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珂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督为突破口,不断加强财政监督。至今,该市人大已对人才专项资金、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等8个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提出问题和建议28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已整改到位的18项。
监督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除了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某个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外,还要求财政部门举一反三,使专项资金的切块分配更趋合理。为此,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了《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企业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政策意见的通知》、《关于完善财政政策扶持兑现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14项扶持资金纳入各部门预算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