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志坚 / 文
婴儿床、游戏围栏合格率仅56%
—— 2017年上海市婴儿床、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解读
◆季志坚 / 文
儿童节前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婴儿床、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5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1批次(见下表),抽样合格率56%,相较于去年31.3%的合格率,虽有提升,但总体合格率依然较低。
本次抽查发现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结构安全、床铺面要求、旁板和床头要求、使用说明和标志。
1)结构要求不合格
部分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没有按照标准要求设计生产,导致徒手就可以将可调高度床铺面从较高位置降到较低位置,侧翻旁板被提起时不能自动地啮合,孔深超过标准要求带来手指可能陷入的问题。结构缺陷的存在,说明产品在设计上违背了婴儿的生理特点,容易对使用者带来意外的人身伤害。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制造,才能合理规避风险。
2)床铺面、旁板和床头要求不合格
2017年上海市婴儿床、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部分企业生产的婴儿床存在旁板和床头内高不足要求的现象,有导致婴儿攀爬玩耍时跌落的危险;还存在床铺面与旁板间隙过大的现象,存在导致婴儿肢体卡住的危险。造成旁板和床头要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不了解或不重视,没有针对标准要求来规范设计工艺和生产要求;对标准中各项要求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解不足,盲目节省材料,造成产品不合格。
3)使用说明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有一部分企业因使用说明内容不全导致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主要是缺少对床垫厚度选择的说明,缺少关于提醒用户对童床内遗留物可能产生的的危险引起注意的说明,缺少床铺面使用调节的说明等内容。造成使用说明内容缺失或不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不了解,对如何确保产品安全使用缺少必要的关注,对使用说明的内容不够重视,只关注生产实践活动,不注重实际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4)标志不合格
QB 2453.1-1999《家用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产品应有永久性标志:不仅包括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信息,还包括标准号、床垫厚度标识等信息。以上信息缺失,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对标准没有足够的重视,不考虑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追溯的问题,不考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如床垫厚度的标识要求。作为婴幼儿使用的产品,企业在设计生产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该产品使用者的特殊性,对婴幼儿的保护意识不足。
5)标识和使用说明不合格
游戏围栏生产企业对标准中关于标识和使用说明的理解不够透彻,说明书中缺少相应内容,没有充分反映游戏围栏和类似用途童床的使用特点,未能提醒家长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以避免儿童在使用过程中遭到伤害。比如,标准规定: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应注明游戏围栏和类似用途童床的适用年龄、体重;(g)要说明:围栏或类似用途童床不能在没有床铺面的情况下使用。抽查中有一家企业只标注了适用年龄而未标注体重,有两家企业未说明围栏不能在没有床铺面情况下使用。
婴儿床作为特定年龄段人群使用的家具用品,其形成规模生产的历史也不长。以前,由于住房面积较小,婴幼儿没有独立的生活空间。随着我国城乡人民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对家具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婴童产品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调查显示,现在城镇家庭约有60%~70%的少年儿童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因此,婴童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作为婴童产品中的一类特殊产品——婴儿床,其特殊使用群体婴幼儿更是受到社会和大众的关注。人们对婴儿床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环保指标和安全性能尤其受到家长的高度重视。
婴儿床是儿童用的家具产品。儿童作为特殊群体,由于体质弱,自我防范意识差,所以产品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关系到对可预见误用时各种危险的合理规避。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应在正规商场、商店选购具有正规标识的产品。
(2)消费者选购婴幼儿床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使用和安装说明信息,对于无安装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3)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婴幼儿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在使用婴幼儿床时,应该保持恰当的通风状态,尽量避免长时间密闭使用,并远离火源等高温物体,新购婴幼儿床时尽量多开窗,多透气,保证有害物质能尽快散发到室外。
更多合格产品,可以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抽查公告栏目(http://www.shzj.gov.cn/ art/2017/5/31/art_364_1270610. html)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