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亭+柴冠宇
摘 要:文章主要对新时期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进行阐述,具体是从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系统研发以及系统安全性维护三方面入手。档案信息化目标的实现,是对《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响应,同时也提升了人民法院办案效率。
关键词: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管理;意义
诉讼档案就是人民法院在应用国家特批的审判权进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其可以被视为优化国民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专业档案之一。在依法治国方针被提出,以及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中,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是极为必要的。基于此,本文展开相关论述。
1 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描述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可以被理解为诉讼档案产生、采集、整合、归档、搜寻、保管等系列性环节中,积极应用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高端技术,从而打造出由计算机网络硬件与软件共同建设的诉讼档案信息资源库,维护诉讼档案资料完整性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这一终极目标的系统化工程[1]。资源共享的进程中信息技术传播快捷、存储量大、搜寻查询与信息共享等实用性充分显现出来,在高端科技的辅助下,提升人民法院法官对案件处理的效率。
2 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首先,基于诉讼档案信息化管理带有快捷性、精确性与自动性等优势,确保了数据资源的流通性,电子文档的应用,将诉讼档案管理的实用价值彰显出来。与纸质档案相比较,电子文档的使用,维护了初始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延长其使用年限。其次,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实现,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彰显现代化与规范化,审判期限、归档时限均得到严格的管控,此时档案部门工作效率势必会有大幅度提升;最后,档案管理信息化目标的实现,强化了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协助其树立责任意识,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
3 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3.1 计算机网络建设
信息网络的建设与推行,是诉讼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条件。人民法院在构建计算机网络过程中,可以将其规划为以下两部分内容:一是构建局域网络,使其覆盖于法院办公楼的全部办公室。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共同组成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在两者的协同配合下使诉讼档案管理系统演变成院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核心版块,发挥不可替代的功效[2]。诉讼档案管理工作运行程序与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按照顺序对信息施以采集、收纳、整合分类、产出、结案、归档保管等多样化工序。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可以将机关事务管理的多样化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最具代表性的实例为昆明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KMZYGOV ) 的建设与推行,其取得的成效其大快人心的。其借助网页网站等多样化互联网渠道,将与审判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紕漏出去,这样法院各个部门在获得访问权限的基础上对数据库内的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应用;二是构建国际化互联网体系,电子阅览室被设置为建址。基于诉讼档案的密封性,人民法院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衔接目标的实现存在较大的难度系数。
3.2 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
人民法院在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研发进程中,可以积极借鉴上海、广东、深圳等一线城市内法院管理系统规划模式、建设经验,与此同时认真采纳来自本院充各庭、各部门的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其发展需求,上述工作的落实为科学性、高质性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和研发任务书的编制奠定基础。系统内容、属性等只有经由法院各部门及专家严格审查以后,结合院内各庭、各部门需求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组成功能进行研发。该系统具体系统是由以下七大成分构成的,即院长决策、审理执行、查询统计、行政办公、公共信息,囊括了数十个功能模块。在对院区各庭、各部门以及个体职能范畴与需求进行周密性分析的基础上,对系统各功能模板设置访问权限[3]。以下本文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特征进行全面的剖析:
首先,对于审判业务而言,该系统切实的对审判人员工作需求进行分析,确保信息完整性的同时,又体现出便利性与实用性;其次,办公系统在构建过程中应用了特色化“智能自动可变流程”科技,此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带有自行产出法律文书的功能,且维护了法律文书的完整性,为审判工作的精确性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再者,在WEB技术这一全网远程查询系统的辅助下,审判信息资源分享体现出时效性、快捷性、便利性等众多优势;最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能够独立产出与司法案件相关的统计报表,最大限度的优化了统计报表的工作质量,缓解报表统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新时期下,大型关系数据库Sybese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程中的应用,符合是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信息化未来发展的趋势,大幅度的拓展了信息共享范畴与深度,维护了档案数据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协助下,资源共享体现出便捷性;高端的Intranet模式在系统结构规划中的应用,拓展了信息管理系统的覆盖效率,例如囊括了全市两级法院及上级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相对完善,技术日趋成熟化。
3.3 系统安全性的维护
与普通档案相比较,诉讼档案保密程度处于较高层次上,这就对对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性提出较高标准。从硬件角度上分析,信息网络应用小型计算机这类配置较高硬件;美国SUN公司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应用频率,大型关系数据库Sybese与有关软件在系统建设进程中的应用,务必要得到相应产商的合法授权。数据库被管控在中心机房的硬盘内,中心机房由两套主机构成,档案数据信息的整理与备份工序在两套主机间的同步运行,协同完成。为了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法院应该设置专职人员对其进行管理,使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体现出及时性与高效性。使系统数据信息安全性得到维护的对策是多样化的,例如由字符、数字、符号共同构建的口令密码具备保护功能。个体若是要查询与使用信息管理软件,务必要在用户名与密码均正确的情况下才被许可,此时用户名、密码和网络系统授权信息相匹配后,系统才会呈现出操作窗口,不然系统会自动返回界面。用户名是网络管理员为每一位操作者设置的口令,但是密码是由用户自行设置的。只有在硬件设备、软件设施质量得到保障,以及系统维护工作落实到位的基础性,整个信息系统运行的安稳性与有效性才得到切实的保障。
4 结束语
由全文论述的内容,对诉讼档案管理信息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为了使其应用价值在人民法院审判中充分发挥出来,法院应该积极构建与推行相关体制,为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同时对数据库内容实施拓展策略,从而使档案资料为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内容。
参考文献
[1]钦娟,霍小柳,易俊蓉.《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J].四川档案,2014,01:24-25.
[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J].黑龙江档案,2014,01:2.
[3]白巍,李肖慧,王利军,汲宇华.法院智慧档案室的实施与创新[J].中国档案,2014,10:70-71.
作者简介
刘云亭(1962-),男,山东省淄博市人,汉,大学,研究方向:法院档案工作发展方向。
柴冠宇(1994-)山东省淄博市人,汉,大学,研究方向: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