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格经济决定论思想路径的还原及评判

2017-09-03 03:37马宁
党政干部学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保尔历史唯物主义

马宁

[摘  要]作为第二国际时期左派理论家的重要代表之一,拉法格在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突出构建起了以经济决定论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体系,深入其思想内部,可以发现他在阐释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对经济决定论的理解和运用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决定论存在差别。因此,要准确理解拉法格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就必须透彻、客观理解作为思想核心的经济决定论,从纵向的思想发展路径和横向的历史时期的理论与现实比对两个方面交叉进行,为从整体上认识和理解拉法格的思想理论奠定基础。

[关键词]保尔·拉法格;经济决定论;历史唯物主义;第二国际

[中图分类号]B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7)12-0017-09

经济决定论是拉法格在阐释唯物史观过程中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其在深化拓展唯物史观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点。在拉法格的著作《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和相关的历史唯物主义著作中,拉法格就将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经济决定论。实际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这样认识的是第二国际理论家们在阐释“正统马克思主义”中的主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决定论也并非由第二国际理论家首创,最开始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大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实证主义广泛传播的思想背景的交叉影响下,资产阶级理论家以宿命论、决定论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歪曲,将经济因素解释为历史发展过程中唯一的决定因素,将历史唯物主义庸俗化。受此影响,拉法格也将历史唯物主义直接解释为经济决定论和经济唯物主义,但实际上其理论内涵与资产阶级的经济决定论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后人在研究拉法格的历史观时,也因此不自觉地将其理论与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画上了等号,再加上对当时的客观历史背景的忽视,从而造成了对拉法格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认识误区。因此,本文将回溯拉法格的以经济决定论为核心的历史观的形成过程,探究其建立此种历史观的理论基础,在回归拉法格提出的以经济决定论为核心的历史观的基础上,对其作出客观评判。

一、对历史观研究中的错误主张的批判

在阐释其对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性的理解之前,拉法格首先对人类历史观的发展进行了梳理,批判性地对历史上的各种唯心主义哲学的特点和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并从其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出发,拉法格对维科的历史规律的观点进行了辩证吸收,并由此引出其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和阐释。

(一)分析批判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

历史丰富而又繁杂,历史的发展路径也呈现着让人难以捉摸的曲折性。在古代,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人们通常将历史上发生的一切归因于上帝的意志。古希腊的城市分别供奉自己的城市之神,以求神保护自己的城市。在宗教出现以后,人们更加深了对神的信仰,将个人的生老病死都看作是神的意志,对自然和社会中无法解释的现象,人们也同样地求助于神,“全部问题只在于对‘上帝这个词的意义如何理解”[1]9。

但随着资产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在资产阶级所宣扬的理性的主导下,科学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赋予了人们更多认识世界的手段,由此逐渐突破了长久以来的神对人们的束缚,人们开始重新以理性的眼光认识世界。资产阶级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取得了统治地位,“可是获胜了的资产阶级没有勇气拿他作为自己的波利亚得神;他们把理性所带给旧的上帝身上的缺口修补起来,并且恢复它先前的权利”[1]11。同时,资产阶级为人们建立起“进步”“正义”“自由”等观念,并将这些思想奉为“新的上帝”,“思想自己产生出来,创造世界和历史,然后又复归于自身”[1]11。在拉法格看来,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这些思想观念与宗教神学中设立的上帝等观念一样具有欺骗性,都是唯心主义的,其根本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这些观念是经验的产物,而非存在于经验领域之外。也正是由于这些观念产生于社会环境,在社会环境中不断被改造,所以才能够成为积极的、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力量。“历史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揭发是什么社会原因产生思想并给予思想以影响某一时代的人类智慧的力量”[1]11。

资产阶级并没有承担起这一“历史的任务”,他们将符合于自身阶级利益的唯心主义观点应用于历史,利用建立起来的这些进步的观念为自己的剥削活动和已取得的利益作辩解,蒙蔽普通的劳苦大众。拉法格在此以“进步和进化”“正义”和“文明”等思想为例,对资产阶级的这一手段做出了说明。

“进步和进化的思想起源于现代,它们只不过是十八世纪流行的‘人的改善的能力这个思想移用于历史”[1]14。拉法格认为,在资产阶级看来,其发展直至最终夺得政权的历史就是不断进步的历史,尽管在封建统治者看来是倒退和毁灭。在资产阶级占据统治地位之前的中世纪里,资产阶级逐渐成长壮大,其精神文化和物质财富也得到了积累,封建贵族和宗教的势力被不断地削弱,资产阶级将此看作是进步和进化,其“进步和进化的思想”即源于此。但在资产阶级看来,其对政权的夺取是历史进步的唯一因素,“进步和进化”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便失去了其意义,也就不存在了。黑格尔和孔德所建立的哲学体系就是典型的代表,他们以观念为起点,对社会和历史进行注解,最终回归于由观念构成的哲学体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就宣告了“进步和进化”的终结。拉法格指出,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意味着“哲学体系、社会的和政治的制度只有在还没有达到自己的资产阶级的形式时才能进步,而这以后进步便告停止”[1]14。拉法格进一步指出,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不断为“进步和进化”设定界限,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学家等将资本主义视为人类发展的最高阶段,从不同领域论证资本主义的合理性,不断深化人们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认识,进而消解人们对“进步和进化”的追求。

“统治阶级往往把一切有利于它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东西都宣称为正义,而把一切违反其利益的东西都看作非正义”[1]16。拉法格认为,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正义是以自身阶级利益为衡量尺度的,封建统治对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是非正义的,因为这损害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但是资本主义对人们的掠夺是正义的,因为这种在法律和正义掩盖下的掠夺为资产阶级带来了物質利益的积累。尽管正义的观念在推翻封建制度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它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之后,却变成了“一切社会的非正义的多产的母亲”[1]17,它赋予了资产阶级对工人的占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资产阶级打着“正义”和“文明”的旗号在殖民地烧杀抢掠,对本国的人民也极尽手段进行压榨,使人民的生活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

拉法格认为,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掩盖了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更促涨了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行动。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行动的加剧,也反过来要求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完善和发展。在揭露了自然神论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虚伪性和欺骗性后,寻找新的历史方法便显得尤为重要,这所谓的新的历史方法,便是“卡尔·马克思的历史方法”——经济唯物主义。

(二)对维科的历史规律的辩证分析

在批判唯心史观的同时,拉法格对意大利哲学家维科所提出的历史规律学说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拉法格从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出发,肯定了维科关于历史规律的论述。对于历史发展的动力,拉法格部分地接受了维科的观点,但对维科观点中的唯心主义倾向进行了批判。拉法格对维科的历史规律学说的辩证性分析,一方面从宏观上体现了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另一方面这种分析也为他接下来具体阐释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

维科的历史发展规律中蕴含着一个原则,“即一切民族不论他们的种族起源和他们的地理环境如何不同,都通过同一的历史道路,就是说某一民族的历史是另一个达到更高发展阶段的民族的历史的重复”[1]21。摩尔根的关于历史规律的认识与维科相似,只是摩尔根的论述较维科更为具体、全面。但总体上二者都认为,不同地区、不同种族的人在精神和意志上是一样的,所要面对能力的限制也是一样的,因此它们的生产和发展的形式相似,同样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都必须要克服相似的困难,这使得不同的民族拥有相似的历史,这也便是历史的规律所在。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民族在发展程度上可能存在着差距,但是它们所要经历的阶段都是一样的,都是为历史所规定好的。这也契合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中所指出的:“工业较发展的国家只是给较不发展的国家指出他们未来的远景”[2]3。维科的历史规律同样包括人们的精神活动,但对人们精神活动如何符合历史规律却无法做出解释,只能单纯地叙述事实。在拉法格看来,“只有运用马克思的历史方法,只有研究经济界所完成的变化才有希望找到这样的解释”[1]25。拉法格在这里提到的“马克思的历史方法”,就是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的理解。

维科认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人的“恶德”,人类相互之间的嫉妒和竞争,导致了人类的进步,这种“恶德”的衍生品满足和丰富了人的生活。但在拉法格看来,这样的观点与唯心主义无异。人类的所谓品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职业的人的实践活动中也存在着极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生产方式的不同,而生产方式也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需要说明的是,拉法格这里所说的生产方式实际指的是以生产工具的一定发展水平和对生产工具的某种占有方式为基础的某种经济关系的体系,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拉法格并没有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明显的区分,这在拉法格的其他文章中也有体现。

二、建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研究的“两种环境”理论基础

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自然与历史的辩证关系产生和构成了人类的实践活动,也正是在马克思对这一辩证关系的研究中,才使得历史唯物主义与狭隘的“历史理论”有了根本上的区别,成为指导人类进步的科学的世界观。而这也正是为资产阶级理论家所忽视的、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关键所在。在进入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阐释之前,拉法格对社会作了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区分,他认为,“这两种环境的共同的作用和对抗作用决定人和人类社会的进化”[3]67。因此,拉法格在对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特点研究的基础上,对“两种环境”的相互作用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拉法格逐渐形成了其唯物主义历史观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自然环境”的规律特点

拉法格认为,自然环境是一个构成复杂的综合体系,这个体系在空间上没有明确的界限,它包括:“地质的构造和土壤的成分,某地点的接近赤道,它的海拔高度,灌溉它的河流系统,降雨量和日光的热量等等,最后,住在它里面的植物界和动物界”[1]29。这里拉法格对自然环境的定义,虽然在论述上缺乏系统性和严谨性,但大体上与人为环境做出了明显的区分,契合了马克思的“自在自然”“第一自然”的概念。

拉法格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同当时的大多数第二国际理论家一样,深受当时流行的进化论的影响。拉法格认为,自然或人工的选择和遗传是生物在自然环境中发展演变的两个主要途径。

自然选择主要指“在生存竞争中最有用的、最能适应于自己的自然环境的获得胜利”[3]60,人工的选择指人类有意识地对物种的发展施加影响,使其身上能满足人类需要的特性更加突出。二者的区别在于:人工选择只关注人的自身利益的满足,在对物种所具有的能满足人类需要部分进行选择性培育的同时,往往会忽视其对物种造成负面影响,“例如由家养小猪喂肥而生出的油脂对它们是有害的”[3]61;自然选择只会对有利于物種发展的特性进行保留和发展,自然选择的这种非理性的力量是物种的合理性发展的原因所在。拉法格的这种认识是符合自然发展实际的,其对“自然力量”的“非理性”的定义也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但是,拉法格在接下来的论述中肯定了自然界中“合理力量”的存在,“凡是哪里有选择的位置,那里就应当作出决定,必然会有意识的活动”[3]61,紧接着拉法格进行了举例,蝴蝶选择颜色鲜艳的花进行授粉、雄鸟和猿猴为求偶而装扮自己,都体现出这些动物所具有的对美的感觉。拉法格的这一论断实际上肯定了除了人之外的意识活动的存在,过分夸大了自然环境的影响,对意识活动的泛化理解具有一定的唯心主义色彩,体现出其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上的不彻底性。

遗传是物种发展演变的另一重要途径,物种的遗传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特质得以在后代的身上延续,对前代的遗传也为其下一步的进化奠定基础,如果没有遗传,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也就无从谈起。正是在物种的特质遗传的基础上,经过自然选择和人工选择,存在于不同环境中的同种生物,为适应各自环境的特点而逐渐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在经历过漫长的发展时期之后,物种之间的差别也更加明显,进而成为不同的物种。拉法格指出,达尔文的进化论忽视了人类社会在发现物种特质上的影响,例如鹦鹉的特殊发音器官在自然状态下与其他鸟类没有差别,只有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后才能得到展现。

拉法格在论述自然环境的特点时,引用了法国自然学家居维叶的观点:“如果不是同时改变其余的部分,则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不能改变”,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生物的个体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上。在生物的个体内部,一个器官的改变同时会引起其他器官的变化,在没有其他部分的配合下,单独一部分的改变是不會发生的。在不同物种之间也同样如此,在同一环境中的动物和植物,彼此之间联系紧密,任何一个物种的变化都会对其他物种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这种物种之间的交互性影响在动物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这不仅体现在对动物器官的改变上,还体现在对动物的行为和心理特性的改变。

虽然拉法格在论述自然环境的规律特点的过程中,特别重视自然环境的影响,但他同时也指出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的生物对自然环境有着同样重要的影响,从而避免了走向环境决定论。另一方面,拉法格对达尔文进化论的辩证吸收,丰富了其对自然环境论述的科学性,但他也通过对物种演变规律的深入研究,指出了进化论的不足所在。尽管拉法格对达尔文的进化论高度赞扬,但是他坚决反对将进化论应用于人类社会,并批判那些达尔文主义者:“他们对社会科学的了解,正像樵夫对植物学的了解一样”[3]66。拉法格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对进化论做出了科学的论析,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理论界对进化论的迷信。

拉法格在对自然环境的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建立起对自然环境的科学认识,在具体领域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内涵,但他在论述过程中的一些观点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体现出了他在历史唯物主义认识上的不足。

(二)“人为的(或社会的)环境”中的生产方式

在拉法格看来,人为的环境主要是“由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和政治的关系,习惯,风俗,风尚和道德观点,常识和社会舆论,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科学,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等等以及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所组成”[1]31,这些要素紧密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人为环境的有机整体。人为环境同自然环境一样,没有空间和时间上的精确界限,不同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影响,不断变化发展出更多样的形式,生活在其中的人类在生理和心理上受着社会环境的制约,反过来人类也不断创造和改变着社会的环境。

但是人为环境与自然环境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稳定性上,自然环境相对于人为环境而言进化速度非常缓慢,彼此之间相互适应了的植物和动物在形态上几乎是不变的,人为环境的进化速度非常快,而且它进化的速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假如人为环境像自然环境一样变化缓慢,那么长时期保持着平衡状态的人为环境也就没有历史可言,拉法格的这一观点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地理环境决定论”。在内部的变化机制上,自然环境各部分彼此之间的影响是机械的、直接的,一部分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其他部分的反应,人为环境各部分的变化必须以人为中介,一部分的变化必须经过人的参与,首先对人在肉体或精神层面产生影响,人类在这种影响下付诸行动,从而将变化传导到其他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能动性的发挥也使新的组成部分不断出现在人为环境中。拉法格指出,人类对人为环境的不断创造和改变,也表明人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所在,而非唯心主义历史观所认为的所谓思想或精神。

在深刻剖析两种环境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拉法格指出,要揭示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就必须从对人类历史发展影响最大的人为环境入手,那么“什么是人为的(社会的)环境的最不稳定的、经常在数量上发生变化、并且是社会环境各部分中最能动摇整个建筑的部分呢”[1]35?拉法格认为是生产方式,例如机器的生产方式作为现代工业最本质的特征,以其所蕴含的巨大能量“改变着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法律的关系”[1]35,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通过运用机器的生产方式,日本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便从封建国家一跃成为具有强大实力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方式之所以能够具有如此的影响力,拉法格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作为历史发展动力的人大部分都参与到了生产活动当中,小部分没有直接参加生产的人也间接地受着生产的影响,他们为了获取生存资料而不得不关注生产的发展,因而,生产方式也就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整个社会环境。同时,拉法格也指出:“生产方式在野蛮人的社会环境中起着比较次要的作用”[1]36,随着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愈加充分,从而推动了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方式的快速发展,刺激了人内心对利益的追逐,对私利的贪求也反过来推动了生产方式发展。

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还体现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上。生产的发展是这些规律性的基础。生产有规律的发展和这些规律在一切领域的基本一致性,决定着不同民族社会发展大体上一致的过程。尽管不同民族在发展阶段上可能存在差异,但其发展道路却是一致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生产方式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改变着它在其中发展的社会环境,所以工业上比较发达的国家仅仅给在工业发展阶梯上尾随其后的国家揭示着它们自己未来的方式”[4]10-11。但同时拉法格也指出“同样的生产方式绝不会以数学般的精确性在一切靠它生活的民族中产生出同样形式的人为环境或社会环境;因此,同样的生产方式在不同的民族和在一切的历史时期不会引起绝对相似的历史事件”[1]37。可以看出,拉法格在论述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同时,尽力与历史发展的“宿命论”相区别,虽然生产方式对社会环境的决定性作用使人类历史发展存在着规律性,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也有其特殊性存在,在对待某个历史阶段中的特殊历史事件时,仅从生产方式一个方面可能无法做出合理解释,还要考虑到社会环境中的其他因素,甚至是自然环境的影响。

(三)“两种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对历史发展的作用

拉法格认为,“一个民族的生活中的历史事件取决于应受改造的人为环境和这个民族被自然环境以及遗传的和获得的习惯所创造的那种形态之间所建立的关系如何”[1]37。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人和其他物种一样,由于自身适应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在不同方面都受着自然环境的深刻影响。但是,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断提升,人类在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创造出了人为的或社会的环境,使得人类所受到的自然环境的影响大为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人为环境对人类影响的增强,其结果是“人也和驯化了的植物和家畜一样受着两种环境的作用”[1]37。生活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的人,在自然环境差异的影响下发展出各自独有的特征。但是随着人为环境对人影响的增强,自然环境所建立起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逐渐被消灭,这主要是因为受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影响,存在差异的人们进行着相似的生产活动,进而“引起同样需要,同样利益,同样情欲和同样智力的发展”[1]37,这也就从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相互关系上解释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致性。但同时,正如上文中拉法格所指出的,尽管生产方式对人为环境甚至是人类的发展历史具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考察具体的历史事件时仍需辩证地分析两种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出具体历史事件的真实面貌。

不同于其他的第二国际理论家或是过分强调自然环境的作用、或是忽略两种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拉法格的两种环境划分、对两种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解以及对生产方式在历史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强调,尤其是对社会环境和历史发展中人的能动性的关注,都更接近于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南斯拉夫哲学家弗兰尼茨基对拉法格给予了高度评价:“拉法格十分确切地规定了自然环境和人相互之间的辩证影响,看到了一个在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看法中具有根本意义的因素:人的能动的改造活动”[5]291。拉法格也没有像考茨基等人那样,对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分别看待,而是将自然环境同社会环境一样放在整个历史进程中考察,揭示了人类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对自然环境的认识。

三、以经济决定论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观

在拉法格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多用“经济决定论”“经济唯物主义”等名称来代替历史唯物主义,例如拉法格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著作《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在书中拉法格直接提出:“经济决定论,这是马克思交给社会主义者的新的工具,为的是要靠它的帮助把秩序带进历史事件的混沌状态中去”[1]7,凸显了他在研究历史唯物主义过程中对经济因素的重视。本节主要在前两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回溯经济决定论的产生过程,同时还原拉法格经济决定的认识原貌。

(一)对历史观领域的唯物主义的捍卫

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它对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冲击,对当时势头正盛的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的论断,都引来了资产阶级和宗教神学的猛烈攻击。在新康德主义出现后,无产阶级内部开始出现调和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企图,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饶勒斯,“一个在个派之间进行调解的理想人物”[6]65。对于调和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主张,拉法格坚决反对并进行批驳,主要针对的是代表人物饶勒斯。

1894年12月,饶勒斯在巴黎的集体主义者学生小组组织的集会上作了题为“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演讲,主要阐述了其“唯物史观并不妨碍对历史作唯心主义的解释”[3]24观点。饶勒斯认为,对于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调和在事实上已经完成,下一步就是要从理论上对二者进行调和。饶勒斯认为,可以从逻辑上和理性上将两者看作是同一真理的两个方面。在饶勒斯看来,人头脑中的观念和思想是有其合理性的,因而“一切合理的东西都必然构成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一种合理的观念不反映到实际中去,也没有一种实际不能归结为一种观念,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3]29。对此,饶勒斯认为可以通过对这两个对立面进行综合,进而借助合理的同一性进行调和。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历史观领域,饶勒斯赞同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和经济力量在历史进程中对人的支配作用的观点,但是他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相对抗的历史阶段,当社会主义实现、阶级间对抗停止的时候,人类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将不受事物的支配,而支配事物的发展”[3]30。但同时饶勒斯也指出,他的这一观点并不是对历史的解释简单地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个阶段,也不是所谓的历史因素组合论,而是为了强调人的思想观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他主张用调和后的历史观领域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对历史发展作出解释。

为批判饶勒斯的错误观点,拉法格在1895年的巴黎集体主义者学生小组集会上,以“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为题作出批驳。拉法格认为,饶勒斯与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在历史观问题上争论的焦点是“关于观念的起源和形成的争论”[3]5。拉法格指出,饶勒斯忽视了观念的来源,他认为,原始的野蛮人头脑中是没有观念存在的,观念是在人类的祖先的实践经验上形成的,人类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继承了这些观念,所以人们会产生观念先天就存在的认识。而饶勒斯“与社会环境发生矛盾的博爱和正义的概念,导致人类的发展”[3]11的观点,在拉法格看来是不成立的,因为博爱和正义的概念在原始社会是不存在的,如果按照饶勒斯的说法,那么人类的历史将无法进步,将永远地停留在原始共产主义阶段。拉法格指出,在唯心主义历史观中,观念的不断进步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实际上是为了不断满足自身阶级利益的需求,由于他们对被剥削阶级剥削程度的不断加深,因而就需要用更完善、更虚伪的道德观念来掩饰自己的剥削行为,蒙蔽被剥削阶级。拉法格进一步指出,“正义的概念并不与社会环境的现象相矛盾,反而与它相适应”[3]11,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思想的历史,岂不是证明,精神生产是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的吗?”经济力量才是指引人类前进的根本所在,精神活动是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历史规律的形成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唯心主义历史观是无法正确地帮助人们认识历史的,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真正地解释历史发展的奥秘,所以对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调和的做法根本行不通。

在对抗唯心主义历史观、捍卫和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为了直击唯心史观要害,消除“正义的观念”对人们认识历史的误导,拉法格开始更多地强调经济因素的决定性地位,开始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式的解读。

(二)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式解读

事实上,经济决定论最先来源于资产阶级理论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攻击,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作宿命论、决定论化的解读,把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对经济因素的重视歪曲为经济决定论,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庸俗化的解讀也逐渐渗透到第二国际理论家中。在与实证主义、宗教神学、唯心主义历史观斗争的过程中,第二国际理论家受实证主义的影响,也开始出现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具有经济决定论倾向的解读,这其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拉法格。

在拉法格的历史唯物主义著作中,多以“经济决定论”“经济唯物主义”等名称代指历史唯物主义,甚至在拉法格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他所理解的“经济决定论”,例如拉法格阐释唯物史观的核心著作《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和《马克思的经济唯物主义》等,在《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中拉法格对“经济决定论”的注释:经济决定论或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唯物主义都是意义相同的说法。

在拉法格看来,经济因素对历史的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济因素统揽构成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民事的和政治的制度、宗教、哲学体系和文学都是植根于经济环境里”[3]39,这些社会的组成部分都生产于经济环境这片土壤,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为环境,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产生的所有变化都依赖于经济环境,虽然自然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自发性,有着自然环境自身的规律所在,但是经济环境对人为环境的决定性作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自然环境,尤其是在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的联系更加紧密、人为环境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这种影响变得更加明显。作为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创造性主体所在,置身于经济环境中的人享受着经济环境培育出的各种产品,同时经济环境也给人带来不断的新的需求,从而引导人们在行动上不断丰富经济环境的内容。

其次,经济对思想观念的决定性。拉法格认为,人类的大脑是加工、形成思想的来源,“脑子只有靠观念才能思想,而观念则是它从自然环境和人赖以发展的社会环境或人为环境所提供的材料中制造出来的”[1]66,所提供的材料的丰富程度的不同决定了人类思想观念的发展程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供加工的材料的丰富程度不同。在野蛮人时代,人类没有所谓的“正义的观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入,社会环境也随之变得更加丰富,人的大脑拥有了更多的可加工的材料。随着材料的丰富,人类的思想观念不断产生并发生变化,这一切都归因于经济的发展。

經济的决定性作用还体现在历史规律上。这主要表现为上文中提到的生产方式对历史规律的决定性作用。“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剥夺了维科的‘历史发展同一样式的规律的宿命性”[1]36,生产方式从根本上决定了历史发展的规律,但在具体的历史事件上,是由生产方式和其他因素辩证地共同决定的。另一方面,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共同决定了不同时期的社会制度,“人类社会曾在生产方式各不相同的三个经济环境中成长,也就是在奴隶制、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中成长”[1]50-51,生产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上的差异进而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形态,例如蒸汽机的使用造成了资本主义股份所有制的出现,机器的生产和使用使得日本跻身世界资本主义强国之列,这些都充分地反映了包含有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经济因素对历史发展规律、社会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三)对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的唯物史观的评判

学界在关于拉法格的历史观的研究中,大多都将经济决定论当作批判拉法格的焦点,同时经济决定论也成为了对拉法格的其他理论研究绕不开的一环。虽然拉法格用“经济决定论”、“经济唯物主义”等名称定义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不是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就等同于经济决定论或是庸俗的经济唯物主义?为回答这个问题,本节主要将探索经济决定论的评判标准,在此标准下比照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进而对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作出客观的评判。

长期以来,学界关于经济决定论一直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这主要是因为无法判定对于经济因素的重视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称之为经济决定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础性原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支柱,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所在。同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正是在双方的辩证运动中历史才不断地运动发展。

一些西方理论家在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往往只关注马克思对经济因素的强调,将历史唯物主义定义为“经济决定论”。例如罗素将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经济史观”,波普尔称之为“经济主义”,在他们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过分强调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忽视了经济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历史作用,他们甚至认为,经济因素无法对历史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政治、宗教和民族等因素对历史同样具有决定性作用。他们的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片面化理解,以及本身错误的历史观,使他们将历史唯物主义误解为“经济决定论”。

在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也存在着一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片面化理解。他们过分强调经济的决定作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非经济因素对历史的作用,但是往往只是作为对经济决定作用的辅助性论述。对于历史观中非经济因素,他们一般会从经济因素上找到其产生和发挥影响的根源,他们认为经济因素是决定历史发展的唯一因素。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逻辑》中,张一兵教授将经济决定论定义为:“经济决定论是这样一种历史哲学,它把全部社会历史发展理解为自发形成的自然过程,在其中经济关系起着唯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经济决定论将全部社会历史关系不由分说地统统还原为经济关系,历史变成了由人之外的经济力量决定的宿命……在人类解放的意义上,经济决定论恰恰是要被历史超越的物役性”[7]28-29。经济决定论起源于马克思主义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理应回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经济因素的定位,才能判定何为经济决定论。张一兵教授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出发,结合当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性理解,对经济决定论作出了完整性的定义。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将经济决定论理解为:由于经济对历史的决定性作用的存在,“历史变成了由人之外的经济力量决定的宿命”,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便不存在,人类只需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沿着规定好的路径前进。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对抗资本主义的斗争就显得毫无意义,资本主义会自发地长入社会主义。因此,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理解往往伴随着对社会主义革命的放弃,这也是经济决定论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二国际时期,理论界普遍流行着对唯物史观作“经济决定论”或是“经济唯物主义”的解读,许多第二国际理论家也不例外,例如拉法格、库诺夫、普列汉诺夫和考茨基等。他们尽管也曾认识到经济决定论对唯物史观的误读,但是在捍卫历史唯物主义、对抗资产阶级宣扬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时,在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更加强调经济因素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其他因素对历史发展的影响和社会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在理论上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经济决定论的倾向。在这些理论家中,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倾向较为明显,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上,拉法格直接将历史唯物主义定义为“经济决定论”和“经济唯物主义”。在拉法格的历史观著作中,常用“经济决定论”和“经济唯物主义”等称谓代替“历史唯物主义”,例如《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唯物主义》等,同时拉法格在他的著作中也经常称历史唯物主義为“马克思的经济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等,这些都直观地反映出拉法格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上的经济决定论倾向。在拉法格看来,经济决定论、经济唯物主义、唯物史观以及历史唯物主义这几个概念尽管在表述方式上存在不同,但是在实质上其所要表达的意义是一致的。

在研究内容上,拉法格的理论视野多集中在经济领域,对于历史观中上层建筑的研究也贯穿着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的思想,在二者关系上的论述也仅限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单方面的决定作用,例如“道德,像其余的人类活动的现象一样,服从于马克思所规定的经济决定论的法则:‘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一般地决定社会的、政治的和精神的生活过程”[1]118。虽然拉法格在论述经济的决定作用时,可以看出其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和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但最终会回归到对经济决定作用的论述上。拉法格这些在研究内容上的特点,充分展现了其经济决定论的倾向,虽然大部分关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的论述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但是对经济基础的过度关注也不免让人对其理论产生经济决定论的认识。

但是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不是彻底的经济决定论。这主要体现在:首先,拉法格重视人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的独特作用,而不是仅仅把人看作是历史发展的附属品,拉法格认为,人类在对自然环境的改造过程中逐渐创造了社会环境,两种环境中各部分间的相互影响也是以人为中介的。其次,拉法格虽然强调经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决定作用,也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历史规律在历史观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他没有像其他经济决定论者走向历史发展的“宿命论”,拉法格在强调人在历史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的同时,强调历史不会从资本主义社会自然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在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上为社会主义的实现提供基础,但是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仍然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最后,拉法格没有像经济决定论鼓吹者一样,为每一种思想匹配以经济因素的根源,或是用经济因素解释历史中的每一种社会现象。他只是强调一切社会现象都植根于经济环境,认为经济环境中蕴含着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原因,这一观点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此外,拉法格强调“生产方式”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核心地位,尽管他所理解的生产方式与生产方式的真正内涵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偏差,但是与其他经济决定论者例如库诺夫的“生产关系决定论”、考茨基的“唯生产力论”相比,更贴近历史唯物主义。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感受到,尽管拉法格将历史唯物主义直接等价为“经济决定论”和“经济唯物主义”,但是其在理论的阐释上基本上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的,虽然在一些具体的论述上存在着经济决定论的倾向,但他最终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上仍回归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立场。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拉法格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误称谓就认为其理论是经济决定论,忽视其对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深刻批判,更不能因此而忽视他在丰富和拓展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拉法格.思想起源论[M].王子野译.北京:三联出版社,1963.

[2]马克思.资本论[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3]拉法格.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M].王子野译.北京:三联出版社,1963.

[4]马克思.资本论[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5]弗兰尼茨基.马克思主义史(1)[M].胡文建,李嘉恩,杨达洲,等,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

[6]拉波波尔.饶勒斯传[M].陈祚敏,王鹏译.北京:三联出版社,1982.

[7]张一兵,胡大平.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逻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  姚黎君  彭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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