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三个基本问题再认识

2017-09-06 08:03康晓强
民主与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

康晓强

协商是民主最原始、最基础、最基本的要素。民主,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公共协商。

当协商与民主联结起来时,可以有两种表达方式:民主协商、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处在民主过程的不同方位、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不同环节,不是互斥而是互补的关系。

一、协商与民主

人是一种合群的社会动物,不能脱离他人、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生活。人的现实存在形态,既是个人个性、自主性、自由的充分发展,也是个人发展所基于的社会空间的成长。因此,个人发展与社会成长紧密相关、休戚与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在人与人互动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交往形式,大致可分为正向和负向两大类型。正向的交往形式,指的是以和諧为取向,以平等为原则,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独立性,在实践中表现为良性的互动形态,如商量、协商、妥协、谦让等。负向的交往形式,指的是以斗争为取向,漠视人的平等属性、尊严,在实践中表现为不友好乃至恶性的互动形态,如争斗、殴打、战争等。由此可见,协商是人与人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良性交往形态。利益的多元化以及利益之间的内在张力使协商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在实践中,协商具有两大属性:一是包容性。协商以承认不同观点为基础并对其他不同观点作出评判。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就是各种观点不受控制、限制地自由沟通,可以促进偏好的转变。二是基于理性。协商以理性为基本前提,不同于一般的讨论,在陈述观点之前要充分陈述根据和理由。可以说,协商是民主最原始、最基础、最基本的要素。民主,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公共协商。公民的社会合作只有在公民之间的互动、协商中才能体现出来。

但是,有协商并不等于就是民主。协商只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首先,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主决定于普通公民的实质参与。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公民参与的广度、深度与范围得到极大拓展。在传统社会,公民参与在村落、社区、社群范围可能是广泛的,但高于这些范围就只局限于极少数人。公民参与,在实践中表现为多种形态,如投票、志愿服务、斡旋、游行、示威、结社等。协商,只是公民参与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次,实现有效的民主需要特定的前提和条件。民主,并非虚无缥缈、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形式主义,有其真实的内容和取向。现实中有效实现民主,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素、前提、条件。在美国学者卡尔·科恩看来,民主的首要前提是要有一个社会的存在。社会的种类繁多,就其范围而言,可以小至家庭、社团,大至国家、国际社会。民主的第二前提是理性。如果说作为首要前提的社会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理性涉及的则是这种关系的性质。一个有理性的人,应该具备三种能力:设想一种计划或掌握判断或行动规则的能力;在具体情况下运用这一规则或按照行动计划办事的能力;清楚表达思想和与人讲理的能力。没有社会和理性这两个基本前提,就不可能有民主的存在、存续。但是,即使已满足这两个前提,民主也不一定获得有效发展,还要决定于民主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法制条件、智力条件、心理条件、防卫条件等各种条件。由此可见,民主的实现是需要许多支撑要素的,协商只是其中之一。

再次,只有多数人的协商才有可能是民主的。从历史的维度来看,原初形态的协商与民主的关联度并不大。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者埃尔斯特曾指出:“协商民主的概念及实践与民主本身一样古老,两者都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的雅典,能够参与协商的仅是占人口总数1/6左右的具有公民身份的人。换句话说,5/6的人口由于不具有公民身份而不能参与民主政治。因此,这种所谓的协商,准确地说是精英协商,与现代民主的精神、取向并不契合。换句话说,古希腊的民主徒具民主的具象形式,缺乏民主的实质意涵,究其实质而言是不民主的。只有民主的协商,才是民主的本质性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协商民主理论,虽是古代协商思想的复兴而非现代学术界的原创,但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把协商与民主有机结合起来,确是哈贝马斯等思想家的独特历史性贡献。

最后,“协商”主要指涉的是个人的做事风格、处事方式,更多是“个体”行为而非“政体”行为,容易“人走茶凉”、昙花一现。而“民主”主要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建设,强调的是产生于社会之中又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国家如何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协调社会矛盾冲突的理性制度安排。

二、民主协商与协商民主

在英语词典中,“deliberative”这个单词,意即慎思、认真讨论、商议。《清史稿·高宗纪二》记载道:“丁亥,命班第赴金川军营协商军务。”《辞海》对“协商”的界定是“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这里包含两个意思:一方面,要有共同商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互相交换意见,讨论探讨;另一方面,共同商量的目的是为了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取得一致意见,而非为了商量而商量。可以说,商量是前置要素、手段,取得一定程度的共识才是目的。通过不同观点的争辩、多种理由的交锋,从中过滤掉一些不合理性、不合正义的观点,最后达致一定的共识。正如民主理论家萨托利所言:“所谓共识,不是一致的同意,而是主体对共有对象或一致对象的接受。民主制度若不能成功地逐渐创造成和谐一致的基本共识,它是一个难以运转和脆弱的民主制度。”经由协商达致共识,既是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路径,也是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取向。

协商是一种有悠久历史的交往方式,民主也是一种有深远历史的政治形态。当协商与民主联结起来时,可以有两种表达方式:民主协商、协商民主。民主协商,主要指的是不同的行为主体在共同商量的过程中采取民主的方式。协商民主则是指自由平等的公民及其代表,通过相互陈述理由的过程来证明决策的正当性、合法性,这些理由必须是相互之间可以理解并可以接受的,协商的取向在于作出对所有公民有约束力的公共政策。因而,“民主协商”与“协商民主”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对立面不同,意涵殊异。“协商民主”是相对于“选举民主”而言的,是对竞争性“选举民主”的一种补充、矫正。熊彼特否定以“人民的统治”为基础的古典民主理论而提出了竞争性选举的新民主理论,对现代西方民主理论产生深刻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说,熊彼特的竞争性选举的民主理论标志着西方民主理论的重大转折:从规范性的古典民主理论转型为实证性的现代民主理论。现代西方民主理论的主流以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作为测度民主的根本标尺。但是,由于自由主义民主过分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以及投票的决定性作用,在实践中往往导致公民社会使命感的缺失、民主权利的“空置”化,协商民主理论应运而生:通过发掘古典民主中的协商基因并赋予其现代元素、现代价值。澳大利亚协商民主理论家德雷泽克指出:“现在,人们更多地认为,民主的本质是协商,而不是投票、利益聚合与宪法权利,甚或自治。民主走向协商,表明人民在持续关注着民主的真实性。”“民主协商”侧重于协商过程中的民主原则,是相对于不民主协商而言的,有两个基本要义:一方面,强调协商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只要跟公共决策相关的利益相关方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强调协商是民主的、平等的过程,协商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漠视、歧视甚至压迫协商的参与主体,反对经济地位和权力关系的不平等对协商合法性的损害。

其次,强调的基点不同。作为政治上层建筑,民主受一定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历史文脉、文化传承的制约,呈现丰富多姿的表现形态,如参与民主、投票民主、精英民主、多元民主、自由民主、代议民主、直接民主、间接民主等等。“协商民主”强调的是民主的协商形式维度,即在民主的过程中体现、运用协商这个元素。这里的协商,不是古典意义上的协商,而要彰显协商的公共性。协商民主中协商的公共性,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话,也并非基于个体理性、私人理性,而是在认真倾听并理解他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以供其他公民讨论、批评、参考,是运用批判性思维和公共理性展开的反思性、建设性沟通。这种公共性,背后体现的正是民主的基本价值和核心意涵。而“民主协商”强调的是协商的民主过程,也就是说,在协商过程中要能体现参与者的主体性、主体自觉,要能容纳、包容、吸纳多元化价值样态的碰撞和交锋,要能发挥公共理性的限制和规制功能,要能表达利益相关方的价值诉求和偏好取向。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协商民主”的外延宽于“民主协商”。当然,“民主协商”和“协商民主”这两个概念虽有差异,但也存在共通、共融之处,主要体现在:“民主协商”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缺乏“民主协商”的过程,“协商民主”将是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民主。这也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省思选举民主内在局限性的基础上,在学术界广泛讨论“协商民主”的理念、理论、理想的现实基础和社会价值所在。

三、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

法国学者卡蓝默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代议民主制下,民主虽“高奏凯歌”,但却是“破碎的民主”。从现实针对性来看,协商民主是对选举民主的矫正、补充和修补,这意味着民主政治不仅仅只是竞争、对抗,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诉求,以达致一定程度、一定限度的共识,从而赋予立法和公共政策以正当性。因而,深化对协商民主的理解,必须对其与选举民主的关系予以清晰厘定。

第一,民主的形式是多样态的。在西方政界和理论界有这样一种流行的观点:是否实行广泛的选举是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根本指标。由此出发,把竞争性选举作为实现民主的唯一形式,武断认为由于中国没有广泛实行竞争性选举所以不是民主的国家。这种观点把民主的实质内容和实现形式混为一谈,陷入西方中心主义的“泥潭”,因而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就深刻揭露英国公民只有在选举议员期间才是自由的,一旦议员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就等于零了”。美国著名政治学者亨廷顿在其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就明确对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提醒道:如何设计一个有最大权力和最强权威的政治体系,美国人的基本公式是政府应建立在自由、公正的选举之上。但是,对于许多现代化之中的国家而言,这个公式是无济于事的。进行有意义选举的前提是要有一定水准的政治组织。问题不在于举行选举,而在于建立组织。在许多—如果不是绝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选举只会加强那些闹分裂且常常又是反动的社会势力瓦解公共权威的结构。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更是讲得直白且透彻: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可见,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而非抽象的、虚化的。社会主义民主决不搞形式化的、名不符实的民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简单的多数决定原则并不能充分体现全体公民的真实意图、利益、取向,只有通过增加对话、商谈、讨论、审议等方式最大限度关照各利益相关群体利益,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政治的有效性、正当性和合法性。这正是发展协商民主的关键意义所在。

第二,协商是民主的“真谛”。民主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千百年来无数学者孜孜以求予以解答。由自由和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共协商进行决策,代表了民主理论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当公共政策是参与主体经由公开的平等自由表达、协商、反思、比较的情势下做出的,那么,这就是一种协商的民主体制。在庆祝全国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习近平提出这样一个重要判断:“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换句话说,协商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的过程,就是建构共识、聚贤纳智、化异取同的过程,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精神和核心取向。

第三,在现代社会,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可以彼此兼容、相容。就其差别而言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选举民主侧重于精英代表,而协商民主偏重于普通公民的参与。其二,选举民主侧重解决的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问题,亦即“授权”问题。迄今为止,人类还没有找到另外一种更好的方式代替选举民主,把真正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并且对人民负责的官员选拔出来。协商民主主要解决“限权”问题,即要有一系列的制度、程序、机制来限制选举出来的官员的权力的行使,以确保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三,选举民主主要通过选人尔后选政策,而协商民主更多针对具体政策议题,直接选政策。其四,选举民主需要多元竞争的利益结构和社会基础,更多强调分化的价值,而协商民主更多强调要凝练共识、追求共同价值,更加强化整合的意蕴。就其联系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相互“嵌入”的,选举民主的各个环节可以嵌入协商民主的要素,使选民更加具有理性,使选出来的人更具有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协商民主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也可能出现失效、失灵、失败的风险,当协商形不成共识时,诉诸选举票决不失为一种折中的選择方案。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整个现代民主政治过程的两个基本环节或基本步骤,并非“水火不容”,而是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力戒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对立起来的形而上学的认知误区。质言之,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处在民主过程的不同方位、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不同环节,不是互斥而是互补的关系。因此,既不能以协商民主掩盖选举民主,这样容易导致公共权力的来源、运行出现代表性的困境,也不能以选举民主遮蔽协商民主,这样容易使选举流于具象形式而丧失民主的内核要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质。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民主构建路径和实践逻辑。作为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协商民主缘起于20世纪后半叶的西方发达国家对竞争性票决民主带来问题的省思,但作为一种政治实践形态,却很早就在中国大地上孕育、生长、生存。协商民主精神内生于、扎根在中华传统“和谐”文化基因之中。可以说,中国的协商民主历史积淀悠久厚重,中国元素浓郁,中国特质鲜明。事实也的确如此,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延安时期实行的“三三制”,就是运行协商民主的历史典范。因此,协商民主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在中国根基深厚,并深深嵌入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环节、全过程、各领域、全方位,必将在中国大地长期存续并日益优化。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部副教授)

猜你喜欢
协商民主
王毅:秉持践行正确的民主观、发展观、安全观、秩序观
中国式民主
旧民主和新民主如何互适共存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从“古运河的新故事”看提案办理协商
人大协商研究综述
尼日利亚 民主日
协商民主的生命力在于注重实效
再说民主
检查一下自己的“入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