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宜居:幸福像花儿开放

2017-09-12 12:32京易
新天地 2017年9期
关键词:宜居居家老化

京易

想要幸福养老,选择一座什么样的城市很重要。而选择什么样的社区,更关乎每一天的美好。像杭州这样的宜居城市,自然需要无数个宜居社区来组成。

适老化电梯:代建租用解难题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诸多关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则正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根据“9064”的养老发展方向,90%的老年人将会在家中安度晚年。据统计,每年会有至少25%的60岁以上老人发生一次跌倒事件,而三分之二以上的跌倒事件是在家中出现。

“以后下趟5楼,再不会气喘吁吁了。”随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2号楼2单元的电梯正式投入使用,楼里不少老人再也不用为上下楼犯难了,搭乘电梯“叮”一声便能到达。

为老旧小区楼房加装电梯,一直是老年宜居环境改造的一道难题。去年8月,《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城六区选出24个试点加装电梯,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一开始,有的老年居民对安装电梯的噪音、采光有疑虑,不过随着居委会、楼门长、热心居民对有疑虑的住户一一入户做思想工作,很快达成了统一意见。

尤其特别是,北京的适老化电梯改造采用了“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代建租用”模式,居民按月支付租金,电梯公司对于居民缴纳租金还给予了一定的优惠。

适老化改造:入户评估消隐患

针对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不仅仅是为老旧小区加装适老化电梯这一项,在山东省青岛市,一项针对老年人居室改造的项目已经启动。据悉,青岛首个老年人家庭宜居改造评估试点项目,在敦化路街道伊春路社区拉开帷幕。评估员为该市30户70岁以上有固定居所的低收入家庭老人,进行专业的身心健康评估和居家环境评估。“老年人身心健康评估”,是评估员通过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这四项指标的评估,得出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在此基础上,评估员进一步评估老人家庭实际情况、老人及家属意愿,结合服务提供方的实际情况做出照护需求的评估,并提供相应建议。而“居家环境评估”则是从老年人家庭环境适宜度、活动保护风险、安全隐患风险、器具辅助等纵向维度,再从卫生间、卧室、厨房、客厅、走道等空间横向维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估。再结合身心健康和居家环境的评定,综合考量老人在家中的风险状况,并以此为根据,为老年人提供多样精准的居家养老服务,消除了许多老人居家养老中的安全隐患。

社区精神慰藉:打动老人心

除了硬件设施的建设,老年宜居更看中有底蕴、有温情、有活力、懂包容的软实力的打造。早在2012年,杭州市启动“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一年多的时间里,打造老年宜居社区的风潮席卷杭城。各家社区都在从方方面面着手,为老人打造更安全、更便利、更舒适和更有共享性的生活环境。2013年,杭州市命名100个首届市级“老年宜居社区”。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清波门社区位于吴山脚下,西湖之滨,但是空间局限、设施老化,空巢老人多。老社区要怎样让老人住得舒心,让儿女也能放心?首先要保障的问题,一是安全,二是卫生。社区民警组织起一支流动放映队,到了巡回放电影时,放映前就能宣传防盗、防骗的内容,大家听得津津有味。至于卫生问题,清波门社区也经验足,其中还不乏老居民的智慧。社区拍了两部以垃圾分类为题材的微电影《举手之美》,演员就是大家熟悉的王伯伯、兰奶奶。还和老年越剧团合作,创作了越剧版的《戏唱垃圾分类》,让大家边唱边记。社区环境好了,老人自然留住了。但留住了他们,就不能让他们孤寂。很多社区都有陪伴空巢老人的志愿者,清波门社区的志愿者有些特殊——他们是来自附近军营的“兵儿子”。 “兵儿子”会帮“兵妈妈”做家务,陪“兵妈妈”游西湖。而“兵妈妈”也用心照顾着这些离家在外的孩子。

杭州华中社区针对社区里外地老人多的特点,创建了“新杭爸杭妈”社区融入项目,举办了不少活动。很多老人是先认识老乡,再由老乡带着,走进本地人的圈子。也有些是因为共同的爱好,突破了地域,走到一起。

从理念到入法:老年宜居被认同

近日公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住房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住房条件亟须大力改善。过半的(54.5%)城镇老年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农村老年人自报住房存在问题的比例(63.2%)更高。在城乡老年人反映的住房问题中,排名前三项的分别是:没有呼叫 / 报警设施、没有扶手以及光线昏暗。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宜居环境需求与现有居住环境不适老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宜居的住房和社区生活环境是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必要基础。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的理念。2009年,我国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老年友好新理念的基础上,在全国7个省市15个城市开展了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

2012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写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增加了“宜居环境”一章,成为修法的最大亮点。在2016年10月,由全国老龄办、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成,加强“住、行、医、养”等硬件设施环境的优化,提升新建住房的适老化水平,推动老旧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改善社区环境的适老化状况。这是新修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宜居环境"专章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提出理念,到开展试点,再到入法,只用了短短3年時间,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可以说是我国老龄工作的重大理念和实践创新的成果。 (责编:孙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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