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交往理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方法

2017-08-26 04:17段媛媛
上海城市管理 2017年4期
关键词:引导者哈贝马斯安全事件

段媛媛

摘要:微博既是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又是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舆论引导的重要渠道。交往理性与舆论引导不仅具有话语生产的同构性和主体间性的同构性,而且两者还具有共同的内核,即可理解性、真诚性、真理性和规范性。建构交往理性是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微博舆论引导的重要方法,为公共安全事件解决提供话语支持,解蔽公共安全事件中信息暗礁,消除人们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错误看法,从而使微博舆论引导的话语再生产成为解决公共安全事件、民意民生问题的最短路径、最快平台,为最终成功化解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各种危机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

众所周知,在微博时代,城市许多公共安全事件之所以蔓延得那么快,传播得那么广,很重要的一点是得益于微博。许多公共安全事件因微博而生,因微博而兴。如果没有微博的给力传播,在这样的信息爆炸、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许多事件仅仅是昙花一现,会迅速被下一个事件淹没,不再会有人去关注。与此同时,在微博的舆论传播中,往往衍生出许多虚假信息和各种谣言,这就需要即时引导。解铃还需系铃人,微博既是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舆论传播重要渠道,又是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舆论引导重要渠道。如何引导,建构交往理性是重要的方法。

一、交往理性与舆论引导具有同构性

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通过微博上的话语再生产,也就是在微博上引导方与被引导方之间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和话语交流,解决各方关注的公共安全事件。目前我国城市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大多数是民生问题或影响民生的问题,因此微博在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就是通过双方对话沟通,让作为微博用户的公众了解公共安全事件如何发生、解决进展、如何解决等方面的信息,从而使公众在认知需求上得到满足,疏通一些人心中的不顺和怨气,并赢得民意,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舆论支持。微博舆论引导说到底就是对人的引导,对人心的引导,通过引导增加公众对城市政府的公信力,维护社会来之不易的安定和谐。

(一)话语生产的同构性

在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过程中,建构交往理性是重要的方法路径。何为交往理性?交往理性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重要构件,是为了确保人们之间的合法合理的交流沟通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理性,是以“对话论辩、协商沟通”为旨趣的理性。本质上看,它是一种话语再生产。它与舆论引导具有同构性,因为舆论引导实际上也是话语再生产,是人们之间通过理性的交流与沟通而得以实施,它要超越引导者、视被引导者为手段的工具理性。而交往理性恰是超越了只把理性作为手段的工具理性。哈贝马斯说:“这一概念是在公众的质疑声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对理性被扭曲为认识——工具理性的反驳。”[1]“这种交往理性概念的内涵,最终可以还原为论证话语在不受强制前提下达成共識这样一种核心经验,其中,不同的参与者克服掉了他们最初的那些纯粹主观的观念,同时,为了共同的合理信息而确立起了客观世界的同一性及其生活语境的主体间性。”[2]也就是说,交往理性克服了工具理性的手段性、功利性,呈现出一种在无偏见无霸权的交往行为下,各交往互动的平等主体之间以事实性真理性为圭臬而达成共识的新理性,共识是其核心。当然这种共识是在交往行为中达成的。所谓“交往行为概念,所涉及到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之外的手段),建立起一种人际关系。行为者通过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行动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3]舆论引导同样是在引导者和被引导者之间进行话语沟通,属于主体之间话语交往行为,而且要持续地沟通、持续地进行话语再生产,以及必要的相互谅解与妥协,直至最终要达成共识。只有达成了共识,才可以说实现了舆论引导。否则,话语双方坚持各自说法的刚性,无协商余地,那就不可能达成共识,不可能达成舆论引导所追求的把各方的“多”引导到“一”,即同一个目标上去,也就不可能称之为舆论引导,完成舆论引导。

(二)主体间性的同构性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我一直试图证明,实践问题是可以用话语来处理的。”[4]微博舆论引导正是要通过话语引导而成为处理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路径。哈贝马斯还说,“应当用相互理解、宽容、和解的立场处理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乃至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我认为我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和话语伦理学同样适用于处理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矛盾”。[5]由此,它更是适合于以话语交流为内容的舆论引导。“交往理性所决定的主体性反对自我为了自我捍卫而非自然化。和工具理性不同,交往理性不能简单地被归结为一种盲目的自我捍卫”,“而是一种由符号构成的生活世界,其核心是其成员所做出的解释,而且只有通过交往行为才能得到再生产”。[6]也就是说建构交往理性的各方不能追求盲目的自我捍卫,而是要在作为“社会共同体的集体行为期待”的生活世界中作出各社会交往成员都能理解与认可的话语解释,是主体-主体的主体间性的沟通。只有这样,交往理性才能真正落实,这正好契合于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在微博时代,由于微博自媒体的主体性特征,成功的舆论引导还必须要把被引导者看作与引导者自己平等的主体,也就是说,要尊重对方的主体性,即双方建构主体间性,不能不顾对方而盲目地捍卫自我的主体性,那样就把对方看作了客体,同样不能实现舆论引导。因为一旦把对方看作客体,就可以不顾对方的看法与观点,这必然引起被引导者的不满,被引导者可以一走了之,互动中断,无法引导。而那些不走的被引导者,常常是些被激怒者。微博具有主体性特征,你不把我看作主体,但我自己可以发挥我自己的主体性;既然你不把我看作主体,我同样也不把你看作主体。被激怒了的被引导者还会通过一些非理性的话语给引导者设置引导障碍,增加引导难度,从而使引导变得越来越难,甚至会带来由引导造成的“次生灾害”,表现为越引导越混乱,地方的小事件变成全国性的大事变。因此,微博舆论引导者不能单方捍卫自己的主体性,必须照顾、满足公共安全事件各方的集体行为期待,建构主体间性。只有这样,才能实施舆论引导。这也正好是交往理性所要求的,正是哈贝马斯所说的“话语准则”,即“只有当它得到在实践对话与讨论的所有有关参与者的同意与接受时,一个规范准则才是正当有效的”。[7]

二、四大规范:交往理性与舆论引导的内核

在哈贝马斯看来,为了使对话沟通得以进行,必须建构交往理性,而建构交往理性必须做到在可理解性、真诚性、真理性和规范性方面的有效遵守。[8]这四大规范相辅相成,四位一体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当它们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中国化后,对城市公共安全事件舆论引导具有指导意义。

(一)遵守可理解性

在微博时代,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微博上一般很快就会掀起舆论浪潮,作为舆论引导者的城市政府必须借用自己的政务微博进行舆论引导。如上所述,舆论引导就是通过引导者与被引导者双方的交流交谈而实现的,无论是引导者还是被引导者,都必须遵守可理解性,即“谈话双方都自觉地把话讲得让对方理解。否则,如果谈话双方彼此不理解对方的话,真正的交流也就不存在”,[9]舆论引导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为了实现舆论引导,谈话双方都必须自觉地遵守可理解性这一规范,这可以说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对于正在进行城市化的转型期中国来说,公共安全事件舆论引导上的可理解性,是指政府在微博上的发言一定要从广大人民利益出发,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这样,政府讲的话,被引导者才能理解,才能听得懂,舆论引导才有可能。如果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城市政府只从自己的部门私利出发,推脱自己公共安全监管责任,说一些纯粹维护自身利益的话语,被引导者就不能完全理解,引导者就无法有效进行舆论引导。这已被许多现实案例所证实,远的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件,王勇平的那句“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就是证明。“既是推诿责任,又侮辱公众智商”,公众会不买账,“只会给谣言培育土壤,将自身置于不利地位”。[10]近的如2017年6月河南省某市一公司发生火灾,该市官方第一时间发布通报,但细心的网友发现在这篇263个字的通报中,有165字都在介绍“各级领导重视”,于是一一罗列了各级领导的官阶、姓名,“非常细致”;而对公众更关心的事故原因和伤亡等情况,却仅有“暂无人员伤亡,事件原因正在调查”这寥寥14个字。[11]试想,这样的文字如何能让公众理解谅解?由此,舆论引导必定无法得到落实。

(二)遵守真诚性

在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中,为了成功实施舆论引导,双方都要自觉地遵守真诚性这一规范,即“谈话双方都自觉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有意地误导对方。否则,如果谈话双方彼此有意地误导对方,真正的交流也就不存在”。[12]无真诚性就无交流,无交流也就无舆论引导。真诚性在公共安全事件的舆论引导中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往往一句真诚的话语就会让炽热的舆情降温,膨胀起来的舆论渐渐缩小。但是那些虚伪的言说、虚假的话语,面对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受傷害的公众,面对持续关注公共安全事件进展的无数微博网民,往往会使舆论火上浇油,甚至会触发“二次伤害”,从而使激怒了的公共舆论一发不可收拾,像滚雪球般不断膨胀。这样的话,何谈舆论引导?而且激怒的微博网民甚至会产生叛逆心理,一时间会越来越不信任政府言论,政府真有滑入“塔西陀陷阱”的可能,后续舆论引导的难度大大地增加。真诚表面看是一种态度,实际上反映的是作为舆论引导者的城市政府是否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是否真正做到坚持不忘初心、执政为民。因此,政府在利用政务微博进行舆论引导时,必须做到真诚性。

(三)遵守真理性

在微博舆论引导中,政府还必须做到真理性,即“谈话双方都应该自觉地尽自己所知所能使自己的谈话具有真理的成份,如果发觉自己所说的话不具有真理的成份,是错误的,就要马上修改自己的话。否则,谈话双方彼此交流的就不是真理,真正的交流也就不存在”,[13]舆论引导同样也就无从谈起。真理性要求城市政府在舆论引导时,一定要以准确的信息、确凿的事实为根据,这是舆论引导的根本。只有以事实为根据,才能真正说服被引导者,从而实现成功舆论引导。但在我国舆论引导的实践中,如要贯彻真理性规范,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对于政府不利的负面信息,于是有些城市政府怕给自己带来麻烦,就会掩盖相关事实,违背真理性规范。但是在微博时代,由于人人都是记者,这种对事实的掩盖往往逃脱不了无数微博用户的火眼金睛。因为随着由无数微博用户提供的碎片化信息拼成的信息全图,曾经被政府掩盖的事实就会被解蔽而呈现于世,从而给政府舆论引导带来巨大硬伤,极大地增加后续舆论引导的难度。实际上,对于负面信息,地方城市政府必须要辩证地看。由于城市处于改革转型中,负面信息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关键是发现后要及时整改。“承认负面的消息,展现给公众并且积极地寻求改正的办法,主动地引导舆论,这才是执政党的智慧。”[14]所以,在舆论引导时,政府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遵守真理性,这样才有可能成功引导舆论。

(四)遵守规范性

在微博舆论引导中,政府还必须做到规范性,即“谈话双方都自觉地在相互讨论和批判性的辩论中有最好的论据和论证,它应该是相互讨论和批判性的辩论中的胜者。如果谈话双方彼此在交往中依靠的不是好的论点、论据、论证,而是权力或其他制度的力量,真正的交流也就不存在”。[15]也就是说,在舆论引导时,作为相对强势的引导方,政府千万不可滥用自己的权力。如果用权力去压制被引导方,这就不仅难以实现舆论引导,恰恰相反,常常在微博时代更会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弹。在微博时代,微博作为赋权的技术给了微博用户反霸权的工具,微博用户一旦发现赤裸的霸权,由于人人都有了麦克风,马上就会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声抗议,这些抗议很容易被互联集结成舆论在微博上蔓延,给政府舆论引导带来重重障碍。在微博时代,微博用户对霸权是极其反感,作为被引导方的公众最厌恶官话、套话,更不怕那些雷人之话。一旦那些带有霸权性质的官话套话出现,往往会遭到公众排山倒海式的舆论嘲讽,不但不能引导,反而会滋生新的舆论。因此,在舆论引导时,政府每一句话都要以可靠的论点、论据、论证为支撑,而不是靠权力去征服公众。只有这样,才能让公众信服,得到公众的赞同,形成共识。公众一旦信服、赞同、达成共识,那么舆论引导随之成功实施。

三、建构交往理性,形成舆论引导的同心圆

(一)形式上,创新话语表达

交往理性强调每个对话者的平等,强调自由的无权力干预的商谈,强调关注每个对话者。而在微博时代,关注每个微博用户的“微言微语”,并用“微言微语”去引导广大的微博用户恰是交往理性的重要表现。因为在微博上,每个微博用户就是用“微言微语”表达自我,作为引导者的地方城市政府不可用强势的语言对其说教,那样会激起更大的舆论反弹。引导者要把每个微博用户都看作平等自由的主体,主动地与之进行心灵之间的交流,关注其“微心理”,特别是心理上的一些不健康的“微想法”、“微变化”,这样被引导者更容易认同引导者,甚至把引导者看作好友,那样就会很自然地说出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的心里话,引导起来就可以对症下药,既实现了舆论引导,又重建了政府公信力。另外,舆论引导时的表达方式非常重要,像俗话所说的那样,一句话使人跳,一句话使人笑。在公共安全事件爆发的敏感时期,说话一定要非常慎重,一定要照顾微博用户在内的公众的感受,坦诚相见,平等交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要了解传播规律,掌握话语常识,绝不可以权力的傲慢,官僚的冷漠,说些“雷人之语”。话语的表达形式创新往往是引导者的爱心、责任心、知识文化素质、思想理论水平等的综合反映,高超的话语表达体现平等、真诚、负责任,建构了交往理性的真诚规范,它使引导具有了亲和力和温度热度,常常会使炽热的舆论出现向利好发展的拐点,直至最终成功引导舆论。从这个意义上看,形式就是内容。

(二)内容上,倾听真实想法

政府要学会倾听,就像网民也需要倾听一样,这是交往理性的必然要求。“当一个人不满意现状时,如果不满的声音被认真倾听,那么,不满程度就会降低。并且,表达是理解的必要条件,自由表达是相互理解的必要条件。”[16]民众感觉他们的声音被倾听了,得到了尊重,即使没有解决问题,但就是这种真诚也已打动公众。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倾听,就不可能有对话。倾听“不单单是为了确定最受欢迎的政策,它也要缓解失利者进行对抗的尖锐性,因为后者将至少有这种感觉:他们曾被聆听过,并将再次被聆听”。[17]随后,从倾听再走向进一步的平等的无霸权的交流商谈。“商谈需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每一个别的参与者都是自由的。这是从他以第一人称作用知识权力的意义上讲的,这种权力使他能够采取立场。第二个条件:这种知识权力,依据寻求经过深思熟虑的赞同的过程而得到实施,它于是选择对所有相关涉及的人都可合理接受的出路。”[18]通过这种可以真正表达自己想法的商谈,舆论引导者和被引导者都敞开心扉,才能找到问题的真正所在,并通过双方深思熟虑的赞同,最终实现舆论引导者和被引导者都可合理接受的出路,从而从根基上成功加固舆论引导。

的确,“政务微博是一种新型的网络载体,能最大限度确保‘沉没的声音被听见,促进利益诉求的解决,释放焦虑而不是扩大焦虑,促进对话而不是对抗”,“让舆论哗然的事件,大多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最终以公共安全事件等危机形式爆发出来。因此,“呼唤民众的理性表达和有序参与,政府显然负有更大的责任。官方媒体和领导干部能否倾听和反映民意,化解民怨,疏通和激活体制机制,让社会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为人心活血化淤,是减少社会舆论对抗性的关键”,[19]也是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舆论对抗性的关键。

(三)策略上,把握适度妥协

适度的妥协是政府舆论引导的重要内容,也同样是交往理性的必然要求。舆论引导最终是要达成共识的,没有共识就无法实现舆论引导。在微博时代,由交往理性所建构起来的共识不可能再是强力打压下的绝对同质性的共识,而是包容多元观点利益于一体的“交叠共识”,即“各种综合学说分别以不同的理由支持同一种政治正义观”。[20]因为舆论本身是人们作为关系性存在而彼此形成交集的话语表达,处于社会各阶层的不同的人其话语表述与利益表达是不同的,因此舆论引导时不可能形成绝对同质性的共识,而是有差异的交叠共识。交叠共識是一种自觉意识,它不是来自各个个体的自发意识的简单相加,不是只发生物理反应的众意,而是各个主体、个体意识的有机合成,是发生化学反应的自觉的民意。适度的妥协正是这种“交叠共识”的体现,表明政府把被引导者看作了伙伴关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表明政府相信公众、理解公众,而不是防备公众、控制公众。最温暖的终端是人心。舆论引导不仅是说服人,更要是打动人。有了公众对政府的发自内心的认同,引导起来就会事半功倍。

(四)最终目的上,以自引导达成舆论引导的同心圆

由交往理性所带来舆论引导的最高境界是自引导,即从“被引导”走向“自引导”,自己引导自己。因为引导者与被引导者间如建构起交往理性,也就做到彼此间绝不相互损害,而是相互尊重,并形成共识共赢。也就是说,双方在对话交往行为中,遵循的是这样的原则:“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普遍立法的原则”。[21]只有这样,舆论引导双方在任何时候遵守的才是不会相互伤害的绝对命令,才不会只顾自己的主观意愿、主观利益,这样就解决了双方的冲突,双方之间平等互处,遵守共同的规范,对方已与自我同一,最终就演变成自我引导。实际上,自引导基于三个条件:第一,在微博舆论引导时,微博用户在心中都是有一个自律机制。这是一个自我监控的区域,大多数微博用户还是自觉地不敢触动它,这是自引导的前提。这种自律表现为自我的言论具有公共性、普遍性,即自我的言论不是从自我利益出发,而是从绝大多数人的观点与利益出发,得到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与个人的认同,因而不需要政府再引导。第二,微博用户走向更理性化。这种理性化既是来自于对多次被引导实践反思的结果,又是微博用户整体素质自觉提高的结果,因此自引导从时间上看,也处于历史的高级阶段。在这个阶段,微博用户掌握了舆论发生发展的规律,因而对舆论的未来发展具有较好的把控,这种把控实际上不自觉地引导着舆论,呈现出自引导。第三,微博舆论引导中的用户同时又是充满情感的。自引导光有理性还不是最可靠,理性之外还需要情感加固。“理性之外还要有同情,不仅是同情甚至是佛教所说的慈悲。”[22]情感让自引导更有温度,使自引导实现了合理与合情的统一性。情感是一种认同与信任,“如果你提供信息,在三分钟后就再也记不起来了,你没有未来;如果你提供逻辑,能改变人们的所思所想,你马步尚稳;你提供情感,能改变人的所爱所恨,你才是无冕之王”。[23]自引导意味着自己管理自己,意味着公众真正摆脱外力的束缚,从而确认着公众之为主体的那种高贵情感。通过自引导,公众把自己从政府的手、腿变为政府的头、脑,既解放了政府又提升了自己。

总之,政府必须以社会存在的事实为依据,创新舆论引导,通过借助政务微博,通过微语引导、自引导,形成一个以党委与政府为核心,由媒体、大V和普通公众团结在其周围的网上舆论引导同心圆。建构公共安全事件微博舆论引导的同心圆,从其低级目标来说,就是为公共安全事件解决提供话语支持,解蔽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信息暗礁,消除人们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错误看法,从而使微博舆论引导的话语再生产成为解决公共安全事件、民意民生问题的最短路径、最快平台,为最终成功化解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各种危机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从其最高目标来说,就是要通过对公共安全事件所反映的问题与危机的化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因此,公共安全事件的微博舆论引导任务重大、意义深远。

说明:本文系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大數据时代下网络舆情引导与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研究”(15YJCZH03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13.

[3][6]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0,84,380.

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M].刘北成,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56.

霍尔斯特.哈贝马斯传[M].章国锋,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152.

[8][9][12][13][15]陈勋武.哈贝马斯:当代新思潮的引领者[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120,76,76,76,76,76.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网络舆情热点面对面[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2:323.

倪弋.事故通报不妨少些“领导重视”[N].人民日报,2017-06-21.

童兵.政府要智慧地使用大众传媒[EB/OL].(2011-07-20)[2017-05-20].http://news.cntv.cn/20110720/118228.shtml.

汪丁丁.新政治经济学讲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431.

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173.

哈贝马斯.对话伦理学和真理的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2.

祝华新.“政务微博”如何推动中国改革[EB/OL].(2011-12-17)[2017-05-20].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12/17/11385664_0.shtml.

博格.康德、罗尔斯与全球正义[M].刘莘,徐向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5.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9.

杜维明思想学术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558-559.

程苓峰.自由人[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99.

责任编辑:张 炜

猜你喜欢
引导者哈贝马斯安全事件
正确把握教师角色转变合理组织综合实践活动
如何理解现实的人——论哈贝马斯理解人的三个维度
2020年度区块链领域安全事件达555起
规则与有效——论哈贝马斯言语行为的规范性
哈贝马斯科学技术批判的深层逻辑
引导者 传播者 担当者——新年寄语《人大建设》
导学互动教学模式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究
作为交往理解的诠释学——哈贝马斯诠释学的研究对象
食品安全事件的价格冲击效应
2013卡巴斯基三大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