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利新+张栩华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对工商界的统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总路线宣布以前,中共对工商界的统战目的主要是推动工商业者接受《共同纲领》,要求爱国守法、积极经营;总路线宣布以后,中共对工商界统战的主要目的是除了爱国守法、积极经营,还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华南分局对广东省工商界人士成功的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是中共统战政策得以贯彻、社会主义改造得以实现的关键,工商联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中共华南分局;工商界;工商联;统战工作;社会主义改造
历史上,广东一直是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工商业呈现以下特点:第一,资本主义工商户中,工业户少,商业户多;小型工业多,大型工业少;近现代的少,技术设备落后的多;私营商业户中大户少,中小户多;私营进出口商户较多,在全国有一定的地位。“广州有三万多家商店,三千五百多家工厂,工商之比为一比十”。第二,民族资本较小,民族资本家缺乏全国性的领军人物,“没有一家像荣鸿元一样的工商业家”。第三,较多殖民性、买办性和投机性。广州市的“商业中有九千家属于高级消费的,以帝国主义商品为基本的有五六千家”。“廣州市中间商行业仍保有四三个,八百余户,而进出口与港澳关系更为密切,他们把大部分资金货物存放在港澳,广州只是他们的门市部”。第四,侨资工商企业占一定数量。“海外华侨有国内投资的传统,省内很多厂店与港澳、海外关系密切”。
新中国成立初期,工商界是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共非常重视对工商界的统战工作。为了加强对工商界的统战工作,1951年3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设置工商科,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同年11月27日,成立广东省工商工作委员会,易秀湘为主任,饶彰风为副主任。该委员会负责对全省工商界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制订。根据任务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对工商界的统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总路线宣布以前,中共对工商界的统战目的主要是推动工商业者接受《共同纲领》,要求爱国守法、积极经营,而总路线宣布以后,中共对工商界统战的主要目的是除了爱国守法、积极经营,还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华南分局统战部及广东省工商工作委员会严格地执行了中央对民族资本家的统战政策,并根据广东省民族工商业的特点,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对工商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一、成立工商联机构,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
工商联是工商界以行业为单位的行业性的联合组织,“代表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是“对工商界群众进行更有效的爱国守法教育的学校”,也是“改造他们成为劳动人民的桥梁”。为了更好地开展对工商界的工作,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积极帮助推动组建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
1949年11月,佛山市首先成立工商联。从1950年下半年起,全省各市、县、镇陆续建立工商联组织。1951年10月,华南分局统战部与华南财委联合召开工商工作会议,贯彻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和决议,酝酿筹建全省工商联组织。1953年3月,召开了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成立了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邓文钊为主任委员。1956年2月,全省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穗召开,选举产生了广东省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邓文钊为主任委员。至此,全省111个市、县中有99个市、县成立了工商联,6个县成立了工商联筹备会,1个县成立了工商小组。党和政府通过加强对工商联的领导,并通过工商联开展对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
党对工商联的领导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来实现:第一,从实际工作中选拔和培养积极分子。广泛团结中间分子和孤立“右派分子”。第二,实现公营领导私营。工商联的工作重心是私人企业,公营企业人员参加进去一些,参加的任务主要是保证政治领导。在工商业家中明确提出“公营领导私营,工业领导商业”。第三,确立进步和中间力量为核心。工商联的领导机构保持进步与中间力量为领导核心,有一定数量代表性的中右分子,并适当地照顾工商界的大、中、小的比例和各种旧的帮派,以免工商联脱离群众。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共的领导下,工商联主要担负着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教育和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进行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另一方面是代表工商业者合法利益,向政府或有关机关反映意见和要求。工商联的工作也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经济工作,如指导工商业者改进生产经营,协助有关机关调整公私关系;另一方面是政治工作,即组织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改造思想、参加各种爱国活动等。
通过工商联对工商业者开展统战工作。据《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一九五二年工作总结报告》反映:广州市工商联1952年在拥护和协助中共开展“五反”、“土改”等社会改革运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五反”运动初期,广州市工商联通过各种会议,对全市200多个行业1.7万多工商业者进行了“五反”动员,宣传“五反”目的、意义与政策;组织了工商界万人学习班,把209个行业6121人分别集中学习,同时还组织了工商联全体常委进行学习和带头“下水”。在指导和协助工商业者改善经营、活跃经济、发展生产等方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还组织和领导工商界进行学习,改造思想。
此外,中共还通过民主建国会开展对工商界的统战工作。民建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这个政党是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的,民建的主要联系群众是工商界人士。在广东,中共很注意对民建的领导与统战。首先要承认民建必须能够代表工商界的合法利益,不如此,便不能广泛团结工商界,因之也不能起更大的教育改造工商界的作用。其次民建会必须巩固骨干分子的领导权,保证正确重大的提案能通过,领导机构要有一定的“右派”分子,但不能为“右派”所掌握。再次,加强对民建的领导。在进城之初,广州是这样做的:“民建方面我们已派了地下党员去参加,并动员工商界积极分子进去,这些人已能起到骨干作用。上面有分局统战部与梁湘同志的领导,下有我党党员与积极分子,他们广州分会的发展是可以按照我们的希望前进的。”
二、总路线提出之前中共对广东工商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广东私营工商业者大多对自己的前途信心不足,消极经营。因此,中共对工商界的统战的目的主要是推动工商业者接受《共同纲领》,要求爱国守法、积极经营。
(一)展开对工商界的社会调查,加强对工商界的思想改造
进行社会调查是统战工作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统战有关部门非常注意对工商界进行社会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二:一是工商界各行业的经营状况;二是工商界对中共政策反映情况。进城之初,广东省对工商界的统战工作并没有多少基础。例如,在广州市工商界“只有两个秘密党员,五个过去外围组织的人物”,但“他们多是小行业中的小伙计与小股东,有一二个虽身处大行业,但无地位。”“在工商界的旧组织中,我们完全是不得其门而入”。为此,统战部决定从运动中尤其是协助政府的财经任务中去了解情况。在以后历次重大的政治运动中,广东省统战的有关部门都非常注意对工商界的调查。
领导和组织对工商界的思想改造是对工商界资本家进行统战的重要方面。广东省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来开展这一工作。其一,采取各种方式宣传党的政策,使工商界认同党的政策。解放之初,广东工商界对中共的政策并不十分了解,加上受了国民党反动派宣传的影响,怀了五分恐惧的心情来迎接解放。在这种背景下,中共采取各种措施让工商界人士了解党的政策以及解放初期的形势。座谈会、学习会是其中两种重要的形式。例如,进城之初,广州市“组织了两个有四十人参加的座谈会,组织了一个四十人参加的学习会,介绍政府局长和他们见面,替他们解决一些我们不了解情况而引起的困难,密切他们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使他们了解我们的政策”。各级统战部门都组织工商界进行政策学习。如广州市中区统战部1953年“关于组织工商界学习方面,共布置了三个单元的学习”:“第一单元,发挥经营积极性,顺利度过淡季”;第二单元“积极改善经营管理,搞好增产节约运动”;第三单元“关于朝鲜停战协定”,为时五个星期。其二,领导工商界参加各种政治运动,从而达到改造工商界思想的目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非常注意利用各种政治运动,包括土地改革运动、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等,来改造工商界的思想。
(二)培养统战助手——工商界的积极分子
培养工商界的积极分子一直是广东省开展对资产阶级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进城伊始就非常注意在工商界中培养积极分子。例如1949年下半年度税收、公债及1950年第一季税收时期,在这些工作中去考验初期发现的积极分子,广州已经培养了近一百个积极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为了使党在过渡时期对工商界贯彻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以及团结工商界以利于分化和改造资本家本身,培养教育了更多的资产阶级的核心分子,经常保持有利的一定数量的对比,特别在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形势中,更重视培养资产阶级中的先进核心分子。通过培养积极分子,中共的有关政策能够得到及时的传达与执行,中共对各行各业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此外,积极分子还是中共将工商界人士组织起来的核心。
(三)协助工商界发展生产,为恢复国民经济服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工商业者对人民政府心存疑虑,甚至将资金转移到港澳。针对当时工商界的思想狀况,中共广州市各级组织和军事管制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民族工商业政策,帮助广大工商业者消除疑虑;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积极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人民政府帮助下,广东私营工商业在短期内得到恢复,一些出走港澳的工商业者也相继返穗。一批爱国华侨和港澳工商界人士也先后回到广东投资,参加经济建设。1950年5月3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和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与公私关系的指示》。 6月,广东各城市开展工商业调整,主要是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在调整工商业过程中,政府及时发放了一批工商贷款。1950年6月至9月,全省共发放工商贷款135万元,酌情减免了部分公债和适当减少税收。政府还通过以工代赈、直接救济的办法,解决全省10万失业工人的困难,帮助私营工商业渡过难关。经过调整,广东工商业开始好转。1950年6月至12月,广州市正式批准开业的工业户1172家,商业户5459家。歇业的工业户60家,商业户1246家。
(四)“五反”中的统一战线
1952年1月至6月,开展“五反”运动。“五反”运动是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的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领导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一场严峻的阶级斗争。
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全国革命胜利后他们消极的一面大大发展了,一部分资本家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地用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向无产阶级发动了进攻。广东省在“五反”运动中,查出“五毒”总数相当于整个私营工商业的资金总和。有些行业(广州进出口行业)几乎找不出一户完全守法的商户,绝大多数的工商户都或多或少有偷税漏税行为,偷工减料习以为常。
为了巩固政权,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广东省根据中央的指示在革命队伍内部展开“三反”运动,在私营资本主义工商户中开展了“五反”运动。在“五反”运动中,对犯有“五毒”罪行的资本家严格执行“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同时结合广东省工商界与海外联系较为紧密这一特殊的省情,宣布“华侨从宽,内地从严,从港澳归来交代的从宽,躲在港澳抗拒的从严”。在运动中,为了斗争的需要,根据资本家违法与否、违法的程度、政治态度及企业的作用,对私营工商户进行了分类排队,分类的原则是:“过去的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将资本家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所有的资本家都可以在“坦白与抗拒”,“宽大与严惩”之间选择自己的道路。
由于在“五反”运动中正确地执行了统一战线政策,团结了多数,孤立了少数。当时政府工作报告反映:许多资本家“积极检举,纷纷自动报名参加规劝,单在广州市就组织了2000多个规劝组,帮助少数执迷不悟,尚未坦白交代的资本家认清他们的罪恶,消除疑虑,争取宽大处理”。很多资本家都认为“政府的政策有分寸”、“现在才了解政府的做法真正仁至义尽了”。
三、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工商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中共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途径和逐步从低级到高级形式来实现。1949年10月至1952年底,主要是通过对私营工业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对私营商业委托经销、调整经营范围,把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1952年2月,华南分局批转分局统战部提出的《关于在广东引导私营工商业走向国家资本主义的初步意见》,确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广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和方针。工作的总方针是:削弱资本主义成份,增加社会主义比重,改变商业大于工业的状态。具体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由小到大,由主要到次要,由低级到高级,由少到多,逐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1953年,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广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公私合营阶段。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1953年12月31日,华南分局成立了分局工商工作委员会(亦称华南财委第五办公室),由分局统战部部长冯白驹任书记。到195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广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实现了这一深刻的社会变革,取得了巨大成绩。广东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与民族资本家的“自愿”合作是密不可分的。广东的民族资本家之所以能够“自愿”合作,与广东省对民族资本主义统一战线政策有力执行密切相关。
(一)教育资产阶级认同中共的总路线,减少改造的阻力
总路线的政策公布后,广东省积极宣传总路线。如1954年2月27日至3月10日,分局统战部召开广东省工商界代表会议,宣传贯彻总路线。至1954年6月,8个省辖市和26个县先后召开了工商界代表会议,在全省工商界中进行总路线的教育。各级统战部都将宣传总路线作为对资产阶级进行统战的重要工作,例如广州市北区委员会统战部“抓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使他们认清前途掌握命運,并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时事政策,加强对他们爱国守法的教育,批判他们中的违法和消极经营,抗拒改造的错误行为”。
在这一过程中,广东省非常注意宣传的策略与时机。如《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一年半以来对资产阶级工作的总结报告》指出:“像总路线这样对资产阶级关系重大牵涉面又宽的问题,应该采取由稳重解释到大胆宣传的方针,所谓的稳重解释,是先和上层分子用小型座谈会或个别交谈方法耐心解释,解除顾虑,在这些人基本上提高了思想认识后便可以后逐层透露,由点到面展开大张旗鼓的宣传;否则遽然大肆宣传,波动面大,工作便被动;但如果宣传解释工作不及时由上到下由点向面展开,长久保持神秘状态,必徒增不必要的疑虑。”
经过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工作,广东省的广大私营工商业者受到深刻的教育,程度不同地接受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党对资本主义改造的方针,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了必要的思想准备。
(二)通过各种方式促成“资方自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广东省统战部门意识到,“争取资本家自愿合作,这是准备工作的关键问题”。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部长饶彰风指出:“我们也不是强迫他们,而是你愿意就来,不愿意就慢点来。这个自愿是受客观形势的包围,多少带有一点强迫性的。”不同的资本家对社会主义改造接受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但都可以通过教育协商和组织职工群众进行适当推动来促成的。
采取各种方式,促使资方接受公私合营。通过对不同的资本家采取不同的政策,促成和推动他们自愿申请合营。例如统战部1954年10月份形成的报告《三个多月来公私合营的扩展情况与下半年的工作意见》就较为详尽地总结了当时的对策:“对虽有顾虑,但抵抗不大者,经过正面教育,交代政策,解除顾虑,就可以促其自愿申请合营。对不愿意合营,抵抗较大者,则可以参照下列办法促其自愿合作。1、要经过正面或侧面启发教育,针对其‘势利眼,因势利导,一面讲明社会主义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一面陈明利害,指出前途,只要接受改造,‘今天有利可得,明天有工作可做;‘阶级消灭,个人有前途。”2、“利用资、资内部的矛盾,争取自愿合营分子,推动不愿合营分子。”3、“发动工人,通过劳资协商会议进行适当地推动。”4、通过工商联,民进会及其它关系,组织资本家座谈会,对他们进行教育说服工作。5、做好资本家的家属工作,动员家属推动他们。在说服动员工作中,“向他们解释消灭的是阶级,存在的是个人,只要好好改造,个人还是有前途的”。
广东工商联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商联把工商业的时事政策和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到有系统的经常性的阶段上。各级工商联采取各种组织形式组织工商界学习。主要有业余政治学校或业余政治理论学习班、时事政策讲座和报告会,还有文化较低的工商业者和小商贩(文盲和半文盲)一般是参加了当地或街道的扫盲组织进行学习、参加私营企业内理论学习小组。为了领导学习,广东省工商联还自1956年4月定期出版《工作和学习》半月刊,“结合学习进度与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并搜集各地工作经验及时进行交流。
除了对资本家进行教育之外,广东省还组织工商业者家属进行学习。家属的学习一般是由妇联、民建会等有关单位派出专人配合指导,组织工商业者家属学习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妇联、工商联或家属骨干担任。
通过政治学习,广大工商业者进一步认识到了必须懂得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因而加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对资本家的利益进行适当的照顾
要争取对资本家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支持,除了使其感受到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自愿接受改造之外,还需要适当地照顾资本家的利益。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是照顾其利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清产核资工作是筹备合营时一项主要且复杂的工作,“资本家在这项工作上和我们进行激烈的争利斗争,这是资本家和我们进行经济斗争的焦点,其目的是估高价值,抓我一把,斗争手段是小处大方,大处抬价”。针对这种情况,广东省认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原则,做到双方同意,两不吃亏。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清产核资必须实行“公方领导,私方负责,职工参加,公私协商,上级批准”。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1956年,广东省也非常注意清产核资的公正合理。1956年1月22日,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发出《关于目前对资改造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的文件,规定:清产核资要公开合理,应纠正偏低偏高现象。中共中央向全国转发了这个文件。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全省各行业成立包括公私双方和有职工、技术人员参加的清估委员会或小组。根据“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由原企业主自报自评自估、职工协助监督、政府批准的办法,对原有企业财产进行清点估价。1956年2月上旬,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
(四)做好资方人员的人事安排,做到对企业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
对资本主义改造能够顺利进行,合理的人事安排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广东根据中央规定的“包下来、参照原职、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方针,对资方人员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安排。具体的安排原则如下:“合营企业所有资方实职人员除罪该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和严重的违法分子外,应全部包下来,加以安排,对年老和有严重疾病失去工作能力的,也应给予适当照顾。对代表性大、一贯表现进步积极,又有经营管理能力的资本家,应安排较高的职位。如各方面条件特别好的可安排专业公司经理和国营公司副经理,对有代表性而年老的资本家,则可安排在董事会;对代表性较大又能力强,政治态度不好的资本家亦应安排相当原有的职位。对有经营管理能力或有技术的中层资本家可安排公司、工厂、总店的科股长(除人事、保卫部门外),有些有经营管理能力和技能,和工人关系不大坏者还可安排工厂工段长和车间主任。不担任实职的资本家,原则上不予安排,但个别有代表的也可以安排。对地主兼工商业或工商业兼营地主的资本家,应按一般资本家待遇。中小户家属参加辅助劳动或半劳动的,应尽可能加以安排。”据江门、汕头等6市(不含广州)23县1956年4月的统计,有资方实职人员16434人,全部包了下来。其中9775名资方人员,提任的1039人,占10.6%;原职不动或维持原职的6965人,占71.13%;降职的1771人,占18.1%。這些人员中,担任正副厂长、经理的有3745人,科室干部、门市部主任、车间主任有5610人,担任人委正副局、科长的有49人,担任副市长、副县长的有23人。还有一些人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州市河南区在对资方实职人员安排上,基本上贯彻了“参酌原来职位,掌握其代表性,在资方中的作用与地位等具体情况做适当安排,合营前在职资方有112人,任正副经理和厂长的有51人,科股长的有10人,一般职员36人,其他15人,合营后,安排资方任厂长的有3人,任副厂长的有24人,科股长和车间主任的37人,一般职员或参加生产的37人,担任正副董事长的有7人,董事有29人,所有的资方人员都担任了实职”。
对资方的上层人士给予较高的政治照顾。例如,广州市“对工商联主任、副主委一级的上层资方陈秋安、陈祖沛、梁海、刁诏芬等五人的安排:陈秋安为市政协副主席,陈祖沛拟安为外贸董事会董事长,黄永安为第三商业局副局长,刁诏芬为市供销局副局长”。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广东贯彻“以政治思想为统帅,以劳动实践为基础,以工作岗位为基地”的方针,开展对原工商业者的团结、教育和改造。1956年9月,创办了省政治学校。各地区、市、县分别举办工商讲习班。全省原工商业者分期分批参加培训学习。到1958年,参加学习的人数达全省工商界总人数的80%以上。通过劳动实践和思想教育,使原工商业者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工商联作为工商界的群众组织继续发挥作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我们把推动工商界参加社会主义竞赛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到1956年第三季,“汕头、佛山、湛江等九市合营企业私方人员投入竞赛的共16592人,占全部私方人员总数19103人的81.6%”。
广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到195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实现了这一深刻的社会变革,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工作中亦存在缺点和偏差,主要是在1955年冬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过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如错误将一些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划为工商业者,等等。
四、余论
以往的研究统战史主要研究中共统战政策的变迁,事实上从政策的制定、颁布到具体的贯彻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政策的研究自然很重要,但政策如何贯彻也应该是研究的重要领域。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在广东工商界缺乏工作基础,但私营工商业是整个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广东当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确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对工商界统战是中共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对工商界统战一个重要策略就是组织起来。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广东省委通过工商联、民主建国会将工商界的群众组织起来。工商联是一个人民团体,民建会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两者虽然性质不同,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都承认《共同纲领》,接受中共的领导。例如《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章程》明确规定“本会是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领导及广东人民政府指导监督下,以团结全省工商企业、贯彻共同纲领,建设新民主主义经济为目的的团体”。在中共的领导下,在工商联的组织下,工商界“不能孤立讲公私合作,而一定要在服从国家经济领导条件下讲公私兼顾”,“不能抽象地讲劳资合作,而一定要在承认工人阶级领导的前提下劳资两利”,“不能提倡盲目生产,而一定要逐步实现国家生产总计划,不论公与私、城与乡、中央与地方……都必须纳入计划”,“不能谋取暴利,而只能在国家规定的限度或议定的价格内取得合法的利润”。在工商联的组织和教育下,广东广大私营工商业者大多接受了中共的政策、理念,从而实现了中共对工商界的组织和思想的领导,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顺利的实现奠定了组织基础。显然,“组织起来”亦是中共进行统战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行统战政策的重要策略。
目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私营工商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工商界的统战依然是中共统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商界的统战政策自然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的中共的某些统战方法、工作方式(例如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教育)对当今还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经验值得总结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