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场中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特征研究

2017-07-31 23:25李翠霞常乃军
关键词:暴力事件群体性赛场

李翠霞,常乃军,赵 岷

(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体育赛场中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特征研究

李翠霞,常乃军,赵 岷

(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比赛更加好看和紧张,但由于体育暴力的出现使原本的比赛变得危机四伏。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归纳法,对竞技体育群体暴力事件进行研究,主要通过对体育暴力概念的归纳与总结;体育赛场内外暴力事件的总结;然后通过社会、裁判判罚、媒体、个人和管理体制这几个方面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进行特征分析,为减少体育暴力和促进体育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竞技体育;体育暴力;特征分析

1 体育暴力的概念

体育暴力是指在体育领域中使用强制性的力量造成对方的身心伤害的越轨行为,形式包括殴斗、械斗、抢劫、自杀、纵火、爆炸、枪击、破坏设施等,在体育的各个方面、各个群体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几乎遍布了体育的每一个角落[1]。运动心理学普遍认为体育暴力是一种攻击行为,体育运动中的攻击行为可理解为有意识的对他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参考标准为:一是明显攻击,包括语言和身体上的;二是攻击具有伤害行为:三是攻击的对象必须是一个具有生命的个体;四是攻击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2]。国际运动心理学会认为体育暴力行为是对他人从身体、语言、姿势等几方面进行不友善、恶意的伤害,体育中的攻击与暴力行为不属于态度问题而是一种行为问题,关键是属于一种故意伤害。但是一些体育规则允许对抗,这种行为不属于体育暴力[3]。刑法学专家罗嘉司对体育暴力的界定,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行为人故意实施冲撞或其他导致伤害并不为社会所允许的行为。他认为体育暴力一必须在竞技过程中;二其对象不仅有运动员还包括了观众;三必须是故意伤害而造成[4]。在张金成的我国球场暴力研究概述中,把球场暴力分为:一是偏离行为,指运动员、观众和裁判球员之间的冲突,向球场内投掷矿泉水瓶、打火机等;二是越轨行为,球迷、球员殴打裁判以及损坏较贵公共设施;三是犯罪行为,运动员或观众集体斗殴,致人伤亡以及损坏较贵公共财务等触犯法律行为[5]。综合以上观点的共同点可得出体育暴力的特征包括:一是攻击行为;二是故意行为;三是在规则之外的越轨行为;四是有生命的个体。

群体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个体,其为了共同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人群[6]。本文中的群体性体育暴力是指在参与体育活动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动员、观众、裁判之间暴力,其包括体育赛场内和体育赛场外的群体暴力。

2 体育暴力的分类

2.1 赛场内的暴力

2.1.1 运动员之间的暴力

随着比赛程度的激烈,运动员的求胜欲望不断加强,比赛战术的应用、裁判员的判罚等都会影响运动员的情绪。运动员之间的暴力是非常常见的,他不仅仅出现在互为对手的运动员之间,同队之间也有发生。前者会使比赛双方关系破裂,还会影响比赛进程,进而还会影响运动员的健康以及发展,最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后者则会破坏队伍的团结,降低战斗力[7]。运动员在体育场内发生的群体暴力事件部分案例,见表1。

表1 运动员在体育赛场内的群体暴力事件

在表1的案例中,不仅我国的运动员之间的暴力比较严重,国外的运动员也不乏暴力,观察其所参与的项目都是对抗性比较强的如足球、篮球、拳击等,其大多都是由失败或者即将失败的一方挑起的,如众所周知的泰森咬人事件,其就是在泰森觉得自己即将要输掉比赛的时候发生的,但在事后的采访中,泰森爆出是由于对手小动作的挑衅在先[8]。

运动员之间的暴力多是因为求胜心太强、小动作等有失道德的行为挑衅、商业化利益、裁判判罚不公,可这也不能成为发生暴力的原因。作为一个职业的运动员首先应该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实施体育暴力,应该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为体育健康发展尽到自己的责任,坚持比赛第二,友谊第一的原则。

2.1.2 裁判与运动员、观众之间的暴力

运动员、观众与裁判之间的暴力多因为裁判错判、偏哨、黑哨等有背裁判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引起的,而运动员和观众大多是以青年人为主,其思想不成熟、不稳重、追求冒险、叛逆,这一年龄段人更容易发生暴力事件。裁判员与运动员、观众在体育赛场中的群体暴力事件部分案例,见表2。

运动员因为其行为而产生失去理智道德行为,如辱骂、推搡、殴打裁判,球迷则会以扔水瓶、打火机等辱骂、殴打裁判等形式发泄心中的不快。裁判在比赛中尤其是激励的比赛中,一次吹罚往往就决定了比赛的胜负,在实际的比赛中裁判漏判、错判也是正常的,出现一定的误差也是正常的[9]。但如果裁判在比赛场上能够秉公办理,球迷、球员、教练员和裁判之间的暴力也会大大减少的。因此,裁判的专业程度和职业道德对体育暴力减少也有很大的影响。

表2 裁判员与运动员、观众在体育赛场中的群体暴力事件

2.1.3 运动员和观众之间的暴力

球员和观众之间的暴力屡见不鲜,部分案例,见表3。球员与观众之间的暴力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其暴力多是由失败方发起的,观众对自己所支持的队伍失败或者运动员表现不如意,比分差别过大,再加上观众不冷静,做出挑衅、辱骂、过分动作等违背道德和球场管理制度的动作或行为这才 引发的。

表3 运动员与观众在体育赛场内的群体暴力事件

从球员来说是因为其素质低,对待事情不够理智,没有做好一个职业球员应该做的事情,从观众来看,是因为其自身素质不高,太容易被比赛带动,大家应该文明观赛,但也有裁判的因素在内。

2.1.4 观众之间的暴力

赛场内球迷与球迷之间的暴力就好比两军打仗,每个队都有自己所支持的队伍,多是因为其所支持的球队失利、成绩不如意,观众为了发泄心理的愤怒和不平,加上其情绪低落、不够冷静,就会把心中的不快牵引到另外一支球迷身上,多由失利一方和主场一方挑起。还有就是因为场馆管理不利,考虑不周,场馆设施安全保障不足,没把两方的球迷分开而引发。球迷观众在体育赛场中的群体暴力事件部分案例,见表4。

表4 球迷观众在体育赛场内的群体暴力事件

球迷群体暴力事件多以双方观众打架、斗殴、相互辱骂、扔水瓶、打火机、杂物等形式,其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受伤或者死亡,而且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是人们久久不能痊愈。可见管理体制的完善对体育暴力的制止也有很大作用。

2.2 赛场外的暴力

2.2.1 运动员与观众之间的暴力

赛场外运动员与观众之间暴力的形式多以围殴大巴、厮打、辱骂为主,而国外的暴力却出现了枪杀这类的暴力事件,这也反应出我国对枪支的控制比较严格,而国外对枪支的松懈才引发了这类的刑事案件。运动员和观众在体育赛场外的群体暴力事件部分案例,见表5。

表5 运动员和观众在体育赛场外的群体暴力事件

在比赛场外观众与球员之间的暴力多因对比赛结果不满、裁判判罚不公、运动员的挑衅,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不满而产生的愤怒与消极的越轨行为,进而也反应出管理的不完善以及运动员与球迷的素质不高、不冷静。

2.2.2 观众之间的暴力

赛场外的观众之间的暴力多以群殴、厮打、辱骂、烧、抢、砸等形式表现出来,观众更多把体育赛场当作一个宣泄的渠道,但也不乏有求知、放松的观众,但更多的是把比赛场当做一个宣泄的场所,社会体育学中曾经说过,体育是社会的安全阀[10],他们把生活、工作、社会等外部压力来到比赛场所来宣泄,通过看比赛来得到精神心灵上的满足,对其压力也是一直宣泄。但是这个宣泄渠道如果不能使其不满情绪得到释放,其就会寻找其他渠道,这时候就会产生球场外的暴力。观众在体育赛场外的群体暴力事件部分案例,见表6。

表6 观众在体育赛场外的群体暴力事件

这在一方面也反应出了比赛场地管理的不完善,社会的监管不严格。因而加大比赛场地的管理体制和社会的监管对解决赛场外的暴力很重要,但是提升观众自身的素质和管理在当下尤为重要。

3 体育赛场中群体性暴力事件的特征分析

3.1 社会诸多因素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

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推动了总体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全球之间的联系,带来了就业和收入;但一方面也加大了贫富差距,一些贫困地区被高水平的消费边缘化,对其来说也是一种灾难,这一弊一利也加深了其内心的不平。加上很多地区由于种族、宗教、政治立场不同、历史冲突、恐怖主义、文化等因素,有些地区长期动乱,人们都希望用现实暴力来宣泄不公。如慕尼黑奥运会上巴基斯坦的恐怖份子绑架杀害以色列运动员;又如中国和日本队的比赛中,由于历史缘故,其之间的比赛就被赋予了更多的不安因素在内,也增加了体育暴力的产生。各式各样的社会因素,包括运动员和观众之间的价值观的不同、运动员收入高低不等、运动员高收入低成绩引起观众的不满、博彩业的发展在体育上引起赌球,兴奋剂、裁判员黑哨贿赂、毒品酒精麻醉运队员、性别和种族歧视、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危机、失业、强烈的民族感情、从众心理等等都从不同程度上影响体育公平、和谐、团结友爱,也是影响体育暴力不断发生的社会问题。

由于收入不均、下岗失业率高、社会福利保证不足等不公平因素,使人民的经济负担大、生活压力大。随着体育商业化的发展,巨大的商业化利益的诱惑,不得不使组织者、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出发点从整体商业利益出发,从而一方面影响体育运动的发展,另一方面使体育运动与赌博结合,一些赞助商俱乐部为了盈利,完全不顾忌体育运动的良性发展,为了控制比赛,暗示甚至鼓励运动员,助长了他们的暴力倾向,这种不良性的商业化也进一步加剧了体育暴力的发生。

3.2 裁判判罚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

裁判员的主要责任就是在体育竞赛中负责赛场秩序和执行比赛规则的,对于其要求也是很高的,不仅需要公开公正,还要接收监督,但是现在的比赛中裁判员的选拔是非常缺乏严格性的,其主要采用分配名额和进行推荐的体制,由于有能力的裁判又少,所以只要具备相关资格就可以担任,可想而知裁判员的道德素质并未列入其选拔的条件。因此,缺乏竞争力,不利于优秀裁判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裁判员由于道德素质低下,加上一些球队、运动队或者俱乐部为了自己的利益,拉拢裁判,所以在比赛中就会出现一些黑哨、漏判等。

但是在真正的比赛中不公正判错,甚至有意偏向某一队或某一运动员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裁判员错判、漏判或者故意黑哨,这也成为球场引起暴力的很大的原因。如果裁判员把握不好很可能就会出现球裁判员和运动员,甚至观众之间的暴力事件。如在汉城奥运会上,韩国拳击运动员的教练不满裁判的判决,对裁判员大大出手成为了汉城奥运会上的一大丑闻。

3.3 媒体的宣传报道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

不可否认大众媒体的不断发展对体育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由于大众媒体发展过快导致其出现很多漏洞,因此就会出现媒体的负面宣传。现在某些大众媒体为了利益,夸张、夸大事实真相,夸大或者刻意放大其他非主流的观点,但在当今的社会大众媒体是人们接收和了解世界的工具,媒体的宣传对人们的认知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微博、微信等公共帐号的出现,一些运动员、运动队利用其进行舆论施压互相攻击,这也为体育暴力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如2013年卓尔与新疆的中超比赛中,针对柯钊踢马季奇这一事件,两队在媒体上相互攻击,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对球迷观众和社会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媒体的负面宣传也可以定向人们的思维能力,左右人们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在体育比赛中,媒体的负面报道使人们对球赛本质产生错误的意识,使人们产生消极的心理,进而会做出一些危害社会事情,以宣泄心理的不痛快。

3.4 个人素质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

体育暴力多发生在对抗性强的比赛中,在比赛中运动员磕磕碰碰很难避免,但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故意犯规、蓄意伤害,或者对观众、裁判员、对方队员、教练员有不文明的行为都会引起大家的不满,就可能会使他们得到刺激,进而运动员、观众可能做出攻击行为。此外运动员对比赛的重视程度,也是影响体育暴力的因素。运动员大多都是从小进行专业的练习,思想政治、文化水平都偏低,对于专业以外的其他事情不能很好的处理,尤其是在受到其他刺激或者挑衅后,不冷静,就很可能引发惨案。甚至有时观众的专业素质不太高也容易冲动、起哄,一个人的情绪很可能影响很大一帮人的情绪。

2004年活塞队与步行者队比赛中,阿泰斯特对活塞队的本华莱士做了下犯规,本华莱士又推了阿泰斯特一下,引起两方球员的冲突,可这并没有结束在阿泰斯特在被劝下场后,突然有观众把饮料瓶砸在阿泰斯特身上,阿泰斯特冲上观众席打了观众,然后两队球员与观众都参与到暴力中来。这就是因为步行者觉得要输了,心理比较急躁,做出不道德的动作才引发此后的案件。因此,运动员的道德素质与心理承受水平对体育暴力有很大的影响。

观众对比赛的热情和道德素质的低下、不冷静、从众心理也是其发生暴力的原因。如2012年浙江广厦与辽宁盼盼的比赛,杜比的三分没打进导致比赛失利,一名观众打了杜比一拳,此时其他观众开始起哄。这场比赛就是因为观众自己所支持的队伍失利而引发惨案。可见,球迷观众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对体育暴力也有很大的影响。

3.5 管理体制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

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也是诱发暴力的因素之一。一个良好的赛场环境对体育比赛能更好的进行有的作用很大,比如赛场地的气氛、管理、服务、安保、硬件设施、场馆管理。另外做好赛前检查工作对体育暴力的预防也有很大的作用,比如禁止把一些危险物品带入场内。此外,赛场外的安保、运动队的进场和离场,以及处理好观众离场的秩序等对体育暴力的预防有很大的意义。

如慕尼黑惨案,当时的奥运村就是用一层铁丝网围起来的,也没有监控、探测器、路障,就有几个保安,管理体制不安全而引发的。再如海瑟尔惨案中,就是由于售票不委托,导致两队观众坐同一观众席最后导致看台倒塌,压死压伤观众。

4 小结

社会诸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其因素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种族、兴奋剂、黑哨、商业化、利益化等因素使人民生活压力大,加上为了自身利益而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引发了群体性暴力事件;裁判判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多是因为裁判判罚不公而引起群体性暴力事件;媒体宣传报道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多少因为媒体的负面宣传使人们产生消极情绪进而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个人素质引发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多是因为运动员和观众不冷静、道德素质低再加上失败因素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处理问题进而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管理体制引发的群体暴力事件,多因为管理体制不完善对场地管理、服务、安保等不善处理进而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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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ss Violence in Sporting Events

LI Cui-xia,CHANG Nai-jun,ZHAO Min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hanxi Datong University,Datong Shanxi,037009)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sport games have become more exciting.However,the appearance of sport violence makes the games dangerous.By using literature data method and logical induction,this paper studied mass violent sporting events.Through the summary of the concept of sporting violence,violent events inside and outside field,and the analysis of the features of mass violent events caused by society,media,individuals,and management system,it provided reference for reducing sporting vilence and promoting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sport.

competitive sports;sports violence;feature analysis

G80

A

1674-0874(2017)02-0073-05

〔责任编辑 王东〕

2016-12-16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TY001];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TY014];2015年大同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项目[2015120]

李翠霞(1978-),女,山西应县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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