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2017-08-11 07:01张一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23期
关键词:集资借款人网贷

张一

近年来因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持续发展,P2P网贷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从2007年国内首个P2P网贷平台诞生开始,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迅速的成为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平台,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国内信贷市场的供求平衡。但国内P2P网贷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法律风险,本文对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风险防范建议。

P2P网贷属于依靠互联网而产生的一种现代化金融服务,其本质是民间小额借贷,因为P2P网贷的方式较为灵活,手续也相对简单,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也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以及财富增值方式。对于P2P网贷来说,其诞生和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风险和问题,我们在对其风险予以规避的同时,也应当给予其充足的发展空间。

P2P网贷面临的法律风险

征信系统不完善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现阶段国内征信系统依旧处在初级发展建设阶段,还没有建立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的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央行的征信管理系统也不允许网贷平台调用公民个人征信信息。所以在P2P网贷平台实施交易的过程中,往往会结合借款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以及缴费记录来对其信用进行评价。但是这样一来这些信用证明容易出现伪造的情况,对信用评价带来错误的指引,同时即便是真实客观的材料也往往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不能够充分的掌握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如果借款人出现了违约的情况,无法到期偿还,其资料信息也是伪造的,出借人必然会面对诉讼无门的问题。

担保力不足无法有效保障投资人利益的风险。P2P网贷平台属于信息中介,本身不拥有担保公司的法定资质。然而在征信体系不完善、大数据无法完全抓取个人信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出借人的借款信心,部分P2P网贷平台会自我担保或者引入第三方进行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论是平台自我担保或者是第三方担保,都可能出现担保不力的情况,即担保资金不能够适应快速增加的借贷交易量的问题。因此借款人一旦出现违约,担保人往往会因为担保力不够而不能够承担担保责任,到诉讼时,担保人往往和债务人一起构成共同被告。若担保人败诉,不具备偿还能力,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会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的风险。在P2P商业模式下,网贷平台属于中介的角色,带来中介服务,平台公司并不对贷款收益给出任何的保证,也不能够把吸收的贷款予以自用,不对贷款本金予以担保。现阶段投入实际运营的P2P网贷平台基本上都存在着一部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向不特定对象实施非法集资的现象。按照证监会之前所发布的信息显示,从2014年开始,P2P网贷平台存在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案件持续增多。当此类案件案发时,基本上都是网贷平台经营者资金链出现断裂,导致出现较大经济损失,其个人财产也无法偿还,所以造成投资人血本无归。

P2P网贷法律风险的防范建议

明确法律地位。P2P网贷平台在自身发展中所出现的很多交易模式,即便是和现阶段的一些政策法律存在出入,但这类新的模式对P2P网贷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建议当前可以借助于对现有政策法规予以调整修改,或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定,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给予其部分业务的合法性。例如說对于P2P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尽快制定出《放贷人条例》、《非金融机构网络借贷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把PZP网贷平台列为非金融机构借贷组织,同时对准入条件、行业标准、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给予更加清晰全面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准入门槛,避免P2P网贷平台出现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明确监管主体。随着国内P2P网贷平台近年来的飞速发展,为进一步的确保有效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方面,应当推进多部门联合和各单位分工的模式。例如说工商部门主要对网贷平台的注册登记进行负责,银监会主要对网贷平台实施监督管理。借助于业务监管,包含出借人出借资金的来源、具体流向以及资金结算等,真正的掌控和了解各方主体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的作用,同时依靠约束借款金额以及人数等方式,避免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或其他犯罪活动,防止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洗钱。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对于信息披露来说,其一建议是出台专门针对P2P网贷平台的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清楚规定其需要披露的信息和未进行信息披露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二是建议强化市场监管,确保PZP网贷平台可以积极主动的进行信息披露。对于信息管理来说,建议强化P2P网贷平台对科学管理客户信息资料的责任意识,同时清楚规定相关权责。网贷平台需要和客户签订个人信息保密协议,不断增强自身的信息技术管理水平,避免存在因为信息技术管理水平较低而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而若是P2P网贷平台存在客户信息丢失,或者平台内部人员为自身利益而刻意的出售客户信息资料,网贷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化借款人利益保护。必须要进一步加强P2P网贷中借款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由于P2P网贷平台具有互联网特性,个人信用信息的掌握者便属于平台规范的重点目标。必须要尽可能的确立P2P网贷平台在收集与使用客户个人信息时的审慎义务,需要P2P网贷平台保证客户个人信息资料和隐私不会泄露。因为现阶段国内正式运行的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将会包含大量借款人的信息资料,所以在此系统运行时应当确立保护借款人隐私的原则,即是建立机构评级机制,分层次允许准入;放低事前准入,严格事后监管。需要P2P网贷平台在从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内获取借款人信用信息的过程中应当证实本人身份同时获得借款人本人同意、授权之后,以明确信息使用主体和具体的使用权限。

总而言之,虽然P2P网贷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其整个行业不但推动了我国民间资本的有效流通,同时也为金融业带来了新的血液,让面临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获得了更加充足的资金供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本文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P2P网贷发展中的问题持包容和改进的态度,不断健全法律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出法律的调节指导作用,引导P2P网贷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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