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歆竹
(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00)
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王歆竹
(沈阳理工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00)
自银行业出现之日起,操作风险便如影随行。然而对于这一古老的风险种类,学术界和实业界的认识却是十分滞后的。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第一版》,然而即便是这份作为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标杆文件,也没有把操作风险作为银行业的核心风险来对待。直到1995年,年轻的尼克里森由于流氓交易搞垮了金融业“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才被提上了监管者和实业界的议事日程。在2004年,《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才得以为操作风险正名,并将它提高至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平起平坐的高度。就我国银行业的现实情况来看,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各种操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有效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剖析了我国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所存在的核心问题,并结合国际上应对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出一些可供改进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建议。
操作风险;委托代理关系;内部控制;经济资本
国内学者对于操作风险的研究要落后于国外研究。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对于操作风险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04年。之所以是在这个时间点,与巴塞尔监管委员会提出操作风险管理的概念有关。
樊欣与杨晓光的研究表明,中国银行业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他们在当时的现实情况下建议明确操作风险的内涵,对其中可能频繁发生及造成较大危害的风险进行认定,利用损失分布函数对操作风险进行估计和分析,做好预防措施,积极应对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巴曙松则是结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年发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对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进行研究。他将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外部原因造成的操作性杠杆风险,而另一类则是由内部原因所造成的操作性失误风险。并且,巴曙松指出操作性失误风险己经成为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在管理操作风险方面,他建议先从容易量化的领域入手;并且在进行操作风险管理时使用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相一致的管理框架;清楚界定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每个部门的职责,且向全行强调“全员风控”的思想风险,既除了风险管理部门外,所有业务部门、法务部门乃至审计部门都应该对操作风险管理负有责任。
王建伟、彭建刚主要分析了保险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根据二人的研究,保险作为一种减少操作风险损失的手段,必须与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度量紧密结合。他们深入分析了保险作为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优势与缺点。他们提出了商业银行若想有效利用保险手段减少操作风险损失,则首先应该将其经营业务中的主要风险点识别出来,找出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所在,然后据此来设计和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从而做到利益最大化。
阎庆民、蔡红艳从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的角度提出了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看法。他们指出要管理好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自然实现流程、岗位上的互相监督;重视操作风险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以此为量化操作风险工具的开发和引入打好基础;完善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好金融市场及社会各界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预期;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权限,以严格的内部审查来减少操作风险。
在目前这个阶段,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己经采取了相应措施来应对操作风险,但是各个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这里将列举部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情况,详见表格。
从表中可知,各家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重视程度和方面各不相同。虽然国内的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并且努力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从总体看来,我国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还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此境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因为操作风险管理不当而导致的案件仍然屡有发生。
银行操作风险定义管理组织情况操作风险识别、度量、报告机制管理措施浦发银行依照银监会的定义明确、全面已经建立,同时强调内控为主的管理方式设立风险总监,依照国际先进经验,控制业务流程风险平安银行依照银监会的定义较为简单已经建立,注重垂直管理依照银监会的操作防范风险十三条管理招商银行定义明确较为明确已经建立,比较明确主要通过制度更新和业务流程再造来完善和管理控制模式民生银行依照银监会的定义较为明确已经建立,以内部控制为主对人员管理为主,实施集中处理模式为主工商银行定义明确明确完整已经建立,职责明确,框架也已经建立引入了COSO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总行和支行以及基层支行的制度控制中国银行定义明确明确完整已经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具体在明确风险点基础上的管理和控制建设银行定义明确明确完整已经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有专门的经理负责管理交通银行依照银监会的定义较为明确已经建立,以内部控制为主按照现代治理架构健全各项防范制度
1.操作风险管理主体缺位
在国有经济中,委托代理关系极具特殊性,尤其表现为两大层次,即两条自上而下的授权链,其中一条是从全体人民到国家权力机关,另一条是从国家权力中心到企业内部员工。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大多属于国家和全民所有,国家成为所有权的主体,外部组织形式也几乎都是分支行制。在这种制度体系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存在有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科层式组织结构安排,也就是说,不仅政府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且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也有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每一层级(总行、各级分行、支行)同时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严重问题是公民严重缺少对委托代理的约束机制。由于初始委托人存在身份不确定以及相对较为分散的情况,导致“搭便车”的情况较为严重,从本质上缺乏对银行进行监管的动力。因为初始委托人并非剩余价值的直接获得者,在监督成本和收益存在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其监管的决心和动力自然不足。具体到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来看,代表国家利益的委托人往往是由上级政府部门任命的官员,他们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的权利,但由于银行的财产所有权最终归国家所有,即便他们很认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其收入的改善情况相对银行经营绩效的提升相比并不显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丧失了对银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的态度,甚至为了自身利益选择与一些银行管理人员同流合污,共同损害银行利益,导致操作风险事件泛滥。在这样的局面下,委托人实际上难以对银行管理人员开展足够有力的监察行动,从而导致了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内部控制的格局,使得商业银行遭受操作风险损失的概率大大增加。
2.内控体制存在缺陷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操作风险管理将起到良好的效果。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和优化上仍然存在不够重视的问题。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主要问题为以下两点:
第一,职位分工不明确,管理效率较低。导致操作风险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内部人员问题、外部事件问题、流程与系统因素,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采取将独立内控体系和分散管理体系相融合的风险管理方法。这种两相融合的管理方法利弊兼有,覆盖范围广泛,考虑周全是其所长,而参与机构数目较多、任务分配不明确、职能责任不清楚、信息沟通时效性差、策略的制定与施行不统一、执行能力较弱是其所短。因此,设立独立操作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分散管理机构都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努力平衡改善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才是风险管理的重点。
第二,制度建设没有同时发展,制度执行力还需提高。简而言之,通过建立完善的业务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有效规避操作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制度建设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大多时候员工都会选择先执行业务,然后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由此也导致了许多的操作风险问题。而且,即便在制度完备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大量的违规现象:许多制度得不到有效地执行,致使制度的存在变成纸上谈兵。在这一方面,我们最常见的现象有“遇到红灯绕路走”、只注重外在而不注重内在本质、虽然政策存在但却没有人来验收成果。
3.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缺失
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主要体现为:
第一,基层职员完全听从高级管理层意见,而上级对其下属的几乎没有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
第二,高层盲目追求利益的获得从而忽略了对风险的必要监管,人力资源部门也没能尽职对员工加强培训,从而导致全公司上下并没有形成对风险的预警意识。
4.采用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手段
国内学术界在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方面较为落后,而这一情况在我国商业银行实业界同样存在。
操作风险管理技术可划分为定性、定量两种管理模式。定性管理是对银行所面对的操作风险做出辨识和评判,并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以防止发生操作风险的管理方法。量化管理是基于对银行业务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采用损失频率和损失严重度作为量化操作风险的两个指标,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进行经济资本的分配。通常来讲,即使没有相关的数据库支持,定性分析的操作行为也能够执行,但是由此却无法得到具体准确的数字作为衡量标准,所以不能很精确地引导操作风险中的资本分配问题,而定量分析虽然可以弥补数据分析方面的不足却无法揭示带来操作风险的原因和控制操作风险所存在的问题。
所以,在国际上表现优异的商业银行常常兼顾这两种分析方法。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还定于定性管理的初期,常常通过经验进行判断得出结论,这就使分析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主管意志,不具有客观性。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技术使用方面同样十分落后,很难为风险管理提供充足且有效的信息,使得我国无法建立定量化的操作风险模型,从而不能对操作风险进行科学的控制和规避。
5.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在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开发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处于较为落后的地位。与制度改革、业务扩大和网点拓展相比,信息技术的升级进行得较为迟缓。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的成效,以下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计算机及网络硬件和软件水平低下。虽然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均采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业务审批和在线交流等工作,但是在许多银行内部仍然存在有许多年老职工无法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变革,能掌握和运用新型信息系统完成工作的员工的比率还相对偏低的情况。所以在实际的业务运行中,一些重要的风险信息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和反馈,原本可通过技术手段避免的风险却无法得到适当的规避,操作风险管理的时效性也难以充分彰显。
第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风险的控制仅仅能做到现场控制的层面,并不能达到提前预警的效果。高管们往往忽略信息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致使下级也缺乏对信息系统应有的重视,这种轻视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第三,复合型人才缺失。在破阶段,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人员往往并没有一线业务的从业经历,因此他们缺乏对银行业务的深刻理解,其所所建立的信息系统也往往缺乏实用性,不能很好的覆盖业务领域的所有操作风险环节,银行的职员也很难使用这样的系统来对风险的发生做出预警。如何培养既了解银行业务又精通操作系统设计的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技术水平改进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6.内外部监督难见成效
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内部稽核的权威性不够的情况。众多商业银行的组织构成十分复杂,诸多部门都参与内部审计,各方的职能没有得到明确,导致了内部稽核的取证和管理困难大大增加。而且,多数银行的内部稽核制度尚未建立一套涉及从员工聘用到财务审核再到奖惩制度的完整体系。这样的内部监督并没有真正做到垂直管理和实时监督,使得内部稽核不能在全行上下对操作风险形成全面有效的覆盖。
而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外部审计方面,同样也存在监督无力的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往往无法了解到商业银行的核心经营数据,无法形成对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全面认识,因而也就更加无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监督。
7.外部环境不完善
商业银行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需要依赖于保险市场、审计中介机构以及信用环境等外部条件。健全的保险市场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去规避操作风险;技术精湛的审计机构也会为商业银行提供优质的审计和咨询服务,帮助商业银行提升自身内部控制的水平;而可靠的信用环境为商业银行进行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利条件,也能够为操作风险的量化提供有力支撑。
但是,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的外部坏境还不足够健全。第一,中国的保险市场创新能力较弱,很少有为操作风险而提供的专门保险产品,这使得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无法得到转移与释放。第二,中国的外部审计机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均较弱,无法为商业银行提供改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性意见。第三,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各种骗贷、商业欺诈问题频频发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能力的改进。
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物质基础和行为文化
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物质基础是提升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效果的前提条件之一。为此,各商业银行应当大力完善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块和数据库,构建符合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信息处理平台,建立高效的透明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研发系统、科学的资产风险量化和评级技术,从主要依赖主观判断向积极引入现代风险管理方法、模型和技术转变。
要树立和推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强化风险意识不是容易的事,需要改变思想和提升理念。只有通过对员工的大力地宣传、培训以及风险高级管理人才与员工的沟通,让员工了解企业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资金成本核定的收益和资本调整策略,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以资本对风险的约束为基础、业务增长与风险控制相适应、风险成本与风险收入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基本理念,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才能为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精神准备。
2.逐步完善风险内部控制,分立利率风险管理部门
利率风险内部控制就其概念而言是指利率风险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系列程序、手段、方法等多项内容的统一体。管理目标的利率风险内控机制的施行需要走以下三个程序:首先,由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或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准则。其次,风险管理相关部门要及时获取风险管理小组的有效的数据并加以分析整理。最后,通过分析后的数据进行对比,找出问题根源并及时改正,形成一套收集、分析、纠正的完整机制,从而达到在不影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做到风险的控制,持续提升银行收益。当前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单独分立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管理形式之一。然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并没有全权管理利率风险的管理及度量,由此形成一种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复杂局面。在这种模式的作用下,一方面各个分行迫于任务指标的完成,千方百计吸收存款的同时,又不得不去考虑如何为资金寻找出路。这样一来,其结果往往造成总、分行共同承担风险,从而使风险管理过于分散化。因此,总行应在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的同时,统一全行的利率政策标准,形成内部利率传导机制,使得商业银行的各分支机构施行一套完整的利率风险体系。这样,就可以避免多部门管理所带来的混乱的现象,有利于防范并及时化解风险。
3.加快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众所周知,我国金融市场起步晚、底子薄弱,其操作流程也不规范,无法从根本上为商业银行的创新提供良好的生存土壤。因此,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利率市场化脚步,还需要做好很多其它工作。一,建立并完善我国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市场。只有充分发挥货币市场的运行效率,积极拓展覆盖范围,提高影响,才能真正得到准确的市场利率变动信号。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规模资本市场,通过间接融资来分散系统性风险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三,支持鼓励金融衍生市场。金融工程学的应用毫无疑问可以有效降低利率的风险,然而金融衍生市场的缺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制约控制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瓶颈。相关部门在监管我国商业银行稳健运营之外,还要引导金融衍生市场有序适度发展,进而为银行风险管理技术的运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件的调查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的商业银行针对操作风险事件的描述性统计呈现出以下特点:从案件类型来看,内部欺诈情况较为严重;从业务来看,公司金融和零售银行是操作风险的多发地点,同时非业务线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也十分严重;从操作风险发生的机构层次来看,分支行成为重灾区;从操作风险发生的地域来看,沿海发达地区比例极高。
通过对操作风险案件的研究分析,这里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所存在的核心问题,即:由于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导致操作风险管理主体缺位;在商业银行管理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导致操作风险管理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操作风险管理意识欠缺;未应用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手段;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不利于提升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对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内外部监督缺乏;商业银行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其自身监管没有正确引导,不能为操作风险的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而在对国际银行业的先进经验进行研究后,总结出一些先进经验,包括:建立健全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搭建独立完善的内控架构;摸索一套成熟的操作风险评价机制;建立起重视操作风险的银行文化;拥有领先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银行内各部门间有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管理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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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曾婷
王歆竹(1991-),女,汉族,辽宁沈阳人,会计专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