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核要素的探讨

2017-09-13 12:57刘天才
珠江水运 2017年15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

刘天才

摘 要: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航海保障安全。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就海区专用航标设置申请受理审查的要素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航标设置 行政许可 受理审核

目前我国海事部门在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为,保障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航标工作的专业和特殊性,结合南海海区航标工作实际情况,本文就海区航标设置申请受理审查的要素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探讨,有助于海事和航标管理机构做到依法行政,规避行政风险,更好地保障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办理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的法规依据

目前,我国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的办理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3)《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5)《2014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

2.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的受理要素

(1)申请条件审核

①拟设置、撤除的航标属于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设置的专用航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四条)

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2)申请材料审核

经综合《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2014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等文件要求,航标设置申请应包含以下材料:

①设置(新设、撤除、移动、变更)沿海航标申请书(包含预定工期、使用期限内容)(一式二份);

②航标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航标配布图;

③航标设计、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及其影印件;

④航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评估或专家论证报告;

⑤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的测量图纸或清障扫海报告(必要时);

⑥使用土地批文或证件(必要时);

⑦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⑧航标养护方案(必要时);

⑨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应急设标时)。

3.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的审查要素

(1)符合性审查

①航标设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②申请设置航标制式、标体颜色、灯质、形状显示应分别符合GB 4696-1999、GB/T16161-1996、GB 12708-1991、GB24418-2009、GB 15359-1994 等标准要求;

③航标设置位置是否在提供占用水(陆)域批文或证件所标示的红线范围内;

④航标设置方案是否采纳技术评估或专家论证报告;

⑤航标设置审批事宜是否涉及他人重大利益;

(2)合理性审查

①拟设置航标及配步方案是否满足航行安全、经济、便利等要求,是否能符合效能、效益、先进性、标准化原则。

②设置航标是否能够准确标示航道边线、港池边界、航道转向点、危险物。

③沿航道纵向设置的单侧标志间的距离,在标准气象能见度(0.74)条件下,白天是否至少能从一座浮标处看到同一航向上相邻的下一座浮标;夜间是否至少能从一座灯浮标处看到同一航向上相邻的下两座灯浮标的灯光。

④同一航道的浮动助航标志的种类、灯质是否盡可能简单、清晰、易辨认;航道(路)入口、分岔处和转向点的浮动助航标志的种类、灯质应是否与航道(路)上其它浮动助航标志有明显的区别;邻近航道标志灯光节奏是否有区别,以便识别不同航道;在可能情况下邻近航道标志尺寸、外形也应有所区别。

⑤除使用同步闪灯质的航道外,侧面标态灯质是否尽可能按单闪、双闪、三闪有规律配置,转向点处设置标志的灯质是否选用快闪。

⑥背景光干扰严重或相邻航道灯光会引起误认的,灯浮标是否尽可能可采用或部分采用同步闪光。

⑦拟设置的航标是否对周边其它航标效能产生影响,对相邻沿海航标的形状、颜色、光亮等相混淆,是否与相连接的航道的助航标志连接连贯,航道连接处是否恰当使用推荐标志。

(3)技术性审查

①航标配备的锚链及系锭系统是否满足要求。

IALA关于通用系碇用具设计的建议:50米水深以内选择锚链长度为水深的3倍;另外狭窄的疏浚航道可使用回旋半径较小的浮动助航标志,可以采用加大沉石,适当减少锚链长度。

②供航标灯器及设备使用的能源系统是否满足要求。

建议使用以下计算公式:

灯器每日耗电量(S)=L/(L+D)×I×H×f

太阳能板每日平均输出功率(PC)=(S×v)÷h×f2

所需配置太阳能瓦数(W)=PC÷β

连续15天阴雨蓄电池容量要求(QA)=(S×M)÷(ηD×DOD)×﹠

③导标设计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A.导标标身宽度

标身(标牌)的初显宽度计算:Bc=0.00029Dm

BC—标身(标牌)的初显宽度(m);

Dm—观察距离(m),观察者至观测目标的距离;

B.标身(标牌)的显形宽度计算:Bx=0.00029Dm/c

Bx—标身(标牌)的显形宽度(m);

Dm—观察距离(m),观察者至观测目标的距离;endprint

C—显形系数,三角形取0.6,塔形标身或矩形标牌取0.5,方形、体和圆形标牌取0.4。

C.导标标顶垂直张角

使用段的任何部位处观察时,前后桥标顶垂直张角在2°至14°之间;重要观测部位垂直张角3°至4°最为有利。

D.导标使用段各观测点灵敏度,

E.导标轴线真方位是否考虑子午线收敛角度

测量学中给出的近似公式:γ=sinB.L

B为计算点纬度

L为计算点经度与计算点所在投影带中央子午线经度之经差

根据γ=sinB.L的近似计算公式,南海海区坐标点子午线收敛角所处的区间为:

20°< B < 24°

0.34 < sinB < 0.41

0 ≤ L ≤ 1.5

0 °< sinB.L <0.65 °

0 °< γ <0.65 °

F.航标设置位置与航道边线位置、航道底边线的关系是否得当。

航标其设置位置应根据浮标结构特性和船舶通航要求、航道尺寸、航道底質、航道两侧边坡、风浪流条件和航道维护疏浚要求来确定,通常在航道底边线外20-50米为宜。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但航槽边坡较陡并为岩石底质时,浮动标志应设置在航道底边界线上。

G.自然航道两侧的侧面标志,应尽可能直线布设;航道转向处,应采用小角度转向;转向角小于30°,按曲率半径为5-7倍最大通航船船长设置转向标志;转向角大于30°时,按曲率半径为7-10倍最大通航船船长设置转向标志。

4.结束语

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是海区航标管理部门的一项核心业务工作,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要求的知识面比较宽、专业性非常强。海区航标管理部门进行公用航标规划和建设时同样也想考虑以上审核要素,确保公用航标规划和建设方案的最优。航标设置是否合理、合规、经济和高效,直接体现了海区航标管理部门的履职能力水平。同时,海区航标管理部门及其具体受理、审核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海区航标设置行政许可存在的行政风险,这要求相关人员要提高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慎之又慎,准确把握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的要素,做到依法依规行政,既有效保障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保障航海用户的通航安全。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4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2014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5年5月29日.

[3]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1996年12月25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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