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岗
出生在一九二九年的彼得·伯格(Peter Berger)在三十多岁时连续发表多本社会学著作,声名鹊起,在三十七岁时便当选科学研究宗教学会会长。随后在一九六七年发表《神圣的帷幕》,一九六九年发表《天使的传言》—此著旋即被视为宗教世俗化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其节选或概要被各种教科书广泛采纳,影响了多个学科的几代学人。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伯格来了一次华丽转身,公然放弃了世俗化理论。他自己说,在走出了文化精英圈之后,看到了第三世界的宗教兴盛、欧美反文化运动中的新纪元灵性、美国福音派的回归公共领域,这些现实,致使他逐渐怀疑自己所阐述的世俗化理论,直至一九九九年编辑出版《世界的去世俗化》(The 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 Resurgent Religion and World Politics)一书,毅然放弃这一理论,并且从此游走世界各地,宣讲世俗化理论的破产。
更有趣的是,在年届八十五岁高龄时,伯格再一次华丽转身,发表《现代性的多种祭坛:多元时代的宗教新范式刍议》,试图为宗教社会学重新建构一个新的范式。这本小书还收录了三位学者对于伯格新思想的回应,其中对于伯格的新论见仁见智,褒贬不一。笔者认为,伯格从已经放弃的世俗化理论中捡回一些概念进行新的理论建构,虽然这不足以称得上是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新范式,但是的确为现代社会和宗教提出了一种新的世俗化理论,我称为“主体驱动的世俗化”理论,这与他之前的世俗化理论已非常不同。
在西方社会中,存在着多元的种族、多元的民族、多元的宗教以及多元的很多其他现象。“Pluralism”一词在英语中有两重含义,一个是多元性现象,一个是多元论主张。多元性是对社会事实的描述,多元论则是一种观念形态(ideology),一种立场主张。伯格说,他使用过plurality一词来指称多元性,但在英语中这属于冷僻词,时常遇到人们的疑问,因此在此书中决定采用pluralism一词,以顺应人们的习惯。笔者认为,这种随俗策略不足取。普林斯顿宗教社会学家乌斯诺(Robert Wuthnow)等人主张使用diversity(多样性)一词来描述多元并存的现象,而用pluralism一词来指接纳多元的一种哲学立场。不过,在伯格新著中,pluralism不僅是指多元并存,因为多元并存可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并存,那样的并存或许可以用diversity一词来指称,但伯格想要说的是同桌共餐、同枕共眠的多元并存,是有交往互动的多元性。
伯格的社会学论说一向是从认知心理出发的。他说,这种交互性的多元并存,耳濡目染,长此以往必然导致相互体味熏染,进而导致认知熏染。汉语中对此有一个极好的表达,“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意思。与持不同观点者长期交往互动,难免导致自己固有观点的相对化。不过,与相异于己的人的差异特别大时,很可能产生认知失谐。出现认知失谐后,不同的人会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一种策略是否认他者的效度,即断定他者的认知在方法论上是无效的,或者攻击其动机,说异己者另有图谋,这是方法论或动机论的谋杀策略,诉诸比较激烈的方式,便是想方设法改变、融化、消灭异己的对方及其观点。第二种策略是选择回避,不再接触,彼此隔离。在日常生活和我们周围的人群中,都不乏这两种策略的案例。伯格提出,其实还有第三种策略,即经过交涉谈判做出某些让步,从而换得和平共处。这种认知策略或许可以称作多元论策略。对于日益凸显的多元性现实来说,为了自己和他人以及社会和世界的和平共处,这是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策略,需要新的范式。
伯格进一步分析了造成认知失谐的现实原因。动物依靠本能,人类依靠习性,习惯是人的第二天性,习惯结成定制或制度(institutions),从而在各种情境之下可以高效地应对行动。从定制中脱离,的确是获得自由,但自由与焦虑总是相互伴随。因为自由地做选择、做决定,总是需要付出思考,需要相应的知识和相应的决断力。现代化的发展,总是会打破很多固有定制,从而给很多人带来自由和焦虑。有些人在现代化过程中试图维护和修复受到威胁的确定性,持有一种原教旨主义的立场 。不仅有宗教的原教旨主义,而且有世俗的原教旨主义。把进步、自由当主义,便是一种世俗主义的原教旨主义。宗教的原教旨主义是反动的,是保守故旧的确定性。世俗主义的原教旨主义是进步的,是彻底放弃故旧以便建立全新的确定性。其实,两种原教旨主义都是对于现代性的抗拒,即不能接受和容纳宗教性和世俗性的交融并存。伯格特别指出,进步主义导致了先锋队意识,进而以先锋队代替进步阶级,结果是垄断权威,垄断权力,形成全能社会(totalitarianism)。
与原教旨主义截然相反,在出现认知失谐时,有人以相对主义拥抱相对性,认为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这以尼采为典型,他宣告上帝死了,从此没有绝对。这也是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这种立场主张包容彼此相异的观点和生存方式。不过,相对主义的绝对化也会排除异己,即排斥那些不接受相对主义的观点及其持有者。伯格指出,美国或西方的大学文化,这种绝对的相对主义已然成为主流,从而使得保守主义难以立足。不过,对于这种绝对化的相对主义也已有人开始做出反省。伯格说,他在波士顿看到一个车贴:“尼采,你已经死了。”署名“永恒的上帝”。伯格指出,原教旨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陷阱,对个人和社会有害,相对主义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原教旨主义则导致盲信狂热。在伯格看来,现代社会既不一定非要否定相对性,也不一定非要庆祝相对性。在原教旨主义和相对主义之外,还有第三种策略或道路,就是多元主义的中庸之道。
宗教具有内在和外在的双重存在,既存在于人们内心并体现在个体行为,也存在于集体定制、社会制度中。在现代化早期,特别是在法国,为了打破强大的外在的宗教制度,启蒙思想家们也把矛头对准内在,试图把内外在的宗教一同清理干净,因此把宗教等同迷信,呼唤理性时代的到来。这被伯格称作“社会科学中对待宗教的启蒙运动偏见”。这种偏见即使不在哲学上反对宗教,也会认定宗教与现代性格格不入,断定现代性越高,宗教性越低。在法国,经过多年的反复冲突和流血斗争,直到一九○五年宪法确定了世俗性为国家的治理原则,政主教从,把教会强力置于政府管制之下。endprint
如果消除了宗教对于社会的影响,社会道德如何确立?启蒙运动是充满道德自信的,社会思想家孔德提出历史三阶段论:从神话神学时代,到形而上学哲学时代,再到实证科学时代,宗教的道德教程将被世俗的道德教程替代。孔德明确提出用社会学替代宗教为社会确定秩序与进步。追随孔德的社会学家涂尔干对此发扬光大,在一九○五年世俗性大胜利后,参与制定公民道德教材“社会学与道德手册”。这样的道德重建工程,在欧美社会虽然已经成为笑谈,社会学已经回归实证科学的本位,但是,这种由世俗性主导的道德重建工程,仍然在世界其他地方实验着。
伯格旧论曾认为,多元必然导致对宗教确定性的侵蚀,从而导致宗教衰落。他在新著中说,这个判断的前半部分要捡回来,但后半部分仍要放弃。多元现实必然导致对于自己固有宗教的确定性的侵蚀,这一点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但是,这未必进一步导致宗教的衰落。现代性必然导致多元性的现实,但是多元性现实却不必定导致人们宗教性的降低,他们的宗教性或许缺少了以往那种确定不疑,但是,虽然有些怀疑,仍然是种宗教性,仍然相信超自然之力或存在。现代社会中的人,总是面临着多种选项,其中大部分是在各种不同的宗教中做选择。而且,在多元并存中,自己固有的或继承而来的宗教不再是理所当然的选项,而是还有其他宗教可供选择。
宗教的多元化发展是个全球现象。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宗教的多项选择成为可能甚至不可避免。在这个意义上,伯格承认形成了宗教市场,而且是国际性的宗教市场。在这样的宗教市场中,出现了西方社会的东方化,比如出现基督教的太极拳、基督教的瑜伽,在练习太极或瑜伽时进行基督教的默想祷告。也出现东方社会的西方化,比如出现入世的佛教、佛教居士团契,等等。与此同时,也有东方宗教在西方社会的传播,西方宗教在东方社会的流行。这些变化,不能说是西方的东化或东方的西化,而是全球性的多元化。
伯格看到,当今世界,除了个别地方,宗教的强烈程度一如既往。基督教灵恩派如火如荼,伊斯兰教也很兴旺。伯格在很多场合说过,灵恩派福音派基督教天生具有现代性——信仰是个人在诸多选项中的自主选择。现实中有两种灵恩派,一种是坐等神迹奇事的消极派,一种是寻求上帝旨意的积极派。很多灵恩派信徒是积极派,追求成功,追求致富,既要有上帝的祝福,也要有个人的努力。个人努力是否获得成功,主权在上帝手中。个人不做努力,则是违背上帝旨意的。也就是说,虽然在灵恩派信徒那里充满对于超自然神迹奇事的期待,但是其生活伦理是韦伯所说的那种新教伦理,即此世苦行主义,节俭、勤奋、追求世俗工作和事业的成功,而其追求成功的目的不是贪图个人享乐或名声,而是在于荣耀上帝。因此说福音派灵恩派天然具有现代性。与此相反,伊斯兰宗教激进主义则是反对现代性、抗拒现代性的。虽然也有反对现代性、抗拒现代性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但是他们人数较少、影响有限、暴力更少。比如,美国有阿米士人(Amish),他们拒绝使用电器,不开汽车驾马车,过着与世隔离的田园生活。阿米士人并不把自己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强加于他人,而是与周边社区和平共处。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反对进化论、反对科学的基要派,他们尝试通过民主选举和表决的方式来影响、改变地方教育部门以及国家政治,但是他们并不诉诸武力或暴力。当然,也有反对现代性的人,组成武装民团,但这样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人数极少,影响极小。
伯格在新著中为他以前提出的可真性结构(plausibility structure)这个概念而感到自豪。这个概念是指我们接受为真的东西,往往来自周围的人及其所构成的社会制度和结构。比如,对于君臣父子纲常伦理秩序的真实性的认定,需要其相应的社会结构的肯定。法国宗教社会学家赫尔维尤—里格( Daniele Hervieu-Leger )说宗教是记忆之链,宗教的礼拜仪式、读经祷告、拜山朝圣,目的都在于接续记忆。然而,记忆之链被现代性冲断之后,能否再接续?面对多元化冲击,人们很难再维持固有的那种对于可真性的确定性。在多元并存的社会中,在没有确定无疑的真实性的情况下,如何选取自己所认定的真实性,并且建构起相应的可真性结构?这是现代性带来的巨大挑战。伯格在旧著中认为,一个社会的神圣帷幕被打破后,其可真性的确定性被打破,因而宗教信仰衰落。在新著中则认为,虽然整个社会的可真性结构被打破了,人们还是可以建构仅在一定范围内有效的可真性结构,记忆之链仍可在自己选定的宗教惯习结构中延续,以往所形成的宗教习俗或惯制,仍然可以有一定的效果。
面对现代性所带来的挑战,有两种陷阱,一种是拒斥现代性的原教旨主义陷阱,一种是拥抱现代性的相对主义陷阱。伯格新论的关键之处在于提出避免陷阱的另外一條出路:面对多元现代性的挑战时,或许可以建构弱惯制,对于自己选定的真实性不全然断定为绝对的真实性,而是包含某种程度的怀疑的相对确定的真实性。达到这样一种具有某种内在张力的认知,虽然艰难,却可能是走出现代性困境的唯一出路。
伯格以基督新教和天主教的改变,来说明西方社会是如何走出这个困境的。对于宗教的自由选择,很多宗教是难以接受的,总是希望自己这个宗教垄断整个社会。落实在现实中,在欧洲近代,民族国家各自选定一个教派为国教,排斥甚至镇压其他教派。在美洲殖民地时期,有些殖民地以一个教派为建制,其他教派遭到排斥和打压。比如,马萨诸塞的加尔文主义者曾经逼迫信仰有所不同的人。不过,基督教新教比较早地发展出接受宗教自由的神学,认为上帝在创世之初就给了人自由,除了上帝,无人可以剥夺。这种自由,包括选择不信国教的自由,甚至选择不信任何宗教的自由,尽管选择者必须要对自己的后果负责,承担其后果。天主教对于这个自由拒绝多年,在一八六九年的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上,确定了圣母无染、教皇无误、天主教会之外无拯救等教义。其中的教皇无误规定,任何要求教皇与时俱进的言论,都将被定性为严重错误,遭到咒诅。但是,在一九六二至一九六五年的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时,则发生了大转变,从神学上论证了个体自由的不可剥夺,并开始同基督教各派进行合一性沟通,也与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开展对话,共建世界和平。天主教会便从现代性的抗拒者,转而成为民主自由的保护者。伯格指出,在基督宗教占据多数的社会中,国家与宗教得以分离,是因为分离的种子已经存在于《圣经》之中,耶稣说,要把属于恺撒的归给恺撒,把属于上帝的归给上帝。但这个种子从发芽到成熟,却历经千年和经久的战争灾难,才最终得以开花结果。endprint
在历史演进中,一五一七年的宗教改革打破天主教在西欧的垄断地位。历经多年战乱之后,一五五五年的奥古斯堡帝国议会提出了一个原则,cuius region eius religio (主权定教,即一国的统治者决定其疆域内的宗教)。这个原则在一六四八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得到确立,从而建立了近代的主权观念。稍后,近代国际法之父,荷兰人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提出处理国际关系的定理:etsi Deus non daretur (假定上帝不在场),就是说,为了避免宗教战争,国与国的关系应该单单基于理性和自然法则。这个定理可以说开创了世俗化的先河,其目的是避免因宗教而产生的战争。这样的主体驱动的世俗化,使得国际和平成为可能。当然,战争仍会发生,两次世界大战就是明证,只不过这些战争不再是以宗教为名的战争。提出这个世俗化定理的格劳秀斯自己并非没有宗教信仰,他其实是个对待个人信仰非常认真和执著的人,是荷兰改革宗中阿米年派教徒,他甚至因为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而被荷兰流放到德国。不过,为了国际和平,他提出在国际法领域避言上帝,用世俗的方式处理国际关系,以此换来国与国的和平共处。
后来,格劳秀斯定理更进一步被用于国内法,主权定教的原则被公民择教的原则代替,美国宪法不问公务人员的个人宗教信仰,宪法第一修正案进一步规定不确立国教,也不禁止任何宗教的自由实践。如同格劳秀斯定理带来国际和平一样,这样的政教分离制度避免了国内因教而起的暴力冲突。这个制度使得Denominationalism(支派主义)被广泛接纳。Denominationalism不同于Sectarianism(宗派主义),后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即认为只有自己这个宗教体系是持有真理者,其他宗教或教派则是错谬的。支派主义则承认其他教派的某种程度的正当性和存在权利,对于持有异见者文明相待,不再简单化地把异己判定为异端。在美国,支派主义走向成熟也经历了一个过程,首先接纳了基督新教的各派,然后是与天主教彼此接纳,然后是犹太教与基督宗教彼此接纳。现在则是趋向亚伯拉罕三教彼此接纳。对于印度教、佛教、萨满教等等,也在尝试容纳。不过,支派主义并非把一切宗教混同,而是仍然区分正统的基本信仰,坚守自己认定的真理而不轻言放弃。这样的支派主义不是相对主义,而是既坚持自己对于真理的认知,又承认自己认知可能具有的有限性,承认异见者可能的正确性。这种支派主义,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包括很多华人基督徒,依然是陌生的。在欧美社会,支派主义的成熟带来了更多的宗教自由和社会和谐。宗教自由作为政治规范,已成全球现象。
泰勒的《世俗时代》描述了西方文明中世俗话语如何成为主流话语。在伯格看来,如果把世俗话语认定为唯一话语,甚至要消灭宗教话语,则是陷入世俗主义的原教旨主义陷阱。他认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把现今时代看作多元时代,是世俗话语与多种宗教话语并存的时代,其中世俗话语成为主流话语之一,但不是唯一话语,而是与宗教话语并存。
当世俗性话语被接纳为世俗事务的主导性话语时,这样的社会便是进入了现代。不过,伯格新著进一步指出,现代性并非一种模式。以往人们持有单一模式思维,即把欧洲模式或法国模式等同于现代性。其实,不仅美国不同于欧洲,欧洲各国也各不相同。相同的是现代理性资本主义或市场经济、科学技术、民主自由。但是,世俗性话语与宗教性话语的关系建构各有不同,法国是一种,英国是另一种。法国在一九○五年后确定的是世俗性原则,由世俗政府主导宗教教会,即所谓政主教从。英国则是确定了单一国教。法国模式被作为现代性的标准模式在世界各地得到扩张,到处见到追求现代化的文化精英和政治精英结盟,排斥打压所有宗教。英国模式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得到修复,从国教垄断走向容纳多元宗教的和平相处。不过,英国模式并未得到广泛仿效。
世俗性话语的主导性地位确立之后,仍然会有圣俗疆界争端。比如,有的宗教自比科学,将自己装扮成科学,直至建立所谓科学教派。这种疆域侵吞,在欧美社会得到世俗主义的反抗和法律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极端世俗主义者也不断扩展领地,把宗教当作迷信进行批驳拒斥,剥夺宗教的话语权,建立世俗话语的霸權,把世俗性与现代性等同。伯格坚称,真正的现代性应该是有世俗性话语为主导的宗教多元性。
伯格新著分析了多种宗教共处的五种模式。第一种是罗马式。世俗话语占据统治地位,统治者对待各宗教话语都比较疏离,敬而远之,通过政治礼仪迫使各宗教表达忠诚或者顺服。第二种是印度式。实行种姓隔离,强调印度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明,各个宗教必须尊重其核心地位。第三种是伊斯兰式。穆斯林主导的多种宗教和平并存方式,是以伊斯兰教为主,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顺服其下,成为顺民“齐米”(dhimmi)。齐米不享有穆斯林的平等权利,必须缴纳特别的保护税,但是其内部事务可以自己处理,而财产事务上则与穆斯林基本平等。伯格说,这种齐米制度,使得生活其中的犹太人比生活在拜占庭政教合一之下的犹太人地位要好一些,但是,这远不是现代的人人平等观念。其有限度的自由是给宗教团体的,不是给个人的,个体不能自主改换宗教。第四种是基督教近代模式。主权定教,划地为界,但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去留。这种模式于一六四八年因“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西欧确立。当它被应用到其他地方时,导致了宗教清洗,比如希腊与土耳其曾经互换公民,信奉伊斯兰教的希腊居民移民到土耳其,信奉东正教的土耳其居民迁移到希腊。留在土耳其境内的亚美尼亚人,则遭到了种族屠杀。第五种是基督教现代模式。公民择教,领土之内世俗主政、多元宗教和平并存、公民个人宗教自由选择,包括改换宗教和完全放弃宗教的自由。
伯格新著在开篇和结论中都指出,当今世界所面对的最大的现代性难题是伊斯兰教问题。很多穆斯林学者提出这样的问题:能否做个具有现代性的穆斯林?能否有个现代的伊斯兰教社会?到目前为止,尚无确定的成功答案。欧洲曾经有过宗教与世俗混同不分的中世纪,根本变化来自内部,首先经历了新教改革,随后是多年的暴力冲突和宗教战争,直到冲突各方认识到必须找到更好的方式处理分歧,才会息战、和谈、和平共处。这样说来,人们或许需要极大的耐心等待来自伊斯兰教社会内部的变化。
其实,包括欧美在内的所有社会,当今都正在经历着巨大变化,都正在面对着多元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其中既有宗教的多元化挑战,也有世俗主义的多元化挑战,还有宗教与世俗结构关系的多元化挑战。究竟哪种现代性方式最适合社会的健康发展,并无定论。伯格新著的意义,在于指出“主体驱动的世俗化”的历史发展和未来可能,强调现代性并不意味着放弃宗教性,二性可以甚至必须同时兼具。而且,世俗性与多元宗教的兼具,也有多种模式的结构安排,既有法国式的,也有英国式的,更有美国式的,无须照搬任何单一模式,现代性的祭坛是多种多样的。在笔者看来,宗教社会科学家的任务之一,便是实事求是地考察现代性在不同文明、不同社会的发展轨迹,并且分析不同现代性模式的代价和后果,从而建构更好的社会制度。
(彼得·伯格于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去世,享年88岁。谨以此纪念这位不断思索、勇于否定自我和迎击潮流的宗教社会学家。Peter Berger, The Many Altars of Modernity: Toward a Paradigm for Religion in a Pluralist Age, De Gruyter , 201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