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现状及发展建议

2017-08-24 23:18丁祥梅
时代金融 2017年20期
关键词:企业年金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问题带来的财政压力不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已经不足以解决员工们的养老问题,所以作为养老保险事业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开始备受关注。中国企业年金起步较晚,发展至今存在着覆盖面窄、投资收益低等问题,其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而这些问题背后是企业建立年金意愿不强、年金资金投资过于谨慎、企业年金的制度激励、监管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就需要发展企业年金,改善这些问题,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扩大投资范围、加强税收激励和有效的监管。

【关键词】企业年金 年金发展问题 对策机制

一、中国年金发展现状

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较发达国家起步较晚,早在1875年发达国家就开始实行企业年金制度,而中国在1991年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并在2004年更名为企业年金。2006年联想集团作为首个企业年金计划试点,之后中国企业年金便朝着市场化和规范化正式迈步。[1]

(一)企业年金覆盖面窄,发展不均衡

中国企业年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覆盖面仍然很窄。根据表1-1,从参与企业与职工数量来看,至2015年底,中国建立年金的企业数量只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的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参与人数只相当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6.55%,占城镇就业人口比例只有2.99%,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从基金规模上来看,2015年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规模只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26.95%,占当年GDP的比例不到1.5%。所以无论是从自身情况看还是与其他国家比较,中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十分窄。

同时中国企业年金目前发展存在企业间、地区间的不平衡。参与年金计划的企业有99%是各大国有企业、垄断企业,而对于数量高达99%的中小型企业,其企业年金占比不足1%。在不同地区间企业年金也发展不均衡,沿海地區企业年金显著发展快于内地,目前全国职工账户数超过百万的只有北京、上海两地,广东、浙江、福建等经济发达的地区企业年金发展较早也具有了一定规模,而内陆地区企业年金起步晚、规模小,有地区甚至至今仍没有建立完全。

(二)企业年金发展速度放缓

2007年至2014年期间,企业年金快速波动增长,全国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由3.2万个增加到7.3万个,参加职工由929万人增加到2293万人。但是从2015年和2016年前三个季度的参与企业、参与职工和积累基金数据来看,企业年金的发展速度正在放缓。2015年新建年金的职工人数只比上年增加了1%,而2007~2014年间的年增长率均超过11%,其中2011年增幅高达18.1%。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企业年金的参与职工只比2015年底增加7.92万人,增长率远不达1%。企业年金发展速度放缓的原因主要是与我国经济增速下滑有关,企业年金在过去十年中的成果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取得的,如今经济增速下滑,年金的新增覆盖面就立马回落。

(三)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不稳定,总体偏低

从表1-1中可以看出,2007年至2016年前三季度,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很不稳定,除了2007年资本市场比较火爆,投资收益率达到41%之外,一般维持在3%~9%之间,这样的收益率与国际上年金发展较为完善国家的数据相距甚远。2015年企业年金加权平均收益率达到9.88%,创下了2007年来的新高。但是从2016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收益率只有2.63%,全年的收益率或有可能创出近年来的新低。

(四)部分国有企业暂停企业年金的缴费

根据相关报道,2016年已经有部分国有企业开始停止年金缴费[2]。我国国有企业是企业年金的主要参与者,并且为员工缴纳的年金也很可观。但是由于2016年经济下行的总体趋势,很多大型国有企业开始缩减企业年金的支出,甚至部分国有企业停止缴费。国有企业因为使用国家资金,有很高的动机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但是部分国有企业由于产能过剩等原因,迫于经济压力开始减少企业年金的缴费,这也可以看出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中企业年金扩容的压力也不断增加。

从中国企业年金现状来看,情况不容乐观,企业年金的低覆盖、低收益都难以促进企业年金的扩容,仍然有大量的职工未来养老存在问题。

二、制约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不强

国有企业有较强的意愿建立年金,因为按照现行制度,国企只要满足盈利条件,出资部门同意后就可以建立企业年金,这笔钱是从国企利润中拿出来,相当于全体国民分摊了建立年金的成本;一些大型企业由于资金充足实力雄厚,能够承担得起企业年金的成本,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增加职工的福利愿意建立年金;但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建立年金意味着自身要承担更多的成本,而它们的实力远不及大型企业,这就减弱了他们建立年金的意愿。

大部分中小企业是因为能力有限,难以建立,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时收益会首先用于企业的建设,而不是增加劳务成本;对于经营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企业年金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激励员工的方式,比起年金,他们可能更愿意选择类似于员工持股等其他政策来激励员工。所以无论是无力建立还是无心建立,中小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都不是很强烈。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仅占总数的1%,而如今中小企业数量日益增加,现在与未来对国家GDP和就业机会的贡献不容小觑,所以不解决中小企业年金扩容问题,中国企业年金总体就难以得到发展。

(二)年金资产投资过于谨慎

中国企业年金资产的收益率是偏低的,2015年创下了2007年以来的最高9.88%,但是2016年前三季度的收益率只有2.63%,这主要是因为年金资产的投资过于谨慎。在年金资产管理中一直有着“安全第一、收益第二”的理念,所以相关年金市场的参与者并不能充分利用这大量的资金、发挥市场智慧进行投资。监管模式数量化、投资范围和品种都受限、委托人的投资收益目标和风险偏好差别大、委托投资期限短,这些限制把投资范围缩小到了像定期、银行理财以及债券等风险小、收益低的产品中。过于谨慎的投资降低了年金资产的收益率,也更是降低了资产的效率,限制了年金更加广阔的发展。

(三)缺乏充分的制度激励

企业年金的制度激励最常见的就是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年金制度比较完善的欧美国家,他们都有一系列与企业年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较晚,企业年金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还不完善,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小、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2013年财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局出台的有关税的通知中确认了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这些税收优惠目前只限于条例、规章等,并没有形成法律规定,实行力度不强;优惠政策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较低,仅有5%,与国际上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美国的25%相距胜远;同时税收优惠还存在自愿超额缴费部分重复纳税、非特殊情况下一次性领取年金时税额奇高的问题[3],这些并不能充分激励企业建立年金。

(四)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

企业年金的监管制度目前为止仍不够完善,这对年金的发展也较为不利。首先监管制度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相关监管制度以国务院等部门颁布的规定、办法为主,立法层级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一旦这些规则与法律产生冲突,其执行效力则会打折扣;其次监管部门分散、分工不明确,在现阶段企业年金的筹资、投资、管理、监督等与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密切相关,不同环节中的监管可能存在多元结构。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分工和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权利分散的情况,极大降低监管效率;另外,监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年金的管理、投资、营运的具体实施细节,对市场准入、运行风险、违法处罚等都没有规范的要求,很多企业让处于观望状态。

三、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自动加入”机制

促进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关键问题就是年金的扩容,根据美国的年金发展经验以及郑秉文教授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建立“自动加入”机制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郑秉文教授在《发展报告》中指出:在扩大企业年金范围时,应大幅降低年金建立的门槛,取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具有经济负担能力这三个条件,代之以建立“自动加入”(Auto Enrollment)机制。“自动加入”就是指雇员入职时就被默認为自动加入年金制度,如果打算“退出”,就需要专门提出申请并得到雇主允许。这样的机制实质上是一种委婉的强制性机制,但是其扩大企业年金覆盖的效果很好。美国的统计表明,“自动加入”制度对低收入者、年轻职工、中小企业职工等年金参与率比较低的群体产生的效果非常明显。在美国富达投资集团的一项调查研究中,20~29岁的雇员对没有自动加入机制的401(K)计划(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与率仅为30%,而对于引入自动加入制度的401(K)计划的参与率达到77%,两者相差47个百分点。所以建立“自动加入”机制是未来企业年金扩容的重要手段。

(二)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是很多企业不愿意建立年金的原因之一,为员工缴纳完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如果继续缴纳企业年金,这样的劳动力成本过高,很多企业难以负担。人社部养老保险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就表示,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负担过重,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不起来的根本原因。高费率严重挤压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导致许多企业无力建立企业年金。所以在鼓励企业建立年金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承受力。可以先降低企业基本缴费几个百分点,并强制性地将此转化为企业年金的额度,将企业年金改造成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制度,这样虽然短时期内没有提高员工的养老水平,但是有利于迅速普及企业年金,打破长期只有少数企业实施的局面。

(三)扩大年金投资范围

由于年金投资过于强调安全第一,资产配置的风险偏好过低,投资范围大多集中在债券、基金、定期等十分稳健的产品中,投资收益自然不理想。从国际上一些国家来看,美国401(K)计划约80%投资于共同基金,加拿大退休养老金计划的股票投资占一半以上,日本公共养老金的国内债券、国内股票和海外资产投资三分天下。近年海外年金资产配置的总体趋势是从债券向股票转移、从传统资产类别向非传统资产类别转移、从国内市场向海外市场转移。所以中国企业年金要增加收益,就需要在保证资金投资安全的前提下,拓宽年金的投资方向,酌情提升风险偏好。建议在未来年金资产的投资中可以提高股票市场的配置,相应降低债券配置比例,发展与投资一些新型养老产品比如养老主题公募基金等。

(四)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促进企业建立年金的重要激励方法,目前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仍然需要优化。一方面需要加强税收优惠的力度,目前允许企业税前扣除的年金相关费用比例只有5%,对企业的吸引不够大。考虑国家财政压力,未来应该逐步提高企业年金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可以参照国际标准将扣除比例提高到10%~15%。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税收优惠的弹性,税收优惠容易引起不公平,所以税收优惠的标准不能是唯一固定。不同的地区、行业、企业的经济情况不同,税收优惠的标准也不能相同,应当大力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给予较大的税收优惠,鼓励建立年金制度;同时针对不同职位的员工也可以采用不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不同级别不同收入的员工区分开,缩小贫富差距[4]。

(五)完善年金市场的监管机制

年金市场的监管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年金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增强监管的法律效力。对企业年金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筹资、投资、监管等方面作出严格明确的规定,为企业年金的健康、快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其次要构建有效的协同管理机制[5],因为企业年金涉及的相关部门比较多,需要明确每个部门的分工与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互换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参考文献

[1]王莉春.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企业,2016(11):59-60.

[2]郭晋晖.企业年金扩容因经济下行停滞 部分国企已停止缴费[N],第一财经日报,2017年1月3日.

[3]李素素.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现代营销,2016(02):123.

[4]曹琪彬,宁宇,彭燕.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实施的影响分析及优化建议[J],商业会计,2016(05):19-22.

[5]姜静茹.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作者简介:丁祥梅(1997-),女,汉族,江苏东台人,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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