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鑫
浅谈户外LED媒体的广告设计标准
文/李 鑫
自LED媒体被大规模地应用在2008年奥运会的开幕式、比赛场馆、奥运文化广场,以及奥林匹克公园等项目后,便迅速成为户外广告的一种重要形式。户外LED媒体不仅是一种广告载体,也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在纽约时代广场、东京银座、香港中环广场等地方,那些光鲜、亮丽的LED媒体都吸引了不少路人。目前,我国各城市也纷纷竖立起户外LED媒体,且大部分都位于城市消费潜力较大的核心商圈。所以,对户外LED媒体广告的研究和规范就显得十分必要。
每一种媒体都有其独特性,这种独特性的形成主要受媒体特点和受众媒体接触特点的影响。而户外LED媒体的特性,同样需要从媒体本身和媒体受众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媒体特点。户外LED媒体基本上安装于城市的建筑外墙体,或者专门设置立柱进行投放,而很少有落地性的LED媒体。一是从其安装特点来看,LED媒体具有“视距远”的特点,即媒体距离地面和受众都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进行亲密接触。二是其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大容量性。一方面,LED媒体的内容播放形式多样化,既可以是单幅静止画面,也可以是视频;另一方面,其播放的广告量也比传统户外广告多了十几倍甚至上百倍。
受众接触特点。户外LED媒体多位于城市的核心商圈,还有一些位于交通要道及市民广场。所以大部分接触到户外LED媒体的受众都具有两个特性:移动性和短暂性。移动性即受众所处的状态是在行进中。行进的方式不是走路就是开车,而不会像电视观众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媒体前面。而受众的移动性也决定了其接触LED媒体的短暂性,也许就是匆匆一瞥,接触媒体的时间不会太长。
目前,户外LED媒体上的广告形式常见的有四种:静止单幅画面、刷屏连续画面、视频动态画面、动静结合画面。每一种广告形式并不是可以随意采用的,而是根据广告内容与形式的适宜度设计的。
静止单幅画面。静止单幅画面一般应用在传统的户外大牌上,但是户外LED媒体的很多广告客户都是从户外大牌广告的客户转移过来的,所以在进行广告投放的时候,就是将其作为可以容纳多则广告的户外大牌来使用。但是户外LED媒体运营商在收到这样的广告素材时,多建议广告主将大部分画面保持静止,对核心内容增加动作,以吸引受众关注。
刷屏连续画面。刷屏连续画面形式的户外LED广告与PPT的演示过程有些类似,即对广告的核心诉求进行了多维度的阐释,并且以递进的逻辑顺序依次播放。与PPT的演示不同的是,这类广告还会遵循简洁的原则,最多不会超过三幅画面,以避免过多画面使受众陷入麻木状态。
视频动态画面。视频是户外LED媒体本身具有的一种展示能力,这也是其区别于传统户外大牌的重要特征。在户外广告刚开始风靡于各大城市的时候,这种形式最先被采用,而且屏幕的规格一般都会按照当时视频4∶3的比例进行设计。随着业内对户外LED媒体的认识逐渐深入,媒体运营商从传播效果和建设条件出发,使户外LED媒体广告出现了各种长宽比,所以传统的视频广告在尺寸上难以完全适合户外LED媒体。
动静结合画面。动静结合画面,即将动态的视频广告与静态的品牌LOGO或者广告语结合,静态画面填充了视频广告在户外LED媒体上留出来的空白部分,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户外LED媒体横屏动静结合广告形式
图2 户外LED媒体竖屏动静结合广告形式
当前的户外LED媒体广告设计借鉴了许多传统媒体广告风格,甚至生搬硬套相关媒体的标准,这造成了户外LED媒体的广告画面设计不恰当。
报纸式户外LED广告。报纸式户外LED广告就是将报纸的广告设计思路应用到户外LED媒体上。依据此种设计而产生的广告画面有三个特点:一是文字多,包含了广告主所要表达的所有内容,广告诉求大部分靠文字实现;二是信息内容多,多个纬度的不同信息内容一起出现;三是颜色复杂,运用了多种色彩的背景图,或者采用渐变色增加画面的“绚丽感”。这类广告主多是之前投放报纸广告较多的行业,比如地产类客户。如图3所示,广告在设计上围绕绿湖国际城这一楼盘,增加了面积、价位、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同时画面也比较绚丽多彩。
图3 报纸式户外LED广告
另外,报纸本身就是以文字为主的媒体,适合受众深度阅读,广告中出现尽可能详细完善的信息也是十分合适的。但是这种广告出现在户外LED媒体上,造成了受众寻找核心信息的障碍,其复杂的户外投放环境及复杂的画面设计也难以被受众接受,所以此类广告在户外LED媒体上需要进行简化。
电视式户外LED广告。与报纸式户外LED广告一样,将电视中的视频广告完全搬入到户外LED媒体上。由于一般电视广告的前半篇主要是制造氛围,以便引导受众进入场景,而最核心的信息多出现在最后定格的画面中。这种广告对于“点状”不连续收看户外LED媒体的受众来讲,几乎难以起到作用。
对于这种广告素材,如图4屏幕中间画面所示,如果隐去两边的品牌LOGO,受众在接触时难以进行品牌识别,接触效果几乎为零。不过户外LED媒体可以对其进行优化,将画面分割成2~3部分。两边固定或者一半画面固定(两种方式需根据LED媒体长宽比确定)品牌LOGO,或者广告语设计成静止画面,让受众知道广告的诉求方,而视频居中或居于一侧进行场景带入,起到信息引导的作用,如果受众对品牌有兴趣便会驻足观看,即使受众看到碎片的信息,也能知道广告所指。
图4 电视式户外LED广告
传单式户外LED广告。传单式户外广告多出现在三四线城市,且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并不是品牌方,而是品牌的经销商,其投放广告的目的是为了直接销售产品,所以采用了惯用的传单式设计。如图5所示,过多、过乱的信息在有限的时间内不仅不能让受众获得广告的核心诉求,而且还降低了户外LED媒体的形象。
图5 传单式户外LED广告
户外LED媒体广告既需要充分发挥光影带给媒体的优势,又要依据受众的媒体接触习惯建立适合的广告标准。
信息可视。这一标准是广告传播有效性的前提,但是很多户外LED媒体广告却存在信息不可视的现象。不可视并不是指没有广告内容,而是由于户外LED媒体“远视距”的特性,受众看到的广告内容,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必须足够的大,否则放在媒体上不仅无用,还会干扰整个画面的美感。如图6的这幅户外LED广告:一场演唱会的广告有很多赞助商,字体小小的躲在整个广告的右下方,试想受众如何看得见?
图6 不可视的广告案例
图7 诉求直接的广告案例
诉求直接。由于户外LED媒体受众具有移动性和媒体接触短暂性的特征,其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复杂内容的信息分析,这就需要一目了然“看得懂”。在所有的客户中,互联网客户将这一标准应用得最好。如图7的“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户外广告,用一句话就告诉了受众这一互联网平台的核心功能。
文字简短。户外LED媒体广告要想抓住“一眼”的机会,就需要对文字内容进行提炼,过长的句子和过多的问题都会阻挡受众对核心信息的获取。尤其是一些开车的受众与户外LED媒体进行接触的时候,更是“吝惜”自己的时间。所以,将文字进行提炼,尽量简短便是关键。
一画一信息。要让户外LED媒体的受众迅速知道广告的核心诉求,必须减少广告画面的“迷宫”,让受众不用在画面中进行信息搜索,看到信息时不用对其进行主次筛选。为此,最佳的做法就是“一画一信息”,即一个广告画面只表达一个核心信息。如果广告的信息确实比较多,可以将多个信息放在不同的广告画面中,在编排时将这几个广告画面依次连续播出进行呈现即可。如图8所示,品牌方将不同的产品分解到不同的画面中,并且每一个画面采用统一的视觉体系,三个画面依次排播,既分解了复杂的内容,又减少了受众的观看负担,值得借鉴。
图8 一画一信息连排广告案例
广告适量。广告的数量会直接影响受众对广告的态度,也会影响广告的传播效果。基于户外LED媒体的特性,媒体运营商可以在同一个户外LED媒体播放多个广告,而同期投放的广告主之间也分担了广告费,这种媒体形式为媒体运营商和广告主提供了双重好处。但是媒体可以容纳多少广告,并不等于媒体就可以播放多少广告。从广告效果出发,因为受众接触广告的时长是有限的,所以过多的广告会相互削弱彼此的传播效果。每一个LED媒体应该根据受众的接触时长对广告数量进行优化,这不仅是广告编排者的责任,也是整个媒体广告设计的标准。
总之,户外LED媒体近几年发展较快,而不匹配正确标准设计出来的广告画面,不仅达不到应有的广告效果,还会影响城市形象。建立户外LED媒体广告设计的标准,并且将其落实到广告设计中,需要户外LED媒体经营方和客户方共同努力。
作者系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