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

2017-09-07 14:59刘蒙欢
商场现代化 2017年14期
关键词:完善一带一路创新

刘蒙欢

摘 要:“一带一路”战略是推进亚洲经贸合作的必要手段,是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创南南合作新局面的有效方法,是我国应对世界经济严峻挑战的重要环节。“一带一路”战略对国际经济规则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确保国际经济规则的适宜性,更好地规避和解决国际贸易问题、能源争端等问题,推进世界经济稳步发展的步伐,本文就“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问题展开探索。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规则;完善;创新

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均加快了我国与周边国家构建经贸合作区域的步伐,而“一带一路”战略则是完善国际合作框架,实现亚太经济繁荣的必要一环。在“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下,逐渐形成了以中国为主导,引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建立良好經贸合作,谋求稳步发展的世界经济合作体系。但是,“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经济规则的不适宜问题日益凸显,可见我国若想有效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发挥巨大作用,就务必要深入分析国际经济规则存在的不足,掀起一场完善和创新国际经济规则的热潮。

一、“一带一路”战略对国际经济的产生的冲击

1.在理论层面对国际经济规则做出革新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对亚太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一带一路”战略是促使中国及发展中国家提升综合实力,重塑世界经济合作框架的重要内容。可是“一带一路”战略与世界经济规则之间却存在不适宜的问题,传统的世界经济规则已无法满足当代经济的发展,若再不完善和创新世界经济规则“一带一路”战略在落实过程中定然会遭遇新的挑战。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化落实,发展中国家得以在世界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活动中获得了发言权,这就要求亚洲经济体国家就世界经济规则完善与创新问题展开探索,促使世界经济体系趋向于自由化、平等化、法制化。换言而之,国际经济市场应当包容各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多样化,逐渐向自由开放的方向发展。而世界银行要在“自由至上”市场规则理念上再度创新,制定以“开放平等”为主导的国际经济规则。《亚投行协定》曾规定“亚投行决策机制不具备一票否决权。”这就表明国际经济规则还未认识到平等自由的重要性,亚洲诸多经济体国家还未能享受平等决策的权益,而这对“一带一路”的落实、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而言均具有消极影响。

2.在内容层面对国际经济规则进行扩充

“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要求国际经济体制在理论层面做出突破与创新;另一方面还在内容方面对国际经济的完善问题指明了方向。而长久以来困扰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问题、世界金融问题、能源争端等也表明了现行的世界经济规则存在多重弊端。出台全新的国际经济体系则局限,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第一,为加快自贸区协定与投资协定的融合步伐,应大力构建区域内贸易区。第二,为帮助各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应提升多方经济合作机制的科学性。第三,为尽量规避国际经济规则碎片化问题,应不断推进跨区域贸易活动。第四,为击碎国际经济法规则的金融屏障,应集中力量构建多边合作体系。国际经济规则唯有大力完善贸易、金融、合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则内容,才可体现科学性、合理性。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创新与完善

1.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合作机制

国际经济规则中基础设施合作机制与我国大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并不匹配。换言而之,现行的基础设施合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它不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它不利于亚太经济区的发展。而区域合作平台的构建问题则直接致使“一带一路”战略遭遇瓶颈。近年来,我国为规避国际经济“碎片化”问题,我国先后通过签署《中蒙俄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政府间协定(草案)》等合作协定,促使我国区域经济合作趋向于法制化,为我国经济合作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是让我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平稳运行的有效手段。但是,自从“一带一路”战略落实以来,我国虽然已经同周边国家开展经贸活动,开创了亚洲经贸合作的新局面,促使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经济地位得以提高。可现行的基础设施合作机制显露出了不足,法制化问题尤为凸显。很明显,法治化建设是国家经济规则中基础设施合作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而欧亚经济联盟圈也应缺乏有效的法律条例而存在问题。这就表明世界各国均需重视基础设施合作机制欠缺法制化管理的问题,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区域经济合作及跨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健全能源合作机制

能源争端是当前国际纷争中的代表问题,多变能源抵制问题对世界经济持续发展产生了一定了冲击。总的来说,当前能源合作机制存在法制化问题,未能实现平等合作原则。国际能源署所制定的能源规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能认识到巴西、南非等国家的特殊性,也没有考虑到构建能源依赖纽带的必要性的重要性,同时能源合作机制还没有实现法制化,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真正解决各国能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可见建立健全能源机制是缓解能源争端的最佳方案,这就再次证明了重塑国际经济规则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近几年,我国也为建立健全能源合作机制问题做出了大胆实践。首先,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能源合作协定,通过制定适宜的法规来巩固双方的能源贸易合作,促使能源贸易合作朝着正规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其次,我国加入了能源宪章组织,就当前国际能源贸易合作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对提高能源贸易合作平等化、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等具有积极意义。总的来说,“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让能源合作机制问题不断恶化,能源合作机制法治化建设刻不容缓,而平等、自由应当成为完善能源合作机制的宗旨。

3.调整补充国际投资规则

国际投资规则的科学性及法制化直接决定了国际投资的规范性。近年来,我国成功签署了多份对外投资协定,但是却一直未能解决国际投资规则法制化薄弱问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周边投资环境发生了改变,但是却依旧在沿用传统的投资制度,未能意识到现行的投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投资环境的需求。我国就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问题也展开了不懈的探究,自从2013年以来,我国坚持顶着“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的压力研究和扩充国际投资规则,致力于制定一份符合内部国情、适应外部投资环境的特色投资规则。我国认为“一带一路”战略形成了以中国为主导者,以周边发展中国家为主力军的经贸合作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内部国情不一,国家投资环境各异,因此这就造成了国际投资环境的复杂性,这也直接增加了投资风险爆发的可能性。为了能够有效的预测和规避投资风险,保证“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化落实,促使亚太经济合作稳步运行,急需调整现行的国际投资规则,以维护经济安全为目标,研讨制定“安全例外”条款,进一步观察国际投资环境变动规律,细致研究区域贸易合作机制,对滥用仲裁庭扩大解释规则等错误手段提出明令禁止,就“武装冲突”、“爆发战争”等紧急情况下双方贸易运行计划做出设想与协定。

4.合理制定争端解决规则

无政府状态乃国际政治的基础,可见争端解决规则在维系各国关系方面意义非凡,这也体现了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这也为我国提出了考验,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制定合理的争端解决规则是我国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应当合理分析现行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及ICSID投资仲裁机制,结合我国现状,合理选择。第一,贸易争端是无可避免的,我国可通过借助WTO争端解决机制,有效缓解贸易争端问题。首先,要认识到大部分“一带一路”周边国家都是WTO成员国,因此“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认同度较高。其次,虽然“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具有复杂些,有些是欧盟成员国,有些还未加入WTO,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以谋求国家利益为原则,这同各国理念不谋而合,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可行性较高。当然在运行过程中,我国还需意识到一小部分国家存在抵触心理,应灵活调整相关条例,争取获得“一线一路”周边国家的认同。

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运行ICSID投资仲裁机制,解决抵触问题,通过外交的深入,法律条例的补充,促使各国相信信任,以调停、斡旋等手段,以构建仲裁机制的方法,有效解决“一带一路”贸易争端问题。

三、结语

我国应当不断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经贸合作体系,带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开辟一席之地。与此同时,我国还需认识到国际经济规则无法满足“一带一路”战略的需求,从理论层面到内容层面做出完善与创新,并在基础设施合作机制、能源机制、国际投资规则、争端解决规则等方面展开探索,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提升国际经济规则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王淑敏.地缘政治视阈下的中国海外投资准入国民待遇保护--基于“冰岛拒绝中坤集团投资案”的法律思考[J].法商研究,2012,(6).

[2]徐崇利.晚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实践之批判:“全球治理”理论的引入[J].法学家,2010,(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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