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持续低迷,如何坚定市场信心,为企业适当释放压力降低经营成本?《昆明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印发,一系列降成本“大禮包”将惠及在昆明注册的各类企业。
用工 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可获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对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400元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补贴。
对非国有企业当年吸纳安置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5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按具体招用人数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者2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吸纳安置50人(不含)以下就业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按规定奖励。
税费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
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已缴纳了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不含利息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