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闽东北海盐产销与“盐赏改秩”

2017-08-31 14:47林校生
关键词:宁德福建

林校生

(宁德师范学院畲族文化研究所, 福建宁德 352100)

宋代闽东北海盐产销与“盐赏改秩”

林校生

(宁德师范学院畲族文化研究所, 福建宁德 352100)

至晚自唐代以来,生产、销售海盐就是闽东北居民十分重要的生计方式,也是官府相当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宋代福清、莆田以南制盐已经改用晒制法,闽东北沿海受制于自然条件仍然延续煎法或晒后煎煮法,海盐产、销也较闽省别地零散化。由于自然环境的助推,这里的私盐比闽省别处愈加久禁难绝。嘉靖本《宁德县志》保留有若干材料线索,表明这个小县在宣和三年到嘉定四年(1121-1211)90年间即有八个县尉因缉捕私盐有功而升职(“以盐赏改秩”),借斑窥豹,两宋时期这一带也当能孕育滋生拥有一定身家的盐商、盐帮或盐酋。

闽东北; 食盐生产; 古代盐商; 私盐

福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对外而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区。就其内部而言,受断裂带的影响,形成两列北北东-南南西走向的大山带,其西部是以武夷山脉为主体的闽西大山带,中部是以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山脉为主体的 闽中大山带,两个大山带之间,为呈长条状的山间盆地和谷地;较大的平原则多分布在沿海地区,如漳州平原、福州平原、莆田平原和泉州平原。福建的经济、文化发展,尤其是它的早期发展,明显存在内陆和沿海两个经济—文化带的地域差异。[1]从地理的角度观察,宁德市是福建九个设区市中唯一的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的政区单元,生态环境和生计来源多样性强,明显存在内陆和沿海两个经济—文化带的差异和互补,仿佛是整体福建的一个缩影。这样的地理结构,必然会对该地域长时段的经贸活动及其活动主体产生深远的影响。食盐产销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

一、晚唐五代闽东北盐事与建置的关系

追溯公元八世纪初以来到十世纪前叶闽东北的建置变化,其间最令人瞩目的“事件”是感德场和宁德县的设立。二者的设置时间,前后相距不及百年(约838 - 933年),引发这个历史变化的主要推动力是国家或地方割据政权对“盐利”的重视和管控。

1. 感德盐场的设立

闽东北县级政区建置始于东吴孙亮太平二年至西晋武帝太康四年(257-283),其时在滨海地区先后设置罗江、温麻二县,但在南朝后期和隋代先后撤销。到了唐长安二年至开元二十九年(702-741),才先后设立长溪(原称温麻,天宝元年即公元742年改名长溪)、古田二县,此后便只有进一步析置县级政区而不再裁撤县级政区。从历史连续性的角度,本节的观察暂且侧重于从八世纪初开始。

《太平寰宇记》卷一:“宁德县,唐开成中(836-840)割长溪、古田两乡置感德场。”唐代的场,原是百姓输纳租税的输场、税场。《文献通考》卷十九“征榷考”载:“坊场即墟市也,商税及酒税皆出焉。”《唐六典》卷一九“司农寺”条也有“凡受租皆于输场”的字样。[2]感德场的范围相当大,包括今宁德市蕉城区全境,周宁县和寿宁县的绝大部分地区,以及南平市政和县的东部地区。感德场的“治所”,若据嘉靖本《宁德县志》卷二“古迹·感德盐厂”条所载:“唐开成中置场督盐,建前后厂。前厂即今县治,后厂在龙首境。”旧时宁德县的城区很小,也分东、西、南、北、中五街,龙首境为中街的一半,与县治挨得很近。但同书同卷“公署·县治”条载:

伪闽龙启元年,开设于四都陈塘洋,以土轻徙白鹤洋,即今所也。

所谓土轻土重,只是一个古老的传说,或者说是时过境迁之后对“县城徙治”的一种不得要领的解释,但旧县治所原在比“白鹤洋”更平阔一些的“四都陈塘洋”当是事实。那么,感德场初设时的“治所”也应在“四都陈塘洋”,县治搬迁后才移到“白鹤洋”,于是逐渐有了“白鹤盐场”的叫法。

从地理形势的角度观察,陈塘洋即宁德县三大河流之一的大金溪及其支流小金溪的冲积平原,先秦时期就有人类定居,宋代属安东乡金溪里。大金溪源于今蕉城区、罗源县、古田县三县交界的展旗峰南麓,上流多山地、峡谷,在金涵村竹林潭出峡谷,流势趋缓,进入平原。[3]现在的金溪冲积小平原面积约10平方公里(流域面积157平方公里),地当沿海福(州)温(州)公路(104国道的一段)与山区宁(德)古(田)公路(省道304线的一段)的交叉处,是三都澳滨海制盐区通往闽东北内陆销盐区的要衝,在这里设场“督盐”收税,几为不二之选。

如同前文所述,公元702年复设温麻(长溪)县,741年开置古田县,宁德设区市真正有了长溪、古田两个县级建置,这里山区的族群结构和生业形态也开始比较明显的受到北来移民的影响,而且,这里滨海地区和内陆山区经济、文化上也开始有了比较明显的互动。晚唐开成年间从长溪县和古田县各析一乡设立感德场,成为福州四个榷盐院、场之一。这个榷场的管理范围,包括原属唐古田县东北部而今属宁德蕉城区西部山区的石后、洋中、虎浿诸乡镇和金涵乡的一部分,也包括从唐长溪县划出的今蕉城区滨海地带和霍童溪流域。闽东北的海岸为基岩海岸,海岸带的农耕条件很差,居民多以渔、盐为生。山区河谷稍有条件种植,但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食盐只能通过购买获取。感德场既濒海,又密迩内陆,与古田县之间虽交通不便,但毕竟陆路、水路都到得了,是建立榷场的很理想的地方。设场后,此地人口集中和经济开发加快,闽国时期对福建的政治控制力度大大加强,设县的条件于是成熟。宁德置县,不仅使闽东北地盘首度出现三个县份,而且是在今福鼎至宁德蕉城区的滨海地域出现两个县级建置,所以我们说这是闽东北县级政区建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变动。

2. 以盐事而增设宁德县

闽国王延钧龙启元年(后唐明宗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升感德场为宁德县。这是一个经济体量比较小的县份,它的设立却是闽东北县级政区建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闽东北以往县级新政区的设立,往往更多出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唐末五代在北来移民增多、开发加快的总体背景下,财税收入等经济方面的考虑有所凸显,在感德场将近百年发展的基础上设立宁德县,正是其时江南财赋重地“升场为县”潮流的一个组成部分。以福建省为例,据北宋初成书的全国地理总志名著《太平寰宇记》卷一〇〇~一〇二《江南东道十二~十四》的记载,福建六州二军计有10个场升为县,兹列表如下:

《太平寰宇记》所载五代时期福建由场升县简表

续表

州军场名设场时间县 名升县时间备注永宁南唐保大五年(947)建宁南唐中兴元年(958)升县时间据新编县志泉州大同唐贞元十九年(803)同安闽永隆元年(939)桃林唐长庆二年(822)永春闽永隆四年(942)小溪唐咸通五年(864)清溪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宋宣和时改名安溪漳州武德唐乾符三年(876)长泰南唐保大十三年(955)

与由场升县相似的还有由镇升县。例如,据《寰宇记》卷一〇一记载,闽北的松溪县便是由“旧为闽越之界戍兵所屯号松溪镇”者升而为县的。[4]原属军事据点性质的“镇”,随着人口聚集、商贸渐兴,到了五代时期,它的经济职能显著增强,上表中的永宁场、归化场都是由镇升改而致。“场”则原本就带有很浓厚的经济因素,往往设在矿冶(包括盐)兴旺之地,而以征税为主要功能。林珽《福州侯官县丞汤府君墓志铭(并序)》载:

君讳华,字知新。……释褐衡州参军。……再调,授福州侯官丞,兼总感德场。人不告劳,征赋皆集。……秩满,寓居南方。以土风有殊,瘴厉所染,沉痼既构,天寿不遐。以大中十一年六月五日,终于岭中连江邑之客第,春秋五十八。……以大中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归葬于明州鄮县龙山乡……[5]

浙江鄮县的汤华在唐大中十一年(857)的前数年,亦即感德场初设二十年前后,就以侯官县丞来兼摄场监,“人不告劳”而“征赋皆集”,虽言有夸饰,但若理解为这里的食盐产销规模尚可,税赋征纳比较顺利,当与事实相去未远。七十多年后终于升场为县,是积渐所至,也是大势使然。此后闽东北设置新县,从两宋置政和(划属建州)、福安,明代置寿宁,清代置屏南、福鼎,直到民国置周宁、柘荣,人口和经济都是很重要的推动力量。当然,政治方面的考虑依然举足轻重,经济、政治往往粘连难分,盐务为盐政,造船为船政,渔业为渔政,邮传为邮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但五代以来闽东北乃至整个福建增置新县确实成为潮流,而经济因素也确实在其中表现出比以往更大、更多的作用。

二、制盐贩鹾成为闽东北民众的重要生计方式

中国的经济传统,号称以农为本,但人的生存、生活在农业提供的产品之外尚有诸多须臾不可或缺的物事,食盐就是其中一端。滨海之地有渔盐之利,实为中原农耕核心区传统经济的一个重要的补充。

制盐是闽东北滨海居民十分重要的生计方式,也是官府相当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影响海盐制造业的首要因素是海水的盐度。总的说来,中国东南海岸带包括众多岛屿都拥有可供制盐的广阔的海水资源,但受大陆沿岸低盐水径流和外海高盐水的制约,海水盐度平面分布地区差异大,季节性也很强。兹将有关资讯列表如下:

中国东南沿海海水盐度比较表

说明:数据采自余勉余主编《中国浅海滩涂渔业资源》,杭州:浙江科技出版社,1990年。

福建沿岸海水盐度,也呈由北向南递增。例如,冬季受北面长江、钱塘江等内河冲淡水顺岸南下和本省内河径流入海的影响,浙南玉环县坎门的盐度为27.8‰,闽东连江县北茭为29.5‰,闽南东山县为31.5‰,低盐沿岸水愈往南愈减弱;夏季受南海来的高盐水的影响,各地海水盐度增高,加上气温上升,蒸发量大于降水量,有利于晒制海盐。总体上说,“闽江口以南海水含盐量、气温、蒸发量均较北部为高,降水日数则较少,滩涂土壤质地较适于晒盐。闽江口以南是福建主要的产盐区。”[6]位于闽江口以北的宁德市沿海海水年平均盐度一般为25.8~29.40‰,尚可用于制盐,但宁德市境内的三沙湾,东西长45公里,南北宽25公里,面积约714平方公里,四周陆域均为海拔数百米的山脉所环抱,仅在东南方向有一个狭口——东冲口与东海相通,且湾口狭长,口门内鸡公岛似一个天然屏障,将主航道分成了左右两条支航道,外海波浪难以直接传入湾内。有学者根据三沙湾多年实测潮位资料和两个临时潮位站的实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计算,结果表明:三沙湾潮差较大,有较强的纳潮能力,但“更新能力”一般,当潮差累积率为20%(大潮)时,三沙湾的海水半更换期约为36个潮周期;当潮差累积率为50%(中潮)时,海水半更换期约为75个潮周期;当潮差累积率为80%(小潮)时,海水半更换期达到114个潮周期。[7]对比紧相毗邻的罗源湾海水与外海水的交换速率,有学者计算,“罗源湾海水的平均交换率为0.101”,“罗源湾海水的半更换期约为17个潮周期”,[8]三沙湾海水半更换期约是罗源湾的2.18倍。三沙湾受纳湾内福建第五、第七大河长溪、霍童溪等内河淡水径流,海水盐度年变动范围在16.71~31.8‰之间,即最低点跌到20‰以下,不仅低于闽江口以南,而且也比闽江口以北的连江、罗源低。海水盐度太低,是不适合晒盐的,闽东北沿海使用煎盐法一直延续到很晚近的时候。

万历四十二年本《福宁州志》卷七“物产·货类·盐”条载:

福清、兴化之盐,俱日晒成,独福宁、宁德用火熬汁,卤水十锅煎一锅。且海滨无薪木,爇茅以煎,妇人食息不离灶下,最为劳苦。贫民肩挑贸易,民甚便之。自引盐行,而以私盐构害故,至今民思槜李陆公见去思碑。[9]

万历十九年本《宁德县志》卷二“食货志·物产·货类·盐”条所载略同,后附县令舒应元按语,一并节录如下:

兴化、福清之盐,皆以日晒而成。宁德溪流泛涨,卤水淡薄,必用火煎熬,乃能成盐。计卤水十锅终煎一锅。且海滨无树木,只烧茅草,妇人食息不离灶下,最为劳苦。是以妇人出嫁盐乡者多不耳頁。

按,本县依山濒海,土狭人稠,沿海居民无田可耕,惟以煎熬细盐挑贩为活。自龙启置县,经今六百余年,并无官商行盐。永乐初,都运谭公议于本县开设盐场,举人陈宗孟条陈不便于民者五事,乃罢之……

由此观之,海盐的生产和供销对闽东北的官政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并不是由于这里制盐的自然条件好,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里的滨海地带移民聚集较多,农业资源有限,不能满足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而这里毕竟拥有漫长曲折的海岸带和岛屿,制盐成为非常辛苦但进入门槛很低的普遍性职业。

三、宋代闽东北的海盐生产

福建盐业唐代已见规模。《新唐书》卷六《食货志四》载,刘晏改革盐政,调整食盐专卖制度,改官收、官运、官销为官收、商运、商销,统一征收盐税;大力削减盐监、盐场等盐务机构,宝应时(762)全国设10个盐监,其中一个在福州候官。《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载,福建在长乐、连江、长溪、晋江、南安五县设盐官。宋代盐务归茶盐使管辖,分监、场、务、栅4级。据《元丰九域志》卷九,当时福建盐区包括福州府的长溪、长乐、罗源三盐场,福清一盐仓;泉州府的晋江县161个盐亭,惠安县129个盐亭,同安县四个盐场;漳州府龙溪县三个盐团和漳浦县黄敦盐团。“盐团与盐栅,是官府用团墙或木栅围绕起来的盐民聚落。从现有资料分析,其出现不晚于元丰年间,或许就设置于熙丰新法之际。宋代的盐团,多见于闽浙一带。……盐栅与盐团相类。南宋初浙东台州杜渎盐场,管栅一十有八,亭户二百三十有六,灶五十四。这表明,当地亭户大约每三灶结为一栅;每灶之下,平均有四家亭户。”[10]《三山志》卷一九“兵防类二·两县巡检(今宁德)”载,元丰三年亦置立“长溪县边海盐栅”。

宋盐的名目有数十种之多,宋盐的的制作方法,则不外乎煎炼和晒制两类。古代海盐本都是熬煎而成,后来才有晒制之法。传统以为晒盐法始于明代,见于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和朱廷立的《盐政志》等。乾隆二十三年刊《兴化府莆田县志》卷二《舆地志》也载录说:“天下盐皆煮成,独莆盐用晒法。传,明初有陈姓者,居涵江,试取海水晒日中,遂成盐。乃教其乡人,后人因效之。”但南宋人著作如程大昌《演繁露》等,甚至更早的史籍中就有“暴(曝)海水为盐”的记录。其中仍以官方史料《元典章》最具代表性。《元典章》》卷二二《户部·盐课》著录有元成宗铁穆耳的一则禁令:

大德五年,江浙省据福建运司申:

泉得先为盐课涩滞,不能通流,本司用心规划,设法关防,从此恢办。两载之间,课程预期成就。盐法通行,民亦无扰。参详周岁合办盐课额,严立限次,监督煎晒……切惊所辖十场,除煎四场外,晒盐六场所法课程,全凭日色,晒曝成盐。色与净砂无异,名曰砂盐。

今体知得一等贪图厚利客商小贩之徒,贩益散处货卖,为见市价稍贵,于晒盐内掺和砂土,色泽一般,实难辫别,夹带斤重,添觅价钱,亏损百姓。民间莫知其情,但云运司办盐如此。非惟官司虚受谤言,抑恐盐法因而损坏。除已行下各场,监督盐丁炉户煎晒盐货须要洁净,不致带和砂土纳官,如违,将官吏与犯人一体断罪外,乞明榜禁治。(下略)

据此,元大德五年(1301)及其以前,主管一方盐政的福建运司所辖十个盐场中,四场用煎制法,六场用晒制法;而且,利用晒盐特征而掺砂作伪的活动,猖獗肆行已久,到了非明令禁治不可的地步,可见海盐晒法在福建之普及,并且由来已久。盐史专家郭正忠认为,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结合宋代“晒卤”等相关资料,推断晒盐法当是宋金时代盐民的发明。[11]福建经济地理专家黄公勉也认为,宋代植被薪柴条件大不如前,“随着人口的增加,渔业的发展,对盐的需要量增加了,迫使人们不得不寻找加快盐产的技术措施。为此,福建沿海成为我国首先改变煮海水为盐的生产方法,改革为滩晒盐业的方法(的地区)。”[12]

大德五年江浙行省的申状没有具体说明福建运司哪四个盐场采用煎盐法,哪六个盐场采用晒盐法,不过结合上述及下述的相关资料,大体可以推断,莆田及其以南的盐场海水盐度较高,多为晒制;福州尤其是闽东北海水盐度较低,多用煎制包括先晒后煎。《三山志》卷四一“土俗类·物产”载:

盐 《福清盐埕经》其略曰:“海水有咸卤,潮长而过埕地,则卤归土中;潮退,日曝至生白花,取以淋卤。方潮未至,先耕埕地使土虚,而受信既过,刮起堆聚,用车及担,辇致墩头。穴土为窟,名为漏丘,以杵筑实,用茅衬底,满贮土信,取咸水淋之,堆实则取卤必咸。旁用芦管引入卤楻。楻在漏丘之下,掘土为窟以受卤,茅草覆之。取鸡子或桃仁置卤中以候,浮则卤咸可煎。筑土为斛畎在宫灶旁,以竹管接入盐盘,如畎浍之流。盘以竹篾织,用蛎灰涂,复织釜墙以围绕,亦涂以蛎灰,(底本作“亦□以蛎灰”,缺一字,崇抄作“亦坚以蛎灰”,据库本补。)盖益以受卤也。大盘一日夜煎二百斤。小盘一百五十斤。今福清、长乐县现有盐户。连江、罗源、宁德、长溪边海,旧亦各有盐额。

这里说“旧亦各有盐额”,指连江、罗源、宁德、长溪边海地方本来也有盐场,需要上交盐税。这些盐场停废后,原来的亭户很可能变为煎煮、盗卖私盐的盐民、盐贩乃至盐寇。

四、海盐产销与私盐富商的滋生土壤

宋代食盐实行分区销售,不同产地的食盐各固定销往某些地区,以维护各个产地的产量大体稳定,销售范围有条不紊,从而保证朝廷、官府的盐课收入。北宋分为解盐、海盐、土盐、井盐四类销售大区,海盐销区大致包括山东、淮浙、两广、福建等盐区。福建盐产量不太大而地形独立性较大,故得自成一盐区,而行销空间比较窄小。宋孝宗时当过宰相(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的陈俊卿(莆田人)乾道六年(1170)出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他在任上说过:

福建盐法与淮浙不同。盖淮浙之盐,行八九路、八十余州,地广数千里,食之者众,贩之者多,百货可通,故其利甚博。福建八州,下四州濒海已为出盐之乡,惟汀、邵、剑、建四州可售,而地狭人贫,土无重货,非可以他路比也。[13]

福盐区的销售形式,宋初,出产盐的福、兴、漳、泉下四州自元丰二年(1079)实行计产纳钱的“产盐法”,强制百姓根据官府核定的家业大小,定出税户相应的买盐钱,随夏税一起缴纳,由官府抑配食盐;不产盐的延、建、汀、邵上四州则在熙宁十年(1077)前就实行“官搬法”,由官府向产地统一收购,统一搬运到销地发卖。景祐元年(1034)福建改行“钞盐法”。[14]宋代食盐专卖有官鬻法和通商法两种形式,钞盐法实质上就是一种所谓通商法,由商人向传统的榷货务纳钱买(“请”)盐钞,再赴产盐州县凭钞请盐,运销于指定的地方。但在官府随时都有垄断盐利冲动的大环境中,钞盐法难有多少施展空间,官运、官卖又多经营不善,成本高,地方官插手渔利而职掌不明,互相攻击,后来产盐法、官搬法、钞盐法交替使用,愈改愈乱,弊端百出。官盐价高质劣,强制摊派,老百姓饱受其害。这是私盐屡禁不止的重要背景。

宋代的私盐,广泛存在于生产、运销等领域中。生产领域的私盐,包括私煎炼盐,私刮咸土,私置灶盘,私辟滩场,隐匿卤沥等。运销领域的私盐贩运,则包括种种违背榷禁规制的停藏、转卖、侵越销盐区界,以及各种夹带运销等。具体运销方式,有个体零星私贩,有多人集体私贩,有官商勾结的私贩,还有持械结集的武装私贩。官府实际上无法尽数收购亭户或锅户所产盐货,私盐数量常与官府收购盐额此消彼长。福建区私盐总量甚巨。三大盐仓(长乐岭口仓、福清海口仓、莆田涵头仓)祖额买盐1796万余宋斤,绍兴(1131-1162)末年减为1221万宋斤,乾道八年(1172)更减为800余万宋斤。提举福建转运判官陈峴认为较祖额减买的1100余万宋斤“尽散为私盐矣”。[15]私盐总量等于甚至超过官盐,加入其中的私盐贩子的数量也就十分可观。绍兴五年(1135)殿中侍御史张致远(沙县人)在建言中说到:

盖剑、汀诸郡为上四州,地险山僻,民以私贩为业者十率五六,盐产泉、福,泝流而运,寸进于乱石奔涛之间,又非广南平溪安流之比也。祖宗以来,独不榷此二路者,良以郴、虔之人资盐于广,剑、汀、邵之人资盐于泉、福,顷年广东以钞法禁绝之严,而郴、虔盗起,至今未熄;福建前此群盗,皆异时私贩之人也。[16]

上四州“资盐于泉、福”,从地理形势上看,泉州的盐主要贩运到闽西,福州的盐主要贩运到闽北。南宋闽东北的官办盐场已经停废,旧有的生产能力还保留一定的规模,除了自给,还可以供给周边的山区县,私盐贩子也很不少。这里地处盐道热线,福清、莆田的海盐经古田贩往建瓯、南平一带,经宁德(周宁)贩往政和、松溪一带,都是比较便捷的。关于古田道,《三山志》卷五《地理类五》“驿铺·西路”已经述及自唐开元末置县以来对外交通渐有开辟。关于宁德(周宁)道,这里再引朱熹的一段话:

政和县有小路数条,通罗源、宁德海乡,步行不过两三程可到,故私盐每斤不过四十五文。而官盐则势必泝流运纲,或半岁而后达,脚费不赀,故官盐立价不得不高,遂至不下九十文。[17]

按,朱熹的劄子上于绍熙四年(1193)。朱子所述,涉及闽东北陆路交通的一个重要特点,这里的地貌类型以中、低山地为主,高低丘陵地次之,不仅山地的峰崖兀立,切割强烈,连“起伏舒缓”的低丘陵也显得比较“破碎零乱”,加上河道纵横交错,把大地划成许多格子状的小单位,地形尤其“细碎”。闽东北这种山川交错的特定结合形态,使得各个地理小单元之间难以便捷往来,但毕竟可以联通,羊肠小道几乎漫山遍野,谁也无法完全封锁,“挑盐担”成为山区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所以,这里虽然不是“出产”盐寇巨枭的“祖窟”,却也常常成为盐贩、盐贼走私活动包括武装走私活动的波及之地。

嘉靖本《宁德县志》保留有宋代(主要是南宋)八人因“盐赏”而得以“改秩”的材料,似不多见,值得留意,兹予迻录。

该书卷三“历官·典史(县尉)·宋”载:

宣和年 谢峻,三年任。陆俱 七年任。

靖康年 朱孝闻,二年任。

建炎年 叶德闻,四年任。右四人并以盐赏改秩。

乾道年 赵伯彬,五年任。一年以盐赏改秩。

嘉泰年 钱德谦,元年任。以盐赏改秩。

嘉定年 虞诜,四年任。以盐赏改秩。

同书卷四“名宦·主簿·宋”载:

叶衡 字梦锡,婺州金华人。绍兴二十四年(1154)以左迪功郎任,摄尉。以获盐寇改秩,知于潜县,后至宰相。史称衡才智有余,亦一时之选云。

改秩,字面上为改变官吏的职位或品级,实际上多指升职。“以盐赏改秩”是朝廷为保证盐利而敦促鼓励有关官吏捕拿走私盐贩、盐寇的专项政策。从顶层设计看,不同时期具体奖励内容或有调整。例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七绍兴二十七年六月己未条载:

诏命官捕获私茶盐依赏给各递增一等,于是全火七千斤累及万斤皆改京秩。议者以为滥,二十八年正月壬申不行。

按,“火”或即后人所谓“伙”,盐运单位,相当于说“批”或“拨”,一般为七千斤。“全火七千斤累及万斤”,意为一次性缴获私盐七千斤,或累计一万斤。

同书卷一七九绍兴二十八年正月壬申条载:

右司谏朱倬言:近制,命官捕盐累及万斤,改京官。盖全火者,类非贫弱,捕盗者既畏其威众,或得其赂,故多纵而不言;图升斗者,类皆沿海单弱之民,其势易制,其贫无贿,捕盗者利其累及之数,而必取之,故百发而百败,狱讼滋彰。犯法者众,诚可怜悯,又既获改秩,二十年后皆得任子,尤为侥幸。望复祖法户部乞累及万斤者,减磨勘年,从之。

从基层具体执行来看,嘉靖本《宁德县志》所录八人都是县尉(含摄职)以“盐赏”而得升迁,发生的时间段为北宋宣和三年(1121)到南宋嘉定四年(1211)的90年中。以盐赏改秩云云,我们在闽东北其他县份的志书中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或与宁德县是闽东北的海盐制贩中心有一定关系。[18]

盐茶走私中广有“单弱之民”,也有富家、势家,在长期兴贩中,常常出现地方精英染指其中,如浙东之“大而鹾茗之利,大姓擅而有之”[19],如莆田之“邑岸大姓鬻盐”[20],宁德产盐虽远不如浙东和莆田,而当宣和、嘉定的不及百年间屡有县尉这样的低级官吏以捕获巨盐而得升迁,询其社会土壤,也应当能够孕育滋生拥有一定身家的盐商或盐帮,可惜详情一时尚难以究诘。

注释:

[1] 参见林 拓:《文化的地理过程分析:福建文化的地域性考察》,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吴修安:《福建早期发展之研究:沿海与内陆的地域差异》,台北:稻乡出版社,2009年。

[2] 《唐六典》原文为“凡受租皆于输场对仓官、租纲吏人执筹数函”。“函”是唐代仓储中常用的一种大容量器。

[3] 关于金涵畲族乡的山川地理形势,详见甘峰:《宁德县城西北郊的水文、路桥及村庄》,《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4] 《太平寰宇记》卷一〇一“江南东道·建州”条载:松溪县,本建安县地,旧为闽越之界戍兵所屯,号松溪镇焉。伪唐保大(943-957)中得闽地,因为县,取旧镇为名。

[5] 林 珽:《福州侯官县丞汤府君墓志铭(并序)》,收录于《全唐文》卷七九一,又载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大中一四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6] 黄公勉:《福建经济地理通论》第六章第二节,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第346页。

[7] 具体计算,见叶海桃等:《三沙湾纳潮量及湾内外的水交换》,《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年第1期。

[8] 具体计算,见胡建宇:《罗源湾海水与外海水的变换研究》,《海洋环境科学》1998年第3期。

[9] 槜李陆公:指陆万垓,浙江平湖县(今嘉兴市)人,明隆庆二年至五年任福宁州知州,治绩之一即严惩“鹾酋”与盐吏勾结以鱼肉贫民,离任后,民立“去思碑”纪念,盛继《知州陆公去思碑》、游朴《重立知州陆公去思碑》,并载万历四十二年(甲寅)本《福宁州志》卷十四艺文志下·碑记。按,槜李,古地名,在今嘉兴市一带。

[10] 郭正忠主编:《中国盐业史(古代编)》第三章第一节,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58-259页。

[11] 郭正忠:《我国海盐晒法究竟始于何时》,《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0年第1期。

[12] 黄公勉:《福建经济地理通论》第六章第二节,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第346页。

[13] 见朱 熹:《陈俊卿行状》,《朱文公文集》卷九六,四部丛刊初编本。

[14] 参见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十《上周侍御札子》,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15] 详见梁庚尧:《南宋的私盐》,台湾《新史学》十三卷二期,2002年6月。

[16]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五绍兴五年二月乙酉条,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排印本。

[17] 见朱 熹:《与漕司劄子》,《朱文公文集》卷二九,四部丛刊初编本。

[18] 宁德县是闽东北海盐制贩中心,一直延续到现代。新编《宁德市志(县级)》卷九第二章第八节载: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宁德城关设“闽东盐务分局”总理各县盐务,并在福安、福鼎、霞浦设支局,南埕设盐务所,寿宁、周宁设盐务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在宁德城关设立闽东盐务办事处,组建南埕、赛岐、霞浦、福鼎4个盐务所。

[19] 见陈 造:《寄袁京尹书》,《江湖长翁集》卷二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本,1987年。

[20] 见楼 钥:《朝请大夫致仕王君行状》,《攻媿集》卷一,四部丛刊初编本。

[责任编辑:余 言]

2016-12-17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FJ2016X005)

林校生, 男, 福建宁德人, 宁德师范学院畲族文化研究所教授, 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K207

A

1002-3321(2017)04-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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