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天”值20万元,河南首推月度生态补偿
问题与对策
以前“一年到头才算账”,如今,月月都有真赏罚,而且一个“好天”就值20多万元——河南省近日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创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通过阶梯式奖罚的方式,促使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共分10条,分别就考核对象、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资金补偿和使用等作了规定。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共11条,明确了4种类型的生态补偿。分别是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态补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生态补偿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生态补偿。遵循“让污染者受罚、让治污者得利”的原则,扣收的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奖励相关省辖市、县(市、区)专项用于环境治理支出,结余资金纳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根据办法,生态补偿与环境质量考核无缝对接,环保厅负责补偿资金核算,省财政厅负责生态补偿金的扣收和发放。每个月,不仅要公布各地上月环境状况,还要公布生态补偿资金扣收和发放情况。
河南省月度生态补偿金额(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