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正印
摘要:安全管理工作是煤矿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矿井只有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才能有效控制重大安全风险,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确保矿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达到有效控制重大安全风险,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效果的目的,采取一系列安全风险措施并落实到位。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和专项安全辨识评估制定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安全风险问题处于可控状态,杜绝和防范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目标。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全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各部室、区队班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划分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矿长为全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并对重大安全風险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每月一次的专线检查和落实工作。
(二)党委书记负责矿井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宣传教育、管控措施责任制监督落实工作。
(三)总工程师负责瓦斯、煤尘、水灾、火灾方面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每旬组织相关部门和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牵头修订完善管控措施内容。
(四)安全副副总经理负责其他方面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每旬组织相关部门和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牵头修订完善管控措施内容。
(五)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采煤、掘进专业顶板方面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每旬组织相关部门和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牵头修订完善管控措施内容。
(六)机电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方面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每旬组织相关部门和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牵头修订完善管控措施内容。
(七)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协助分管副矿长负责各分管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具体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参与每旬一次专项辨识评估措施落实的检查工作。
(八)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顶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方面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补充和完善,参与每旬一次专项辨识评估措施落实的检查工作。
四、工作时间
2017年7月至年底年度辨识工作结束,本项辨识结果未结束前,严格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措施执行。涉及有具体实施时间要求的管控措施或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措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
五、重大安全风险资金使用管理
(一)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来源
重大安全风险整改过程中涉及的专项资金按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规定,从生产成本中列支,将实施资金统一列入矿井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矿井制定的控制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过程中的所需资金。
(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涉及到资金投入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项目。当月提取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结余时,可结转到下月继续使用。
2.矿长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总责。
3.安全矿长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实施专项资金使用负分管责任,监督各专业部室和区队是否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经营矿长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建账、物资供应、结算管理负责。
5.总工程师对通风、防治水、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
6.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
7.其他分管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
8.安监部对全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和监督检查责任。
9.人力资源部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的计划汇总、上报,月度结算、统计报表等工作。
10.财务部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负财务管理责任。
11.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对业务范围内涉及专项资金的设备、设施、材料等,负审核、审批责任,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2.供应部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专项资金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
13.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所需材料费用申请应当实事求是,调拨的材料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凡是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凡挤占、挪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材料费用的,经发现,收回全部材料费用,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明确节点,确保资金保证到位。
各单位根据矿井年度和专项辨识制定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积极安排合理组织,由专业部室制定时间节点,明确重大安全风险需要购买材料设备计划,确保材料设备及时到位;现场持续落实的措施,要常态化落实管理,确保人员组织到位,有计划性实施。
(二)强化指导,明确职责,确保过程执行到位。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各及管理人员对重大安全风险涉及项目措施落实过程中强化服务指导,监督落实好分管专业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项目措施执行情况,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形成“矿领导牵头+部室指导服务+区队、班组落实”的管控模式,确保技术指导和现场管理及时到位。
(三)严格监督,现场落实,确保管控工作到位。
严格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过程管理,针对各专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必须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执行部门、监督单位、责任和合作单位,让每个人员都能高度认识到管控措施实施的重要性,加强过程管控考核,力争取得安全风险可控的效果。严防各层级出现管理失控,确保管控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七、结论
煤矿只有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才能有效控制重大安全风险,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