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理论述评——自由的分类

2017-08-22 15:05田珂译樊帅黄应俏
神州·上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意志利益美的

田珂译+樊帅+黄应俏

马克思哲学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自由种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从自由主体来看,有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等;二是从主体本身划分,有意志自由、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等;三是从自由的实际内容或涉及的领域分析,有政治自由、经济自由、科学研究和文化创作的自由等。

在古代中国,道家、道教追求个人自由,佛教中的小乘佛法也追求个人自由,甚至可以说儒家也在追求个人自由,孔子一生周游列国,渴望安天下的心,到后来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何尝不也是追求个人自由。当今的中国显然也受到了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思想影响,某些人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出卖自己的灵魂、朋友、亲人甚至伤害他人的财产生命,当这些人受到别人的指责的时候,还能够理直气壮地回应说:“这是我的自由,与你无关”,这完全是一种无道德底线、无节操的表现。这种表现同时也与新文化运动的彻底反孔、反传统之后,中国人失去了精神家园导致的价值相对或虚无主义不无关系,虽然我们一直努力重建我们的文化、重建我们的精神家园,但仍然是任重而道远。追求社会自由的大概是属于大乘佛法了,一句“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就足以让世人敬仰。另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两者的关系,个人自由的实现是否意味着社会自由的实现,反之亦是呢?我认为都是值得商榷的。

与个人自由密切相联的是意志自由和审美自由。意志自由其实是关于伦理学上的自由,人是有自我意识的动物,人的行为选择都有着需要、价值、情感作引导,那么在社会活动中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有意志自由,将决定着对自己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问题,所以意志自由又是和行动自由紧密相关的,涉及到个人的行为评价问题。正如康德所说:“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只有在他受自由的观念支配而行动时,才能是他自己的意志,因而在实践的范围内,必须把这个观念归之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当我们认为一个人是道德的时候,就承认他是具有意志自由的。就比如一个人自愿犯罪和被迫犯罪,显然自愿犯罪既要承受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惩罚,因为他的意志是自由的,如果是被迫犯罪,则不需要承担道德上的责任但还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意志自由的实现不仅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也要处理好在具体行为中的利益因素和道德因素问题。审美则是人生的一种感受和境界,也是人类所特有的本质之一。直到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才第一次将“美”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提出来,即“美本身”就是美的“理念”,欧洲历史上针对理念论,出现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美学思想。前者把美完全归结为精神的产物,后者把美的本质归结为自然物的属性。康德则侧重于从心理角度来阐释美,认为美是一种无利害关系和自由的情感判断和愉悦。马克思主义则认为美的本质和根源是人的以真、善为前提的自由创造活动,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从这些哲学家的美学思想看,自由是产生美的前提和基础,審美自由不仅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同时也要遵循一定的美学规律。

社会生活的自由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政治自由严谨的学术定义是指遵循社会生活共同准则、法律、法规和纪律而行动,一般都被明文规定在国家宪法和各种法律条文中。政治自由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要解决法律和自由的问题,人类的法则包括自然法和人定法,自然法通常指的是宇宙秩序中作为一切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也即是人类的理性法则,而人定法是依据自然法的法则而制定的,显然以上定义所指法则是指人定法。即使是现代的民主国家虽然法律大都是依据自然法制定,但仍然避免不了带有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子,政治自由只是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它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所以在政治中人的自由虽然受到法律的保障,但同时也把人的自由限制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这样一种限制既使人获得了自由,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上看是弊大于利的,而且事实上我们也只能做到最大程度的政治自由,即是在统治阶级底线内的政治自由,而不能实现纯粹的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是指人们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自主活动状态,经济自由具体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从事各种的经济活动中,意味着人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地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谋求自己得经济利益,所谓的一定范围内是以法律为准绳的。经济自由意味着经济利益的实现,而经济利益的实现会影响到其他方面利益的实现,包括自由利益,所以经济自由有更加深刻的意义。思想文化自由是指人们在社会的思想文化关系领域里的自主活动状态,通常表现为人们的思想文化关系。这种自由主要涉及人们在思想文化关系中的利益问题,即人们能够在什么程度上、什么范围内参加社会精神生活,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由上分析可知,经济自由、思想文化自由和政治自由在某些部分是相互重合的,即它们都必须遵循共同的社会准则和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20世纪下半期,以赛亚·伯林的用“两种自由”的概念划分自由,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积极自由指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的力量,消极自由指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这就不是建立在自身的主动意志之上的。有绝对的自由和相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不可能实现的,我们只能达到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加深,绝对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即使达到了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我们还是会受到必然性的制约,因为我们终究是不能摆脱必然性的,只能对必然性进行认识和加以利用。endprint

猜你喜欢
意志利益美的
动物的“自由意志”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好美的雾
《西厢记》中的理性意志与自由意志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利益链与新垄断
自由意志的神经基础
3000m跑,锺练耐力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