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老人,别给黄昏恋添堵

2017-08-03 07:29园园
环球慈善 2017年6期
关键词:黄昏恋赡养人养老院

园园

近日,由云南省民政厅起草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在网上公布。意见一出,民众瞬间聚焦在两件事情上:1.常回家看看;2.不能干涉黄昏恋。与早前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显著不同的是,云南省的此项法规属于“加强版”,对定期看望空巢老人和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子女提出了具体要求,規定“对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探(看)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可以向赡养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看)望”,并规定“独生子每年10天带薪休假护理住院的老年人”。

新闻报道经常都有很多有关“身体好”或“身体不好”的老年人的新闻,最集中最无厘头的就是早高峰时间在地铁上、公交车上和年轻人争座位。还有在各处瞎排队,拿保健品推销员当干儿子、上当了又找政府哭诉的事件。这些新闻可能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但外界在解读的时候都会提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个步入老年化社会的国家,关怀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为了让子女能常回家看看,部分地方政府和机构操碎了心。很多省市区已实施了“孝老假”,为需要给老人履行尽孝义务的子女提供休假,比如老人生日、临终关怀等;有的企业还实施“孝顺金”制度,逢年过节代表单位给职工父母寄钱;在湖北省孝感市,每年甚至有推崇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孝感孝道文化节”;苏州有家养老机构为鼓励子女多到院里看望父母,还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子女两个月内探望父母超过30次,即可获得200元现金抵用券。

就算有各项措施督促子女们看望抚慰父母,问题未必就此能解决,子女们离开后,那些独身老人将如何打发寂寞时光?老人也是有情感需求的,没有什么比有个伴更好了。但很多年轻人对此不能理解,比如无法接受黄昏恋,这倒不是因为情感的排他,说穿了更多顾虑的还是财产。万一本归自己继承的房子和钱旁落他人怎么办?社会上关于黄昏恋的负面教材确实很多,有的老人去世后,各方子女争抢财产,真的弄得一地鸡毛。

我常去的一家养老机构有个著名的黄老师,70多岁,退休前是某中学美术老师,老伴已去世。她出名是因为“风流”。据说在养老院待了8年,同院里很多老头追她,她已经历了无数次黄昏恋。黄老师进养老院前把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女儿了,她常说自己“无债一身轻”,做生意的儿子每年会给她一笔零花钱,还支持她黄昏恋。黄老师日常都是快快乐乐的,很多人很羡慕她洒脱。黄老师的事让人觉得,她这一生最风光的日子不是年轻时而是在养老院里。

其实老人只要把财产理清,该让子女继承的,写个法律文书,其他的钱自己花,子女也别指望啃老,然后潇潇洒洒的,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又有何不可?不能光让年轻人“浪”,只要不违背社会伦理,老年人也一样可以“浪”。有个黄昏恋,老人也不用一天到晚眼巴巴地数着日子等子女来看望自己了,而且还要政府出手管这事,太尴尬了。子女们也不用为不能经常去看望而愧疚了。像黄昏恋这样的事,子女们应该多往好处想。

本刊整理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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