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丹
摘要:《三侠五义》是清代现实题材小说,神异内容不多却包含了古典小说中常见的四类主要神异形象,这些形象具有传统的文化内涵,在现实故事的视野下建构起一个完整的虚幻空间,结构颇为独特,其形成具有文化渊源、创作接受群体、社会背景等多重原因。
关键词:《三侠五义》;神异书写;内涵;成因
《三侠五义》是清代重要的侠义公案小说,由石玉昆根据民间包公故事改编而成。从整体来说,该书属于现实题材,但其序言有退思主人言:“余素性喜闻说鬼,雅爱搜神,每遇志异各卷,莫不快心而浏览焉。”显出其神异内容还是很有分量,足以“兴感发之善”的。书中的神异描写内容的确不多,但仍比较丰富,且神异内容建构成的独特结构也有深厚意义与成因。
一、神异书写之文本内涵
《三侠五义》中的神异内容可分为三类,大致包含我国古典小说中的主要神异形象。
第一类为异象类。主要是对星象、梦境、异域的描写。古代人多认为星辰的变动预示着王朝及相关人物的变化,小说中钦天监上奏言天狗星犯阙,不利储君,引出狸猫换太子一事。梦境是人们预测吉凶未来与沟通异域的重要媒介:包员外梦见妖邪,醒后包公出生;天子梦见仙人醒后果寻得包公等。关于异域的描写是首先白安言通过游仙枕可至“阆苑琼楼”之所,这明显不是凡间,后包兴、包公用游仙枕至陰阳宝殿,包兴点出其为阴司。星象和梦境能预示吉凶是天人合一与天人感应观念思想的外化,起到了预示与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第二类为鬼神类,分为神灵与魂灵。神灵最主要的形象是包公,出生之时其父梦见奎星,而后众神鬼尊其为“星主”,得封“阴阳学士”,而包公“星主”的身份则贯穿公案内容。另外阻拦鬼魂的门神、引导开封府人的菩萨俱是仙神之属。魂灵类可分为鬼魂与生魂。这类形象是小说公案部分中的主要形象。鬼魂有刘世昌、寇珠;生魂有屈、白二人与柳小姐,他们都是包公能够“日审阳,夜判阴”的明证,体现古代人对鬼神的畏惧同时又留恋现世。
第三类为灵物类。灵物本是普通事物,在故事中则被赋予灵性与神怪之能。书中最重要的灵物是开封府的三宝:阴阳镜、古今盆、游仙枕。阴阳镜是狐仙指引包公所得,后使歹人疯癫眼盲,又使白、屈二人魂归各体,助包公了结冤案;古今盆为李氏陪嫁,但二人姻缘是狐仙所结,也是狐仙安排,后治愈太后眼盲之症;游仙枕是由一名和尚带出,要交与“星主”,后包公用游仙枕到达阴司。另外还有韩瑞龙母子见到金银化成人形。小说中还有很多灵性动物,最主要的是得包公护佑的狐仙,助包公躲过危险并与李氏结姻,还有虎、马、驴、乌鸦等,都显示出包公身份不凡与断案之神。
第四类是巫术类。仅提及一次,即庞吉请妖道作法利用木头人暗害包公,这是巫术中的魇魔之法,在古典小说中经常出现。
《三侠五义》中的神异内容篇幅不大,内容却极为丰富。值得注意的是,书中的神异内容是在公案部分中围绕包公展开,而侠义内容则不涉神异,这种情况比较罕见,笔者猜测这自有独特涵义。
二、神异书写之文化内涵
神异书写的第一类是异象类。关于星象,《周易》有“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之说,秦汉时皇家设太史令掌管天象,人们尤其君主相信天象预示未来发展,因此天象之说便在各种故事中出现,《隋唐演义》根据星辰预兆国朝盛衰便是如此。《三侠五义》是因异象认为储君不利,以此开篇。而后是梦境,古人认为梦境是神灵指引自己,《周礼》便有占梦一说,将梦置于鬼神之列。后人便将梦境与神鬼联系起来,于梦中感透人生成仙,或梦中游览异域。在《三侠五义》中梦境便预示情节的发展。
鬼神在上古神话中就出现,而后愈多,三教合流后这类形象愈加丰富。《三侠五义》中的神仙有包公、门神及菩萨。包公是星主,即奎星,《史记》记载它是北斗七星的第一星,东汉时有其主文章的说法,改“奎”为“魁”。魁星信仰自宋朝兴盛,但将包公奉为魁星却是不曾有的,前代多将包公奉为文曲星或阎罗,前者取文官首脑之意,后者取断案公正之意,因此魁星的说法是继承文曲星之说。小说中包公梦至阴司升堂,但魁星不判公案,暗含其为阎罗之意。历来故事中包公均被神化,是功臣圣贤崇拜的表现。门神在民间传说普遍,《礼记》将其列为五祀之一,明清时民俗性质超过信仰性质,门神更偏于民间的门画。门神的职能是驱邪避鬼,因此鬼魂不能进入公堂。菩萨应为佛教中的神灵,其暗助开封府人的举动符合佛教解救苦难众生的观念。魂灵形象大多时候被称为鬼魂。鬼魂观念早已出现,远古人就有灵魂不灭的观念。《礼记》记载“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后来各类故事也多有鬼魂形象出现,在明清时达到高峰。这些鬼魂多以“托梦”形式给人某些暗示,或依靠现实载体出现:刘世昌鬼魂附于乌盆,寇珠鬼魂附于杨忠,体现出在灵魂不灭的思想外,人们对于现世的留恋。
小说中宝物、动物也都具有灵性甚至神性,这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这类形象在传统故事中多有出现,比如神话、仙话甚至神魔小说中的神兽宝器。小说中游仙枕使人梦至异域,是前代《枕中记》、《黄粱梦》的延续。阴阳镜是宝镜崇拜的表现,从魏晋时开始,便有关于宝镜的志怪小说,而后增多,情节多显示前世、预示未来或照见真实显现幻境,前者多出现在佛道故事中;后者如《红楼梦》为沟通仙凡的媒介,阴阳镜也属这类。上古神话源于动物崇拜多有以动物为原型的神兽,后世故事承继这类形象并进一步发展,它们具有神通,即使普通动物也有灵性。小说中的虎、乌鸦、马都是多出现在故事中的动物,猛虎是镇压妖邪的神兽,乌鸦是征兆之鸟,是人们灵物崇拜的鲜明表现。最为重要的是狐狸,它们在神话传说中多以“狐魅”等负面形象出现,后逐渐变成身具人情的狐仙形象,在《聊斋志异》中达到顶峰。狐仙报恩的故事是灵物崇拜、民俗信仰最为突出的表现。
巫术指巫师通过鬼神力量来驱魔害人。《周礼》有关于巫祝的记载,《楚辞》也多表现巫文化。后来方术发展,在民间与宗教民俗结合成为巫术。巫蛊之术包含内容很多,在各类故事中多表现为驱魔除邪或暗中害人。《三侠五义》中邢吉利用木头人暗害包公是偶像伤害术,西汉时的“巫蛊案”也属此术,在传说故事中出现次数很多。
《三侠五义》中的神异内容比前代包公故事较少,但这些内容军事颇具代表性的神异形象,具有深远的文化内涵,其独特结构也因其构成的深远意蕴具有深厚的文化意义。
三、神异书写之成因
《三俠五义》中的神异描写内容有深远的文化意蕴,从结构来看却仅在公案部分中,而侠义内容甚少涉及神异,这样的结构自有其形成原因。
在文化渊源方面,《三侠五义》是前代包公故事改写而成,神异描写自然有传统的神鬼文化渊源。统治阶级推行的天命观念,发展至明清已深入民众思想,人们崇拜畏惧鬼神,但宗教民俗思想又加深了人们对鬼神的好奇。神异形象自上古神话开始,便是文学作品中的重要内容。明清时期带有神异因素的小说兴盛,其题材内容的丰富,艺术形式的完善,神鬼内容与现实题材结合,成为愈加靠近人们现实生活的元素。小说的公案内容多沿袭自前代故事,神异内容在其中占有很大篇幅,作者便要受原始材料影响。
从创作与接受群体角度来说,《三侠五义》的神异内容与独特结构是普通民众与文人共同作用的结果。道光时有人将石玉昆的包公案记录下来形成《龙图耳录》,后问竹主人等再次改编成为《忠烈侠义传》于光绪五年出版,又改名为《三侠五义》。因此它是普通民众与文人共同创作,该书同时拥有知识分子与下层民众的烙印。文人在润色故事时,体现文人乃至统治阶级的需求,于是官员断公案、领众侠恢复封建统治是统治阶级的需要,神异内容表现出的寓教惩戒观念,也是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表现。石玉昆作为下层民众,认为百姓需要廉洁公正的官员帮他们主持公道,但又因对朝廷的不信任,认为需要鬼神来指点官吏、解救百姓。鬼神与侠义之士都是人民心中官员的助手。同时石玉昆作为民间艺人,需要迎合民众的审美心理,人们对鬼神的崇拜与好奇尚异的审美需求也是故事加入鬼神元素的原因之一。
从社会背景层面来说,《三侠五义》是道同年间改编创作完成,此时清朝进入中后期,封建统治进入最后阶段,社会政治已混乱,现实黑暗与混乱使民众极度失望,他们渴求能出现帮助领导他们摆脱现状的形象,而公正无私的清官能够帮他们惩处贪官污吏。但长期处于朝廷的统治之下,潜意识中不能充分信任官员能够帮助他们,所以一定要依靠鬼神力量才能达成目的。这类小说是在混乱的社会现实之下,人们希望解脱、寻找精神慰藉但又在封建思想统治下清醒不得的无奈,无论是清官、鬼神还是侠士都是人们在痛苦中寻到的精神依托。
《三侠五义》中的神异描写内容源于传统文化中的鬼神观念、前代包公故事与清代的社会背景,是普通民众对封建统治的不信任但又不敢改变现状的矛盾心理,其中掺杂文人对于封建统治的维护作用。公案部分中神异内容的遗留与侠义部分不涉神异,则是民众潜意识中官吏与侠士对决的失败,在普通民众心中,封建官员单靠自己的力量无法洗雪平民的冤屈而要依靠鬼神的力量,而官吏同时也是因侠士的前赴后继才得以恢复统治。其实民众虽无法完全摆脱封建思想桎梏,但潜意识中已做出最后的选择。
《三侠五义》作为现实题材的侠义公案小说,其中的神异内容历来不太受重视,但实际上其独特的结构具有相当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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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文学·上旬2017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