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每三年一次的郊祀大礼是宋代皇帝祭祀天地的国家盛典,大礼之后,往往会大赦天下、赏赉文武百官及军士。本文以大礼赏军为切入点,通过对大礼赏军内容、影响及原因等方面的介绍,分析和探讨社会时代背景之下的宋代大礼与上层统治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宋代;郊祀大礼;赏军
所谓大礼,是指皇帝每三年一次举行的祭祀天地的儀式。对于宋代大礼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大礼指南郊大礼、正月祈谷大礼、季秋明堂大礼等皇帝亲自参加的祭祀礼仪,“国家大礼,曰南郊,曰明堂,曰祫飨,曰恭谢,曰籍田,曰上庙号。”[1] 狭义的大礼仅指冬至的南郊大礼。[2]大礼之后,为表示皇帝恩典,往往会大肆赏赉文武百官及军士,赏赉的内容主要包括恩荫、封赠和物质金钱赏赐。“亲祀赏赉,是宋代亲祀的主要政治内容,而赏军则比赏百官、赏宫禁更为重要。”[3]因此,研究宋代大礼赏赉问题,特别是大礼赏军,对于把握宋代政治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宋代赏军问题的研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著作和文章面世,但不少学者已经从不同的侧面对此问题有所涉及。如汪圣铎先生《两宋财政史》[4]论及大礼赏赐支费以及用于祭祀的费用问题,对郊祀费用进行了统计。除专著之外,一些学者也发表了有关宋代郊祀赏赐的文章。如韩国学者曹福铉先生《宋代对官员的郊祀赏赐》[5]论述了郊祀大礼的赏赐数额、内容、影响及统治者对于大礼赏赉的控制。杨倩描先生《宋代郊祀制度初探》[3]论述了宋代肆赏的原因。日本学者山内弘一先生《北宋时代的郊祀》[6]系统研究了北宋168年间的郊祀制度。博士论文方面,钱俊岭《宋代军队赏罚制度研究》[7]在郊赏一节提及宋统治者对于军队的赏赐。王艳《宋朝物质赏赐研究》[8]简单介绍了宋代的郊祀赏赐,但未详细介绍对于军队的赏赐。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就宋代大礼赏军诸问题予以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1 大礼赏军内容
宋代的礼分为吉、凶、嘉、宾、军五礼,其中又以“主邦国神知祭祀之事”[9]的吉礼居五礼之首,吉礼又分大祀、中祀和小祀,“国朝祀令,在京大中小祀,岁中凡五十”,[10]在众多祭祀当中,最重要的当属皇帝亲自主持的郊祀大礼。举行郊祀大礼时,无论官员和军士是否参加,都会较大程度地赐予金银和各种物品。此项费用数目庞大,成为宋代财政支出一项沉重的负担。“(国计)其所以疲弊者,曰养兵也,宗俸也,冗官也,郊赉也。而四者之中,则冗官、郊赉尤为无名。”[11]而“三岁大礼,犒军居十之八”,[12]由此,大礼赏军费用可见一斑。
大礼对军士的赏赉往往根据其等级、区域。军士的等级、区域不同,郊祀赏赐的数额亦不同。“上四军为二十贯,拱圣、神勇等军为十五贯,雄武、效顺等军为十三贯,广德、清朔等军为十贯,骁锐、广捷等军为八贯,广锐、骁武等军为七贯,神虎、保捷等军为六贯”。[13]同时,新、旧兵的郊赉数目也有所不同。熙宁七年(1074),枢密院奏称:“在京并诸路新招兵南郊赏给,恐难与旧人同例”,神宗皇帝诏令后招禁军、厢军等,“赏给并给旧人之半”。[1]尽管参与郊祀的军官仅受领十数贯甚至仅仅几贯,但由于他们料钱收入少,所以大礼赏赐对其经济生活仍会有很大帮助。[5]北宋中后期,冗兵、冗官问题日渐突出,官员及军士增加使得大礼赏军费用不断增多。“景德郊费六百万,皇祐一千二百万,治平一千三百万。以两者较之,官之众一倍于景德,郊之费亦一倍于景德。”[1]
面对如此庞大的郊赏开支,宋朝政府也试图对其进行调整和控制,总体来讲,郊祀赏赐数额从宋初开始就呈现出日益减少的趋势,而宋政府对郊赏数额的调整,则分为三个阶段——熙宁以前、从熙宁年间到南宋高宗绍兴年间以及绍兴以后的宋朝。[5]即便如此,大礼赏军支费并无多大改观。“绍兴元年,越州明堂内外诸军犒赐,九百六十万缗。四年,健康明堂增至二百五十九万缗,宿卫神武右军、中军七万二千八百余人,共支二百三十一万,每人率为十三千有奇。刘、韩、岳、王四军十二万一千六百余人,共支二十八万,每人率为二千有奇”。[14]尽管大礼赏赉使得宋朝政府财政陷入困顿,但统治者仍多次下诏“除赏军、事神外,并从省约”。[11]但无论如何调整,纵观整个宋朝,大礼赏赉依然给宋朝国家财政带来巨大负担。
2 大礼赏军社会影响
每三年一次的郊祀大礼,赏赐阶层广泛,耗资巨大。“每遇郊祀,大赉四海,下逮行伍,无不霑洽。”[15]如此广范围、高额度的赏赐给宋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天子出郊,兵卫不可简省,大辂一动,必有赏给。今三年一郊,倾竭帑藏,犹恐不足,郊赉之外,岂有复加。”[11]为节省大礼开支,宋朝统治者多次用规格较低的明堂大礼代以南郊大礼。“绍兴元年,当郊。以国步多艰,合祭天地于明堂,以祖宗并配。”[11]隆兴二年(1164),孝宗皇帝询问南郊与明堂的费用如何,时任户部尚书的韩仲通对曰:“郊之费倍于明堂”。[11]即便如此,宋统治者仍会在大礼之后赏赉诸军。光宗绍熙五年(1194),诏“今岁郊祀大礼,改用明堂大礼,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赐依旧外,其乘舆服御。中外支费,并从省约。”[11]尽管宋政府一再控制郊祀费用,但于国家财政来说收效甚微。
国家财政税收皆取之于民,郊祀大礼的巨额花销无疑将转嫁到百姓身上。当郊之岁,地方往往要上供大礼钱以弥补政府开支。乾德元年(963)“荆南节度使高继冲进郊祀银万两”。[9]地方志中也不乏有关于大礼银的记载:《(嘉定)赤城志》记载“今贡大礼银六百五十两,绢五百匹。”[16]《(宝庆)四明志》记载,朝廷窠名“银一千两,圣节五百两,大礼年份五百两。”[17]“糜散弩廪,以赏无用冗杂之兵;一经大礼,费以万亿;赋敛之不轻,民之不聊生,皆此之故也。”[18]嘉定二年(1209),臣僚上言“州县之间,以应奉为名,抑配于民,不知其几。军旅之后,旱蝗相仍,公私之积,旦暮不继。民生继艰,国力大屈。”[11]大礼费用压迫国家财政的同时,也给民众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郊祀大礼本是为民祈福、彰显皇恩的仪式,但由于其过于隆重,特别是统治者赋予大礼的政治世俗功能——赏赉,反而造成国家财政上的危机,加重了人民的经济负担,造成了对社会生产力的重大破坏。
3 大礼赏军原因
尽管郊祀大礼给宋政府财政带来巨大负担,部分臣僚也建议废除郊祀赏赉,如真宗咸平五年(1002)三司使王嗣宗等“以郊祀经费繁重,请止行谒庙之礼而推庆赐。”[1]但统治阶层只是对赏赐数额进行了简单的控制和调整,并没有因此而废除郊祀赏赉这一流程,个中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3.1 郊赏以彰显皇权
无论是大赦天下、赏赐百官、郊祀荫子还是赏赉军队,都是在皇帝亲自主持的大礼之后进行,而诸此恩赏,为何不以政府的名义,反而一定要在亲祀的场合进行呢?杨倩描在《宋代郊祀制度初探》一文中,将这归结为宋代封建专制主义进一步加强的政治特点在郊祀制度中的体现。[3]而这也正说明了宋统治者以赏赉作为彰显皇权、维护统治的手段。“以陛下节用爱民,非不欲去此矣,顾以为所以来久远,恐一旦去之,天下必以为少恩,而凶豪无赖之兵或因以为词而生乱。”[18]在郊祀场合上,以皇帝的名义大赦天下,颁发赏赐,以此来笼络人心、安抚百官及军队,使得受赏者感念圣恩、维护其统治。
3.2 郊赏以稳定军心
自五代以来,兵变不断。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立,使得天下对于皇权天命的思想产生怀疑,“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19]宋开国太祖也以兵变立国,长期的混乱更使其千方百计安抚军心。所以尽管宋政府一再俭省郊祀开支,宋统治者却一再下诏“诸军赏赐依旧。”[11]因而亲祀赏军也就成为和軍队交换帝王特权的一个政治条件而逐渐固定化,形成了制度,[3]这种制度也成为宋代皇帝稳定军心、激励兵士,换取他们为国效力的手段。
3.3 郊赏以联络君臣感情
郊赏除却金银、物质赏赐之外,还有恩荫、封赠等赏赐。处于宋朝军队管理底层的士兵当然没有受恩荫和封赠的资格,但处于统治阶级中上层的文武官员可以通过恩荫和封赠来改善其家人的政治地位。毋庸置疑,这种变相的“贿赂”将拉近宋朝君臣的距离,受惠的文武官员也将感沐皇恩,积极拥护统治。
4 小结
由于宋代军队赏罚一向秉承赏滥罚轻,赏罚逾时的态度,[7]因而每三年一次的郊祀大礼对于军士的赏赐更是慷慨,尽管这种赏赐已经严重的影响到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行。当然,国家的军队赏罚制度并不是对军队大肆封赏的唯一原因,除此之外,在时代的大背景下,大礼赏军还受维护皇权、稳定统治等因素的影响。大礼赏赉给宋朝财政带来巨大负担,“自唐以来,未有等赏”,“今三年一郊,倾谒帑藏犹恐不足”。[11]面对如此窘况,宋朝统治者不但没有废止大礼赏赉,反而在对大礼赏赐内容和数额的不断调整之下,①仍然诏令“诸军赏给依旧制”,纠其原因,不外乎是在时代的大背景之下对于维护和稳定自身统治的需要。②
祭天大礼,本是皇帝祈福苍生的庄重威严的大事,“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20]然而在经过唐末五代的不断兵变之下,使得民众对于“君权神授”的观念产生怀疑,已不在单纯的认为皇权天命。在这么一个时代大背景下,宋朝统治者赋郊祀予政治意义——以皇帝的名义大赦天下,封赏百官,赏赉军士,以期用金钱和物质的赏赐来换取他们对其统治的维护与支持。同时也无意中使得郊祀大礼不断世俗化。大礼已不再是单纯的祈福苍生的仪式,而更多地沦为了统治者维护统治的政治工具。
注释
①宋代对南郊赏赐的数额调整经过三个阶段(上文),另外,南宋时期因财力不足,常以规模较小的明堂大礼取代南郊大礼,以节省财政开支。
②对于宋王朝在亲祀赏军欲行不忍,欲罢不能的态度,杨倩描在《宋代郊祀制度初探》一文中将其归因为两宋连绵不断,此起彼伏的兵变;钱俊岭在其博士论文《宋代军队赏罚制度研究》中将其归因为唐末五代所遗留下来的士卒骄纵之情对宋军队的影响。曹福铉在《宋代对官员的郊祀赏赐》一文中,认为宋代通过郊赏在内的手段,对提高官员对王朝的忠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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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高凡:《宋代祭天礼中三岁一亲郊制探析》[J].《求是学刊》,2011年第6期。
[3]杨倩描:《宋代郊祀制度初探》[J].《世界宗教研究》,1988年第4期。
[4]汪圣铎:《两宋财政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5]曹福铉:《宋代对官员的郊祀赏赐》[J].《宋史研究论丛·第六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
[6](日)山内弘一:《北宋时代の郊祀》[J].《史学杂志》第92编第1号,1985年。
[7]钱俊岭:《宋代军队赏罚制度研究》[J].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8]王艳:《宋朝物质赏赐研究》[J].河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9](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10](宋)庄绰:《鸡肋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11](元)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
[12](宋)黄震:《黄氏日抄》[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13]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14](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15](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16](宋)黄?修,陈耆卿撰:《嘉定赤城志》[M].宋元方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17](宋)胡榘修,方万里撰:《宝庆四明志》[M].宋元方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18](宋)苏洵撰,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19](宋)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20]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作者简介
徐晓楠(1992-),女,汉族,河北邯郸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中国古代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