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教科部网站2017年5月19日报道,俄罗斯教科部宣布启动新一轮学位授予自主权改革,即开展第二轮高校和科研机构遴选工作以赋予其自主颁发副博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等权力。
俄罗斯政府已制定相应的選拔规则,高等教育机构可于2017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向教科部提交申请材料。按照选拔标准,预计约45所高校和20所科研机构能够获得此项授权。
学位授予自主权主要体现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权自主制定《答辩委员会工作章程》,确定答辩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制定论文提交和答辩、学位颁发、取消和恢复等规章制度,以及确定学位证书的式样和受理学位相关问题的申诉等。
对于高校而言,参与选拨的基本条件主要有:学校答辩委员会的数量及过去三年的工作成效,科研投入,在Web of Science数据库收录期刊发表的文章数量,硕士和副博士研究生的比重。俄罗斯重点大学,包括12所“有权自主制定高等教育标准”的高校、10所“联邦大学”、29所“国家研究型大学”,仅需满足“答辩委员会数量”一项标准即可申报。
早在2016年5月23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科学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相关修正案,赋予莫斯科国立大学和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学位授予自主权,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教育系邵海昆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