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旭辉++严菁辰
摘要:以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社会经济数据为基础,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立土地集约度评价模型,对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2011-2014年土地集约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土地集约利用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两极分化较为明显,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江苏沿江经济带;土地集約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16-3187-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16.047
Evaluation on Land Intensive Use in Jiangsu Economic Belt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Based on FAHP
CHU Xu-hui,YAN Jing-chen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1100,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social-economic data of the cities in Jiangsu economic belt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the evaluation model of land-use intensity was established with FAPH method, to evaluate the level of land intensive use in the cities of Jiangsu economic belt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during 2011-2014.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overall land intensive use of the cities was good, but there was a obvious polarization among different cities. Accordingly, some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of land intensive use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Jiangsu economic belt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land intensive use; method of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FCE) and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
所谓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合理增加物质与劳动的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1]。2014年,中央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强调要以集约紧凑的模式主导土地制度的改革,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性得到广泛认可。在新形势下,土地集约利用能有效解决资源短缺、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问题,为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以及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的困境提供出路,也为农村土地改革注入新鲜活力。
同时,为促进新形式下城市群内部资源的整合和流动,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沿江经济带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长江经济带城镇化质量[2]。沿江经济带不仅是长三角地区提升竞争力的重点区域,也是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经济走廊。因此,在经济新常态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动该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对促进该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应对环境污染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研究区概况
江苏沿江经济带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中下游平原。沿江8市主要包括了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和苏州市构成的苏南5市以及扬州、泰州、南通构成的苏中3市。2014年沿江经济带共有土地面积51 012 km2,户籍人口4 165.12万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1 662.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 902.32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 877.18亿元。江苏沿江经济带成为江苏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本研究将以江苏沿江经济带8个城市为研究对象,同时结合各市土地集约利用战略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比2010-2014年各市的相关数据,对沿江经济带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并给予建议。
2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模糊综合评价法(FAHP)是指,在模糊环境的前提下对多种因素带来的影响综合考虑之后,以某一目的为主对事物做出综合性决策的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是进行方案决策的分析方法,具体包括以下4个步骤。
2.1.1 确定评价指标 针对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确定要素指标。假设有n个要素指标,要素指标公式如式(1)所示。
A={a1,a2,…,an} (1)
2.1.2 确定评价等级 在进行模糊综合评价时,往往需要对参数进行等级划分。实际分析问题时,将各因素按照其从属关系,自上而下进行分等定级。同一等级上的若干因素从属于上一层次的某一母因素,同时又支配着下一级若干子因素。一个评价指标体系通常包含目标层、中间层、指标层3类层次[4]。假设某一中间层某一因子am有n个子因素,则分等定级的一般形式如式(2)所示。
am={b1,b2,…,bn} (2)endprint
2.1.3 构造评判矩阵 根据各层次各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将要素两两比较予以赋值,形成对角线均为1,延对角线对称的数字两两互为倒数的判断矩阵。在赋值时,要素相对重要性是重要的参考指标,相对重要性具体可以分为同样重要、稍微重要、重要、明显重要、非常重要等几个指标。具体见表1。
判断矩阵的一般形式如式(3)所示。
R=1 b21 … bi1b12 1 … bi1■ ■ ?塤 ■b1j b2j … 1 (3)
2.1.4 计算权重及一致性检验
1)计算权重。在形成判断矩阵后,首先计算各层次因素的特征向量。权重W的一般计算公式如式(4)~式(6)所示。
Mi=■bij (4)
W′i=■ (5)
W=■ (6)
2)计算最大特征向量值。在得出特征向量后,根据式(7)计算判断矩阵最大特征向量值。
?姿max=■■ (7)
3)一致性检验。为判断权数分配是否合理,需要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若一致性检验的结果在合理的区间内,则权数分配结果是可信任的;若一致性检验结果超出了标准值的范围,则权数分配不合理,对各参数两两比较的结果需要重新估计。随机一致性率的计算如式(8)所示。
CR=■ (8)
其中,CI=■ (9)
RI是引入的一个随机一致性指标,主要是用来确定非一致性容许的范围,一般RI的取值范围与判断矩阵R的秩有关,其取值为:n=1,2,…,10;RI=0.00,0.00,0.58,0.90,1.12,1.24,1.32,1.43,1.49。
4)决策分析。根据各因素对目标因素的影响程度,判断各因素在决策分析时的权重,对相应程度较大的因素予以重视,分析其影响的范围和可能影响的程度,有针对性地推动该因素的发展或抑制该因素的蔓延。反之,当某一因素的影响程度较小时,则可以适当对该因素进行粗略分析即可。
2.2 数据来源
本研究主要分析的是2010-2014年江苏沿江经济带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由于研究对象涉及江苏沿江8市,因此数据主要来源于2014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及各市年鉴和各类统计公报。
3 实证分析
3.1 参数选取
为了对江苏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需要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结合中外学者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江苏沿江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以及当前新型城镇化的相关要求,构建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表2)。本研究创新性地引入了新型城镇化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但受文章篇幅限制,仅选取城镇居民收入以及城乡统筹情况作为评价指标。
3.2 指标测算
根据确立的判断矩阵,通过专家商讨、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等定性技术以及模糊层次分析法等定量方法,确定指标层各因素、中间层各因素两两比较的相对重要程度。再运用一致性检验判断同一层次各因素分配权重是否合理。本研究以专家会谈的方式确定了相关的比较数据,见表3~表8。
经检验,表3~表8权重分配符合一致性要求,分配结果可行,将上述表格进行整合可以得出江苏沿江经济带土地集约利用测算体系(表9)。
3.3 评分计算
根据表10,通过代入各城市相关数据计算可得出2014年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评价(表10)。
运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2010-2014年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表11)和类型(表12)。
3.4 结论
本研究运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对2010-2014年江苏沿江经济带的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各城市均普遍重视土地集约利用,城市间差距逐步缩小,但两级分化仍然较为明显。
2011年,无锡市的土地集约利用分值为86.757分,高出南通市27.456分。但到2014年仅高出20.287。这说明,受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各市政府均意识到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性,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集约利用,并取得一定成效。
无锡市作为全国首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城市,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集约利用制度和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和鼓励土地节约利用。其中,江阴市通过推进农民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以及对闲置未利用土地进行强制分割盘活了1.33万hm2以上的存量土地。而无锡新区采用“腾笼换鸟”的手段淘汰了一些产能低的夕阳产业,引进了一些高技术、高效率的朝阳产业,极大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化水平。扬州市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其第二产业2014年占GDP的51%。以扬州市江都区为例,该区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多以小作坊的形式进行生产,盘踞着大量的土地,但年产值始终处于低位,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其结果是江都区工业用地集约度低,产能低[6]。
2)受交通、资源、人才等方面限制,苏中区域土地的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强度较弱。苏南地区拥有交通发达、自然资源丰富、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政府财力雄厚的优势,保证了土地集约利用资金的来源。同时,江苏的优质教育资源普遍分布于苏南地区,高校毕业生倾向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就业。而苏中地区受制于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城市缺乏集聚效应。虽然政府也展开了招商引资的工作,但是成效甚微。以南通市为例,2003-2009年,南通市引进了35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成立了79个项目,而这一阶段苏州市引进了128家500强企业,投资了390个项目,形成了显著的差异[7]。
3)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此消彼长,互为矛盾。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苏南5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较为发达,经济水平始终处于高位,在土地投入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经济效益三个指标上领先于苏中3市。但是经济的发展往往是以环境的污染为代价的,苏南5市的土地生态效益不如苏中3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中,环境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常州、无锡、镇江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江苏沿江经济带排名较高,但是2014年3市的单位GDP废气排放量却较高。2015年,镇江市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仅为61.8%,位列全省倒数。因此,探索一条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应成为江苏沿江经济带各市,尤其是苏南各市的重要任务。endprint
4)由于江苏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各市新型城镇化水平相差不大,但苏中各市要略好于苏南各市。这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其一,江苏沿江经济农村基础设施较好,经济增速领先于全国水平,农民持续增产增收,且农民收入来源不断扩大,这使得这一区域新型城镇化各项指标均领先于全国水平。例如,2014年江苏沿江经济带平均城乡收入比为2.08∶1.00,而全国平均城乡收入比达到2.75∶1.00,江苏沿江经济带城乡收入差距要远远小于全国诸多省份。其二,近些年江苏沿江经济带乡镇企业发展迅猛,产业结构合理。其中,苏州、无锡和常州3市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科学技术引入,创新性地形成了乡镇企业发展的“苏南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8]。其三,政府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措施。以南通为例,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于2015年出台了《南通市新型城镇容貌标准》,详细明确了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各项目标,同时改革了税收等一系列制度,还利于民,使人民获得了收益。
通过分析,苏中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略好于苏南各市。第一,苏南各市城镇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百分比较低,市民从经济发展中所获收益较小。以2014年数据为例,除南京外,苏南各市城镇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百分比均低于苏中3市,而苏南5市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均高于扬州与泰州2市。苏南各市市民的收入与经济未实现同步增长。第二,虽然苏南各市农民平均收入领先于苏中3市,但是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十分明显。以南京为例,由于历史的原因,南京形成了延秦淮河的封闭式城市结构。同时,以秦淮、河西为代表的核心板块内重化依赖的产业结构对以江宁、浦口为代表的郊区板块的乡镇工业辐射较小。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加剧了南京的城乡差距[9]。2014年,南京的城乡收入比为2.41∶1.00,位列8市之首。城乡二元结构成为阻碍提升苏南城市化质量的重要障碍。
4 政策建议
4.1 以江苏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为蓝本,完善区域土地规划和土地政策
首先,江苏省政府应当以沿江经济带总体发展规划为基础,制定完善的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区域及沿江各市土地集约利用提供战略指导。其次,各市应降低外来企业准入门槛,促进区域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的整合和区域整体的产业优化和升级。同时通过限期整改、限期转让、政府收购等手段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标准,以供应门槛淘汰区域内高耗能、低产出、高污染的企业,盘活区域内的存量土地,推动经济效率提高[10]。最后,应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和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通过将土地集约利用纳入政府考评机制,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在政府年度工作中的重要程度[11]。
4.2 以改革利益驱动机制为基础,引入互联网系统,推动土地市场改革
其一,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改变过去以土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单一目标的驱动机制,加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指标。通过控制绿化率、噪声排放量、三废排放量等指标,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排除在目标出让群体中,从而引入高技术、高性能、低污染的企业,提升区域的科技、环保集聚水平[12]。其二,引入“互联网+”的模式,实现土地信息区域全覆盖。建立健全区域土地信息的互联网系统,使土地出让和成交的信息覆盖全区域内所有城市,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各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资金闲置与土地闲置情况。其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区域内建立供求及价格监控系统,通过价格杠杆限制土地的粗放利用[13]。
4.3 推动政府不同部门间协调配合,协同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其一,以国土资源部牵头,详细做好土地分区利用规划,为其他政府部门进行土地集约利用工作奠定基础。其二,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例如,交通部门和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可以推动沿江经济带高铁、公路、跨江大桥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南北之间,南北内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农业部可以推动区域内农村土地的现代化,引入最新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增产增收。其三,可定期召开全区域内的政府土地集约利用交流沟通大会,推动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成长。
4.4 以新型城镇化为目标,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人口市民化
其一,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农村土地确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以及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路径。积极推行“大农场”经营模式,合理约束农村住宅基地。同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减少农业污染。在确保农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的基础上,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促成增产增收目标的实现,从而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14]。其二,统筹城乡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乡镇企业在农村的布局,实现完整的乡村产业体系,形成农村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同时可以在政策制定上给予农村更大的优惠,推动更多的资源向农村流动,实现城乡之间资源公平分配。最后优化城乡布局,实现“城市带动乡镇,乡镇带动农村”的城市辐射体系,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其三,注重城镇新市民的生活与工作。确保市民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推动新市民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全覆盖的实现,同时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合理降低城镇户籍准入门槛,真正实现农村人口市民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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