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强烈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现象越来越多,我国对于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已有几十年,而因为各种原因,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本文以山东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问题为例进行分析,不合理的公路建设融资制度使得运输成本增加、运输市场的运作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执法力度、货运市场混乱导致竞相压价等,都是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久治不愈的现实原因。为此,本文针对性地分析出对收费政策实现改革、对货运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建立健全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专项法律法规等策略。
关键词 公路 超限超载 运输 治理
作者简介:岳雪峰,德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监察支队。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241
一、关于超限超载的概念
公路运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就是货物运输。这些年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公路基础设施也更加完善,這就使得公路运输变得更加灵活了。公路运输在物流领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公路运输中的超限即为超过了公路、桥梁和隧道等这些车辆通过的地方规定的长度和宽度的范围,该说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公路法》中有详细的说明,超载指的是超过行驶证上说明的载重量,该说法来源于国务院出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超限超载运输指的是没有按照公路建筑说明的长度、高度和宽度以及超过了规定的负载量进行的运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限超载的承运人应该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以后,才能进行运输。
二、超限超载运输的理论因素解析
产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原因各种各样,有的是因为利益的原因,有的是因为缺少法制观念,以及货运市场的监管不力和政策不健全等也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重要原因。就理论因素来分析,主要可以结合经济学和物流学两个学科的知识进行研究。
首先,用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的知识来分析。经济人假设即个体为了自身利益着想,一味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现阶段,我国的公路车辆运力从全局分析呈现出供大于求的局面,运输者为确保自己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抢到更多的市场份额,便一再压低价格,低运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只有通过超限编载进行弥补,这就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货运车主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产生,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来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其次,用物流学中的规模原理来分析。物流管理学科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知识就是规模原理。规模原理指的是在一定单位内的重量货物的运输费用会因为装载量的变多而减少,也就是说单位内的重量货物的运输费用同装载量之间是反比的关系,该原理能够得以实现,是因为两端提取和交付活动的无变化的费用会按照装载量的多少而决定分摊的多少,被分摊的单位重量货物的成本降低,涵盖燃油费和车辆折旧费在内的变动成本就会增加,不变成本的减少幅度没有变化成本的增加幅度大,所以一定单位重量的运输费用和装在的量是成反比的。运输业主也是因为这个原理才持续增加车辆的装载量,根据规模原理来分析,一定单位重量的货物的运输费用的减少会造成利润率大幅度提高的结果。
三、超限超载运输的现实因素分析
(一)不合理的公路建设融资制度使得运输成本增加
国民经济是否得到更好的发展,社会是否在不断进步,都能够通过该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表现出来,公路建设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建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路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应该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因为我国对于公路的资金投入不多,所以公路建设的起点不高,1984年,我国出台了借款来修路,然后用收费的方式还借款的政策,这种方式将公路的融资方法做了详细说明,其实就是把公路建设的部分成本通过公路收费的模式转嫁到了运输业主的身上,这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输成本。有学者对山东省德州市的部分运输业主的运输成本进行统计,结果表明,公路收费的占比大于五分之一,无论其收费名目是否合理,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输业主的运输费用。
(二)执法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我国现阶段的很多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具体性,尤其是关于超限超载的等级划定和处罚办法需要细化。很多地方因为没有详细的条例作参考,执法人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大的裁量空间,这就使得执法人的权利范围更加宽泛了,他们更多地会用以罚代管的手段来约束运输业主的行为,无形中也随时可能增加运输业主的运输成本。而山东省对于超限超载的等级划定和处罚办法已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相对应的处罚,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一些执法人员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不能公开公正地执法,个别执法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执法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三)货运市场混乱导致竞相压价
因为没有科学的政策和制度对运输行业进行约束,对于运输的准入和退出也没有相对应的规范得以遵循,货运市场的运输业主越来越多且鱼龙混杂,例如山东省德州市的很多运输业主的经营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为了争取更多的货源而出现竞相压价的现象,用低水平的运价来抢占市场,使得整个运输行业越来越乱,长此以往,使得市场无法进行正常的调节,货运价格和市场规定的运价完全不一致,这就使得一些运输企业为了降低损失而使用超限超载来填补漏洞,以此获取多一点的利润。这样运作了一段时间以后,运输市场就出现了压价后超限超载运输、超限编载运输后再压价的反复恶性循环模式。
四、关于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的策略
(一)改革现有的收费政策
当前,我国关于公路收费的名目比较多,且在具体的收费条例中有不健全的地方,使得违法运输的货运企业越来越多,对现行的公路收费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能够从根本上缓解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
第一,按照公路运输情况来适当调整货车的收费费率。公路运输费用中比较关键的组成部分就是公路收费,将货车收费费率合理地降低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运输企业的成本费用,以促进他们合理地运输。对于这一点,我国已经采取了一些比较科学的办法。2008年12月,各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发布了关于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细则的通知,同时说明了不同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来陆续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用,这些通知和政策让运输业主的运输成本费用大幅度降低了。
第二,适当推行按重量收费的政策。按重量收费是分析到车辆的载重量会对公路造成什么程度的破坏,通过动态称重设备来测量出货和车的总重量,并以此为标准来确定车辆通行费用为多少,该收费方法是按照重车多收、空车少收的模式进行的,以表现收费的合理性。
这种参考重量来进行收费的模式使得费率标准得到合理地调整,让合法的运输车辆享受到非常低的费率,同时使得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成本费用更高了。这种收费方式用利益驱动的模式降低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发生,鼓励更多的运输企业参与到守法运输的行列中来。
(二)对货运市场进行科学地调控
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产生地是货运市场,因此政府首先应该对货运市场加大监管力度。研究国外的货运市场的发展可以发现,很多国家的公路货运都有政府参与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这样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时市场主体的行为受到一定的约束,使得货运市场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可以有效帮助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具备竞争力的运输企业,使他们逐渐成为货运市场的主导力量,引导市场能够进入良性竞争的态势。政府应该具体考察和分析我国货运市场,根据其小而乱、多而散的局面来制定相对应的监管制度,通过宏观调控的办法对货运市场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于具有竞争力的货运企业的扶植力度,使其能够逐步走向集成化和规模化。具体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规划:
第一,将货运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规范化,将货运市场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对每一个进入货运市场的经营主体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取消超限超载运输主体的从业资格并将其退出运输市场,以此杜绝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的产生。
第二,可以使用物流信息平台,以此使得运输市场的物流信息的流通速度变得更快,所有的运输业主都可以根据物流信息平台来获取货运的最新信息,这样使得市场竞争更加公开、公平和透明,有助于货运市场的整体环境得到调整。
第三,政府统一调整市场运价。针对货运市场屡见不鲜的压价行为和超限编载的运输状况,政府可以通过统一调整市场运价来进行控制和管理,以此确保货运市场能够公开和公平地竞争。政府的执法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运输成本费用来适当制定指导性的价格,让运输业主有一定的利润可图,以此杜绝超限超载运输的情况。
第四,货运行业自身形成自律和规范的运作氛围。除了政府应该采取科学的方法对运输市场进行强制监管以外,运输业主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控制,按照业内的行为标准进行自我约束。政府也应该采取措施来帮助运输企业形成规范和自律的习惯,例如可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使得车辆配载方法更加科学等,以此减少运输成本,运输企业也能够用多元化的服务使自身能够在运输市场站稳脚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货运业务。
(三)建立健全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专项法律法规
对于超限超载运输,应该建立专项的法规条例,以此确保对于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能够有章可循。现阶段比较棘手的是对现有的关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化地调整和完善,将超限超载运输的标准以及等级认定明确下来,对各种标准和等级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应该明确下来并细化,按照各种载重量对于公路的破坏程度来出台与之对应的处罚办法,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也应该对执法组织的职责和权利范围进行约束,以免出现公私不分的乱象。
(四)使用多样化的方法进行治理
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的根治和解决在依靠运输市场主体的严格自律的同时,也应该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实行多样化的监管方法可以更加有效地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现象。超限超载运输的根本原因是为了经济利益,所以,在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时,应该使得运输企业因为超限超载运输而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超限超载运输带来的利润,以此杜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发生。对于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应该严格要求,确保其能够公平和公正地对超限超载运输乱象进行监管,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和执法创收的腐败行为。可以多加参考国外的相关治理办法,我国也应该使用多元的治理方法。例如澳大利亚对于超限超载运输企业的惩罚办法就是让其对于承运货物的起点到终点的路段的破损处进行修理;日本对于超限超载运输者的惩罚就比较严重了,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直接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和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于货主也会进行相对应的惩罚,以此彻底杜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产生。
五、结论
超限超载运输直接表现了我国当前在交通运输系统中的不同矛盾,其無法彻底解决表现了对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艰难性和社会性。超限超载运输现象无法得到遏制的一方面原因是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另一方面原因是货运行业的发展乱象。货主认为压低运价就能获取产品更低的价格,运输企业只有通过超限超载运输得来的利润来维持不亏本的状态。这些现象的产生不是一天两天,根除的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治理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等各方进行相互配合,净化和完善货运市场,最终将超限超载运输的情况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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