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旅游”新模式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8-24 04:06刘文斌
商场现代化 2017年13期
关键词:市场分析发展对策发展现状

刘文斌

摘 要:“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中国发展打开了新的大门,为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作为占领中国经济发展大比重的旅游业,毫无例外地迎来了“互联网+”的热潮。对传统旅游业来说,分析“互联网+旅游”模式的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可以更好地紧抓“互联网+”的信息化时代契机,利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关键词:互联网+旅游;发展现状;市场分析;发展对策

一、引言

“互联网+”作为两会的要点和热点一度引发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就旅游业而言,在整个经济市场方兴未艾的“互联网+”模式也是传统旅游业利用信息化发展,解决时间、距离限制的难题,突破传统旅游业发展瓶颈,完成现代化旅游转型的最佳时机。世界全面进入信息化预示着“互联网+旅游”模式将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然而就目前发展现状来说,“互联网+旅游”模式发展虽然具备综合优势,但是发展势头缓慢,其优势并未充分发挥和利用。因此通过对“互联网+旅游”模式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思考旅游业在“互联网+”时代实现結构优化升级的对策势在必行。

二、“互联网+旅游”模式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1.具备政策扶持优势,但旅游业与互联网尚未完全结合

“互联网+”概念在国家经济市场发展中得到的政策支持不言而喻。先有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发展的“515战略”,后有诸如《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互联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申明互联网将成为旅游业由传统模式优化升级的载体,“互联网+旅游”模式在政策扶持方面占尽先机。但是在“互联网+旅游”模式发展目前并未实现旅游业与互联网接轨。由于地缘和旅游网站自身建设差异,资源分布不均,发达地区对于信息化发展较为敏感,有“互联网+”发展的规划和趋势;反之,较为落后地区对于信息化意识不强,且考虑到网站维护和信息化发展的成本,对信息化关注度不高,致使“互联网+旅游”模式无法实现,潜在旅游收益流失严重。同时,由传统旅游业像现代信息化旅游观念转变是一个中长期过程,很多旅游企业不能迅速适应新的经济模式,依靠互联网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尚处于萌芽阶段,如部分旅游网站只是为了网站建设而建立网站,其业务的核心流程、客户管理信息等并未在网站上运营,导致互联网在旅游业推广中充当“花瓶”。

2.具备旅游信息交流优势,但缺乏完善的信息交流体系

在“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下,旅游业发展的优势之一就是依靠互联网完善信息交流,实现高效率、低成本运营。“互联网+旅游”模式能够化解传统旅游业主要依靠旅游业各个部门协作,间接传递旅游信息,产业链各环节容易出现重复或者无效投入,信息传递缓慢的矛盾,通过互联网直接传递信息,降低旅游各部门之间的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互联网+旅游”采用线上消费、线下体验的电子商务模式方式,可以使游客通过诸如途牛、携程、去哪儿、艺龙、等在线旅游企业,随时随地获取旅游相关信息,获取衣食住行一条龙服务,直接提高了游客获取信息和旅游服务的效率。然而目前旅游业发展所建立的信息交流系统并不完善。大多数网站都存在旅游景点、旅游知识简单单一化问题,缺乏整体全面的介绍和针对性定制服务。在“共享经济”盛行的今天,旅游企业处于保护自身发展竞争力考虑,不能将旅游信息共享,行业整体难以健全信息共享体系,与“互联网+”概念相悖。信息化旅游发展缺乏监管体制,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具备组织和协调机制,计划实现遥遥无期。

3.具有互联网交易系统,但安全性能低

“互联网+旅游”模式发展可行性因素之一是已经建立相对安全的网络交易系统,实现旅游支付便捷化的同时维护了客户隐私安全。然而互联网交易系统在技术尚未成熟的背景下实则是一把“双刃剑”,其结果喜忧参半。喜的是互联网交易系统可以实现高效便捷支付,消除了传统交易的繁复过程;忧的是互联网交易系统交易安全性低,用户的大量信息容易在交易过程中泄露,旅游业务网络结算成为发展的薄弱环节,根据资料显示,近50%的用户对联网交易系统缺乏信心和信任。再者,“互联网+旅游”模式发展尚在初级阶段,法律和监管机制缺乏以及网络的虚拟性,不乏旅游企业通过网络散布不实旅游信息,从中牟利,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事件常有发生;而部分用户恶意下单,拒绝付款,导致旅游销售信息混乱,妨碍了旅游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安全性能问题成为“互联网+旅游业”发展的“绊脚石”。然而精通互联网技术及其他相关行业技术的专业人才仍严重缺乏,如何搬动安全性不足这块“绊脚石”,真正实现“互联网+旅游”模式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优势的产业带动作用仍然是当前旅游业需要高度关注,从长计议的话题。

三、“互联网+旅游”新模式未来发展对策思考

1.转变传统旅游观念,完善健全“互联网+旅游”模式

要优化“互联网+旅游业”模式的市场地位,实现信息化发展,就要从观念上进行扭转和调整。相关旅游企业务必提高“互联网+旅游业”的意识,充分认识到旅游信息化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应该依靠互联网作为实现信息化旅游业发展的资源渠道和平台,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创新旅游业运营和营销方式,提高游客旅游消费意识。有效结合传统旅游经营模式和互联网,拓展旅游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旅游业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内部运营。根据GoogleTravel中国区数据显示,75%的用户会使用搜索引擎帮助设计旅游计划,平均每月做一次有关旅游搜索的用户达40%以上,用户最终确定航班酒店之前,约搜索17次,访问11个左右不同的网站,而平均每个网站浏览3次,通常用户以提前70天为旅行预定期,形成确定前查看地图的用戶高于70%。由此可见,互联网信息在旅游发展过程的应用日益深入和细化,旅游观念转变正在逐步进行。

2.建立完善的旅游信息系统,实现旅游信息化现代化

建立完善的旅游信息系统是“互联网+旅游”模式高效发展的保障。学习国外“互联网+旅游”模式的先进发展规划,在信息化发展方面做有力探索。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数据库,将对传统旅游网站的简单单一信息进行补充和及时更新,实现旅游信息数据库可囊括旅游咨询、旅游线路、酒店预订、在线论坛等内容动态化,将旅游信息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作为信息系统完善的检验标准,是旅游信息库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游客的需求。设计个性化的旅游服务,发挥旅游企业的信息系统特色、创意功能。可以通过设计网络调查问卷,征集大量客户信息,整合分析游客信息,准确了解游客消费档次、旅行时间、兴趣爱好,制定个性化旅游服务,设计智能化旅游路线。建立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旅游共享”。根据区域内旅游特点,通过加强区域旅游企业合作,将旅游景点针对不同游客需求进行有效组合,实现旅游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的旅游景点规划,增强区域旅游吸引力。区域旅游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联盟,合作共享旅游资源营销,通过区域资源整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突破地缘限制,完善旅游信息化网络化经营。

3.优化互联网交易安全体系,注重培养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

优化互联网交易安全体系是弥补现阶段“互联网+旅游”模式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法律法规是旅游业网络交易安全系统有效完善的保护伞,要通过加强法律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旅游企业互联网欺诈、泄露用户信息及散布不实信息等行为,跟踪调查恶作剧、信用度低的用户,进行金钱处罚,有力规范旅游业互联网交易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互联网用户信用度调查系统,加大信用诚信宣传,按照用户信用等级建立相对应的旅行消费结算机制,维护互联网交易安全消费,倡导企业和用户文明用网,诚信旅行。加大互联网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力度,对索防火墙和病毒防范、数字签名、数据加密等技术加强探索研究,建立人才培养和吸引机制,培养旅游信息化专业管理人才,鼓励人才积极创新,为互联网交易完全系统研究注入新生力量。培养“互联网+旅游”模式经营管理人才,尤其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岗位人才培养,旅游企业可以与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展开合作,培养适和市场需求的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

四、结语

“互联网+”概念是经济新常态大环境下的“宠儿”,是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渠道,是各行各业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最佳机遇。互联网、大数据已经覆盖全球,旅游业在中国经济发展占据重大比重,更应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为旅游业“插上信息化的翅膀”,使“互联网+旅游业”模式更加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昆欣,史庆滨.互联网旅游的反省与审思[J].旅游学刊,2016,31(6):15-16.

[2]向玉成.对“旅游+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考[J].旅游学刊,2016,31(5):8-10.

[3]徐金海,王俊.“互联网+”时代的旅游产业融合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6,3: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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