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译者的文化及语言背景差异对其译著的影响

2017-07-28 19:41师榴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1期
关键词:文化差异译本红楼梦

摘 要:本文通过对《红楼梦》的两个译本——杨宪益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和霍克斯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与原著的例证比较,尝试着探究两位译者文化背景及语言背景的差异对其译本在翻译原则、翻译动机、翻译方法、文本的理解与表达等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红楼梦》;译本;文化差异;语言背景

作者简介:师榴(1993-),女,黑龙江省鸡西人,齐齐哈尔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1-0-03

一、《红楼梦》在国内外的地位及主要译本

《红楼梦》系中国古典四大小说之一,被看作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在中国,该作品不仅街知巷闻,而且很多名人都对《红楼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英国,1910年,大英百科称《红楼梦》的价值等于一整个的欧洲(2010:231);英媒日报说《红楼梦》在亚洲的文学地位能排到前十(2014)。

截至目前,前后近10位翻译家曾对《红楼梦》进行翻译(或节选,或整篇),这些作品都是《红楼梦》在英语国家得以流行的主要力量。现如今主要流行的译本有两个:一个是杨宪益的A Dream of Red Mansions;另一个是霍克斯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

二、译者背景简介

杨宪益,中国著名翻译家、外国文学研究专家、诗人。1934年在天津英国教会学校新学书院毕业,后来到英国牛津大学墨顿学院研究古希腊罗马文学、中古法国文学及英国文学。1953年调任北京外文出版社任翻译专家。其夫人戴乃迭是英国人,二人中西合璧,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杨宪益、戴乃迭联袂将中国文学作品译成英文,从先秦散文到中国古典小说等多部中国历史名著,在国外皆获得好评,并产生了广泛影响。六十年代初,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婦开始翻译《红楼梦》,于1974年完成,1978—1980年译本由外文出版社分三卷出版,译著名为A Dream of Red Mansions。

霍克斯是英国著名的汉学家,1945年就读于牛津大学研读中文,1948年在北京大学攻读中文系研究生,对中国文化又很全面的了解并在中文方面有很深的造诣。曾翻译《楚辞》(The Songs of the South)和广为人知的唐诗《A Little Primer of Tu Fu》,之后在中国同事吴世昌的启发和帮助之下,开始着手准备翻译《红楼梦》。

在当时,英语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红楼梦》译本,有的只是节选本。1970年,霍克斯与企鹅出版社合作,开始翻译《红楼梦》,前后用了10年时间,翻译了前80回。霍克斯的《红楼梦》译本在当时盛极一时,并为之后的译本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从以上杨宪益和霍克斯的学习经历文化背景可以看出,杨宪益是本国人,曾在英国留过学,并且研究过英国文学,其夫人也是英国人;霍克斯虽然是英国人,但是对中文研究颇深,并且有在中国留学的经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杨宪益和霍克斯都具有翻译《红楼梦》的基础和优势。

三、译本的总体差异

杨宪益译本所体现的翻译思想总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概括:一是“忠实于原作”的翻译原则,这个原则可以用“紧跟原作,一丝不苟”八个字来总结。其译著可以称为“临摹式”翻译,目的在于尽量精准传达原著的含义,尽可能地和原著一模一样;其次是他的文化翻译观:“重视文化,苦心孤诣”。(党争胜,2012:70)

霍克斯的译本是创作性的忠实。霍克斯曾经在自己译本中的引言部分表示,坚持“翻译每一样东西”,并且霍克斯认为“书中的任何细节都有其目的,都应该进行处理。”在其译本中,原著的典故,俗语等,都被尽可能还原本意地翻译出来,并且在文后进行注释的情况并不多,而是在原译文中就尽可能把这些都解释清楚,由此,霍克斯翻译的诚意可见一斑。

四、译者的不同文化背景对译本的影响

对于文学作品的翻译,由于译者的文化背景不同,难免会对原著有不同的解读。杨宪益和霍克斯的译本差别主要体现在翻译动机、文本的理解与表达、翻译方法三个方面。

(一)翻译动机

杨宪益译著目的之一是将丰富多彩的中国文化介绍给外国读者,然而事实上,杨宪益的读者大多是懂英语的中国人。杨宪益以一个中国人的视角来翻译《红楼梦》,在西方市场上,杨宪益似乎没有霍克斯有优势。而中国读者由于非常了解中国文化,所以能很容易能接受杨宪益的翻译,领略到杨宪益译本和原著《红楼梦》之间的差异之美。

霍克斯译著的目标是让读者能感受到中国文化,使读者读起来感兴趣,所以在翻译的时候,融入了更多的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审美标准,伦理观念等,他会把一些带有文化差异的意象按照西方人的理解翻译出来,这样更利于读者理解。通过这种方式,使西方人切身体验原著《红楼梦》中的场景,了解中国文化,感受《红楼梦》的魅力。

比较而言,杨宪益译本是中国译者将《红楼梦》这部文学巨作推向国际,而霍克斯的译本更多是国外译者对《红楼梦》文化的接受和吸收。这种差异从译本中可见一斑。

例一:

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

女儿愁,绣房窜出个大马猴。(第二十八回)(曹雪芹 :205)

译文一:

The girl s sorrow: She marries a queer.

The girl s worry: A big gorilla springs out of her boudoir. (Chapter 28)(杨宪益:412)

译文二:

The girls upset: Shes married to a marmoset.

The girl looks glum: Her dads a baboon with a big red hum. (Chapter 28)(霍克斯:48)

在杨宪益的译文中将原著中的“乌龟”译为“queer”(怪人,同性恋者),将“大马猴”直译为“gorilla”;而在霍克斯的译文中,则将“乌龟”译为“marmoset”(绢猴,一种生活在中南美洲的长毛大眼小猴),将“绣房窜出个大马猴”意译为“Her dads a baboon with a big red hum.”(她的爸爸是一个红屁股的大狒狒)。可以看出杨的译文在一定程度是非常忠实原著的,也更容易被中国读者所接受,而霍克斯的译文中的“marmoset”非常符合西方人对猴子的认知,“Her dads a baboon with a big red hum.”也非常符合西方人的幽默方式,雖然并没有完全按照原著进行翻译,但是这样的表达方式更容易被国外读者接受。

例二:

花影不离身左右,鸟声只在耳东西。(第二十八回)

(曹雪芹:199 )

译文一:

Shadows of blossom all around,

Birdsong on every side.(Chapter 28)(杨宪益:401)

译文二:

Flowers in my eyes and bird-song in my ears

Augment my loss and mock my bitter tears. (Chapter 28)(霍克斯:35)

可以看出杨宪益的译文将原著直译,一是为了忠实原文,二是因为对中国读者来说,这样的景色描写可以留给读者更多的情感想象空间,使读者自己体味其中的感情;而在霍克斯的译文中则增加了一句“Augment my loss and mock my bitter tears. ”(增加了我的痛苦,好像在嘲笑我苦涩的眼泪),在原著中有很多处都是通过景色描写来抒发人物感情,而一些景色描写有时候是反衬人物感情的,所以在此处译文中,霍克斯加入了对景色描写的解读,以方便外国读者理解人物感情和解读人物心理。

(二)文本的理解与表达

由于译者文化背景和目标读者的不同,对于相同文本或者意象的理解与表达或多或少地会有所差异。杨宪益译本的文本与表达更易为以中文为母语的读者接受,而霍克斯译本对文本的理解与表达则更符合西方人的理解方式。

以对《红楼梦》书名翻译为例,杨宪益及其妻子一开始便决定将《红楼梦》译为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来表达原作品名的含义;而霍克斯翻译《红楼梦》这个名字就犹豫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最终他根据自己对著作的理解和解读,将《红楼梦》译为 The Story of The Stone.

文中还有很多例证可见译者由于文化背景差异而表达出的对文本理解与表达的差异。

例一:

正玩笑不绝,忽见东府中几个人慌慌张张跑来说:“老爷殡天了。”(第六十三回)(曹雪芹:505)

译文一:

……they were scuffling in fun when some servants from the Eastern Mansion came rushing up frantically. “The old master's ascended to Heaven” they announced.((Chapter 63)杨宪益:393)

译文二:

While they were in the midst of their diversions, a group of servants from the Ning–guo mansion came rushing up in a state of great agitation.“Sir Jing is dead”.(Chapter 63)(霍克斯:152)

“殡天”一词原指古时帝王去世的专称,后来也用于地位尊贵显赫的富贵人家。这里杨宪益译为“The old master's ascended to Heaven”,霍克斯译为“Sir Jing is dead”,可以看出,由于两位译者的文化背景不同,杨宪益的翻译方法较为委婉,而霍克斯的翻译则更为直接,相较而言,杨宪益的翻译对原文的解读更精确,更忠实于原文。

例二:

九月里一场碗大的雹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连人带房子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第五十八回)(曹雪芹:408)

译文一:

In the ninth, hailstones as large as bowls fell for one thousand three hundred li around, injuring thousands of men and countless houses, to say nothing of cattle and grain.(Chapter 58)(杨宪益:293)

译文二:

Then in the ninth month we had hail as big as teacups. For fifty miles around, the damage to crops and livestock–and houses and people as well, for that matter–was terrible.(Chapter 58)(霍克斯:82)

在这个例子中,有三处文化差异与表达方式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处,是关于“碗大的雹子”,在杨宪益的译文中表达为 “as large as bowls”,而霍克斯翻译为“as big as teacups”,在原著中作者作用了夸张的手法,杨宪益的翻译更忠实于原文,而霍克斯则从实际出发,以西方人的认知,将原文中的“碗”译成了“teacups”,似乎也更符合实际。

第二处,是关于“一千三百里”,杨宪益翻译为“one thousand three hundred li ”,长度单位用的是中国传统的单位“里”(1里=500米);而霍克斯翻译为“fifty miles”,单位为“英里”(1英里≈1609米),以霍克斯对中文的了解,应该是懂得“里”的含义的,但在翻译过程中,却改用“mile”(英里)这种最为西方人所接受的长度单位,不难看出文化差异对两位所翻译内容的影响。

第三处,是关于“人”的翻译,杨宪益翻译为“men”,而霍克斯译为“people”,不难看出,霍克斯的译本更为准确,恰到好处地传达了原作者所要表达的语义。

(三)翻译方法

由于两位译者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加之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两种语言的文字符号、词法句法、修辞格律、俗语谚语都不尽相同,导致两位译者在翻译原著时遵循的原则和采取的方法都不尽相同。

杨宪益的译本,大多采用异化、直译的方法;而霍克斯的译本,大多采用的是归化、意译的方法。著名学者林以亮曾经指出,霍译本最令人叹服的一点就在于其对原著中的任何一个小小的单字都不放过,他认为,这对原著不仅是“负责”,简直是“虔诚”了。《红楼梦》翻译研究专家冯庆华教授在《母语文化下的译者风格》一书中,对霍译本的优势总结为“第一,霍译的语言表达详尽生动;第二,霍译的归化处理更容易为英美大众所接受;第三,霍译词汇量大,搭配丰富,特色词,独特词多;第四,霍译文本书面体与口语体泾渭分明”。(冯庆华,2008:306-307)

例一:

就是婶子,见生米煮成熟饭,也只得罢了。(第六十四回)

(曹雪芹:515)

译文一:

When Aunt Xifeng sees that the rice is already cooked, she will have to put up with it.(Chapter 64)(杨宪益:414)

译文二:

And for Aunt Feng herself, when she sees that the rice is cooked and know that it can't be uncooked, she will have to put up with it.(Chapter 64)(霍克斯:168)

对于“生米煮成熟饭”这一中文成语,由于两个译者不同的文化背景,一个采用了异化、直译的方法,另一个则采用了归化、意译的方法。杨宪益的翻译直截了当,言简意赅,易于中国读者理解;而由于霍克斯的文化背景,在对文化意象的理解和表达方式上套用了英语俗语“What is done can't be undone”(覆水难收),来满足众多的英语读者。

例二:

怡红公子(第三十七回)(曹雪芹:272)

译文一:

the Happy Red Prince(Chapter 37)(杨宪益:540)

译文二:

Green boy(Chapter 37)(霍克斯:200)

在杨宪益的译文中,“怡红公子”被译为the Happy Red Prince。“红”被直译为“red”,因为红色在中国文化中意味着喜庆和好运的意思,而在霍克斯的译文中 “怡红”被译为 “green”,因为在英文中red代表血腥、嫉妒和暴力,是危险和愤怒的意思,而绿色多代表新生的、年轻的含义。霍克斯对中国文化颇有深究,他了解红色在中文中的意思,同时也知道红色在西方的意义,为了避免引起读者的误解,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时意识到红色在英语中的象征意义,所以在翻译《红楼梦》时避开了Red一词。

综上所述,由于两位译者的文化及语言背景存在差异,翻译原则,翻译动机,翻译方法,文本的理解与表达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在对《红楼梦》进行翻译的时候,杨宪益和霍克斯都会依据自身对原著的理解来进行翻译,所以翻译出的译本也就各具特色,无论采取的翻译方法和原则有多大差异,《红楼梦》这两个完整英译本的出现,至少标志着《红楼梦》真正地走出了国门,走进了西方的文化,走向了世界。

參考文献:

[1]David Hawkes and John Minford. The Story Of The Stone.London: Penguin Books.1973.

[2]Yang Hsien-yi and Gladys. A Dream of Red Mansions.Beijing:Foreign Languages Press, 1978.

[3]曹雪芹.红楼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4]大英百科全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231-256.

[5]冯庆华.母语文化下的译者风格[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306-307.

[6]史上十佳亚洲小说[N].英媒日报,2014.

[7]党争胜.《红楼梦》英译艺术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70.

[8]江帆.他乡的石头记——《红楼梦》百年英译史研究[M].南京:南开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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