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存誉
试析考古类影视剧在公众考古传播中的作用
□秦存誉
考古题材节目出现并活跃于荧屏之上是近20年来的事,其推动因素主要来自考古机构、大众媒体和公众三个方面[1]。2002年在杭州召开的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颁证与学术研讨会”上,第一次将“考古学与公众——考古知识的普及问题”作为会议主题,表明考古学界已经开始关注公众的意见与诉求。2003年3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科学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传播学术研讨会”,是第一次以“考古学传播”为议题的会议,可以看作是公众考古传播的开端。2008年11月,北京大学组织召开的“人类遗产的诠释——共享与传播”国际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将“考古学与大众的共享传播”提上日程,指出考古学家和媒体应密切合作,考古学家有责任帮助媒体,媒体也有义务将真实、准确的考古信息传递给公众[2]。考古学界的“对外开放”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的桥梁中介作用,便产生了各式各样的考古题材节目,依据节目形式和内容,基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五类。
1.考古类纪录片。2001年,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频道改革与整合[3]。同年7月,专门用于播出科学、教育和文化节目的科教频道创建并开播,其中,《探索·发现》《走近科学》栏目播出的考古类纪录片(如《考古中国》《考古进行时》和《考古探秘》等),以其神秘悬疑的先天优势迅速得到人们的关注,并引起地方电视台的竞相效仿。如2006年5月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开播的《X档案》栏目,专门播放考古发掘系列纪录片,通过故事讲述和文化信息的有效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向公众传递考古知识。考古类纪录片的产生和播出,为公众感受真实的考古发掘、厘清考古与盗墓之间的区别提供了重要的窗口。
2.考古发掘新闻报道。考古发掘新闻报道,是通过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介对考古发掘工作进行及时跟进报道,其中电视新闻报道最受欢迎。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电视机迅速走入千家万户,并以其立体、丰富和传播面广的优势始终站在传播前沿。以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栏目 《新闻联播》为例,2000年以来,其关于考古发掘的新闻从最初的一年几条,逐渐上升到几乎每月甚至每周都有[4]。考古新闻的逐年增多,不仅反映了我国考古事业的迅速发展,而且还反映了公众和大众媒体对考古发掘工作的日益关注,而这恰是我国考古学走向大众化的重要体现之一。
3.考古发掘现场直播。1998年,陕西法门寺地宫开启过程在中央电视台的直播尝试,开启了我国考古发掘现场直播的先河[5]。此后,2000年8月北京老山汉墓考古、2001年6月云南抚仙湖水下考古、2005年9月福建“碗礁一号”沉船考古、2007年6月陕西梁带村两周墓地考古、2010年6月河南曹操高陵考古,以及 2015年11月江西南昌海昏侯墓的发掘(清理)过程,相继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或网络平台进行实况直播。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考古直播从最初的几分钟试播,到后来的数小时全方位辐射,做得越来越成熟,时至今日已经成为常态化的传播形式,对于传播考古学知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电视节目剧照
4.鉴宝类综艺节目。综艺节目,是一种以轻松愉悦方式分享和传递知识的节目,主要在电视或网络上播出。与文物考古相关的,大多是专业性和知识性较强的寻宝或鉴宝类科普节目,如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鉴宝》、新闻频道的《寻宝》、中文国际频道(亚洲版)的《国宝档案》,北京卫视的《天下收藏》,河南卫视的《华豫之门》,以及浙江经济生活频道的《宝藏》等[6]。2013年6月,吉林大学的赵宾福教授带领其弟子参加 《天天向上》节目的录制,可以看作是考古学涉足娱乐节目的首次尝试。综艺节目合理开设常识性、专题性的科普栏目,对于文物考古知识的普及和文物古迹保护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5.考古类影视剧。考古类影视剧利用各种艺术元素来传播考古学知识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理念,其主题与特点赋予了它在公众考古传播方面的重要使命。目前见到的考古类影视剧不多,主要是一些偏纪录片性质的微电影,如山西大学历史学院考古专业2009年拍摄的《清水河》、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和北京故宫博物院2016年联合出品的《我在故宫修文物》等。近年来,针对某一考古“对象”而进行的对话讨论式网络直播,也可归入考古类影视剧范畴,如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2016年11月6日和12月3日通过腾讯新闻(客户端)进行实况直播的“北大文研论坛”。这种形式,突破了空间和地域限制,使全国各地的考古从业者和考古爱好者都能及时了解考古学科的最新动态。
随着考古新发现的不断涌现和考古学科的日益成熟,考古学正在由冷僻走向热门,公众和媒体对它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随手打开电视、电脑和手机就会发现与考古相关的信息跃然屏上。考古类纪录片注重事件的完整性和可视性,一般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对象(如帝王陵寝、佛寺宫苑、王侯大墓和海底沉船等)进行时间轴式的全面报道,极易引起公众的好奇心理和寻宝情结,吸引关注、产生共鸣,从而赢得越来越多的收视群体。考古发掘新闻报道和现场直播因其神秘性、实时性和观赏性较强的特征, 也能快速吸引大量公众的眼球, 为他们即时奉上最新的考古发掘盛宴。鉴宝类综艺节目知识性和科普性较强,通过专家的讲解,使公众学习到了辨别文物和保护文物的知识。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四种考古类节目,虽然在短期内能收到较好的传播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限制因素会越来越明显。例如,考古类纪录片往往在内容上缺乏创新,叙述模式大体雷同,几乎每部纪录片都会使用“千古之谜”“惊天秘密”“惊人发现”等博人眼球的华丽辞藻,久而久之就会让观众产生观感疲劳和视觉厌倦,进而导致收视率日渐下滑;考古发掘新闻报道和现场直播的播出时间较为零散,经常是高调开始,低调结束,虎头蛇尾,令人遗憾;另外,有些考古报道和直播因为时间仓促或经验不足,容易发布一些急功近利、与事实不符的报道,从而使考古报道的严谨性大打折扣;鉴宝类综艺节目,虽然在科普文物、考古知识方面更具直观表现力,但是很多节目从形式到内容上均显得十分单一,多局限于猜真假和价格,长此以往就会产生只见文物、不见考古的现象,这对考古学理念的传播是极为不利的。
与前述四种考古类节目相比,考古类影视剧可以说是集科普性、专业性、娱乐性和大众性于一身,吸收和容纳了各类考古类节目的优势。考古类影视剧将艺术元素合理融入枯燥的考古情景当中,不仅避免了考古类纪录片和鉴宝类综艺节目纯说教的传播方式,而且还克服了考古发掘新闻报道和现场直播无法全程跟进考古事件的不足。考古类影视剧能够对某一考古事件的调查、发掘、整理、研究、保护和利用的过程,进行宏观上和微观上的展示 (需要考古圈和影视圈的通力合作),从而演绎出源于考古而又高于考古的公众考古科普剧。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的高蒙河教授曾经说过:“之前《盗墓笔记》找我当顾问,我一想,字幕要打上顾问:高蒙河,那我混不下去了。我们考古也要拍摄影视剧,就来个《考古队员》《考古队长》《考古学家》三部曲吧!我们的学生要深入各行各业,在每个领域开拓,把考古深入到各行各业,特别是影视这一块。”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考古类影视剧在抵制盗墓题材影视剧、传播考古学知识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理念等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
1.塑造人物性格。考古类影视剧在塑造人物性格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从一个衣衫不整、风餐露宿的田野工作者,到一个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的会议发言者,展现了考古从业者筚路蓝缕、玉汝于成的奋斗故事,诠释了醉心学术、不忘初心的求知境界。遍览全国各行各业,恐怕再难找到像考古学者这样的全面型人才,校园学习中他们研究经典、洗尽铅华,田野发掘中他们管理工地、入乡随俗,室内整理中他们发挥才智、复原古代,发布成果中他们目光深邃、声音沉稳。总之,可以较好地展现他们从学术底层一步一步靠着努力与拼搏,最终攀上学术高峰的奋斗史。因而,考古类影视剧的创作、拍摄,很容易找到一条以考古学者为核心的主线,也符合当下影视剧单线拍摄的风格。当然,任何影视剧剧情的跌宕起伏都是难免的,考古类影视剧可以在故事情节(如考古发掘或考古学术会议)上加入一些曲折性因素以增加其观赏性。
2.传递正确理念。考古类影视剧能够有效避免媒体和公众对考古工作的误解。以往的考古工作,往往是凭借“挖”的动态性来获取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而发掘工作结束之后的考古报告整理和研究、考古对象会议和论坛,以及考古遗址保护和利用等内容则因周期性长而难以被媒体和公众所熟知。这对考古学者来说无妨,但对于非考古行业的人们来说,却极易造成考古工作只是“挖”的假象,而对考古学者最终的任务——整理、研究和阐释考古对象缺乏关注和了解。虽然近些年播出了很多考古科普节目,但是叙述模式基本雷同的纪录片性的节目很容易让人产生视觉疲劳,很难长期拥有稳定收视群体。
当下社会,各个年龄段的公众都有追剧的经历,而追剧的原因是故事情节的吸引。自古以来中国人都爱听故事,古代的故事也有很多,如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精卫填海等。因此,考古类影视剧的拍摄应该融入故事情节,这种情节不一定是写实的,因为艺术本来就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只要是与考古学理念无悖而又能够完整展示考古工作即可。由于考古类影视剧弥补了考古类纪录片受众群体偏小和考古发掘新闻报道展示性不全的劣势,因而对于考古工作的宣传和盗墓题材影视剧的冲击都十分有必要。
3.大众性和娱乐性。考古类节目的专业性和科普性较强,但是大众性和娱乐性不够,而这恰是盗墓题材影视剧得以活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拍摄考古类影视剧,在保持考古学传播专业性和科普性的基础上,增加其大众性和娱乐性,应当成为今后考古类节目的一大走向和趋势。实际上,考古这一小众学科如何走向大众、为人所知,在21世纪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至关重要。面对城市化发展的热潮,全国各地的基本建设络绎不绝,地下的文化遗产资源可谓岌岌可危。当考古遇上基建,注定是一场你追我赶的“邂逅”。因而,我们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去了解、关心和支持考古,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盗墓类影视剧的行外传播与考古科普类节目的行内宣传之中。值得一提的是,考古类影视剧的播出,一定程度上能够向政府、媒体,以及建筑工地的开发商,传播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观念,当考古类影视剧融入故事性、专业性和大众性之后,将会爆发巨大的能量,这比单纯的盗墓题材影视剧和考古科普类节目起到的作用要大得多。
从多年来与文物考古有关的影视剧拍摄情况来看,考古题材影视剧一直处于不温不火当中,始终都未成长起来,反而在此期间出现了较多传递错误理念并误导公众的盗墓题材影视剧。例如,1989年的《夜盗珍妃墓》、2002年的《极地皇陵》、2007年的《国家宝藏之觐天宝匣》、2009年的《盗墓之王》和2015年的《盗墓笔记》等。从剧情发展情况来看,以上盗墓题材影视剧,或以家族为背景,演绎保陵与盗陵的纷争,或以缉盗为线索,展开盗墓贼与警察斗智斗勇的故事情节,或以家国情怀为铺垫,宣扬国宝不能流失,并进行抗争。但是,无论它们的具体故事情节如何,似乎都离不开盗墓这个主题。这种现象就警示我们,如果考古主题的影视剧一直不能成长起来,那么,盗墓主题的影视剧就会迅速占领这块极具商业价值的影视阵地,二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嘉励研究员曾在一次访谈中说,盗墓从来就只是个胆大妄为和熟能生巧的勾当,那些以古墓为由头的畅销小说、大众读物,本质上与考古并无关系。同样,由盗墓小说改编而成的盗墓题材影视剧,总会在无形中渲染盗墓与反盗墓之间斗争的神秘性和传奇性,令剧情悬念丛生,令观众欲罢不能。因而,面对盗墓题材影视剧对考古学理念的曲解和对广大公众的误导,考古界业内人士显然不能置之不理,必须主动发声为考古正名,而拍摄考古类影视剧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借鉴当下拍摄影视剧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考古类影视剧在拍摄中,可以从有选择性地借助“明星效应”、增加影片中的故事情节、同热心考古事业的媒体亲密合作,以及寻找考古类影视剧的圈外发言人等几个方面来进行。
考古学因其专业性和学术性的限制,很难为业外人士所熟知。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2006-2010-2020)》(国发[2006]7 号),公民的科学素质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的考古文博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来,积极弘扬灿烂的中华文明、普及科学的文物考古知识,努力使考古学这一高冷学科全面走向公众,为增强民族自豪感和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7]。我们在拍摄考古类影视剧的过程中,除了要面向社会公众外,还要有选择性地接纳公众的参与,共同为考古事业的大众化做出贡献。
目前来看,单纯通过考古专业人员拍摄考古类影视剧显然是有困难的,很可能会继续走考古类纪录片的道路。倘若能够联合影视圈,通过一定的筛选,寻找影视明星配合考古专业人员共同拍摄考古类影视剧,那么一定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2009年9月,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而拍摄的历史电影《建国大业》,云集了百余位华语影坛的明星,它的发行和宣传既有市场化运作,又有明星的号召力,加之宣传到位,所以拷贝投放量史无前例,也刷新了中国电影史上的国产片首周票房新纪录。2014年12月上映的《智取威虎山》,将政治逻辑与明星效应融合,实现了对红色经典的增值再现,甚至引发了一场如何拍摄红色经典以实现历史超越的新思考[8]。借助明星效应以促进历史题材影视剧的革新,给我们拍摄考古类影视剧带来了一定的启示,那就是我们同样可以有选择性地采用这种模式以推动考古类影视剧的发展。
考古类影视剧在拍摄过程中应当增加故事情节,以避免考古类纪录片“提问——设问——解疑”式的单调性传播形式。故事情节是小说创作的三大要素(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典型环境)之一,简单来说就是围绕中心人物而发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从欣赏者的角度来看,小说之所以有着比其他文学形式更为庞大的读者群,那就是故事情节的吸引。故事发展越跌宕起伏,就越能吸引人,情节设置越出人意料,就越能激起读者的阅读热情。所以,考古类影视剧切忌用平铺直叙式的演绎方式,应在不违背考古学基本理念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一些故事情节,让剧情更加饱满和更具张力。
最后,考古类影视剧在拍摄过程中还应当积极同热心考古事业的大众媒体亲密合作,寻找考古类影视剧的圈外发言人以促进其快速发展。虽然我们现在还很难看到令人满意的考古类影视剧,但是依然要满怀信心,毕竟从考古类纪录片、考古发掘新闻报道和现场直播到考古类影视剧,是一个动态的形成过程。而这个过程经历的时间长短,应是与公众考古的传播效果成正比的。总之,考古类影视剧是公众考古传播的一匹黑马,不仅会俘获考古传播方面的稳定人群,而且还会勾勒出考古真实情景的完整“轮廓”,一旦成功,必将会在今后的公众考古传播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1]王清仁:《让历史“活”起来——试谈历史考古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研究》2002年第8期。
[2]杨雯、莫扬:《中国公众考古传播理念及形式分析》,《科普研究》2013年第3期。
[3]罗华琛:《我国考古类电视节目研究》,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4][5]范伊然:《考古项目的电视新闻表达——电视传媒介入考古领域的实践探索》,《吉林大学文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6]王晓晖:《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文博类电视节目研究——以河南〈文物宝库〉频道为例》,《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7]巩文:《刍议考古成果展览、展示与公民素质教育》,《遗产与保护研究》2016年第6期。
[8]李艳:《红色经典下的快意江湖——论〈智取威虎山〉的电影改编》,《新闻界》2015年 10期。
(作者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 孟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