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部署,举全省之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开创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工作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围绕搭建教育综合改革主体框架的阶段性目标,统筹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举措的落实,共规划启动90项改革任务,目前已完成78项;形成制度成果82个(另有6项试点探索类、推动落实类改革任务已形成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有12项任务需衔接中央部署落实推进,并形成相关改革成果。
(一)落实部署谋规划,把握改革“方向盘”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对齐、在行动上对标,做到党中央关于改革的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积极推动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改革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出台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二是印发实施《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优化教育结构”“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4个方面的改革目标、重点内容、重要举措、实施路径。三是编制实施《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教育部分)》,并制定《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每一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
(二)加强领导建机制,筑牢改革“奠基石”
建立组织领导、协调联络、方案审核、文件备案、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督察督办、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改革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改革决策机制。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方案;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教育厅党组会以及其他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等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分析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3年多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审议教育领域改革议题7项,审议通过改革成果文件6个;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成果文件。二是建立“双轮”领导协调机制。由省委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共同领导全省教育改革工作,并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专门成立教育体制改革小组,确保制约教育改革的相关政策及时落实、相关问题及时协调。三是建立问计于专家的改革咨询机制。充分发挥省教育咨询委员会作用,对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方案制定和试点项目实施进行调研、论证、评估,每年召开年度会议并开展专项调研。充分发挥教育部赴滇西挂职干部队伍智力优势,累计委托开展教育改革和发展课题研究45项。
(三)落实主体分责任,打造改革“主力军”
织密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责任网,构建责任明晰、分兵把守、全程跟踪、逐级加压的改革推进格局,以责任到位推动落实到位,扎实稳妥走出“最先一公里”。一是建立改革台账落实机制。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台账(教育部分)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改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按季度通报改革台账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二是落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和“一把手”主要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取得实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改革组织领导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强化各级改革主体责任,明确州、市及高校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组建覆盖州市、高校和成员单位的改革工作队伍,建立“云南教育體制改革项目跟踪管理平台”,并利用改革联络员QQ群、微信群,及时交流和研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突出重点抓关键,啃下改革“硬骨头”
围绕中央改革部署,把握正确改革方向,立足打基础谋长远,扭住“人”“财”“治”3个改革重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一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方面的文件,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教职工获准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016年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全覆盖。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实施方案,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州(市)、县(市、区)、学校五级培训项目,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二是着力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出台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等,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实现生均教育经费可携带,建立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提高高校生均经费预算拨款标准,全省高校本科生达到12 000元/生·年,省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2017年也将同步达到12 000元/生·年。三是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在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充分发挥高校、研究机构、学会、协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在保障核心工作由督导部门具体执行的基础上,其他非核心的工作逐渐向管办评分离的方向发展。建立“云南教育决策咨询智库”,通过动态监测云南教育发展情势,持续优化设计云南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与进程,探索科学的教育决策支持模式。
(五)强化督察促落实,凸显改革“含金量”
一是建立督察考评工作机制,实施分级督察、专项督察、定期督察、对账督察等方式,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全面改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等重大项目的督办督察,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重大改革事项纳入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或专项小组重点督察事项,确保改革政策在州市落地见效。组织完成教育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责成各州市、高校对近年来出台的30余项重大教育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的重要作用,以强有力的督察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不断提高改革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通过督察整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破解择校难、加强中高考衔接等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endprint
二、工作成效
(一)试点示范取得新成效
一是“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六个统筹”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被写入《云南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教育统筹权的实施意见》。二是11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专项试点项目经验得到推广,如在积极“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方面,昆明形成“名园办民园、管办分离”的城市办园模式,玉溪探索形成 “洛河模式”“杨广模式”“新平模式”“华宁模式”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省级层面“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的举措也产生了良好的政策示范和引导激励效应,颁布施行《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省级专项资金带动昆明、曲靖、红河等8个州市对应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近5 000万元。
(二)关键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印发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等文件,组织开展高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六大工程”等活动和项目,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二是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等,在全省8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实行乡村教师“500+X”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三是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引领,优化教育体系和人才成长通道。积极推进“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考改革,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等,启动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推行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改革,实行“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四是以依法治教为抓手,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省教育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省公办高校实现“一校一章程”格局。率先出台民办教育条例,民办本科高校学费由原来的“一校一费”收费模式改革为分学科制定统一学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评估。
(三)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呈现新局面
一是學前教育继续向普及化、优质化方向迈进。学前教育条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正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形成公办、民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名园带民园、名园办分园等多元化办园格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37.43%提升到2016年的68.27%。二是义务教育实现由普及发展向均衡发展的转变。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五华区等52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获国家认定,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5%。三是普通高中向特色化、多样化发展转型。全省共创建50所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验学校,一级完中增加26所达到133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65%提升到2016年的82.6%。四是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组建行业指导委员会27个,全省职教集团达37个。2016年启动贷款300亿元用于构建服务于云南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构建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是高等教育实现从注重外延规模扩张向注重内涵特色发展转变。起草《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完成高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设计和具体实施,高等学校数由2010年的63所增加到2016年的74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2%提升到32.6%。六是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云南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基地被正式列为国家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单位,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校368所,双语教学扎实推进。七是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省级专项资金额度增至7 000万元,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由核准备案制改革为学校自主定价,民办学校数从2010年的3 220所增加到2016年的4 863所,在校学生从79.37万人增加到142.99万人。八是特殊教育加速发展。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4.7%。九是新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云南开放大学挂牌成立,《云南省开展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印发,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不断推进。
(四)州市和高校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
各州市和高校均已完成综合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综合改革呈现出上下联动、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如昆明市围绕《昆明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配套出台14个实施方案或文件,实施“政府+社会”办园模式、小升初招生“电脑摇号”“名校融校”工程等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昭通市出台《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昭通市“教育兴昭”战略实施方案》等重大政策,实现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机制等十大突破;曲靖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构建现代教育体系、打造现代教育强市”的发展定位,首个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玉溪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育模式的支撑和带动作用,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云南大学围绕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人事制度、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资源配置等领域推进综合改革,学院制改革在全国产生较好影响;昆明理工大学制定并实施《昆明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等7个方面40个专项改革任务,学校工程学和材料科学两个学科相继进入ESI国际排名1%行列。昆明医科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各具特色的医药相关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国家批准成立。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被遴选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通过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格局、新亮点、新突破。endprint
三、制度成果
(一)初步形成省级政府教育综合统筹的工作机制
结合云南省实际,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应抓好6个方面的内容,即:统筹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统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优化教育发展路径;统筹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教育辐射中心建设。“六个统筹”的理念已被写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教改办〔2014〕1号)、《云南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教育统筹权的实施意见》(云科教发〔2016〕1号)。
(二)探索形成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2010年底,云南承担了“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通过这项改革,完成了对昆明、楚雄、文山3个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建立具有云南特色的州、县、乡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9月2日,《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先后制定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和对乡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指导意见,形成省督导评估市级政府、市督导评估县级政府、县督导评估乡级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体系和《云南省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暂行办法》。同时,全省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推进督学工作常态化;探索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专项督导制度、督导整改制度、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度等,基本实现教育督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全覆盖。
(三)探索建立民办教育良性发展制度环境
2012年颁布实施《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为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地根据省级的法律规章,陆续制定实施本地管理办法,如昆明市率先颁布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曲靖市印发实施《曲靖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一是核定2个副厅级、3个正处级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专用于配置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全省20所民办高校党组织逐步建立和健全,政治核心作用逐渐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二是在全省有一定规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建立基层党组织,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原则,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实施“六大工程”加强高校党建学风建设
2014年,云南省通过实施“六大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为维护高校稳定、促进高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努力做到“七个融入”,做好“八项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推进实践教学模式创新。三是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实施高等学校网络舆情引导工程,建立协调联动、网络舆情引导和网络舆情监测三项机制。四是围绕育人中心工作,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程,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格局。五是围绕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实施维护高校和谐稳定工程,建立健全维护高校稳定长效机制。六是围绕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深入实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培育一批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云南精神。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