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防控风险与深化改革

2017-08-24 02:50卞志村
群众 2017年8期
关键词:金融风险实体监管

卞志村

在7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明确了政府下一阶段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工作重心;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会议提出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门槛低、易获得”的特点使互联网金融天然地具有“普惠”特质,特别适宜服务于小额、分散的“金融弱势群体”。在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扶持下,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一轮爆发式增长,目前在平台数量与交易规模方面已居全球第一。野蛮生长之下,两类问题逐步暴露:一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业态脱离服务实体经济之初心,使得资金在金融系统内空转,抬高了融资成本、加剧了“脱实向虚”,个别互联网金融企业甚至成为监管套利和金融诈骗的温床;二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积聚,并且爆发出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危害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为此,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下一步互联网金融行业究竟如何发展,值得认真思考。

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根本目的

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而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李克强总理同样强调金融“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发展互联网金融,必须将金融之活水浇灌于实体经济之根本上,方能促使金融和经济繁荣与共,行稳致远。

我国金融二元结构根深蒂固,“大机构”不愿做“小生意”,大量小微企业、贫困人口游离于传统大型金融机构业务覆盖范围之外。而这些“金融弱势群体”恰恰又是最需要资金支持的群体,他们跨不过信用审查的门槛,无力承担金融服务的成本,因贫不得贷,无贷更加贫。深入分析发现,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三方面:一是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难以确定授信额度;二是偏远地区缺乏营业场所、业务办理不便;三是单笔交易规模小、成本高。由此,发展普惠金融应以完善信用数据、便利客户办理、降低交易成本为抓手,而这恰恰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所在。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助力“小微”、缓解“融资难”方面的比较优势,需要政府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助推发力:

一是推进国家级信用管理开放平台建设。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传统金融机构将“金融弱势群体”拒之门外,主要原因就是银行和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可见,信用数据具有“正外部性”,既关乎金融效率又涉及百姓民生,因而不应被某一两家商业机构所垄断。此外,政府部门拥有最为全面、详实、可靠的居民个人信息库,是评价个人征信的绝佳资源,但出于保护公民隐私等目的,大部分信息不能任由商业机构自由访问,而只能由客户自行提交商业机构审核,造成了重复劳动和造假风险。有鉴于此,应加强政企合作,推进国家级信用管理开放平台建设,缓解征信成本高昂的现状,为金融行业提供坚实的信用信息基础,以信用促进金融,以金融服务实体,让社会各界共享信用体系的建设成果。

二是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一项先导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早在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提出要“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此次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支撑,不仅有助于深度挖掘市场潜力,扎牢互联网金融的落地根,還可以充分激发长尾需求,拓宽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作为打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从挖深度、扩广度两方面入手,既要吃透鲜嫩的“里脊肉”,也要啃下难啃的“硬骨头”,全面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与网络通信质量,打通经济金融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三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宣传教育。由于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理财的基本知识,互联网金融公司极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部分互金平台对投资者许以高息、布局庞氏骗局,“e租宝”等大案要案即是前车之鉴。一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倒闭跑路可能并不会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但投资人损失了自己的生活钱、养老钱,生活困顿内心愤懑,极易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应大力宣传金融安全知识,帮助老百姓塑造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甄别能力,更要努力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加强行业监管,防控金融风险,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然要求

国家互联网金融分析平台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违规平台累计已达3200家,超过1800家违规平台目前仍在“带病”运行,行业风险高度积聚,现已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诱发点之一。

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逐步积累,引起了政府的高度警惕。从近四年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政府的态度历经“鼓励引导”“规范发展”“高度警惕其累积风险”态度转变,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直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李克强总理指出,“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由此可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是行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要完善监管机制,织密风控“安全网”。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仍以分业分段式监管为主,现行体制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跨界混业经营、贯穿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业务特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丛生,违纪违法案件高发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金融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协调不顺畅、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等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完善与革新,堵住体制机制漏洞,才能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重点的金融监管协调,加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二是填补监管空白地带,坚决不留监管死角;三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加快“监管沙盒”机制推广;四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健全早期干预机制;五是加强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的互动,推动监管技术与时俱进。endprint

二要健全法律体系,夯实风控“防火墙”。互联网金融具有虚拟化、跨国界经营、高技术水平等特点,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而相关法律规范则显得相对滞后。近年来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仍有诸多法律漏洞亟待填补。我国应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步伐,紧跟互联网金融创新动态,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与组织形式,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资格、经营模式与处罚措施,使互联网金融行业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在立法新政的同时,应修改或者废止一些有碍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陈旧法律条文,为互联网金融找准创新与风控、创新与安全的平衡点。考虑到互联网金融创新较快而立法周期较长的内在矛盾,针对法律体系尚未覆盖的风险点,要制定相应的行业软法、地方软法作为急先锋,坚持“软法先行、硬法托底,刚柔并济、混合为治”。

三要加强行业内控,筑牢风控“压舱石”。实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政府监管与法律体系是根本保障,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自控则是其内在关键。要形成外部监管机制与内部风控系统的合力,关键要做好两点:第一,扎根于行业协会,完善自律体系。作为引导互金企业加强自律管理的关键环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应高度关注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苗头和隐患,坚决划出“业务红线”,列出“负面清单”,促使互金企业形成互联网金融底线思维。第二,立足于互金企业,提高风控能力。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将安全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充分利用智能化、大数据的优势,将线下考察与线上审核有机结合,实现用户风险的有效甄别与信用级别的精准判断,坚决守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闸门。

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提质增效,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强劲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定深化金融改革”,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改革的目的在于发展,发展本身就是改革。巩固互联网金融行业已有成果,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行稳致远,关键在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提质增效。

第一,健全市场规则、鼓励良性竞争是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前提。互联网金融之所以乱象丛生,深层次因素还在于“市场之手”绵软无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做好金融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之一。发挥市场作用是金融改革发展的方向,市场根基稳健扎实,才能形成有效市场约束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依托市场力量推进互联网金融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在鼓励良性竞争的同时避免“数据寡头”与“信息孤岛”的出现,构建“优胜劣汰”“动静有常”的有效市场。

第二,转变发展模式、开展互利合作是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核心。早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表现为金融产品的线上化,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依托于自有用户资源发展自营金融业务。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自营金融业务可能面临金融牌照申请、资本金要求与净资产约束等多重监管阻力,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亟待变革。就对金融行业的价值贡献来说,市场上并不缺少可以赚钱的金融機构,缺的是能够为金融机构降成本、提效率的金融科技公司。未来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将战略中心转向金融科技输出,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金融行业整体的产品设计、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用户体验,最大化Fintech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第三,推动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是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根本。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其本质在于金融,核心竞争力在于金融创新。毋庸置疑,金融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创新也必然以提高实体经济运行效率为最终目标。在面对互联网金融下一步如何发展问题上,我们必须厘清思路,找准定位,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度挖掘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潜能,做好两方面工作:其一,以金融创新作为深化改革的“助推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以金融创新开拓发展新空间、探索发展新模式;其二,以优化服务作为深化改革的“目标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切实做好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职工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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