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成
摘 要:《土生子》是美國作家理查德·赖特的一部杰作,是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小说讲述了一位愤世嫉俗的黑人青年别格·托马斯失手杀死白人富家女并试图毁尸灭迹但最终落入法律之网的美国黑人悲剧。本文以弗洛伊德的“人格心理结构”作为理论基础,从本我、自我和超我角度分析别格的人格特征,分别解析了别格本我状态下情感的无节制放纵,自我状态下内心道德和情感的压抑以及超我状态下社会道德和情感的渴望回归,由此揭露了别格充满矛盾的人格特征。
关键词:别格 弗洛伊德 本我 自我 超我
《土生子》是美国作家理查德·赖特的一部杰作,是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小说讲述了一位愤世嫉俗的黑人青年别格·托马斯失手杀死白人富家女并试图毁尸灭迹但最终落入法律之网的美国黑人悲剧。别格·托马斯一反众多作品中黑人被压迫的形象,一跃而起成为反抗白人压迫的一股力量,但其内心深处对白人仍存在着难以言说的恐惧。无意间杀死白人富家女玛丽并试图毁尸灭迹是别格的反抗,一方面他想要隐瞒事实,另一方面内心深处又按捺不住一种别样的价值感。因为害怕所以选择逃跑,但终究逃不过命运的羁绊。别格自始至终都在调和自我与社会的矛盾,与自我的本能作斗争。别格的本我步步受到阻碍,呼唤自我的调节,但自我调节的失败导致其心理世界逐步崩塌。当别格顿悟,达到超我,渴望活下去的时候,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别格的死是美国黑人的悲剧。本我是一种非理性心理结构,受欲望快乐原则的制约;自我是受知觉系统影响,经过修改来自本我的一部分,代表着理性和常识,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超我是人格中高级的、道德的、超自我的心理结构,以自我理想等道德原则来规范自我。
一、本我的放纵
弗洛伊德在其著作《自我与本我》中指出本我是最原始的、潜意识的、非理性心理结构,充满着本能与欲望的强烈冲动,一味追求满足(王一川,145)。别格虽出生在黑人家庭,却有着强烈的斗争意识,是一种黑人的本能意识。站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反抗白人无异于往枪口上撞,他只能通过暴力来发泄自己的反抗意识。文章伊始,别格便与老鼠展开了一场激烈斗争,几番追逐之后,别格终于置老鼠于死地,这是别格欲望的满足。别格不顾母亲与妹妹的恐惧,无节制地流露出自己对老鼠的憎恶之情,并公然地将其杀死。别格的这种无节制放纵是与生俱来的,是随着其黑皮肤所代表的身份一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一种本能,即“冲动”。它毫无理性,如同“一团混沌”,是人的心理中的“无意识”,位于大脑的底层,是一个庞大的领域。这一部分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但它却影响着人的多数行为。弗洛伊德把人的大脑比作大海里的冰山,无意识部分就像没于海水中的硕大无比的主体部分,完全处于海平面之下,终不见天日(朱立元,61)。这种本我意识与人的自我意识时刻处于紧张的相互斗争状态。弗洛伊德指出:“每个精神活动和每个行为都应视为意识和潜意识竞争与斗争的结果,这是不断斗争的双方在生命的某一时刻所达到的力量对比关系的标志。”(巴赫金,36)本我是心理活动的基本动力,暗中支配人的自我。本我是混乱的、盲目的,却是广阔有力的,起决定性作用,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内在动力,是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
小说中的别格出生在美国社会最底层的贫穷的黑人家庭里,却一反主流文化中黑人屡受白人压迫的形象,以一个全新的黑人形象活在当时的文化世界之中。他厌倦了黑人任白人控制、低三下四的不堪形象,受够了被白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全然不顾白人的冷嘲热讽,奋起反抗,想要活出一个真实的自我。别格具有典型的“双重意识”——这种意识总是通过别人的眼睛来看自己,用蔑视和怜悯共存的世界来测量自己的灵魂。人们总是会感受到这种二元性,一方面是美国人,一方面是黑人;两个灵魂,两种思想,两个不可调和的追求和两个冲突的理想同时存在于一个黑色的躯体之中。“美国社会的奴隶制和种族歧视导致美国双重意识中的两种文化成分的猛烈冲击并引起美国黑人对白人社会的不断反抗。”(转引自谭柳惠,54)于是别格为争取自己精神与身体上的权利而奋斗。
别格作为白人世界和黑人世界的“局外人”,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土生子”。WASP文化将美国领土上的第一批白人安格鲁·撒克逊人称为“土生子”,他们享受不到现代文明所提供的精神上的自由(李怡,89),贫穷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别格产生了对生命力冲动的依附,对夸张异常的追求。他难以抹掉自己的“黑皮肤”,本我渴望得到社会认可的欲望却又蠢蠢欲动,社会使他走投无路,他就只能自寻他路。为了满足本我的欲望,别格一时兴起,与格斯玩起了扮演白人的游戏。别格扮演美国总统,格斯扮演摩根将军,他们模仿白人的语气发号施令,但游戏终究只是游戏,言语上的满足并不能弥补他们心灵上的空白,并不能完全释放其本能的欲望与冲动。扮白人游戏以别格的不适应而停止,仿佛是因为有人“拿了烧红的铁塞进我喉咙似的”。别格试图融入白人文化的愿望终将难以实现,“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像是在世界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往里瞧”。但本能的欲望从未打压他的激情,“有时候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要在我身上发生”。别格本我的原始冲动仍在隐隐作祟,这种冲动带领他不断靠近最真实的白人世界,他急切需要一个出口来解放自己的无意识心理。于是经别人引荐,别格怀着矛盾的心理接受了在白人道尔顿家做家庭司机兼锅炉工的工作。
二、自我的约束
当他第一次踏进道尔顿家门之时,他的本我便不得已接受自我的约束,因为自我是清醒的、理性的。自此,本我便与自我处于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的焦灼状态。弗洛伊德认为这种自我的意识相当于冰山露出海面之上的那一部分(朱立元,61)。别格就如一块浮冰,再也无法承载自己的生命之轻,在社会的左右摆弄控制下慢慢地浮出水面,本我的重量随着欲望的无限扩张,内心的愤懑之火渐渐地融化了,越来越多地受到自我的限制。就自我而言,它是本能的一部分,是本我中的一部分内容经历了特殊的发展,生成了一个专门的服务,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自我与本我的关系中,本我是马,自我就像骑在马背上的人,他必须牵引着马的优势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努力去牵制,而自我则使用借来的力量(弗洛伊德,8)。这种力量就是理智和常识,自我控制、避免损害的能力,也成为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联系的桥梁。它代表着理智和常识,按照现实原则行事。别格初入白人世界时,由于本我意识不断在脑中掌控自己,时刻提醒着自己的黑人身份,所以他与白人的思想大相径庭,表现出深深的不合。常年占据自己心中构造的白人形象与现实中的白人形象大相径庭,使他备感陌生,处在两难的矛盾的世界中不能自拔。他原本以为白人高高在上,本我意识中的“白尊黑卑”(谭柳惠,54)的阶级关系一下子失衡了。道尔顿一家对他非常友善,为他提供单间卧室,与他在家中居住的四人两床的狭小的房间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连道尔顿的女儿玛丽也视他为友人,主动要求去探望黑人,邀请他与她共同进餐,这原本是别格一直渴望的白人社会的认可,但这种巨大的落差又让别格极为陌生,一时间接受不了,甚至产生了极强的排斥和敌对心理。“种族差异化生活方式使他无法正确对待白人的友善甚至还加倍地仇视它,无一例外地把整个白人世界视为恐惧的对象和仇视的敌人。”(李怡,90)本我的欲望被这种矛盾与排斥一点点揉碎破坏,没有丝毫的归属感。物极必反,白人越是试图抹杀与别格的差别,极力讨好别格,越是让别格意识到自己的“黑”。他憎恨简与玛丽邀请他同桌进餐,置他于进退维谷的境地。本我的混沌再次占据他的思想。自我本该按照现实原则行事,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刺激,通过有效地改变使之成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正确区分主观心理世界和客观现实世界,从而能动地支配人在现实世界的活动”(谭柳惠,55)。而针对内部的事件,自我的任务就是履行自我保护,做出判断。对别格而言,对来自白人与黑人不平等而论的固有思想的片面性,让他以客观的态度去重新认识白人与黑人的关系,并结合自身处境做出适应这一关系的正确判断,从而进行自我调节。然而别格的自我自始至终不能接受眼前的现实,他排斥白人的友善与平等相待,不顾本我的偏激与固执,视白人的真为假,善为恶,美为丑,白人所做的一切努力皆为惘然。别格跳不出本我的文化怪圈,走不出自己的“双重意识”,全然不顾自我的调节,当本我膨胀到极点时,必将招致一场激烈的心理斗争。当别格、玛丽与简吃完晚餐后,玛丽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作为旁观者的别格不得不驱车送玛丽回家。当深夜两点,别格抱着玛丽回房,内心十分矛盾,“白尊黑卑”的思想又出来作祟。于是他本能地想快速离开,然而玛丽的盲人母亲却突然出现在房间门口,在本我的无意识状态下,“一阵歇斯底里的恐惧攫住了他,仿佛他在梦中从高处掉下来似的。一个白色的模糊人影站在门边,一声不响,像个幽灵。她映入他的眼帘,揪住他的身体”。此刻,他的自我保护意识上升到极点,对白人的恐惧使他本能地拿起枕头捂住玛丽的嘴,不让她发出任何声音。他害怕暴露自己,虽然道尔顿太太的眼睛是瞎的,对别格不会构成任何威胁,可是白人的肤色和身份足以激起深藏在别格无意识状态下的恐惧感,这种感觉完全支配了他的全部意识和行动(李怡,91)。别格这种与生俱来的对白人的恐惧丝毫未能改变其自救的想法,他把自己的本我欲望赤裸裸地暴露在白人的眼皮下。终于,正如别格在扮白人游戏后的顾虑一般,“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玛丽窒息而死。玛丽的死宣告别格自我对本我调节的完全失控。究其根本,别格的这种无意识的对白人的恐惧感所造成的恶果并非他一人之过,“它是几世纪以来黑人屈辱史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投射到人的思维及行为方式中,它甚至具有迫使人丧失理智犯罪甚至杀人的功效”(李怡,91)。这种对白人的恐惧内化成对自我的憎恨,为了掩饰这种恐惧,他不得不放纵本我的欲望以此求得自我的解放。
三、自我的失控
当本我的暴力冲动与毁灭欲望被激活而不断膨胀时,作为中介的自我越发不能控制和压抑本我中非理性、无逻辑、不道德的一面(谭柳惠,55)。自我虽是清醒的、理性的,却又是无能为力的。别格本我状态下一切违禁的观念、情感和愿望虽然被自我排斥,但永远不会丧失自己的力量。这种无意识是无言无语的,它害怕言语,试图用内部自我承认本我愿望,显然没有外溢的出路。它得不到反映,因此,充满活力和朝气的潜意识只能原封不动地滞留在他的心中(巴赫金,48)。别格的恐惧未能改变他的本能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免遭灭顶之灾,他不得已将玛丽的尸体投入火炉,试图毁尸灭迹。此刻别格本我与自我的相互斗争之果已见分晓,本能的欲望占了上风。他再也无路可走,开启了从自我到超我的艰难之旅。
别格试图跻身于白人世界的欲望与想法付之东流,他对白人的恐惧,与白人之间的联系被彻底斩断了。所有的出路都是封闭的,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被夹住的、四面受挤的、被隔绝的体驗开始以反常的途径寻找出路,这时本我已面目全非,荒诞行为频繁发生,无缘无故的恐惧时刻发作(巴赫金,48)。别格杀死玛丽后,却萌生了一种自由感和价值感,仿佛这一刻所有对白人的恐惧找到了出口,大肆地倾泻内心最真实的欲望,被压抑的本我的强大力量冲破了自我调节的防护,超我在扭曲的现实社会价值观中逐渐迷失。别格只能怀着恐惧之心,千方百计想要逃脱白人世界,他想要逃跑,却怎么也克服不了本我的控制,他不能一走了之,他只能怀着无名的恐惧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像往常一样继续去道尔顿家工作。由于对别格的信任,道尔顿一家丝毫没有把女儿的失踪与别格扯上关系。别格早已为自己的罪行寻得一个极佳的借口,他试图把所有的责任都嫁祸给简,他的一番说辞未能引起任何人对自己的怀疑。别格为自己在没有任何行动计划下而做出的“大事”感到兴奋不已。他迫切地想把自己的这种兴奋表露出来,通过言语来吐露自己的心声。独立于家人的别格不愿告诉家人自己的秘密,只有性欲能使本我的价值膨胀得以解放。“本我是性欲的大量储存器,是内心力量的最初来源。”(威尔弗雷德,63)本我中的快乐原则开始一统天下(巴赫金,65)。别格投入贝茜的怀抱,无节制地放纵自己,激发了自己的“俄狄浦斯情结”。他其实并不爱贝茜,但是贝茜的一些品质却和他的母亲惊人地相似。当别格告诉贝茜他杀了玛丽之后,无形的恐惧擒住了贝茜,她害怕极了,极力劝说别格去自首,屈服于法律的森严之下,她坚信当时海报宣传中的“违法的人不会赢”。贝茜唯唯诺诺,止步不前,这让别格萌生了另一个想法,试图伪造绑架玛丽的假消息。他威胁贝茜助自己一臂之力,把贝茜当成发泄本我冲动和欲望的工具。他与贝茜的爱恋关系是表面的、虚假的,不能深入到机体与内心的最底层(巴赫金,58)。当别格还在为自己的计谋窃窃得意时,玛丽的死亡之谜被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媒体与大众之中,事态已经发展到他难以控制的局面。他开始担心贝茜会因害怕而泄露自己的秘密,本我中暴力的意识又出来作祟,于是他用砖头砸贝茜的脑袋导致其昏厥,并把她丢进通风井里以解后顾之忧,贝茜最后被活活冻死。别格的本我又一次得到满足,而这一次带给他的同样是杀死贝茜后的兴奋。但当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到道尔顿家中,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却开始浮出水面。记者们在道尔顿家的火炉里发现玛丽的骸骨,玛丽死亡之谜伴随着别格的逃跑而昭告于天下,真相大白。别格带着恐惧和罪恶开始逃亡。此时,作为检察员的自我开始受现实原则的制约而发生作用。
四、超我的回归
自我的失衡渐渐恢复平衡,它开始发挥作用。自我的检查机构设立在潜意识和意识系统的边界。所有存在于意识中的或能够进入意识的东西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巴赫金,48)。别格展开了与法律的追逐战,在他逃跑的过程中,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心的道德准则开始不停地鞭笞着他,拷打着他,其内心煎熬难忍,最终他落入了法律之网。
自我作为检察员的任务也告一段落,别格开始接受道德原则的约束,走出自我的现实世界达到超我阶段,这是理想化和典范化的自我,它代表着道德和良知(王一川,145)。“超我抑制本我的欲望,阻止受社会普遍接受的快乐原则支配的无意识冲动,如外部攻击、性的欲望、恋母情结,呈现的是免遭社会惩罚的得体行为。”(威尔弗雷德,131)别格的超我激发了他的愧疚感, 正如海平面的那一部分,它随着海水的波动时而露出水面,时而没入水面。他被自己的罪恶感狠狠地控制着,焦躁不安,他时而对自己的罪行缄默不语,时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在家人探望、牧师谈话后,他深知自己的罪恶,又渴望活下去。这并不是逃避,而是他对自我内心真实感受的审视,是超我的表现。“他自己亲人们的爱和其他人的仇恨现在都同样使他感到内疚。”“为了活下去,他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但是为了这个,他却得死。”牧师认为人自有原罪,人们不能去触碰它,而此刻别格的愧疚感也渐渐加深,他开始意识到他对社会、对家人带来的莫大伤害。“他过去的生活和行动都基于他只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这个假设上,现在他看出并非如此。他的所作所为也给别人带来痛苦。不管他怎样渴望他们忘掉他,他们是做不到的。”他一直生活在只有自己的小世界里,认为外界的一切人和物与他毫无瓜葛,如今,他内心的道德和良知渐渐苏醒,意识到自己于家人、于社会的一种责任,他的所作所为也给别人带来巨大的痛苦。“他的家庭是他的一部分,不仅在血统上,而且在精神上。”与麦克斯谈话后,他逐渐懂得了生命的意义。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不止是一场睡眠,一个梦境,包含了所有的善与恶,他知道自己死后不会醒来,感叹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是多么简单和愚蠢。他开始拷问自己:“一个人都快死了,他怎能发现生活的真谛?”别格意识到“死”并不能带来罪行的终结。“恐惧、仇恨和内疚是这出戏的基调。”他的超我意识已慢慢上升至最高尚的人类社会,而只有死能达到道德的回归,别格慢慢走向死亡,寻回超我的道德和良知。别格的死亡是一种理性的回归。从本我到自我再到超我是动荡不安和冲突不已的。这是超我的用心良苦,殚精竭虑,引导自我抑制本我的无节制动荡,不断地激发别格内心的亏欠感、愧疚感和犯罪感,来强调别格自己对生命的感想,意识到本我状态下欲望在作祟,自我状态下理性的感知直至超我状态下道德规范与社会理想的回归。
自此,别格的本我和自我在动荡不安的矛盾冲突中渐渐趋于平衡。超我解释了本我和自我的矛盾,成为他们的“继承者”(弗洛伊德,14)。如果别格的自我没有适当地控制内心深处的欲望本能,从本我涌出的本能的、强有力的精神洪流会再一次在超我的反相中发挥作用。别格的良心和对死亡的恐惧有力地抑制了这种反相,别格的“多重人格”(弗洛伊德,11)在本我与自我的分离中得以升华,最终,他才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五、结语
弗洛伊德的人格心理结构视角下的别格是美国黑人种族文化的殉葬品,他在寻求社会认同的过程中,本我、自我和超我三种人格相互冲突、相互碰撞又相互协调。他单一的个人力量无力改变现实,失去了自我控制的能力,追求生存欲望的本能也消失殆尽(罗天霞,92),唯有死亡能消解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和失衡。最后别格的死是理性的回归,完整的人格才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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