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许加祺
[摘 要] 黑龙江、吉林两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区域,也是我国北方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纽带。哈长城市群具有优良的经济基础和产业基础,但所面临的生产要素流通不畅、区域协同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亟待通过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合作机制、空间组织机制促使哈长城市群的建设与发展,从而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
[关键词] 哈长城市群;市场机制;合作机制;空间组织机制
[中图分类号] F7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8-0024-03
一、引言
随着信息化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的理念不断影响着世界各个地区的发展模式,城市群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风向标,也是我国城市乃至区域经济增长极的新“渠道”。由于哈长城市群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良好经济基础、完备城市硬件、丰富的资源等条件。2016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布批复(国函[2016]43号)同意《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3月7日正式下发《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哈长城市群在我国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强化以哈尔滨、长春为核心,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互补作用,建设以哈大齐牡、长吉图发展带,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空间规划格局。推进哈长城市群的发展,不仅仅是黑龙江省以及吉林省发展的契机,强化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新途径。
二、哈长城市群基本概况
哈长城市群所涵盖黑龙江、吉林两省十个城市、一个自治州,分别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以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与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地,也是我国重工业的发始地。丰富的煤炭、矿业资源、林业资源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已经形成汽车、装备制造、石化、医药等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哈长城市群地跨黑龙江、吉林两省,属于亚寒带针叶林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北邻俄罗斯远东地区,东接朝鲜半岛,西靠内蒙古地区,并与辽宁沿海经济带相互照应。哈长城市群的土地面积占黑、吉两省的59.92%,人口占据47%,地区生产总值占据65.93%,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据37.66%、87.25%、78.87%,哈长城市群所涵盖的地方财政收入占据黑、吉两省财政收入的76.85%(详见表1)。由以上数据得知,哈长城市群所覆盖的地区正是两省的主要的城市,为区域协同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三、哈长城市群协同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产业同构单一,市场程度化偏低
新中国成立初期,东北是中国的工业发展的重要地域,将钢铁、航空制造、石油冶炼、军工等重大项目建立于此,是中国工业最重要的产生基地。大量的国有企业与计划经济相关政策红利的倾斜,使得黑龙江、吉林拥有明显的政策优势以及特有的资源优势。也正因这种历史性的原因,各个地区产业极具相似性,其经济的增长点一般是以资源型、高耗能为主。杨东亮认为,东北振兴政策实践未达到理想效果,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上作为不大,过度依赖要素投入导致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差、经济增长质量不高。[1]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红利的倾斜与相对应历史时期的工业布局的原因,使得东北地区在产业构建的理念形成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错误思维。企业是区域经济的微观主体,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主要载体。由于产业的同构性、自我封闭性较为严重,触发区域内产业的内聚。恶劣的竞争导致区域要素流动不畅,缺乏区域内产业分工,区域内生产要素与资源总体效率低下,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2]无法根据市场供需关系进行自我调节,产能过剩,严重阻碍区域内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区域内生协同发展动力不足
由于区域协同发展意味着区域内经济主体呈现开放的模式,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物质与非物质之间的缔结关系,从不同程度上相互影响。区域的良性发展不仅意味着个体的成长指数,更依仗区域健康发展的路径。哈长城市群区域内各个经济主体缺乏分工协作的基础,产业同构严重,无法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价格为指向的网状产业组织系统。区域市场联系较差,产业链断裂,企业跨区域组织网络无法形成相互弥补,造成生产资源配置效率居高不下。区域之间利益交汇点过多,区域之间的利益分配失衡。[3]由于内生动力的缺失,区域间各个主体长期利益的增长、资源的配置、利益的分配缺乏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使得区域内的经济个体由原本应该有的“和而不同”的协同发展模式转化为“同而不和”的某种利益排他的对抗性,长此以往区域协同发展变成一种空谈。
(三)行政分割明显,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哈长城市群横跨两省多个地区,客观上存在地方法规不统一,行政分割明显,各自为政的现象比比皆是。其根本原因是区域成本的支付与利益的分配失衡,引发府际之间行政壁垒的构筑。[4]由于“分灶吃饭”的财政税收体制的实行,更加激发了地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力度,过度行政干涉分化了政府、行業、企业的关系,阻碍区域主体互联互通。信息闭塞、各自最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地区的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政策手段调控和配置资源的情况较为严重,区域内生产要素缺乏应有的流动性与必要的弹性,导致以价格为市场信号的数值导向错误引导,经济活动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市场失灵情况,资源效率应用低下,地方恶性保护主义严重阻碍区域的协同发展。[5]
(四)哈长城市群城市竞争力普遍偏低
从吉林省来看整体情况来看,由于传统的老工业产能过剩影响没有消除,出口不振、内需不足的外部压力情况下,吉林省经济增长为6.5%略低于2015年全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但是第一、二、三产业占比重GDP比重分别为11.2%、51.4%、37.4%,而同期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平均为8.8%、40.9%、50.2%,产业结构配置转化较慢,第一、二产业比重过高(详见表2)。吉林省的城市数量略少,吉林省汽车产业占据吉林省产业结构比重比较大。2015年长春GDP为5530.03亿元,占据吉林省总GDP的38.74%,然而汽车产业则占据长春工业增长值的60%以上。面临着逐渐饱和的汽车市场与全国工业的下滑趋势,其多面对的形式不容乐观。吉林省除了长春以外,其他的城市均比较贫弱。除长春以外,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等地市级城市的排名均较为靠后。因此,吉林省“一强多弱”的基本局势没有改变,中心城市对周围城镇带动力不足,没有形成协同发展的模式,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缺失。从黑龙江省来看整体情况与吉林省总体情况大致相似。但是,黑龙江的总体经济实力较差,结构刚性、体制滞后性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深层次矛盾比较突出。黑龙江省支柱产业分别是煤、油、粮、木等四大传统产业,由于全国性的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之下,集中于传统的四大产业的黑龙江省出现产业负向拉动的逆向转变。通过中国城市竞争力排名来看,黑龙江省与吉林省城市间存在的较大的差距,哈尔滨市和大庆市综合经济竞争力分别排在第53名与第57名,吉林省除了长春市和吉林市分别排在第40名与第86名,然而区域内其他城市均在100名以外(详见表3),协同带动、辐射发展远远不足。
四、哈长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哈长城市群协同发展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是直接对区域内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利益选择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遵循市场规律开,建立符合哈长城市群实际情况的市场体系,促进城市群内微观的经济主体互动互联,促进区域内产业链的形成与区域分工合作是区域得以协同互动发展,依靠哈长城市群特有的产业集群,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获得区域产业比较优势从而获得最大的规模效益。经济主体都具有趋利性,当区域内市场机制完善,各个经济主体在区域内的经济活动密度变化加大,生产要素集中。在市场供需机制以及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区域的合理分工便会形成,产业分工也会相应建立,促进区域产业差异化。从区域主体获取利益的角度上来讲,市场机制具有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的矛盾统一性。长期的收益往往是依靠诸多的短期收益累加组成的。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公平竞争,让区域每个经济个体充分发挥自有的特点,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比较优势和生产的潜力,追求良性的利益最大化,区域资源利用率也将得到最大的发挥,这也是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具体化、有序化的形式。
从各个地方政府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加快哈长城市群市场机制的改革与引导。减少各个行政主体对市场的非正常干涉,提高地方政府之间政策制定的整体协调性与实施的协同性,降低行政成本并逐步累积区域政策比较优势,进而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格局。开放本地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的自由流动,对于某些地区出台不利于开放市场,为获得短期的利润而不顾长期利益的“保护措施”要加以及时的制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等重大问题,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市场分割的行径要给予监管,避免地方政府主观意愿配置生产资源,确保区域协调发展统一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立哈长城市群协同合作机制
区域协同合作是在区域合理分工的前提下而形成的,分工源于差异化和专业化,合作的动力在于区域各个主体利益的获取,因此区域的差异化是分工合作的基石。哈长城市群各个主体城市各自拥有这不同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自然差异是引导区域分工与合作的基本前提,自然资源赋予地区不同的生产要素和空间环境,对区域分工影响深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产资源的流动性。换句话说,若某种生产必要的资源是某个地区所特有的,那么对区域分工的影响就较大,反之,影响较小。以打破行政壁垒为目的,促进区域要素自由流动为目标,发挥政府部门监督、调控的作用必须建立起协同合作的机制,以解决区域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地方政府竞争过度、产业规划部署不合理、引资竞争过度等问题。由于哈长城市群处于市场发育初期,哈长城市群的主体之间的合作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合作作为弥补的模式来构建初期的双核合作模式。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在区域合作初期,以行政手段由各个政府引导并促使多方达成区域合作意愿,促进区域合作双方签订双边贸易合作协定,通过政府间的横向联动与区域内各个经济主体的纵向联合,引导区域内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合作,推进不同政府间的政策对接。从合作机制的建设角度来说,首先区域协调规划法律地位的确立是保障合作机制有效运行的根本。区域规划要经过黑、吉两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确立其法律地位以及法律依据,为实施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次,建立跨省区域联合理事会,其成员应由省市级主要领导以及各个产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建。它的建立主要负责对哈长城市群进行长远的战略规划,对区域内重大事件和项目进行磋商和协调,通过行政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引导地方政府行为,以确保区域计划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性的科学发展。最后,完善区域合作利益的分配。区域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在利益的增长,而利益的分配则是决定区域合作成败的关键,依照“多劳多得”的原则,防止出现区域利益主体“搭便车”以及“共地悲剧”的发生。通过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基金,主要资助齐齐哈尔、辽源等欠发达的城市地区进行生产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弥补欠发达地区因财力不足而导致城市发展迟缓的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加强对区域税收横向转移支付的科学性,我国目前存在普遍的税收与税源背离,出现贫弱的城市“反补”发达城市的现象,及其不利于区域协同发展的理念。建立对税源和税收的一致性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税收观,构建合理的税收横向分配制度。
(三)推进哈长城市群协同发展空间组织机制
空间组织是区域发展的载体,是人类活动的场所,空间也是资源的一种,也具有稀缺特性。哈长城市群以强化哈尔滨和长春的核心城市带动作用,发挥哈长、哈大齐牡以及长吉图发展带,形成“双核一轴两带”网络式空间组织结构,覆盖范围广泛。以哈尔滨和长春作为增长带动的核心,南北呼应,经济活动与人口分布较为广泛,各个区域都可获得应有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有利于强化各个组织间横、纵交叉,多向合作的拓扑式发展格局。装备制造业与汽车产业是哈成城市群产业的优势,发挥哈长城市群产业比较优势,打造优势产业集群。[6]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水平,依托长春轨道客车、齐齐哈尔铁路货车、哈尔滨电站设备等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与升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的特色产业,进而推进周边附属的城市产业配套的建设,加快哈长城市群产业链的形成,实现区域产业合理的分工,以及区域综合性增长,科学定位区域内各个城市主体功能,引导区域之间互动互补,相互支持的合作发展关系,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在平衡产业分布点促进区域产业空间的配置优化,营造区域性的发展热点,促进资源要素有序的流动,从单一的增长点向若干增长极转变,激活区域内各个经济主体发展潜力的联动效应。通过“双核一轴心两带”的拓展、延伸、耦合,构建区域新增长极,优化空间开发秩序,促进区域各个主体之间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多种方式、多向渠道的网络是空间组织机构。
[參考文献]
[1]杨东亮.东北振兴政策时间效果评价与政策启示——基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全国比较[J].东北亚论坛,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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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江涛.京津冀都市圈利益补偿机制研究[J].产权导刊,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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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琳,曾巍.地理邻近、认知邻近对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影响机制研究——基于对中三角、长三角省际边界区域的实证[J].华东经济管理,2016(5).
[6]崔丹.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创建新型产业集群[J].学术交流,2006(8).
[责任编辑:潘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