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灵”与邓以蛰艺术观中的人生论美学取向

2017-07-29 02:26石冉冉
大经贸 2017年6期
关键词:性灵

石冉冉

【摘 要】 邓以蛰提出“艺术是性灵”的观点,指出艺术与人生的关系全赖于人生同情;他标举“性灵”美学,延续了中国古典美学“性灵说”的人生情怀,从以人为本和以真为根两个方面深刻阐释“性灵”的人生论美学意蕴;肯定“性灵”的审美价值,强调“性灵”精神对艺术审美具有正确积极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 邓以蛰 性灵 人生论美学

在邓以蛰那里,“性灵”一词是贯穿其人生论美学思想的主线。本文拟从研究“性灵”与邓以蛰艺术观的人生论美学取向入手,深刻把握审美艺术人生三者的关系。

何为“性灵”?“性灵”一词由“性”与“灵”两字组合而成,“性”的本义是“性者万物之本也”(《吕氏春秋·富贵》),是指万物与生俱来的本性。从人的角度而言,“性”是“天命之谓性也”(《礼记·中庸》),是指人的自然本性和天性。在此基础上,古人又深刻认识到“性者,生之质也”,进一步指出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人的本真。所谓“灵”的本义“命灵氛为余占之”(《离骚》),是指古代楚人跳舞将神的巫。而后,“灵者,神也”(《风俗通》),“灵”也指神性,同时,“灵”在古时还具有彰显自我、显露本真的意义。因此,“性灵”一词是指人类要彰显独特的个性,突出自我意识,表达丰富的内心情感。公安派袁宏道指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小修诗序》)。他认为“性灵”就是要表达至真至纯的生命情感,彰显独特的个性魅力。清朝著名诗人袁枚也提到“性灵”,他认为“性灵”等同于“性情”,他更侧重于诗人的才华和灵性,不单只看重诗人的个性和真情。清代学者黄越在《二十四画品》中也提到“性灵”,他认为“性灵”是艺术家对生命情感的自然流露。在明清时期,“性灵”是作为一种诗歌的主张被广泛流传,由此可见,“咏叹人生是中国艺术的根本主题,中国的诗词尤其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①“中国现代艺术继承了这种以咏叹人生为根本主题的传统,并予以人生论美学阐释,更在理论上弘扬了这一优良传统。”②

在探究艺术本质的问题上,邓以蛰继承了中国传统“性灵说”的人生论美学内涵,指出:“艺术的现象是真实的,原不是它的分内的事……所谓艺术,是性灵的,非自然的;是人生所感得的一种绝对境界,非自然的变动不居的现象——无组织无形状的东西。”③由此可见,他认为艺术是性灵而非自然,它是一种无组织无形状的绝对境界而非变动不居的自然现象。艺术应该是超出自然的,是一种理想境界和绝对精神的体现,是要回归到人心灵的精神內容。艺术本身具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力量才使得主体与自然暂时分离,才能达到心灵的一种绝对境界与一时的心境的圆满,这也是艺术超越自然的价值的所在。因此,“性灵”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审美和艺术的活动,也是生命与生存的一种存在方式。它将主体情感和对人生况味的品鉴升华到艺术境界的层面,将对人生品鉴引入到艺术体验与欣赏的活动中去,将审美、艺术、人生三者紧密联系起来。

邓以蛰标举的“性灵”精神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性灵说”精神的延续,同时这也是现代审美所传承的人生论美学精神。人的精神意趣的综合反映表现为“性灵”,将其归纳总结为以人为本和以真为根两个层面的人生论美学内涵。

以人为本。④诗歌是来自心灵的创造,诗歌咏叹人生的目的是为了彰显人性。

袁枚标举的“性灵”,是提倡“性”与“情”统一,是强调个人真实与心灵情感,体现了体与用的关系。邓以蛰正是吸纳了这一诗学传统并沿用到艺术的层面,他认为,所有的艺术品都应该要表现出创作主体甚至是欣赏者的意志与情感。他从“艺术是性灵”的观点出发,阐述了人生与艺术的关系全依赖于人生同情;而艺术与人生发生关系不仅是从人生中获得对知识的渴求,更多的是可以获得舞动鞭策人生的力量。邓以蛰所诠释的“性灵”艺术不单是指艺术家本性和情感的自然表达,更着重强调创作主体与欣赏主体的创造性与情感性。

以真为根。性灵强调“真”。所谓“真”,《庄子》曰:“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⑤所以,“这个‘真就是万物的本原本真,是自然本身的那个存在。”⑥在这里,邓以蛰认为艺术应该要表达绝对境界,同时艺术不能脱离现实,不能躲在“象牙塔”中。这与“性灵”强调的“真”是一样的道理。他指出,“文学的内容是人生,是历史,这是通例”。⑦“诗的内容是人生,历史是人生的写照,诗与历史不能分离。”⑧邓以蛰主张艺术理想,反对脱离现实人生无用的空想。

在谈林风眠绘画的时候,邓以蛰明确表示,“由理想变为想,他的表现必近于夸诞驳杂,唤不起观者诚意的领略。”⑨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艺术家自身情性的产物,艺术家通过艺术作品抒发自身的情感,以此来表达自己的生命情怀。这种生命情怀是自身的真性情,而不是无病呻吟,因此,艺术家应该要秉承真诚真善的态度对待艺术品的创作,以表现自然真情为重要的落脚点,心诚情真,则味愈佳。因此强调艺术要表现个性与真情,这是“性灵”的创造。在论及戏剧、音乐这些艺术门类的时,邓以蛰认为艺术作品是反映艺术家主体的人格精神与生命情怀的直接表现,它具有打动人心的美感功能,能够激发出人喜怒哀乐的情感,能够给人带来生趣勃勃的艺术美感的享受。艺术作品之所以具有这种强烈打动人心的美感力量就在于它拥有内在的真情,真情是艺术作品的内在灵魂,也正是源于真情的存在,艺术作品才能够展现出鲜活的生命力,引领正确积极的审美方向。

【参考文献】

[1] 聂振斌. 艺术与人生的现代美学阐释[J]. 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1月,第199-204页.

[2] 同上.

[3] 邓以蛰.邓以蛰全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3页.

[4] 是新宇. 论“性灵说”的人文内涵[J]. 时代文学(下半月),2015年11月,第120-122页.

[5] 陈鼓应.注译庄子今译今注·渔父(下册)[M].中华书局,1983年,第824页.

[6] 金雅.人生艺术化与当代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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