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诈”骗局中,虽然操盘者颇费心机地构建了介绍人、借款人、委托卖房代理人、买房人等多个合法化环节,但多个案子中的关键人屡有重合,高度关联。更可疑的是,一个案件的资金流水显示,整个流程不过是一笔钱在同一伙人之间倒腾操作,而老人则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房子。
南方周末记者 李在磊 发自北京
南方周末实习生 游晓丹 杨滢玮
约两年前,北京数十位老人参加了所谓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后,失去了自家房子,并背负上巨额债务。老人们在高达百分之十几的月息的诱惑下,把房产进行抵押借贷,签署借款以及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最终,房子被低价出售(详见2017年8月10日南方周末《房“诈”》)。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报道。骗局曝光后,针对公证处涉嫌违规办理“以房养老”公证问题,北京市司法局也对相关公证处等进行了专项排查。8月中旬,北京方正公证处等因此停业整顿,有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此后,南方周末记者跟踪调查发现,在整个骗局中,理财项目介绍人、放债方、买卖委托代理人,至最终的购房者,多个案子中的关键人屡有重合,高度关联。更可疑的是,用于买卖房屋的资金在他们之间循环往来,形成一个闭环。
2017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四起“套路贷”犯罪案件,并表示,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是“套路贷”的五大特征。
对比多起“房诈”骗局中的手法,与这几项特征基本吻合。
不同环节,同一拨人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理财项目介绍人为广艳彬的老人有六十多户,其中至少50户涉及房产纠纷。
张培是一名房“诈”骗局的受害老人。2015年4月初,她经广艳彬推荐劝说,决定用自家房产的房产证抵押贷款,投资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双方约定,广艳彬每月向张培兑现15%收益,其中3.5%是需要交付债主的利息,剩下的11.5%则是返还给投资人的项目分红。
经广艳彬介绍,一位名叫杨劲松的男子答应借款给张培。2015年4月15日,杨劲松带着张培在公证处签署了三份法律文书。第一份文书是借款合同,约定张培向乙方借款160万元,月息1.78%,借款期限为1个月,如逾期不还,则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合同上署名的放款人为张宇。
另两份文件是委托协议,其内容为,“因为事务繁忙”,张培委托杜智健、陈峙磊代为办理查询、签署房产抵押、解押等手续,以及代为出售房产并代收房款事项。张培称,直到此时,她并不认识杜、陈二人。
4月15日当天,协议签署完毕后,张宇向张培账户打款160万元,随即张培又被要求将款项打给广艳彬。张培称,2015年5月起,她以现金方式按3.5%的利率,每月向张宇支付利息5.6万元,共计50.4万元。但这笔账,张宇、杨劲松并不承认。
张培称,在此期间,广艳彬向她返还的“项目收益”,仅五十余万元。
到了2016年1月,广艳彬不再给张培返还款项,张培便无力向张宇偿还利息。当年5月,杨劲松开始频频向张培讨债,并胁迫其写下一张25.6万元的借条。
觉察到不对劲的张培撤销了房屋交易委托书。但两个月后,她惊讶地发现自家的房子被人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
张培的女儿李凌调取《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现,她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定慧西里的这套房产,被卖给一家名叫北京中普国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普国发”)的企业。合同除了注明买房主体之外,还标注了卖房委托代理人为陈峙磊,买房委托代理人叫刘磊。
李凌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合同标价为230万元,而按照2016年7月份同小区均价计算,房屋市场价不低于450万元。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普国发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就叫杨劲松。
中普国发的注册电话、电子邮箱,与一家名为北京顺嘉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嘉伟业”)的企业完全一致。该家公司也有一位名叫杨劲松的股东。
工商登记资料变更信息显示,中普国发此前的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B栋,后来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企业中心内。顺嘉伟业变更前的地址与变更后的地址,均与中普国发相同。且两家公司的变更手续都由同一代理人代为办理。
工商资料还显示,顺嘉伟业另外一名股东名叫赵利琨,持股比例为70%。李凌称,放款人张宇曾委托过一位名叫赵利琨的人,作为房屋交易强制执行的代理人。
顺嘉伟业曾经有过一名名叫杜智健的股东、经理。而前述两份委托协议的房屋交易的委托代理人,也正是杜智健、陈峙磊。
有两户受骗老人及其家属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在多张户外、室内的聚餐合影照片中,这些不同场景里出现的五个相同面孔,就是赵利琨、杨劲松、杜智健、刘磊和陈峙磊。
“他们都是一伙儿的,合起伙来做局,专门骗老人。”李凌说,“债主多次跟我妈说,赶紧还‘公司的钱,不是说还‘我的钱。”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理财项目介绍人为广艳彬的老人有六十多户,其中至少50户涉及房产纠纷。案件大多集中在2014年末至2016年初之间爆发,老人年龄大约为七十岁。目前,广艳彬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2017年9月初,南方周末记者来到中普国发、顺嘉伟业两家公司在北展北街企业中心的注册地址,并未见两家公司的踪迹。
杨劲松的手机,则已无法接通。而当南方周末记者拨通陈峙磊的手机,他确认自己是陈峙磊,“是小贷公司的”,公司名叫顺嘉伟业,“可以借贷”,但必须要有房子、车子做抵押,利息大概为每月1.5个点。
重合与关联
类似不同的案件中,他们遇到的各个交易链上的不同角色,屡有蹊跷的重合,而这些关键人之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
多位受骗老人家属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类似的案件中,他们遇到的各个交易链上的不同角色,屡有蹊跷的重合,而这些关键人之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
比如一个名叫邵楠的男子,是刘超美、高玉宜、李树达、王奕龙等老人的理财投资介绍人,另一个名叫刘卫东的人是赵凤美老人的放款人。工商资料显示,一家名为北京宏宇金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曾经的法定代表人名叫邵楠,股东名叫刘卫东。
受骗老人段丽萍、张建中夫妇的担保中介人名为刘彬,借款担保人名叫段社峰,放款人是高海云。其中,刘彬、高海云两个人名,在一家名叫北京第三时空广告有限公司的企业中同时出现,高海云为其曾经的股东,刘彬为曾经的股东、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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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曾到访过一家名为北京中融嘉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办公室遇见过刘彬、段社峰。
再比如,李树达老人的放款人叫龙学武,买房人名叫李伯航,一家名叫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武鑫鑫”)的企业,两位股东名字分别叫龙学武、李伯航。
南方周末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跃武鑫鑫发布过一则“贷款专员”的招聘广告,所留联系方式为“龙经理”的手机号。这个电话号码,与多位老人联系龙学武的电话相同。而该电话号码,与一家名为北京顺兴永强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永强”)的招聘广告中,标注的联系人为“龙经理”的电话号码相同。
张培曾实地到访过跃武鑫鑫在上述招聘广告中所留的办公地址,位于西城区德胜置业内的一间场所,而顺兴永强招聘广告标注的地址,也在西城区德胜置业内。
而跃武鑫鑫与顺兴永强这两家存在关联的公司,在房诈骗局中亦有重合。王奕龙老人的女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王奕龙的放款人名叫龙学武,买房方为顺兴永强公司,顺兴永强又委托龙学武作为买房代理人,购买了王奕龙的房子。
在高玉宜老人案中,她的借款介绍人为龙学武,放款人叫王跃,委托卖房代理人也是龙学武。买房人名叫刘凤仙,其合同上所留的电话号码,与龙学武的电话号码一致。
王跃还是李树达、刘超美老人的放款人,李树达、刘超美的借款介绍人皆为龙学武。
高玉宜的案件已经在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公开审理。高玉宜的儿子李楠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他母亲房产的买房人虽然为刘凤仙,但是打款人却另有其人,名叫何振光。法庭上,刘凤仙的代理律师曾陈述说,买房款已经打给了龙学武,并由何振光代为支付,还声称,何振光是刘凤仙老公的“好哥们”。
李楠介绍,龙学武在法庭上表示,他收到房款后,就把钱打给了王跃替高玉宜还债。另一位老人郝淑英的放款人也是王跃,后来被要求进行了转单操作,转单后增加了一个名叫何振光的放款人。所谓转单,指的是借款人向第三方重新借款,用以偿还原债主。
资金链闭环
资金流水显示,整个买卖流程都是同一伙人在进行“左手倒右手”式操作。
高玉宜老人案中的庭审证据显示,虽然颇费心机地构建了介绍人、借款人、委托卖房代理人、买房人等多个合法化环节,但实际上,资金流水显示,整个买卖流程都是同一伙人在进行“左手倒右手”式操作。
此案中,高玉宜的债主王跃及王正庆将一笔钱打给了买房人刘凤仙自称的朋友何振光,此人又将这笔钱转给了委托卖房代理人龙学武,龙学武收到房款后,又把钱打给了王跃,“替高玉宜还债”。整个过程高效率地在两天内完成。
王四营法庭调取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一个名叫王正庆的男子,曾多次给一个名叫王媛的人打过金额不等的款项,名目分别为工资、奖金。而上述刘超美老人的买房人也叫王媛。
“新浪收藏”发布的一则行业信息显示,2016年10月,由“中文两岸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主办的“你交易,我送礼”大抽奖活动在北京举行,其中,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正庆作为嘉宾出席了大会。
上述银行转账记录还显示,王正庆还曾与中文两岸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过多笔现金往来。
李楠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称,一个名叫王正庆的男子,曾向其母高玉宜催过债,他通过辨认上述大抽奖活动现场照片,确认参加活动的王正庆正是向高玉宜催债的债主。
法庭提取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6年8月23日,王正庆收到一笔来自高玉宜放款人王跃的200万元打款,紧接着,他通过银行转账买了一份2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只隔了一天,8月25日便立即赎回。
8月25日9时40分,王正庆将一笔200万元的款项,打给了何振光。十分钟后的9时50分,何振光将一笔200万元的款项,打给了龙学武。
李楠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庭上,刘凤仙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将款项打给龙学武,主动出示了8月25日何振光代为支付,转款给龙学武的银行记录。这与上述法庭上调取的转账记录吻合。
在收到王正庆的款项之前,何振光的账户余额为0。换言之,何振光付给龙学武的所谓房款,实际来自王正庆和王跃。
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在8月25日当天晚些时候,龙学武又将一笔200万元的款项打给了王跃。
综上所述,自8月23日王跃打给王正庆一笔200万元的款项,经过了王正庆、何振光、龙学武之手后,于两天后的8月25日,又回到了王跃手中。
在其他老人案中,也曾有过类似的操作手法。法庭调取的转账记录显示,6月20日,王跃将一笔171万元的款项打给了王正庆,加上账户原有余额,王正庆账户款项达到三百多万元。
2016年6月20日,王正庆用此账户将300万元款项打给了何振光,何振光在6月20日当天14时17分,转了一笔300万元的款项给王跃。到了第二天6月21日,王跃又把300万元的款项转给了何振光,6月21日当天稍晚时候,何振光将300万元的款项打给了上文提到的老人郝淑英。
郝淑英收到款项后,于6月21日把300万元分三笔分别转给了三个人。其中一个人为龙学武,款项为三十五万余元。转账记录显示,当天随后龙学武转了27万元到王跃账户上。另外一个收到郝淑英款项的人是王跃,三笔转账中打给他的最多,220万元。至此,资金链大致又形成了一个闭环。
这一系列流程,与套路贷五大特征当中的“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非常类似。
2017年9月初,南方周末记者实地探访了德胜置业,没有找到跃武鑫鑫与顺兴永强的公司标牌。龙学武的电话号码已无法接通。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张培、李凌、高玉宜、段丽萍、张建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