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应对国际产业格局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和特殊性,正确选择、规划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从全局入手,统筹规划、科学引导、有效监管,尽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抓出成效,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赢得主动。具体到操作层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要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统筹规划,配套发展。打破部门和地区分割,在国家总体战略目标下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发挥整體效益。加强相关核心技术研发、产业链各环节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标准、制度和政策的统筹规划。如,发展风电与配套电源和电网建设统筹规划;发展电动汽车与充电系统、电池技术和汽车技术统筹规划;装备制造国产化要与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标准、检测体系统筹规划等。
第二,要持续支持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和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集研究开发与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从需求出发倒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点,加大示范工程的投入。鼓励各种形式的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究开发联合体,建立国家支持和企业分担的投入模式,通过合理的利益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形成产学研用合作长效机制。
第三,建立以真实成本效益分析为基础的投资决策机制。重大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建立全寿命期内能源转化效率和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根据能源效率和环境影响确定不同技术路线的优先顺序和优惠政策。
第四,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鼓励需求的政策,为新兴产业开拓市场创造良好条件。切实落实消费型增值税,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法律、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市场准入等措施促进新技术的利用和推广。通过税收、金融等政策,鼓励采购首台套或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
第五,有效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首先,政府要公平支持各种不同的技术路线,政府通过制订能耗、安全、环保等标准,建立市场准入门槛,由市场选择新兴产业的技术方向。其次,要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反映稀缺性和环境影响的资源价格和税收体系,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和引导企业创新。
第六,要发挥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的作用,增加创新活力。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不能过早以规模标准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要优化创业环境,孵化和培育创新创业企业,培育新兴产业。
与此同时,还要把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促进传统产业平稳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