人员资格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并要求持证上岗。
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把教育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充分利用支部组织大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学习,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完善的轮训机制,定期对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培训,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等现代基础科学知识和依法依纪办案的业务知识;针对干部自身特点和素质状况,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鼓励干部积极开展在职自学培训等。第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做好份内工作。纪检监察作为企业党内监察的专门机构掌握着全面的政策,熟悉纪检监察、反腐倡廉的具体要求,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工作中要切实起到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根据纪检监察形势和阶段性目标,果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调和联系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工会和保卫等积极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来,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又不越俎代庖、越位操作的大环境。
二、纪检教育方式创新,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道关口,常抓不懈,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增强教育针对性。以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为教育重点,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选准教育时机。在节假日、干部提拔、岗位交流、婚丧喜庆等特殊时期,对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及时提醒,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做到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诱,为职工群众做出表率。
突出教育主題。深入开展“讲党性、重清廉、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讲党性”,即: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重清廉”,即: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正气、重品格,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奉公守法、廉洁从业。“促发展”,即:加强反腐倡廉责任和岗位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胸怀大局,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放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去思考、去衡量,善于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有效解决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丰富教育形式。借助“三会一课”这个平台,要求党员干部亲自讲廉政党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开展党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拓宽网络教育阵地,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加强对上级政策规定的宣传,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的案例材料,交流领导人员的心得体会,扩大反腐倡廉的教育层面。
三、纪检体制制度创新,构筑权力运行防线
体制和制度的弊端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因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体制和制度。
建立国有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即建立起科学、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依靠制度管事,依靠制度管人。根据企业实际,对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度分解,对适宜集中的权力合理,不断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程序、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召开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并强化审计监督,依法对企业高层领导和企业管控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
实施“阳光工程”,深化企务公开工作。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运作,避免“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第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考察、评价、激励的科学机制,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并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endprint
四、纪检监督机制创新,构筑合力反腐防线
监督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是造成权力失控、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
建立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同级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落实责任制和源头上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在向员工代表大会述职时,必须述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围绕保障员工知情权、保障员工民主权利、鼓励员工参与监督等方面建立起有效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调动员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完善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保证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广开言路,参政议政,积极进行监督。
坚持监督检查与改进企业管理相结合。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要从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加强对决策环节的效能监察,主要监察企业是否建立并遵守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擅自作出重大决策等问题。加强对财务管理环节的效能监察,过对资金流动过程和企业帐户设置的监察,看企业财务审批是否规范,有无违规动用大额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做假帐、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对重要物资购销环节的效能监察,主要监察企业大宗物资购销是否实现了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是否存在人为增加购销环节、高价购进、低价卖出的问题;企业领导、业务人员与他们的亲属等私人创办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问题,以及利用市场价格变化在价格结算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问题等。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在建项目的管理环节的效能监察,主要监察工程招投标程序是否健全、操作是否透明,监管和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在建项目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虚列成本、提高造价、验收走过场,以及收受好处费或回扣等问题。五是要加强对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调整、搬迁等环节的效能监察。监察企业是否进行严格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有无严格的监督管理程序等。
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落实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从腐败源头抓起,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发现“苗头”要求及时谈話,运用好个别谈话、组织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指出问题危害,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纪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问题滋生蔓延;对于违纪违规人员,问题性质不太严重,能主动说清的,而且付诸改正行动的,要给机会、给台阶、给出路,不搞不教而诛。
创新是改革和发展的原动力,国有企业只有不断创新纪检工作,牢筑反腐防线,才能跟上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才能有效的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