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发展探究

2017-09-09 04:33史乾坤
中国市场 2017年26期
关键词:发展展望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档期、前期政策消化期、新的政策探索期“四期交叉”的阶段。拉动中国经济“三驾马车”的出口及投资洪荒之力不在时,我国政府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刺激国民消费来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这提供了绝佳的机遇,促使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消费金融开始进入发展的黄金期,而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思维、产品服务方式不断进步发展,为消费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将互联网技术与消费金融相结合的一个新兴领域便是互联网消费金融。文章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基本概念和产生背景出发,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结合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运行结构,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未来发展前景。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发展展望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6046

1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及发展背景

11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

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完美融合。

消费金融是金融学和经济学比较新颖的研究领域。国内的大多数学者认为,消费金融不单为个人消费行为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因为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储蓄与投资、消费、资产配置、理财等问题对于个人消费行为会同时牵涉到,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涉及消费、金融与场景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面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金融服务,本质还是消费金融,是传统消费金融活动各环节的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相较于传统的消费金融,其效率大大提升。

12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背景

121政策推动

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行业,大力支持、鼓励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2015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边界和分类监管,《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不断完善的政策引导、监管支持为消费金融业的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2市场发展机遇

我国消费信贷增长迅速,需求巨大,但个人消费信贷占整体信贷的比重不足20%,远低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50%。互联网消费金融能利用自身優势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与效率,突破传统消费金融环境下的发展瓶颈。据银监会预测,若2016—2019年中国的消费信贷规模复合增长率持续保持在195%以上,2019年的消费信贷余额预计将高达38万亿元。随着不断推进消费链条各个环节的互联网化进程,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空间巨大。

123收入与技术的支撑

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进步大力推动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其创新速度和效率。截至2016年末,中国网民规模高达73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的38%,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创造了平台支撑、场景体验。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238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其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十分有利于消费金融的发展,而“80后”“90后”的消费观念和接受能力也加大了“互联网+”与消费金融的融合力度。

2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概述

21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广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依托互联网向家庭或个人提供的基于消费的理财与储蓄、支付与借贷及管理风险等的金融服务活动,主要业务包括互联网理财、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贷款等三类。狭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单是指基于消费需求的互联网贷款,起步于2013年,主要有互联网小额贷款、P2P网络借贷,服务于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金融活动。2014年2月京东最先推出了使用自有资金的“京东白条”,为京东商城提供3-24个月分期付款或30天最长免息的延后付款。2014年7月天猫紧跟着推出了“天猫分期购”,利用巨大的流量入口将贷款限定在自身商城的消费客户群,渠道非常畅通。成立于2015年1月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定位于个人消费者作为自身的服务重点。2016年8月蚂蚁“花呗”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在上交所挂牌,用户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购物体验。

由下图可知: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迅速,从2011年的6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3564亿元,其中2015年呈爆发式增长,同比增长118624%,2016年将近突破1万亿元,按照增长速度的相对平滑估计,2019年总交易规模高达7万亿元,前景广阔;计算其渗透率从2011年的01%上升为2016年的87%,表明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潜力巨大,速度惊人,与消费场景很好地融合,结合线下实体店、线上电商,显著提高了用户渗透率与转化率。

22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分析

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包括电商主体、P2P主体、持牌消费金融主体、银行主体。从服务模式、审批模式、客户覆盖及资金来源上看四类不同主体有着各自的特色、差异。

2011—2019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及渗透率图

第一,银行主体。银行的服务模式相对简单,消费者在银行申请消费贷款,银行审核并发放,得到资金后购买产品或服务。基于自身银行业务,拥有稳定的潜在用户、成熟的审批模式及征信,而效率比较低,审批要求严格,周期较长。如中银、北银消费金融。

第二,电商主体。其服务模式依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基于开放电商平台商户及自营的商品,提供分期购物服务。通过自身支付业务与大数据分析,覆盖大量的客户,参考客户消费记录完成审批,并推进征信业务。股东资金是其资金来源,自身拥有雄厚实力。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

第三,P2P主体。客户群体面向白领、大学生、固定收入的阶层,消费场景涵盖线下、线上。绝对的客户数量较小,用户覆盖针对性强。初级的征信模式,互联网化的风控制度更有效率。资金来源是传统金融机构、自身、P2P理财客户,属于新兴模式。如趣分期、宜人贷。endprint

第四,消费金融公司主体。其服务模式依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基于开放电商平台商户及自营的商品,提供分期购物服务。客户的覆盖群体较小,业务模式接受度不高,比银行审批程序更有效率,略高的风险容忍度。资金来源是金融机构间拆借、股东的资金。如海尔、苏宁消费金融。

23互联网消费金融运行结构特征

互联网消费金融不是“互联网+”与消费金融的简单相加,在运作过程中会有效利用大数据和规则风控模型,充分融合互联网的优势,一般也会涉及多个企业进行合作共赢,放贷是其中心业务,互联网化是大势所趋,消费是目的。安全、迅速、高效、快捷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面向全场景的消费金融服务,能真正做到为客户提供上好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用户体验,运行结构特征如下。

231消费场景依托创新

整个消费场景实现依靠大数据征信公司、网上销售平台共同参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其提供保障。艾瑞咨询调研数据显示,从2007年起,车、房贷及信用卡以外的消费贷款需求慢慢增强,预计到2017年短期贷款比重将从95%增加到325%,周期向短期贷款转移,将不断出现新型的消费金融场景,显示出互联化、碎片化的形态,物流、线下现金流、信息流逐渐移到线上,打破了线下、线上的分界。消费场景从实体渠道转向互联网化,获客渠道、用户沟通、用户维护、用户体验和支付渠道等借助于社交网络、移动互联、大数据应用正在逐步地互联网化。

232支付方式、具体支付对象创新

一般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依靠平台进行资金回款、放贷,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效率;支付对象中,可以直接支付给服务、产品提供商及消费者。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基于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场景下,客户还款、消费支付、贷款发放等功能全部满足了客户动动手指即能完成,真正满足了客户简单、迅速、便捷的需求;只要客户能上网,就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消费金融服务,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综合服务,抓住最真实迫切的客户需求,推动急速、循环贷款等。

233资金渠道创新

有的经过P2P等理财平台进行融资后进行放贷,例如P2P平台消费金融模式,有的以小贷公司的资金或者自有资金进行放贷,例如大型电商京东、淘宝、唯品会的自有资金或者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等。总之,资金渠道更加广泛,以线上为主。

234服务范围、授信方式创新

旅游、健康、平常消费等期限短、价值較低的商品也逐步变成其服务对象,商家合作更加广泛。除了参考借鉴传统的审批方式外,基于现代化的大数据及信息技术获取用户群的历史交易频率、交易金额等来具体征信授信决定是否放贷。另外,“80后”“90后”“00后”是彻底的互联网者,网上消费需求与日俱增,须重视其消费体验和需求缺口,推动产品创新。

3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困境

31互联网征信体系成为发展瓶颈

传统征信业务在中国的发展仍旧不健全,截至2015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7462万人,央行征信系统共收录了88亿自然人,其中留有信贷记录的仅为38亿人,可形成完整的个人征信报告、评出个人信用分数的仅为275亿人,这意味着全国约有74%的人的信贷记录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涉及,无法形成个人征信报告、得出个人信用评分的约有80%,征信问题成为发展瓶颈。互联网征信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发展时间不长,发展中出现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互联网征信对用户信息进行采集的时候会在一定程度上侵害用户隐私,损害其利益,跨平台的信用数据合作机制不完善,各个平台的优势不能互补,数据共享机制没有形成,互联网征信评估统一标准缺乏,阻碍行业稳健发展。

32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防范仍需加强

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必须考虑面临的欺诈风险,其业务流程、商业模式都要进行全面风险管理。金融犯罪第一位首先是信用卡诈骗犯罪,市场上可能存在诈骗团伙冒用、盗取他人的身份账户套现。当然,也需要防范法律、政策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迅速,但只有少许法规、条例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与管理做了要求,延迟了市场领域的拓展,制约了产品、服务的创新,消费金融公司也面临着内外部风险,如提供无担保抵押贷款、用户风险评估信息不对称,技术、互联网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等,金融市场的波动、有效监管不到位、行业风险等都会冲击处于发展初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

33消费者消费观念仍较落后,行业普及率不高

我国现在消费主体和中坚力量还都秉持着储蓄、消费、再储蓄的心理,有钱就存起来、量入为出等比较传统的消费理念还在左右着很多中国人的思想,造成内需不足和长期不降的高储蓄率,消费意识有待改善。个人消费贷款中汽车、住房信贷占比超过了80%,而对于较小物件消费品的消费贷款明显不足。用户仍以年轻上班族和学生为主,互联网消费金融观念尚未深入人心。行业目标客户大多位于城镇,很少涉及农村用户,覆盖面小,消费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和释放,基于普惠金融的理念,着力发展农村金融势在必行,不仅关注年轻人和大学生等城镇消费用户,也要更多开拓农村市场,普及全民互联网消费金融理念,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4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建言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41创新建言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征信体系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商业模式创新不足、资金来源单一、尚未普及深入人心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理念,信用记录缺乏、资历造假、较低收入人群等会纳入服务对象,面临的整体风险会慢慢加大。又如,多元化发展的市场主体和各种创新产品、服务的不断推出,无疑将带来消费金融市场新的监管问题。必须加大创新应对困境,敢于探索打破瓶颈。

411创新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监管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势不可当,存在着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及其他一系列平台机构,按照主体、产品业务划分,可分成许多小类,每一分类有自己独特的运营模式、功能、市场和特色,必须实行功能化、差异化的监管,保证监管的全方位、全层次,利于满足互联网消费金融多元化发展的各种要求,也要充分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与技术,形成更加完善的消费金融市场监管体系。这种监管模式能起到保证监管到位和消费金融创新的作用。endprint

412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十分迅猛,正在普惠金融目标下重塑商业模式,不断向垂直化、細分化的普惠金融发展,线下线上结合的O2O是其重要发展的方向,市场发展相当广阔。而产品、服务也要不断地创新才能适应并推动经济新常态,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吸引用户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产品服务创新要立足自身优势,以用户为中心,贴近用户需求,创新产品设计、技术、模式、服务流程等,将服务、产品顺畅全面地嵌入客户的各种消费场景中,打造完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生态圈。

413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环境

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征信系统制约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速度。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覆盖人群较少,将互联网数据纳入征信系统,能大大提高征信服务的质量;信息共享能有效减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传统金融机构在征信方面的合作,也要着力推动个人征信能力的建设,还要重视跨平台的客户信用数据合作和保护客户隐私,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全速前进。

42未来发展趋势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关键是低成本、大体量、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用户体验占有重要地位,门槛低是显著特色,连接化、场景化的消费模式逐渐显现。

421互联网程度的不断加深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日益渗入全行业,涵盖消费金融在内的我国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已是发展必然。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分为服务模式、风险管理模式、产品的互联网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要大力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渠道。在互联网消费中,通过大数据技术等记录消费者的历史资金与交易信息,十分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及提高管理水平。

422互联网消费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

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中的信用违约问题时有发生,信用中介机构正在悄然兴起。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电商平台)因其掌握大量的客户数据信息,开始自己建设信用体系,如支付宝旗下的拉卡拉、腾讯与芝麻信用等,全社会将来的互联网金融数据会快速整合,打破固化僵硬的数据壁垒。信用体系的完善是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重心。

423大数据广泛应用与行业的垂直化发展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必定是大数据化,用于客户、市场洞察与企业运营,运用大数据预测客户消费行为,提高客户的转化效率,控制风险创新产品与服务,挖掘新的利润空间;垂直化涵盖用户、行业垂直化,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要深入了解汽车、旅游等各个细分领域的行业结构与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消费水平,引导其消费合适的产品,行业前景无限。

424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产品的不断创新、探索发展

不断探索、创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线上线下结合、纯线上两种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进步。淘宝、京东商城等电商采用的是纯线上模式,根据自己平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直接进行信用评级、放贷,与客户直接交流、沟通。P2P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但其展开线下征信运营成本高,未来移动互联网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模式是大势所趋,进而带动金融市场的监管功能化、差异化发展,也以相关法律体系、信用环境的完善作为前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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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史乾坤(1994—),男,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研究方向:商业银行与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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