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良 海宁 康晓卓玛
[摘要]基于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研究的视角,对西藏堆谐艺人在成都的生计问题调查,得到以下三点基本认识:一是西藏堆谐艺人主动前往成都进行堆谐舞蹈表演,使西藏文化的传播空间更加广阔,并且,艺人学习借鉴了内地音乐文化元素,促进了堆谐艺术的发展。二是在内陆城市的表演活动使堆谐艺人的收入明显提高,同时艺人在成都居住、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客观问题,易导致该群体合法权益缺失。三是堆谐艺人在成都的对外交往有限,成都社会各界对堆谐艺人群体关注不够,艺人融入当地社会程度较低。
[关键词]堆谐艺人;成都;调查;生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C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17)04-0054-07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西藏堆谐艺人在成都的流动方式研究”(项目编号:12SZYQN01)、国家民委民族重点研究基点西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项目“堆谐艺人在成都的生活现状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40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仲良(1983-),男,藏族,青海乐都人,西南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讲师,西南民族大学2013级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史;海宁(1982-),女,藏族,青海湟中人,西南民族大学藏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藏族文化;康晓卓玛(1983-),女,藏族,四川成都人,博士,西南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政策。四川成都6100412009年前后,西藏日喀则地区的农牧民主动进入成都等内陆城市开展堆谐舞蹈表演活动,至今已呈规模化、稳定化、常态化。这得力于青藏铁路开通运营和拉孜堆谐《飞弦踏春》在央视春晚成功上演的有力推动,也是西藏商品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使然。堆谐表演活动走进内陆城市,对推动堆谐艺术的传承,促进内地城市文化多元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堆谐表演活动的持续开展会带动更多西藏青年艺人到内地工作生活,扩大西藏百姓与内陆社会的交往交流,有助于加深他们对祖国内陆社会生活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随着堆谐表演活动的深入开展,藏族艺人在成都地区所遇相关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譬如,堆谐表演活动在内地的发展问题、艺人在城市中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艺人如何与当地观众之间进行良性互动问题等等。特别是个别艺人与当地观众的冲突琐事,在国内某网站论坛上进行报道,引起了广大网民热议,对和谐民族关系以及堆谐表演行业健康发展造成恶劣影响。由此看来,作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新现象,堆谐艺人在内地城市的表演活动已然成为当前社会文化热点现象之一,值得社会各界关注。然而,对于流动的堆谐艺人群体,学界的关注不够,尚未有专门的调查研究成果面世。
因此,笔者以在成都的堆谐艺人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以期客观反映堆谐艺人在成都的生计情况,谨供相关部门决策和学者研究参考。本次调研参考了马戎教授对西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一、成都堆谐艺人的基本情况针对堆谐艺人的调查,在成都市武侯區武侯祠大街、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锦江区三圣乡等地展开。历时2月访得52名艺人填写调查问卷,并对其中9名资深艺人进行深度访谈。得出在蓉堆谐艺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堆谐艺术与堆谐艺人
堆谐,藏语“堆”意为上部或西部,泛指日喀则地区,“谐”意为歌舞,按字面意思是具有“堆地”风格的歌、舞、乐三位一体的综合舞蹈艺术。堆谐即发源于日喀则地方,由“民歌演唱”“踢踏舞”及“扎念琴①伴奏”等3种形式组成的综合表演艺术。
堆谐艺术是大致发源于13世纪初期,是藏民族古老的传统文化之一,也是国家级的艺术瑰宝。“拉孜堆谐”于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样,作为堆谐艺术的精髓,“藏族扎木聂弹唱”“扎念琴制作技艺”分别于2008年、2014年已列入该项名录。
堆谐舞蹈艺术是一门具有开放性、发展性的艺术形式,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堆谐舞蹈艺术在历史上至少有两次重要的东向传播过程,促进了堆谐艺术的发展。一是因旱涝灾害农业歉收的原因,常有“堆地人”表演堆谐进行乞讨;也有以表演为生的“堆地艺人”到拉萨、日喀则等城市巡回表演,推动了堆谐在城镇中传播发展,并且大致形成了“定日堆谐”(南派)、“拉孜堆谐”(北派)和“拉萨堆谐”等三大流派。一是堆谐曾传往千里之外四川省的甘孜、巴塘等地,在当地形成了名为“夏卓”或“雅卓”(俗称甘孜踢踏)的舞蹈艺术。由此得知,堆谐艺术的两次东向传播,不但吸收了传入地的文化元素,推动了堆谐舞蹈艺术的发展完善;同时,堆谐舞蹈进行了在传入地区的本地化过程,促进其他艺术形式的形成。新时期,西藏堆谐艺人走进内陆城市的发展传播,注定将对堆谐艺术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本文所调查研究的堆谐艺人,是由西藏日喀则地区到成都市进行堆谐表演的人员,既包括以表演为生的专门艺人,也包括农闲期间业余表演的青年农牧民。堆谐艺术在日喀则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当地人从小受堆谐艺术熏陶,练习堆谐歌舞表演,俗语为证:“见到扎年琴,腿脚痒几分,演唱堆谐歌,手指自然跳。”所以,来到成都的堆谐艺人,均有较高的堆谐歌舞表演技艺,个别艺人能制作与修理扎念琴。
(二)受访堆谐艺人的基本情况
1.籍贯、性别与年龄。受访的52名艺人均为男性,藏族身份,来自西藏日喀则地区,以白朗、拉孜、萨迦等县为主,另有定日、聂拉木、康马、南木林、谢通门等县。到成都从事表演的艺人以青年为主,少年占一定比重,其中,20岁以下有15人,20-30岁28人,30-40岁7人,40岁以上2人。艺人年龄最小为13岁,最大为44岁。
2.婚姻与家庭情况。52名艺人,未婚40人,已婚12人。未婚堆谐艺人的家庭多以其父母、兄弟两代人组成。已婚堆谐艺人均为三世之家,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例如:艺人DZ②现年26岁,已婚,家里有7口人,家庭成员为父母,两个弟弟,妻子与1个女儿。
3.受教育情况与汉语交际能力。受访者高中毕业4人,初中毕业8人,小学毕业22人,小学肄业12人,未上过学有6人。艺人的汉语交际能力参差不齐,18人能用汉语简单交流;30人会少量的汉语,但不能用于交流;4人不会汉语。所以本次调查中每组都配备了来自日喀则的藏族大学生进行翻译。
4.职业与收入情况。52名艺人到成都之前,有5人在区内拉萨、山南等地长期从事堆谐表演工作,29人从事农牧业生产,11人从事木工、汽车驾驶、瓦匠等副业生产,有7人刚从中学或小学毕业,尚未参与过独立生产劳动。在蓉堆谐艺人未到成都进行堆谐表演之前的年收入普遍较低,7人无收入,27人在1000元以内,18人在1000-2000元之间。
(三)堆谐艺人到成都开展表演活动的方式、途径与原因
此次受访的艺人,有11人是初次到成都进行表演,有41人已是第2次或多次到成都进行表演。调研得知,“親戚带亲戚、老乡带老乡”是艺人前往成都的主要方式,其中,31人是与老乡同来,16人与亲戚同来,5人是结伴自觉闯荡到成都。
比如,OZ③曾经在那曲的建筑工地开车,劳作之余弹奏扎念琴,工地上的四川工友告诉他,“成都有很多藏族人,你去那里表演肯定能挣钱。”他听了鼓励之后便下定到成都表演的决心,从那曲工地背着扎念琴经林芝、昌都、康定到达成都。OZ告诉笔者,“从那曲到康定,一路都搭顺风车,不用花钱,从康定到成都是自己买票乘坐长途客车。”看似一切都在不确定的因素中进行,然而,OZ就这样成为堆谐表演进入成都的首创人之一,自此,他便以在成都从事堆谐表演为主要生业。44岁的ZX④早先在西藏区内以堆谐表演为生,后专程到成都进行堆谐表演,亦是较早到成都表演堆谐的艺人。在家乡小有名头的ZX,每次从西藏到成都表演时,总会有同村或同乡的人,请求跟随ZX到成都从事堆谐表演。如此以来,每年到成都进行表演的艺人虽并不固定,却能保持一定的数量,并且形成了若干相对固定的同乡团队或亲友团队。
艺人往来成都的交通方式以火车与民航飞机为主。艺人OZ介绍,他们从西藏到成都时均搭乘火车。从成都返回西藏时,夏天搭乘火车,冬天乘坐民航飞机,因为冬天成都至拉萨的飞机票价格相对便宜。
堆谐艺人前往成都进行表演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艺人在成都的表演活动能获得相对高的收入;一是利用西藏农业生产的空闲期,有前往成都进行表演的时间保证;一是“亲戚带亲戚、老乡带老乡”的出行方式,艺人之间可以相互照应,敢于出远门到成都表演。艺人DZ从15岁开始就在拉萨、山南、日喀则、吉隆、樟木等地进行专门的堆谐表演,每月的表演收入大概在1千元左右。2011年冬天首次来到成都,表演收入较西藏高出许多,因此有了常到成都来的打算。DZ还介绍说,在西藏区内表演时常遇到熟人,会感到难为情,来成都表演则不会遇到熟人,这也是他更愿意到成都进行堆谐表演的主要原因。二、堆谐艺人在成都开展表演工作的基本情况堆谐艺人表演工作的强度大,每天8-10个小时不停的行走、演唱、弹奏、舞蹈,他们的身体处于超负荷状态。艺人在成都表演堆谐所获收入,相比在西藏的收入有提高,多数艺人对此持满意态度。但是,艺人的表演没有固定的舞台与场所,加之部分艺人的表演具有随意性,无法展示堆谐舞蹈的艺术功效与价值。表演活动中,艺人和观众间缺乏有效交流,致使内地观众对堆谐表演活动存在偏见与误解。
(一)堆谐表演的时间
堆谐艺人每年2-3次到成都表演堆谐,每次约2个月。这是基于艺人身体调节的需要,也与家乡农忙的季节有关。艺人ZX介绍,藏历新年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一般在3月),他与同伴相约前往成都表演堆谐,大约2个月后(一般在6月)返回日喀则进行家庭农业生产。在家忙碌1个月后(一般在7月),再次来到成都,约9月底回返日喀则。休整至11月时,第3次前往成都,至藏历新年前回到西藏。有的艺人每年2次到成都,往返的时间有所不同。
堆谐艺人在成都的表演时间相对固定,他们连续工作2天便休息1-2天,休息时间会避开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因为这几日,消费市场的客流量大,堆谐表演的潜在观众增多。艺人大多于下午4、5点钟开始工作,晚上11点钟左右结束,节假日的表演则进行到凌晨1、2点钟。
(二)堆谐表演的区域与场所
艺人在成都市的表演区域经历了由市中心向郊外扩展的过程,起初,表演活动集中在藏族人口较多的社区,如武侯区的武侯祠大街、武侯祠横街、武侯祠东街、金牛区的一品天下大街等地,这里分布着“耍都”“罗马假日广场”“一品天下”等有名的夜市,也是在蓉藏族群众休闲消费的主要区域。另外,还有双楠街道、九眼桥等夜市、酒吧较为集中的区域。随着表演活动的深入,艺人们将表演区域延展至成都市郊。比如,锦江区三圣乡的“五朵金花”农家乐休闲区,艺人OZ说五朵金花是成都人“过林卡”(藏语为在公园游玩或郊游之意)的地方,周六、日游人较多,成为了堆谐表演的天然场所。目前,笔者观察到在成都近郊的华阳、中和等社区,以及成都市属的双流区、郫县、都江堰市也有堆谐艺人的表演。值得一提的是,艺人发现较为理想的表演地点或场所,会与其他艺人分享,并且介绍公交线路及前往的途径。
艺人的表演没有固定的舞台及场所,⑤他们穿行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选择在餐厅、夜宵点、酒吧、茶馆以及农家乐等场所表演。艺人CR⑥更愿意在火锅店表演,他认为火锅店喧闹的气氛使他表演的更加投入。OZ则喜欢到九眼桥附近的酒吧街表演,他认为“经常有客人敬他喝酒,他的表演受到了观众的喜欢。”但是,初到成都的艺人则不愿在酒吧附近表演,担心会与醉酒的人发生矛盾,所以多数艺人更愿意在餐厅进行表演。
(三)堆谐表演的流程
堆谐艺人2人或3人一组进入餐厅、茶馆、酒吧等场所,主动到每桌客人前进行表演,正在用餐、品茶、饮酒的客人是堆谐表演的主要对象。
艺人表演的具体过程如何?调研获知,26人会进行完整的曲目表演;14人会表演1小段;12人会在客人付钱后停止表演。艺人表演时所遇情况不同,正在用餐的客人,或观看完整的表演后付给一定的报酬;或摇摇手表示拒绝;或在表演开始之前就匆匆付酬,要求艺人不继续进行表演。
从艺人的演绎堆谐的完整度看,有22人是“扎念弹奏、民歌演唱、踢踏舞”相结合的完整表演,有28人是“扎念琴伴奏”与“民歌演唱”相结合,2人只进行“扎念琴”弹奏。换言之,一半数量的艺人进行了完整的堆谐表演,也有一半数量的艺人只进行“扎念琴”的弹唱表演。
艺人演唱歌曲以传统的堆谐曲目为主,多数艺人则会演唱《格桑啦》《我的心》等西藏民歌。DZ学会了《天路》《卓玛》《北京的金山上》等汉语歌曲,并运用到堆谐表演当中,较受内地观众喜欢。有49人在表演时,遇到过客人点唱歌曲的情况。OZ告诉笔者,点唱的客人都是藏族观众,点唱西藏民歌时,双方还会有些简单的配合,用扎念琴伴奏与观众互动表演。
笔者观察到,艺人的表演没有固定的台场,他们必须穿行在各种场所,不断的寻找表演对象,往往没有开始表演,便被观众拒绝而草草收场。艺人们在行走、寻找、被拒绝的程序中循环,多数时间的表演无法得到情绪、气氛的烘托,无形中降低了艺人的表演热情度。有时,艺人的表演受台场的限制,或弹、或舞,不能综合、完整的展示堆谐艺术。个别艺人表示堆谐表演只是一种挣钱方式,没有想过要认真推广、宣传堆谐艺术。
(四)收入状况与理财方法
艺人每曲表演获得报酬不等,有10人得到1-5元,有16人得到6-10元,有26人得到10元以上。艺人的月收入差距不大,DZ告诉笔者,他们每天会有300元左右的表演收入,有时能达400-500元,算上休息天数,艺人们平均每天有250元左右的收入。据此计算,艺人的月收入则在7千元左右。对此收入,有14人表示不满意,32人表示比较满意,6人表示非常满意。
艺人对每曲表演的收入有自己的心理预期。OZ认为理想的收入应是10元,低于10元,意味着表演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事实上,堆谐表演没有市场价格或约定俗成的价目,艺人得到报酬取决于观众的喜好。一般情況下,如果客人能够欣赏整段的表演,艺人会得到5-10元的报酬;如果客人提出点唱一首歌曲,则会给10元或者更多报酬。OZ告诉笔者,他曾得到过1000元的报酬,当然,类似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艺人CR曾经只得到过1元的报酬,他感觉受到了侮辱,认为自己的表演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艺人的收入大多为1-10元不等的零钞,所以,每当攒到一定数额时,艺人们便把钱存入成都当地的银行卡,回西藏时取出全部存款携带回家。三、堆谐艺人在成都的生活情况调研得知,在成都的堆谐艺人相对缺乏城市生活技能,在就医、自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堆谐艺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却多属无照经营,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拥挤狭小的住宿条件易于疾病滋生和传播,使他们的健康卫生无法得到保证。
(一)居住情况
堆谐艺人租住在由私人经营的家庭旅社中,该类型的家庭旅馆分布在武侯祠大街附近的老旧小区中,经营者以川内藏族居多,专供流动人口租住而设计开办,均属无证经营。房东将一套住宅房隔成3-4个单间,每个单间中放置2-4张床,每张床位以20-40元收费。艺人们通常选择长租1个月或2个月,每月的住宿花费在300-600元的有36人,600-900元的有8人,900元以上有8人。
住宿花费是艺人较大的开销之一,然而,即便是每月900元的住宿费,也比入住普通旅店节省。堆谐艺人为了减少住宿开支,更愿意租住每天20元或者更低价格的房子。
堆谐艺人在成都并不担心寻找住处。正如上文所述,武侯祠附近开办的大量家庭旅馆,专供在成都的流动人群租住。OZ介绍说,他初到成都,在武侯祠旁的康定酒店门口下车,随即有人前来询问是否需要住房,所以他很快便找到了住处。
虽然住宿花费相对适中,但是,艺人同租的其他租客的情况稍显复杂,无法避免安全与卫生问题。CR的手机在出租屋中丢失,他不敢贸然询问合租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丢失手机的事实。ZX与同伴租房时预交7千元押金,房东因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房东夫人却以没钱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无奈之下,ZX一行人在该旅馆多住了3个月,住满7千元后方才结束这次堆谐表演周期。这一意外情况,打乱了他们返回西藏做农活的计划。没有经营资质的私人旅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二)饮食情况
堆谐艺人基本保证每日3餐,个别艺人偶尔还会加餐。基于艺人的作息时间,他们每天第1餐大概在中午时分,第2餐是在傍晚或晚间的工作间隙,第3餐则在夜间工作结束之后。他们的饮食以普通餐馆的面条、炒饭、包子、稀饭为主,LB、PC⑦等几位艺人的早餐是从家里带来的糌粑。相熟的艺人会定期聚餐,选择吃火锅、炒菜,或者到藏餐厅喝酥油茶、吃牛肉饼、土豆包子、面块等。
艺人每餐的花费在10-20元之间,也有艺人把每餐花费控制在10元以内。当遇到聚餐吃火锅、藏餐、炒菜时,花费则达30元或者更多。PC告诉笔者,吃藏餐的人均消费在20元左右,吃火锅的人均消费大约为40元。艺人吃饭付款的方式是“AA制”,初到成都时艺人之间总是相互请客,每餐的花费较多,为了节省饮食花费,改用“AA制”的付款方式。
艺人在休息或高兴时会在住处喝啤酒。对于喝酒的次数,10人是2-3天喝一次,有16人是5天左右,其余人选择“想喝就喝”。每次喝酒的花费,6人选择5元以下,9人为5-10元,7人是10-20元,4人花费在20元以上。
(三)健康与医疗情况
调研获知,14名艺人在成都有过感冒、腹痛、嗓子疼等病痛经历,38人尚未有生病经历。生病的14人中,3人曾前往诊所或药店诊治,11人未到医疗机构诊治,自然痊愈。
44岁的ZX曾遇到急性腹痛,他在汉语较好的同伴陪同下前往药店诊治处理,吃药后逐渐减轻了病痛,这次诊治花费了80多元,ZX觉得非常贵。访谈得知,除非艺人们遇到无法忍受病痛,否则不会前去诊治。青年艺人则普遍认为自己的身体好,可以抵抗病痛。DZ感冒时“没有去医院也没有吃药,喝了点啤酒感冒病就好了”。
综合来看,堆谐艺人缺乏前往医院诊治的基本常识,花费高、不通语言也成为不去诊治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因素成为在蓉艺人群体的主要健康隐患。
(四)业余生活与消费情况
艺人们的工作强度普遍都大,身体常常处于疲劳中。他们在工作之余要么在住处睡觉,要么与同伴聊天。多数艺人休息时会在住处弹扎念琴、唱歌或者喝啤酒。少数艺人喜欢外出活动,比如,ZX喜欢到处走走看看,偶尔还会去打台球;DZ和同伴去过动物园,看熊猫、老虎等动物,他们的业余生活比较单调。
受收入水平的限制,艺人们往往不会选择高消费的休闲活动。但是,他们每年有定期的购物安排,夏天回家时会在拉萨简单地买些东西给家人,冬天回家时则在成都的“荷花池综合批发市场”给家人买些衣服等实用的物品。四、堆谐艺人在成都的交往情况堆谐艺人们普遍只会用藏语交流,由此形成了艺人群体交往的小环境,只是艺人内部彼此交流和帮助。成都社会民众对堆谐艺术的了解度低,对堆谐表演活动的认知度低,对艺人群体关注较少。
(一)艺人群体与外界交往情况
堆谐艺人在成都的交往圈子小,与外部交往程度低。受访的堆谐艺人,50人有成都当地的朋友,2人没有当地朋友。当地的朋友数量较少,41人有1-5位当地的朋友,9人有5-10位当地的朋友。艺人的当地朋友主要是房东、合租的房客、住处附近商店和餐馆的经营者。
堆谐艺人上午在住处休息,下午至夜间忙于表演工作,对外交往的时间和空间非常狭窄,所以他们的交往范围局限于生活与工作中接触到的人。另外,受汉语交际能力限制,艺人在多数情况下只能与会藏语的人打交道,这种生活现实降低了艺人与外界的交往程度。尽管,成都武侯祠附近的藏族聚居环境,基本解决了艺人在成都的餐饮、居住等问题,解决了艺人群体工作的后顾之忧,但同时也将其社交活动限定在这一区域范围内。
(二)社会支持情况
调研得知,艺人认为常去表演场所(餐厅、农家乐、茶馆、酒吧等)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态度有好有坏,不友好为2人,友好为42人,非常友好为8人。到目前为止,只要艺人的表演不影响正常营业,工作人员不会拒绝艺人进入其营业场所开展表演活动。
堆谐艺人认为内地观众对其的友好度不同,6人认为不友好,38人选择友好,8人选择非常友好。事实上,有时候内地非藏族观众无法听懂艺人的演唱,会对堆谐表演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排斥、拒绝表演。艺人有时会遇到观众拍桌子、大声斥责等不友善的行为,艺人们表示“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类似被拒绝的遭遇,会使艺人产生受到偏见、歧视的想法。
对于哪个民族的人更喜欢堆谐表演的问题,受访艺人当中10人认为是藏族观众人,14人认为是汉族观众,24人认为都比较喜欢,4人认为都不太喜欢。一位受访的藏族观众认为艺人应该在朗玛厅(演艺厅)里表演,在餐饮场所的表演会降低民族艺术的品味。同时,他也表示“看见过堆谐艺人与内地观众的小争吵,我帮艺人说了话。”
艺人们非常清楚他们不可能长期从事堆谐舞蹈表演,也无法在内地都市定居生活,终究要回归家乡。LB今年42岁,他觉得自己年龄大了,跳不动了,当初与他同来成都的艺人都不再从事堆谐表演。PC每次经过武侯祠横街的音像店门口时,会驻足观看音像店播放藏族歌手录制的“MTV”,充满着羡慕与崇拜,PC渴望成为电视里的人,渴望有属于自己的一方舞台。然而,现实社会提供给年青堆谐艺人上升的空间和渠道非常有限。
艺人认为在成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收入”为3人次,“语言”为14人次,“生活习惯”为7人次,“人际交往”为1人次。他们希望政府为表演活动提供支持:“政策支持”是8人次,“资金支持”是15人次,“住房支持”是7人次,“生活补助”是8人次,“子女就学”是2人次。事实上,艺人们很少会考虑过面临的问题与需要政府的帮助,在访谈与填写问卷过程中,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得非常陌生与不解。在他们看来,顺利的进行表演,获取了相对满意的收入,已经非常知足。
(三)堆谐艺人的内部交往情况
堆谐艺人形成了一套适合他们工作与生活特点的规则,保障了内部友好交往与良性竞争。笔者总结了以下三点:一是议事小会,每天表演活动开始前,同乡的艺人在相约时间、地点见面,交流昨日工作中发生的事情,以及艺人需要帮忙解决的事情,商谈表演行情和注意事项。二是合理安排休息,艺人表演2-3天便休息1-2天,休息既是对艺人身体的调节,也是对堆谐表演市场的休整,自然而然成为众人遵守的规定。三是避让原则,艺人对每天的表演区域进行协商分配,避免多个艺人在同一区域表演,使观众对演出产生厌烦感,影响表演活动的开展。
DZ介绍说,“在每天的表演开始前,常常要和同伴碰面,对晚上去表演堆谐的地方作大略分配,容易挣钱的场所,我们都是轮流去。”比如“耍都”“罗马假日广场”“一品天下”等客流量大的餐饮娱乐场所,艺人们根据商定,轮流在这些区域场所表演,该规则被绝大多数艺人接受。五、结论(一)堆谐表演进成都是藏民族文化发展新现象
西藏非遗文化堆谐艺术,从西藏东向传播来到四川,走进都市,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规模,使堆谐艺术的传播有了更广阔的社会环境。堆谐表演活动在内地开展,使更多的地方和群众感受到堆谐舞蹈的艺术魅力,更近距离地了解西藏历史文化独特的原生态风格。
同时,堆谐艺术获得了多元发展的空间和机会。艺人在内地的表演,除了主打西藏传统堆谐曲目外,还吸收了流入地的文化元素,借鉴了内陆地区的歌曲特点。堆谐艺人有了学习、交汇的文化平台,促使堆谐艺术学会保持主题,懂得融汇,拥有更加顽强的生命力、更广阔的发展远景。
(二)堆谐表演进成都创新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方式
西藏农牧民以堆谐表演为谋生方式进入城市,走出了一条边疆少数民族进入内地城市发展的新路子,丰富、创新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方式。這种以文化文艺为媒介的流动方式,有别于西藏人口东向流动的传统方式(经商、就医、疗养),并且与其他民族流动人口在内地城市从事的主要行业(工厂务工、建筑、物流、民族商贸、餐饮)亦不相同,因而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
历史上“堆地艺人”创造“流浪式”的表演形式,以及堆谐艺术“唱”“弹”“舞”的艺术特点,使艺人行走方便、表演自由,表演活动受舞台、场所等客观环境限制较小。诸如以上因素,成为堆谐艺人与堆谐艺术在内地城市生存发展的独家优势。
(三)堆谐表演活动面临问题与所需调适
堆谐表演进入成都已有10年光景,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问题。比如,堆谐艺人与观众间的矛盾纠纷问题,艺人在城市的合法权益缺失问题,内地观众不认同堆谐艺人及表演活动的问题。笔者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艺人的表演违背买卖自由、公平交易等市场经济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艺人与观众间良性互动;二是艺人演出曲目与表演形式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内地文化艺术市场的要求,亦无法更大范围内提升堆谐艺术在内地的影响力;三是艺人在城市中缺乏关怀与保护,表演活动缺乏相关部门的引导与社会支持。
笔者认为推动堆谐艺人与艺术更好地融入内陆城市,需要加强以下两点工作:第一,坚持流入地地方政府主导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主动关注堆谐艺人的合法权益缺失问题,逐步完善堆谐艺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第二,堆谐艺人必须逐步自觉地创新堆谐艺术的曲目、内容与演出流程,使堆谐艺术在日渐月进的演出当中逐渐符合内地文化市场的要求。
注释:
①扎念琴,是藏族传统的弹拨乐器,因各地发音差别与音译的不同,常写为扎木念、扎木年、扎木聂、扎念、扎年、扎聂。
②文中所涉及堆谐艺人姓名均以拼音字母代替。DZ,26岁,萨迦县人,13岁起便在西藏区内从事堆谐表演,到成都表演已有5年。
③OZ,35岁,萨迦县人,是堆谐艺术在成都表演的开创者之一。
④ZX,44岁,拉孜县人,此次调研年龄最大者,会做木工,曾在那曲、康定等地表演堆谐,是较早来到成都表演的艺人之一。
⑤堆谐艺人在成都的表演方式与形式,继承了历史上西藏区内流浪堆谐艺人的流动表演的方式。参见格曲对西藏堆谐表演活动的记载,格曲.《堆谐述略》西藏艺术研究[J],2000年(1)。
⑥CR,29岁,白朗县人,长期在成都从事堆谐表演活动。
⑦LB,白朗人,42岁,堆谐艺术到成都表演的开创者之一。PC,白朗人,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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