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俊义
【摘要】探索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路径,需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为基点,帮助大学生在面临个人与他人关系冲突时作出理性选择。要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论教育、建立实践交往机制、制定制度规约等手段来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公共精神。
【关键词】90后大学生 公共精神 培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理论教育: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的认知储备
培育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养成,其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公共精神的认知、认同并最终以公共精神为指导处理公共领域的公共事务。由此,大学生认知公共精神的理论知识是培养大学生公共精神养成的内核储备。公共精神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智慧结晶,90后大学生生存于当下的社会,需要以现行的公共精神为指南处理公共事务、实现公共交往。理论教育为培育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的养成储蓄知识力量,为大学生的行为提供知识引领与价值选择。
学校教育是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的主渠道。在公民教育中,学校教育通过对政治教育理论课、法律教育理论课以及道德教育理论课等多样理论课程对大学生实施理论教育。通过多层次的理论课程使大学生积蓄公共精神的相关理论知识,也由此培养其对公共精神的最基本认知,更为重要的是使其理解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权利与义务应统一的责任担当。因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真正公民社会的本质要求,它不仅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包括道德、政治、法律在内的多层次要求”。
家庭教育是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的伦理准备。家庭是个人生活、成长最初、最长的生活空间。家庭的伦理关系培养个人作为伦理人的认知和情感,这为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提供伦理准备。90后大学生作为家庭成员,其思维和观念必定受家长处事风格和行为的影响,家庭的氛围抑或说一个家庭、家族的风气对塑造90后大学生的伦理信念有重要影响。这也为90后大学生作为独立的主体个人进入社会、进入公共生活奠定了伦理基础。
社区教育是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的空间扩展。社区是现代公民初出家庭的公共空间。社区治理的内容也包含对社区民众公共精神的培育。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总会涉及与社区民众利益相关的事物,在这些事物的规整过程中必然涉及到要求社区民众参与或规约社区民众有所不为的内容。这对社区成员的理论解释、思想疏通,形成社区民众公共精神的培养发挥着基础作用。另外,社区对促进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宣传也潜移默化地对生活于其中的大学生产生影响。
新兴媒体是大学生公共精神意识养成的隐形路径。被称为“第四权力”的大众传媒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传输媒介,新型媒体的兴起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特别是90后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利用新兴媒体的强大信息容量,将公共精神的相关知识整合进新兴媒体,通过故事形式、文学形式、数据形式等多样存在方式,使公共精神相关的理论知识能在海量知識信息中占领阵地,以此实现新兴媒体对大学生公共精神理论指引的目的。
实践交往机制: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行为养成的现实基点
建设学校内部“社会”,提供培育大学生公共精神实践交往的现实空间。学校是90后大学生生活与成长的空间场域,走出家庭的90后大学生不断实现与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同学之间的交往、与教职工的交往以及开始独立的生活本身就是公共交往的不断扩大化。高校的存在与运行不仅关乎学生的教学,还关乎对学生的行政管理与后勤支持。不论是高校的结构设计还是高校的人事运行本身就是社会的缩影。建设学校内部“社会”,即是要实现学校内部各种组织包括学校、后勤、学生等多元主体的良好合作,最终为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实践交往的现实实现提供良好的空间载体。
构建大学生与公共榜样人物的交往机制。人的生存方式是人之信念产生的最初根源,但事物的理想性本身却是人之信念提升的催化剂。在培育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的路径探索中,既要遵循公共精神培育之现实性,也要注重公共精神培育之理想性,现实性保证公共精神培育的事实性,而理想性则为公共精神的培育提供激励性。构建大学生与公共榜样人物的交往机制则是力图实现现实性与理想性的有效结合。公共榜样人物对大学生的思想与行为具有引领性、激励性。
拓展公共空间,增强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社会化实现。社会化,即是指个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不断符合社会制度、政策、文化、风俗习惯等社会规定的标准的过程。90后大学生是具备一定知识储备的知识群体,在他们的意识中对人对事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价值判断和倾向,抑或说在未下水之前已经掌握了相关的游泳模型,似乎已经学会了游泳,但模型终归是模型,只有真正的下水实践才能检验是否真的会游泳以及能否在实践中创造不同的游泳样式。对于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拥有同样的道理。
值得注意的是,拓展公共空间探索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实践交往机制,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在核心价值观念上一致,只有保证家庭、学校和社会公共精神核心价值的一致性,才能实现90后大学生对公共精神核心价值的共识。
制度规约: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刚性保障
建立相关制度明晰教育主体,明确相关教育主体的相关责任是制度规约的基本内容。公共精神培育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这就要求培育主体的多元性。比如,就课程教育而言,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不是一门学科能单独实现的,就公共精神所包含的核心要素之理性与契约精神而言,它体现在不同学科中。这需要学校这一主体对实现各学科的共同培养形成相关的制度规约。在培养过程中,社会、家庭、社区同样也肩负对大学生的公共精神培育责任。明确教育主体及其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给予保障。同时,还应合理规定各主体的不同教育重点,如此才能形成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协同公共制度,规范大学生的公共行为。公共制度的建立是规约人的非理性公共行为的重要保障。从人的行为与制度之关系而言,归根结底,在一个社会形态中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现行有效的公共制度的总和就是人们生活方式构成的核心要素。因此,在现实社会关系中,90后大学生同样面临着个人与他人、与组织间利益关系之纠葛与取舍,协同公共制度、规范90后大学生的公共行为是对其公共精神培育的刚性塑造。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需要协同相关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激励其正当行为、合理惩戒不正当行为,这本身也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通过制度保障大学生作为“现实个人”的合法权益,凸显公共精神的伦理基础。作为个体的90后大学生是现实的个人,现实个人之现实性首先体现为他/她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现实个人之历史性决定其必须满足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历史条件、关注人作为人的个体性之正当要求;其次,这种现实性还体现为人的社会性,在现实交往中人与人直接交往或间接交往关系,都或多或少涉及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组织的利益交涉。如此,需要在对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过程中,从现实的利益关系出发懂得如何针对现实情境理性地选择公共精神。满足作为现实个人的合法权益是通过制度培育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养成的伦理基础。
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不仅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公共精神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教育,同时也要建立实践交往机制,将大学生置于现实情境中、现实实践中去体验、提升对公共精神之认识,这是培育公共精神的基本路径与现实路径。理论教育之体验与现实践行的体验难免出现不一致,探求制度的刚性规约就成为统一公共精神践行的更普遍规定。
(作者为盐城工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4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014SJD695)阶段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① 褚松燕:《论公共精神》,《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1期。
责编/宋睿宸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