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下旬,一则清华大学要求2017级新生游泳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毕业的消息,在体育界和教育界引起了巨大反响。3月27日,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刘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7级本科新生开始,清华学生须通过入学后的游泳测试或参加游泳课学习并达到要求,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但如果学生有皮肤病等特殊情况,可不参加。
具体要求是,以四种标准泳姿(蝶泳、仰泳、蛙泳、爬泳)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连续游50米。如测试通过,可免修游泳课或参加游泳提高班学习,测试未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则须在大一和大二两年内参加游泳初级班学习并达到课程要求。
对于这么规定的原因,刘波表示,学校希望能营造锻炼氛围、督促学生养成锻炼习惯,把游泳作为抓手,同时出台一系列措施,扭转清华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逐渐下滑的趋势。“游泳是一项终身运动,不仅有很好的锻炼效果,又是必备的生存技能,因此选择游泳作为学生必须掌握的技能。”刘波说。
多维解读
此处应该有掌声
一些人反对将游泳设为必修课,认为这是在歧视“旱鸭子”,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很多人之所以成为“旱鸭子”,是囿于各种原因,对游泳这门运动缺乏了解或没有机会进行游泳锻炼所致。而通过科学、系统的游泳学习,完成这门课程,甚至爱上这门运动并非难事。而且,清华大学同时规定,如学生确实存在因慢性病、皮肤病或心理疾病等原因存在不适合学习游泳的情况,在递交医院或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和体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用其他体育课程替代游泳课。可见游泳必修课既有严格要求,也有区别对待,并非生硬呆板的一刀切。
近年来,从高尔夫球课到“爬树课”,全国高校的各类“奇葩”课程层出不穷,涉及到性教育、娱乐休闲、生命教育等诸多领域,却往往成为一些人眼中非议的靶子。揆诸当下,每每爆出青少年遭遇意外和伤害的新闻,一些人便纷纷跳出来抨击学校教育的欠缺,而一旦教学内容有所变革又将之冠以“奇葩”之名,使其淹没于口水之中,令教育工作者左右为难。其实,清华游泳必修课是我们聚焦教育改革的一面镜子。我们应该看到游泳必修课中所蕴含的教育改革内核——要求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提升其知识储备、生活技能和自我修养,驱除僵化思维和教条主义,引导学生积极切入现实生活。对此,我们不妨报以掌声和期待。
呛声不如促呛水
清华会游泳才能毕业的消息一傳出,不少人立马呛声。呛声的理由是,大学是学知识、学文化之地,开游泳课是体育院校、相关专业的事情。清华这样的名校将游泳作为必修课,这太夸大游泳课的作用了,而且有强加意志的味道。但实际上,大学是学生新的发展阶段。开设游泳必修课,将游泳与毕业绑定,一者,游泳是必备的生存技能,学生增加一项技能,既可摆脱自己溺水的困扰,又可在关键时施救他人;二者,游泳是健身养生的好方式,大学生学会了游泳,可以增强体质,而且受益终身;三者,游泳有助于提升耐力,磨炼意志,有助于学生以顽强的毅力学习文化课。
其实,会游泳才能毕业是清华90多年前的老校规,而且是被实践证明的好校规。此后由于学生规模扩大、场馆有限等原因才将其中止。现在开设游泳必修课,只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恢复老校规罢了。学生只需用四种标准泳姿中的一种连续游50米就算达标,这个要求也不高,一般都能过关,这就不存在强人所难。因此,对清华拟开游泳必修课,与其呛声反对,不如顺声让其践行,促使学生一一下水,通过呛水学会游泳,磨炼意志,缓解压力,增强体魄,全面发展,成为对社会更有用的人才。
时评佳作
“会游泳才能毕业”只是一个正常校规
文/王天定
据媒体2017年3月报道,清华大学重拾百年老校规,决定从2017级本科新生开始,学生须通过入学后的游泳测试或参加游泳课的学习并达到要求,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继清华大学之后,还有媒体披露,西安交通大学从1998年开始便将太极拳设为必修课,至今已实行了近20年。
把两门专业体育课与学生毕业资格挂钩,这在中国的高校中并不多见,所以很多人听来颇有几分新鲜。而清华与西安交大,都是中国的百年名校,校纪校规与办学风格,都备受社会关注。两校规定引发舆论热议,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不过细究清华与西安交大的这两个规定,其实并无不妥之处。
先以清华大学的规定来说,稍熟悉高校情况的人都知道,体育课与专业一样,是一个课程群,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不合格不能毕业,这是一个正常的校规。
这个校规的合理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清华大学的师资和场馆,可以保证在全校本科生中开设高质量游泳课之需求。二是清华大学没有要求人人都成为游泳健将,而只是达到基本标准。游泳并非高难绝技,而是一门适合大多数学生的普通体育项目,现在很多学生小时候就学习游泳,游泳合格对他们来说,本身不是问题。即使来自北方旱塬,小时候没有学过游泳的学生,经过老师的指导和课后的练习,掌握游泳基本技能并不困难。至于完全不适合游泳运动的学生,学校也有免修或替代性学习的方案。三是游泳作为一项体育项目,锻炼效果比较好,有助于提升耐力,且在水中运动,引起关节肌肉损伤的风险也比较小。另外,它还是一个重要的生存技能。
清华大学具有开展游泳运动的良好条件,让学生在校期间掌握这样一项技能,并提出基本要求以督促他们养成健身之良好习惯,这么做,完全合情合理。
相较于游泳而言,太极拳运动对场地要求更为简单,而太极拳素为民众喜闻乐见,是一项极为普及的传统体育项目,健身效果也是有目共睹,师资也不难保证。和清华一样,西安交大也没有要求学生个个练成太极高手,而只是要求学生掌握太极拳基本套路,坚持练习而已。
清华与西安交大这两个规定之所以引起舆论热议,其实也反映了长期以来,中国高校把体育课教学普遍边缘化的现实。在很多高校,虽然体育课名为必修课,但素不为学校所重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体育老师也无法对教学提出严格要求。而与体育课边缘化相对应的,是学生体质普遍下降的现实,很多学生生活懒散,没有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清华和西安交大能够正视这一问题,通过强化校规的办法,督促学生养成健身习惯,其积极意义不言自明。
我们还要进一步强调,大学内部规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放下身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也是一个社会机构的基本义务。但是,一个大学,应该在法律规定下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设置课程,更是一个学校的基本权利。社会应该鼓励高校不走寻常路,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风格和校园文化。清华和西安交大这两个百年名校的这种探索,都合情合理,足以为学校增添光彩。
——摘自《新京报》
点 评
文章并没有单独聚焦清华大学的游泳必修课新规,而是将西安交大的太极拳必修课与之结合起来共同论述。这是因为二者同为中国百年名校,也同样将专业体育课与学生毕业资格挂钩,具有很强的可比性。与此同时,文章详略得当、主次分明,用西安交大的成功经验,来佐证清华做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论证有力。最后还分析了两校的规定之所以引发争议的深层次原因,重申了学校制定校规的基本权利,说理深刻、论述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