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谦
近年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得到我国教育界的认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下笔者以《电气安装与维修》为例阐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一、典型案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学生对学习的内容是否感兴趣,受到内容的呈现方式是否具有吸引力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好奇心。在教学中,教师应经常引导学生利用掌握的知识技能,去发现问题、探讨分析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久而久之,既培养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让学生享受到学习的魅力和应用的乐趣,从而把学习当成自身的需要,要将以往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例如在我在讲授安全用电章节中,先给学生观看《电工作业操作》的教学视频,从视频的案例中,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再因势利导,总结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和职业前景,引导学生在教学中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二、利用实训设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探索欲望
教师课前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精心策划将要讲授的教学内容,创设问题情境是激发学生学习有效方法和手段。成功的教学情境应不断创设问题情境,激起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激发学习的内部动机。这种方法要求教师要熟悉教材,掌握新旧知识的联系,还要充分了解学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备”,即备教材、备学情,备教材、备场地、备设备。例如在讲授“照明电路”内容时,让学生思考如何选择实训考核设备所提供的电气元件;如何设计电路走向;PVC管如何安装等。学生经过观察,讨论以及前置作业,发表自己的意见,因势利导,教师根据实训设备可以模拟现场线路的布置及安装,强调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经过教师讲解,学生进一步掌握对知识的理解,学生蠢蠢欲动,想动手操作,迫不及待地撸起袖子干起来。
三、教师充当学习的促进者
在“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过程中,教师不再是学生学习的操控者,而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和引导者,成了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学生能站在同一个高度和教师展开对话、合作和交流,真正形成了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在教学中教师尽量创造实践机会,放手让学生通过自己操作、实验、想象,让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例如在讲授新课前,让学生展示前置作业,展示形式可操作演示,或实施方案的解说等,其他学生提出问题讨论,演示或解说的学生补充,最后教师小结,达到新知识的完善。在营造的学习氛围中,学生成为了学习的主人,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学习兴趣空前浓厚,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的积极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种活动不仅锻炼了学生的交际能力,也增强了他的生活实践能力。
四、重视多元评价,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
在《电气安装与维修》课程教学中,笔者常采用的评价方法有小组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等,从而得出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每一项任务评价都有详细的评价表表现出来,对扣分的项目也能明确地体现出来,方便每组成员及时知道自己扣分的原因。在教学中,教师要经常提供明确的、及时的反馈,如果反馈不及时,反馈的信息价值和激励会降低。在这里反馈既指学生接受的有关自己各种表现的信息,又指教师获得的有关自己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可以作为一种诱因。对反馈的研究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提供有关努力结果的信息可以作为一种很有效的奖励加以使用。但是,要使反馈成为一个有效的激励因素,它必须是明确、具体且及时,重点突出学生过程性和专业技能方面。例如在指导塑料线槽的角度切割操作时,教师可以说:“我认为这个操作方法不错,角度的测量很规范、到位,切割操作的基本功也很扎实,掌握得很好。”明确告诉学生好在哪里,这样他们就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