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互联网经济时代交织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正推动国际贸易环境与业态发生质变,我国国际贸易战略需尽快适应并转向电商主导型国际贸易,以适应互联网技术条件下的国际市场新需求。本文阐述了互联网冲击下我国国际贸易体系变革的意义;从价值研判和环境研判两个层面解读互联网冲击下的国际贸易战略创新基础;给出创新国际贸易电子政务战略,深挖国际贸易后发优势战略和探索国际贸易供给侧变革策略等创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时代 国际贸易战略 后发优势 比较优势
互联网经济时代国际贸易战略创新基础解读
(一)国际贸易战略创新的价值研判
第一,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增强我国国际贸易企业市场竞争力。覆盖全球的互联网与面向世界的国际贸易之间具有天然契合点,其典型代表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引领的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基于网络平台所展开的跨境商贸物流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经济一体化,促进了传统国际贸易商务活动的信息化和透明化。跨境电商具有面向世界、覆盖全球、信息高速传播和运作成本较低等多重优势,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国际贸易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幅扩展了我国实体产业的国际市场营销新渠道,实现了传统出口加工型贸易的转型升级。
第二,基于互联网的国际贸易改变全球贸易价值链格局。随着互联网国际贸易交易模式的崛起,电商型国际贸易成为世界贸易市场的主导者。传统的金字塔型国际贸易分销结构逐步演变为扁平化分销结构乃至直销结构,中间商在传统国际贸易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被逐步削弱甚至被取缔。这导致原本被中间商盘剥的产业利润中的一部分回流到实体经济领域,助推我国产业结构变革;另一部分利润则以厂商让利的方式转移给普通消费者,用以增进消费者的剩余价值,提升消费者对我国出口商及其产品的认同度。
(二)国际贸易战略创新的环境研判
互联网时代国际贸易战略与国际政治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国际贸易是在国家间展开的商贸经济活动,其经营成果直接影响参与各方的获利水平,各国出于维系本国利益最优化目标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政策,势必影响电子商务型国际贸易战略的落实。贸易保护政策所保护的对象是那些对维系本国经济独立自主有重要意义的产业,这类产业通常为幼稚工业或关切民生型产业,其保护手段则为关税壁垒或非关税的绿色壁垒等形式。基于互联网的国际直销业务提供了绕开各国关税壁垒的新销售渠道,为此,大力推进“互联网+国际贸易”战略有助于我国实体企业通过网络直销渠道依法绕开各国不公平的贸易保护政策的规制,有助于为我国拓展庞大的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
互联网经济时代国际贸易战略创新路径探索
(一)创新国际贸易领域的电子政务战略
落实建立国际贸易电商化战略的电子政务战略。从新经济角度来审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型公司实质上是异于传统公司的电子公司,电子公司的功用在于将传统产业和新兴的互联网产业相融合,运用熟知领域的知识和能力来帮助传统企业借助新技术与网络空间上的其它传统企业沟通交流。而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则习惯于管理传统领域的产业企业。因此,建立适应互联网技术的电子政务系统有助于推动电商型国际贸易业务。由于电子政务系统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来超越时空局限性,优化既有政府组织运作结构和政务操作流程,为跨国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高效、快捷、公平的政务服务,所以可以有效节约跨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制度成本,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提升通关环节电子政务运作效能。货物通关是国际贸易诸环节中业务复杂度较高和运作风险较大的环节,强化该关键环节的电子政务运作效能有助于打破国际贸易业务操作過程中的瓶颈制约。比如口岸管理应当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口岸电子政务系统的先进经验,在既有全国性金关工程基础上继续推进口岸通信技术升级改造,打造更适合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一站式”通过服务系统和“单服务窗口”式通关平台,全方位落实无纸化通关战略,尽快将线下通关业务转移到网络平台上,切实节约国际贸易从业者的通关成本。考虑到电子政务上交易主体更为庞大和交易者历史信用信息更模糊的现实问题,通关环节的电子政务系统应建立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风险管控数据库,深度分析口岸后台数据并建立信用评级模型,落实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分级分类信用管理。通关电子政务系统还应当提高与商务、外管、银行、工商、税务、国检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强度和频度,建立跨部门的国际贸易相关政务云数据平台,将跨境电商业务相关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整合处理,强化对不良企业走私、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跨境电商市场环境,为优良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空间。
(二)深挖国际贸易领域的后发优势战略
着眼技术突破来落实国际贸易后发优势战略。国际贸易的历史强国虽然依靠其先发优势地位占据了国际贸易市场中的较大份额,但在互联网新技术革命的冲击下,依托物理性营销渠道的传统国际贸易市场分配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依托互联网营销渠道的新型国际贸易市场份额分配规则正在确立。部分学者批评了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将比较优势视为比较优势的“陷阱”,并指出这类比较优势事实上并无助于促进所有战略实施国的国家利益最优化目标的实现,而仅有助于那些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较高位置的强势国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一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劣势地位实际上是在既定的技术环境下,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在既定技术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所产生的“势差”,在技术环境变量不改变的情形下,后发国家难以有效超越先发国家。但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技术环境变革使得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处于同等竞争地位,从根本上消除了先发与后发国家之间的技术“代差”劣势。在此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应当紧抓互联网技术发展契机,结合我国国际贸易资源禀赋优势,及时切入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国际贸易新模式。
着眼制度突破来落实国际贸易后发优势战略。国际贸易制度实质上是一套从事国际贸易商务活动的行动规则。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互联网技术革命所支持的国际贸易交易新制度的创新有助于降低国际贸易市场中的交易费用,会影响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各类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从成本轴与收益轴构成的二维结构分析中可知,先发国家在旧国际贸易制度体系中投入巨大的资源,这份资源随着经济与技术环境的变化而逐步演变为沉淀成本,故此先发国家缺乏了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现有国际贸易秩序的能动性,而后发国家因其在旧的国际贸易制度体系中所投入的资源远少于先发国家,使后发国家因率先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国际贸易制度体系而额外产生的制度成本远低于先发国家。这就决定了后发国家较先发国家更有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既有国际贸易制度体系的意愿。为此,我国发展国际贸易应当积极通过放开对互联网行业管制的策略,来培育互联网技术内生的制度创新力量,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来形成互联网技术支持的、适合本国资源禀赋优势的国际贸易新制度体系。
(三)探索国际贸易领域的供给侧变革策略
大力培育新型国际贸易商业模式。在新常态经济背景下和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形势下,作为驱动我国宏观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国际贸易增长出现下降,国际贸易领域的供给侧变革迫在眉睫。推进跨境电商产业的迅速发展有助于在传统的国际贸易营销渠道之上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国际贸易营销渠道,为我国多数发达地区经济健康成长的过剩产能开辟新的路子。考虑到跨境电商产业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态势迥异于传统产业,各级监管部门不可运用传统的监管手段来规范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而是应当结合互联网产业特征来制定适合跨境电商产业特征的行政监管与服务职能,为跨境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工商部门应当摒弃对跨境电商企业经营范围的严格限制,在宽放其业务边界的同时从财税优惠政策制定方面来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
积极推进国际贸易领域的产融联合体战略。传统的国际贸易产业与金融产业彼此独立运营,二者虽然围绕具体的国际贸易业务有相互支持的行动,但从系统层面而言缺乏有机整合。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格局的逐步升级,单个企业间的竞争正逐步消失,以企业联合体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竞争新格局正逐步形成,打造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市场竞争格局的产融联合体正当其时。产融联合体要求从事国际贸易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以股权关系为纽带,以控股为形式,以人事参与和核心资产相互支持为手段来推进二者融合。从发达国家国际贸易市场发展的历史路径分析,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具有必然性,因为这二者的融合是以产融联合体参与各方的各自利益最优化为目标,以提升产融联合体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为此,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放开对网络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牌照发放范围、提升跨境电商单笔货款支付限额和交易笔数限制,增强跨境电商系统内部的产供销系统和金融系统的融合度,以提升其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实力。考虑到国际电商业务中交易各方的信用问题是影响跨境交易的重要障碍,跨境电商在融合实体产业与金融业务的同时,可以建构跨境交易参与各方的历史交易行为信用数据库,凭此来客观评估交易者的信用水平并给其合理的跨境交易授信额度,切实维护跨境交易金融系统的稳健性,促进电子商务型国际贸易业务的健康与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