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航
摘要:1840年至1860年,清王朝的统治信心依然强大,在外国人眼里是傲慢且愚昧的,在国内的统治仍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社会走现近代化的历程里,孕育革命思想的物质基础在不断改进,人易于从物质上获得满足,同时,社会也易于从它现有的生产收入上获得满足。晚清这一时段,社会的发展是逐步进行,然而,1851年-1864年间的太平天国运动撕裂了清政府的统治,使得中央集权政府的集权信心不复,权利的外移这一进程正式开始。就这一时间段,特别是财政这一权力的下移,给地方提供了权力自专的条件。
关键词:太平天国;财政下移;军费
纵观整个晚清的发展,交织着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在尖锐而又复杂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社会发展间有严重曲折。现在反映历史进程的工具愈来愈多,能够从文件,数字里面获取的线索也愈来愈多,解析一件历史事件可以将其碎片化,将这些碎片细节整合重新排列组合得出不同的结论。太平天国运动是可以说是清朝历史发展的重要分水岭,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不仅占领了大半山河,建立了与清政府相对峙的政权,而且对清朝政府的运行结构产生巨大影响,促进了清政府与外国势力交流的加速期和蜜月期。然而,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中央权力的外移,中央政权的权力外移必然伴随着地方政权的兴起。结合史料研究,本文将主要从财政和军事两方面来论述太平天国对清朝地方政治军事集团兴起的影响。研究北洋军阀史的学者来新夏认为,后世的北洋军阀分崩割据的霍乱根源在于太平天国时期湘军形成的兵为将有,自专兵饷。[1]诚然,财政是国家政權的重要支撑,财政职能是政府职能的化身,政府各项职能的行使都必须借助于财政职能的履行才能完成,财政权和兵权的流失对于任何一个封建王朝的打击是致命的。
1853年以前,清朝政府的财政管理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制,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地方政府征收的全部收入须上交中央,征收款项扣除留存部分即全部运往国库管理,全部库银汇集国家财政中枢户部。存留部分包括地方官的薪俸以及额定的开支两部分,没有机动的财政款项。地方财政留存经常不足,难免会有地方财政的亏空。官员们为转移财政危机,巧立名目摊派银两,加深对农民的压迫,这也是太平天国兴起的主因之一。咸丰朝基本上与太平天国政权相始终,咸丰朝是兵权与财权变动最为显著的一朝。太平天国发展迅速,而且占领区主要是大片江南富庶地带,直接造成清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急剧缩小。安徽省“自安庆至宿、毫千玉里,人民失业,田炉荡然”,“纵有城池克复一、两年者,田地荒废,耕种无人”,[2]战场范围的扩大,使江南农业经济迅速凋敝。清政府军费及赔款支出同时也导致户部村存银锐减,1853年,祁俊藻等大臣奏称,“原以部库存项,截至八月十七日以后,连应发官票本银,仅存十余万两,转瞬九月,届期兵饷已无所出。而算至明年二月,约须放款总在四百六七十万两上下,就各省可以指拨部款合计,为数仅及十分之二。”[3]可见中央财政入不敷出,已无力应对持续增加的浩繁军费。咸丰年间户部银库收支表[4]:
从数值上不难看出咸丰朝财政日益吃紧,咸丰三年的财政亏损为历年来最多,面对日益严峻的局势,中央政府是被迫允许各省“经营筹画,自求生理”。[5]1853年,上谕令怡良、许乃钊,“于江苏各库,无论正杂款项,迅速筹解大营,以济急需”。[6]事实上,中央已将筹饷之权下放地方。此后,类似“无论何款,迅速筹备”的谕旨颁布频频,中央财政政策已难以维持。1854年,上谕称,“历经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奏请设局捐输,均已允行”[7],地方获得筹饷权已成定局。1863年,清政府抱怨道,大多数“省份不能依限报解,且有逾限不解者。虽因防剿吃紧,奏请留支,或解军营,迳行划拨,而藉词诿卸,亦所不免”[8]。清政府对于中央财政权力下移的状况也有清晰的认识,在战争时期,政府还需要地方组织训练军队维护政权,能做的调整有限,余力不足无法兼顾。1851年~1864年,清档案材料表明地方督抚不断扩大其财政权,清廷虽然多次进行整顿,但不仅没有实现清廷恢复旧制的目的,反而出现了督抚权力的再扩张。晚清政权动荡不安,内外交困,维护政权向心已是竭尽全力。清政府财政权力和军事权力的下移不仅意味着政府影响力下降,为地方政治军事集团的兴起奠定了经济基础。
在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为了建立坚固的防线、反攻根据地以便推行军务政务,需要高效率办事机构。在战争平息之后,因事设局成为主流。因为因事设局,办事效率比旧式衙门高,能处理一些非常规的战后事物。虽然因事设局也带来行政机构膨胀的弊端,但已具有近代化国家机构设置的重要特点。在地方财政各类专门机构的设立后,财政权完全落到了督抚手中,布政使完全听命于总督、巡抚,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掌控能力大幅度削弱。曾国藩在奏折中指出,“自军兴以来,各省丁漕等款,纷纷奏留,供本省军需,于是户部之权日轻,疆臣之权日重”。[9]
督抚为避免户部干预而采取隐匿地方收入作为的主要手段。何烈发现,曾国藩于1860年仁两江总督时,就已创办土药捐,但在第五案报销案中,只列厘捐、盐厘等收入,而未列“土捐”收入。[10]至于厘金、杂捐的实收数量,各省隐匿虚报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因为有隐匿收入,所以各省无不有各种小金库,如山西善后局,不明来历的余款达37万余两。[11]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清政府采取捐输、举借内外债务、预征钱粮
和钱粮津贴、创办厘金、筑发大钱、征收鸦片税来应对财政危机。这些举措使得民众大量的财产无形之中蒸发,大量的商人破产,农民的负担加重,流民愈来愈多。地方也趁政府放松对地方财政监管的机会大力搜刮民脂民膏。1875年,薛福成抨击道:“若夫厘金之外,又有厉民之政,则莫如四川“津贴”一项。其公私杂费与一切陋规,莫不按亩加派,名曰“津贴”。迁流日久,变本加厉,取之无艺,用之愈著。凡州县供应上司,小者千金,大者逾万。综记民力所出,逾于正赋之额,几有十倍不止。”[12]同时,在太平天国时期,外国列强趁中国内战之际,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行夺取了中国的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兹口税收的特权,重新修改了海关税则。虽然海关税在逐年增加,白银外流速度更快,加严重阻碍了晚清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太平天国时期产生了许多新的财政收入思想,其中以冯桂芬为代表提出了系统的思想。冯桂芬的财政思想与魏源一脉相承,在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方面有所发展和补充。冯桂芬的财政收支思想涵盖了天赋、漕粮、常关税及厘金诸多方面。冯桂芬的主要主张有“均赋”、“折南漕”、“撤关入厘”和“改土贡”。在19世纪60年代初,曾国藩、李鸿章为了保持自己控制区的财政经济实力,由冯桂芬代李鸿章草拟《请减苏淞太浮粮疏》,在其中重申自己的主张,冯桂芬的主张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实现。清朝后期的权利外移和北洋军阀集团的形成绝非偶然,在内外动荡的时代下,权力下移是政权自我调整措施,统治集团内部运行机构的滞后无力收回下放的权力。封建王朝最重要的两个工具:财政和兵权,这两项权利的下放使得地方官吏完全掌握了地方的控制权,容易形成小的政治军事集团,政治离心力扩大。后世北洋军阀集团地方割据、派系林立的渊源可追溯至此。
参考文献:
[1]来新夏等:《北洋军阀史》,东方出版社,2016。
[2]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1840-1911)》,三联书店,1957,第158、161页。
[3]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78,第16页。
[4]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第140页
[5]盛康:《皇朝经世文编续》,第56卷,文海出版社,1972。
[6]《清文宗实录》,影印本,第109卷,中华书局,1986。
[7]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商务印书馆,1955,第8224页
[8]《穆宗圣训》卷30。
[9]《曾国藩全集》奏稿七,第3997页。
[10]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第382页。
[11]张之洞:《清查库款折》,《张文襄公全集》卷5。
[12]薛福成:《谨上治平六册疏》,《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1页2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