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埃及专利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于2017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19年6月30日止。中埃PPH试点启动以后,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也可按照《在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埃及专利局(EGY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EGYPO提出PPH请求。
中央深改组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6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